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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一、一百年的天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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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角巷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巫师世界,在英国的所有巫师商店几乎都集中在了这儿。当然还有些别的商店啊,工厂啊之类的,都没有对角巷的东西齐全,规模庞大。
这一天,安秋拉在母亲和哥哥的陪伴下准备通过飞路粉前往对角巷。
就克拉伦斯家族而言,安秋拉与佩格斯的相貌非常相像,而除了发色以外,又有七成像是母亲。
克拉伦斯夫人有着浅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她是一个美丽的妇人,只是因为脸上常常挂着贵族常有的傲慢表情,而不被女儿喜欢。
在现在,因为儿子逐渐不再热衷于纯血统复兴事业,以及女儿一向对此不感兴趣的缘故,她的脸上也难免染上了几分愁绪。而食死徒的活动,却又让她愈发的傲慢,甚至于有点儿疯狂了。
克拉伦斯兄妹两个都有一头漂亮的金发,就好像阳光一般。不过,哥哥佩格斯的眼睛随父亲,是灰色的,而妹妹的眼睛随母亲,是蓝色,却又比母亲的眼睛更纯粹,更明亮。
佩格斯是一个美少年,身体纤长有力,而妹妹也逐渐展现出了美女的潜质,和大部分西方人一样五官深刻,却又显得十分精致,如晴空般的蓝眼睛之外,做哥哥的最喜欢那双略有些尖的耳朵,和脸上的两个酒窝。
“安秋拉笑起来很漂亮啊,整张脸看起来都小了几岁!”做哥哥的经常如是说。这让如今也不过11岁,渴望长大的安秋拉很不满意。不过,她不经常笑,倒不是这个原因。
而是觉得之前的人生中没有多少值得笑的事情。尤其是在发现父母两个成了食死徒之后。
克拉伦斯一家从对角巷的火炉里面钻出来。这是一个连接众巫师家庭的飞路网络。整个房间开了好几个火炉,避免交通拥挤。
在安秋拉看来,这实在是一种挺便捷的交通方式,只是要洒点儿飞路粉进火炉,然后跳进去说出目的地就成了。当然,还要注意观看各个出口的牌子,免得出错地方。
要说有什么不便,大概就是钻出炉子的时候,不大容易站稳,而且还难免沾上些炉灰了吧。安秋拉怀疑就是因为这个,自己才从来没有来过对角巷的。
在对角巷幻影移形并不太安全,马车又不好过来,几乎只有飞路网这一个移动方式。而这对于始终将贵族仪态看得几乎重于一切的父母来说,是在不是什么好看的办法。
不过,至少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自从这里开放给那些泥巴种,我就再也不愿意用幻影移形了。”克拉伦斯夫人唠唠叨叨的说,“那些泥巴种从一间魔法掩饰过的酒吧过来,梅林保佑,你们两个这辈子都不许踏进那种肮脏的地方!”
佩格斯和安秋拉两姐妹都没有把母亲的话放在心上。
安秋拉还是第一次来对角巷呢,她吧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纷乱的街道上。她敢说,十一年来,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人。街道两旁是各式各样的商店,造型不一,年代纷杂,新旧交织,卖着各种各样的魔法物品。
大概英国各个时代的建筑(麻瓜建筑)风格都能在这儿找到几分影子。
“我们要先去哪里,妈妈?”佩格斯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其中不乏穿着麻瓜古怪装束的,莫名其妙的觉得不好意思起来——以前他从来没对“泥巴种”这个词产生过类似的感想。
“我想我们应该先去给安秋拉买一根魔杖,她也可以养一只宠物了。”
克拉伦斯夫人严厉的看了儿子一眼,“我想你应该已经决定好要买的书了,佩格斯。”
这句话的意思其实是问的佩格斯的七年级课程选择。当然,这些事情父母两个早已经代劳了,这话不过是看佩格斯有意见没有。安秋本来就拉着他的手,此刻摇了摇,有些同情的看着哥哥。
佩格斯耸了耸肩。
“当然。”
克拉伦斯夫人又看了一眼安秋拉,“我也不想在这个鬼地方久待,真是越来越乱了!好吧,我们先去找奥利凡德,老天保佑,没有属于自己的魔杖,安秋拉就已经够烦人的了!”
这次轮到安秋拉学着哥哥的样子耸了耸肩。
她知道,摄魂取念和夺魂咒都对她不起效果,以至于父母都大为头痛。似乎神秘人颇有用摄魂取念来探查属下思想的癖好,如果碰到不能获取思维的情况,天知道他会做些什么!
但是,安秋拉其实不会所谓的大脑封闭术,又不真正懂得摄魂取念应该怎么操作,即使是想要假造记忆和思维也还不知道该怎么做。他们也不确定这样对一个11岁的小孩到底好不好。
总而言之他们是还没有下定决心,所以颇为焦躁。
奥利凡德的魔杖店是一个破破烂烂的小店。克拉伦斯夫人在这里难得露出了一点点的尊敬神色,安秋拉想,这或者是冲着那块招牌去的——
奥利凡德:自公元前三百八十二年即制作精良魔杖。
老天爷,他比她的记忆还要古老!
安秋拉扯了扯兄长的衣袍,就像任何一个害羞的、依赖家人的小女孩,当然,这只是因为她不愿意跟着母亲的缘故。
“哥哥,这个奥利凡德是人类吗?他活了两千多岁了!”
“谁知道呢,我想他可能有一些别的、魔法生物的血统。他做的魔杖是一绝,即使我们家,在他这里买魔杖也很多年了。对角巷最古老的商店之一。”
说着,佩格斯已经拉着安秋拉走进了有些破烂的店铺内。店堂很小,仅仅摆着一张长椅,四壁从地面堆到天花板的数千狭长纸盒显得格外显眼。
“活了两千多岁,不会觉得腻烦得想要自杀?”安秋拉有些不可思议的说——而且日子看来也挺单调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做着魔杖。
这样无礼的话,使得克拉伦斯