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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相识,暗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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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讲的这个故事有点长,但是也不是特别长,稍微耐着点性子就可以看完。我讲的这个故事有点酸涩,但是也有点甜和苦,细细品品说不定还有别样味道。既然有了看官,那我这个故事从哪里讲起,才不会让你觉得无聊、沉闷呢?
那从我的十五岁讲起吧!那是真的豆蔻年华,青葱岁月!已经在书中跟着琼瑶、岑凯伦酸酸唧唧领略过别人的甜甜腻腻的爱情滋味了,也不会再幻想如“飞雪连天射白鹿”(金庸的小说名称简写)中的女主一样才貌超群、神功盖世、神出鬼没。此时,三毛、余秋雨、汪曾祺成为了我的心头好、掌上书、座上宾。三毛真的太酷了,荷西、沙漠、装钱的枕头,是我要复制的人生;余秋雨是一个好有文化的散文家啊,我也要把中国几千年历史好好的挖掘挖掘;汪曾祺,也太好吃了吧……
15岁,我的高中生活便迫不及待的向我打开了他的大门,一幅长长的白色卷轴在我面前缓缓延展,等着我去着上五颜六色。那我的故事就从高中讲起吧,还有很长一段要讲呢。
且说有一天,当我顶着一头黄长卷的头发坐在座位上跟我的座上宾们神交时,一个调皮的男生,摸了摸我的头发,用手指着我,拍着掌,笑得弯着腰,仿佛发现新大陆一样大叫道“金毛狮王,哈哈哈……金毛狮王”,那肆意的浮夸的戏谑的语气,把我气得七窍生烟。但脑海里面立即浮现《倚天屠龙记》中描写金毛狮王谢逊的文字:魁伟异常,满头金发,散披肩头……威风凛凛,真如天神天将一般。我承认,头发确实有那么一丢丢像,但是金毛狮王谢逊有狼牙棒,还擅长“狮子吼”。如果我真有这个功夫,我也要丢掉我的斯文,让这个调皮的男孩子满地找牙,可我不是谢逊,我只是我,弱弱的我,一个觉得自尊严重受伤的我,觉得颜面尽失的我。
我咬着唇,含着泪,跑去找班主任,请假去剪我这该死的头发,让我被讥讽被嘲笑的卷发。老师耐心的说“你的头发自然就卷卷的,极好看,跟你的皱皱裙很搭的,你还可以编成两个小辫子,多少同学都羡慕你不来……”吧啦吧啦很久,但是受伤的小自尊已经有了裂痕,哪里肯听得进去老师的真诚赞美。我用我的泪水表达了我的倔强,不等老师吧啦吧啦完,就义无反顾的冲出了办公室,冲出了学校,到集市上剪短了我的发。哼,看谁还说我“满头金发,散披肩头”。调皮的男生被老师骂了好一顿,从此教室里面再也没有人至少在我面前说起过“金毛狮王”四个字。
体训生和体训生成了朋友,初中就是同学的也组成了小团体,同桌的成了好朋友,看得顺眼的也耍到了一起。我不知道怎么搞的,竟然还没有朋友,我有点小孤单,虽然三毛、郝思嘉(《飘》的女主人公)偶尔也陪陪我,但是老师管得严,只能偷偷摸摸的交往。
某一个阳光明媚的晚餐之后,大家都吃饭或者是搞个人内务去了,教室里面很安静,现在想来,那天确实有点鬼使神差。我的一个小小举动,为我打开了友谊的大门。
剪短了头发以后,妈妈给我买的那些漂亮的发卡没有了用武之地。就是这个餐后,百无聊赖的我看到一个黑长直在教室看书,我鼓起勇气走了过去,怯怯的问:“我送你一个头发夹子,你要吗?”她放下了书,注视着我,以确定我是不是开玩笑。她在我的眼睛里看到了交流的渴望,丹唇微启,笑意盈盈,清脆的说“好啊”。
我立即转身去宿舍,把我的发夹献宝一样奉送到她的手里,她一点也没有嫌弃是我用过的,说“我的头发很多,正好需要这样一个大夹子,还没有筹到钱买,你就雪中送炭来了。”我马上纠正到:“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锦上添花。”我们都笑了。我把她乌黑油亮的黑长直加上丝带编成一根五股辫,她满意地笑了,笑起来很爽朗,声音很清脆。于是,我们成了朋友,别人叫她“峯宝”,我叫她“风暴”,她叫我“柯宝宝”。我们一下课就腻歪在一起,说不完的校园内外,道不完的家长里短。那时候,我们是好朋友,但是现在我知道,我们是“闺蜜”。但是也不是无话不谈,比如,我就从来不谈他,跟谁也不会谈及他。
如果知道他后来会是我这一生最大的劫,我希望我从来没有认识过他,从来没有去过那个高中,没在在那一个班一起上过学,这样就没有交集了。可是,这个世界没有“如果”。在当时,有一颗种子在心里偷偷的发芽,偷偷地成长,它的名字叫做“暗恋”。如果知道后来的伤痛来源于这样的一棵种子,我就要蒸不烂也要反复蒸、煮不熟也要添火煮、捶不扁也要使劲捶、炒不爆也要拌蛮炒。可是,当时,却非常迷恋这个暗恋的感觉。
我们叫他“堃少”。有一点俊朗,有一点挺拔,还有一点点玩世不恭。打牌有他,打架有他;表现不好,学习不好。只有一点,人际关系超好,但不包括跟老师,好像女人缘也挺棒,这该死的女人缘。高二的时候吧,我语文数学顶呱呱,峯宝英语特别牛,老师安排我们坐,可以互补。我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同桌机会。后来,堃少不知道怎么坐到了我们旁边,跟峯宝隔中间过道。他们聊得很投机,下课聊,自习聊;用语言聊,还写纸条聊。我一边学习,一边当他们的“第三者”,第三参与者。从他这里我们了解到,男寝的生活是这样的丰富多彩:他们楼上的和楼下的打架,寝室打架,搞得班级混战,年级混战,打得不亦乐乎,搞得几乎所有老师都出动来镇压他们;他们会在老师查完寝室之后翻围墙去街上溜达,买臭豆腐;班上有个男生带吃的来没有跟他们同寝室的分享,结果食物全部被偷偷“借”走了,被骂一个星期不重样;他们还屈服于学校领导的淫威,大冬天顶着被子站在宿舍楼前面喝西北风;他们在寝室偷偷学抽烟,拿着火柴到处点,把别人的蚊帐烧了个大窟窿;他们寝室还集集体智慧写情书,帮同寝室同学追隔壁班的可爱的胖乎乎的女生,后来还要我偷偷润色;至于违了纪,和审讯他们的老师斗智斗勇,耍哥们义气,被惩戒也觉得自己是个英雄……我每每听得热血沸腾,觉得他们男寝不是金庸的江湖也胜似古龙的江湖了,我恨不得化为男儿身,跟他们同床共寝去,去体验他们那样的生活,他们的生活太他妈有意思了。我们女寝,一点意思也没有,也只有我每天晚上跟她们讲讲《射雕英雄传》,有一搭没一搭的,度过漫漫长夜,后来我故事还没有讲完结篇,被老师点了一次名,就不敢讲了,她们也没有强求。
还是继续讲我暗恋的故事吧。暗暗听了一阵子他们的聊天,我对他的仰慕之情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他打开了我循规蹈矩生活的对立面,不管是放荡不羁,还是不拘一格,还是潇洒恣意,都让我着迷,过瘾,沉沦。闺蜜的聊友就是我的朋友,就是我喜欢的对象,我毫不犹豫的暗恋他。后来,他每天泡一大缸花生白糖水,晚上给我闺蜜吃,闺蜜给我吃,我也当仁不让,不嫌弃他们的口水,吃的津津有味,觉得不输汪先生笔下的吃食。吃完我还咂咂嘴,舔舔唇,甜甜的,像极了爱情的味道。
他不跟他说话,不跟我对视,不跟我有交集,但是都不妨碍我暗恋他。闺蜜说堃少喜欢芳芳,还喜欢月月,名字里面就是没有我。这个女孩告诉我说堃少喜欢她,那个女孩暗示我堃少喜欢她。他喜欢谁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喜欢他,这最重要。
或许当时的我,固执的认为他是喜欢我的。以至于后来,我总是追问他,你读书时喜欢我吗?他都矢口否认,半真半假的说:“你总是傻乎乎的,没心没肺,大大咧咧,谁会喜欢你哦。”啊……啊……“大大咧咧,没心没肺”这些词能形容我?他难道不知道我是一个内心戏很足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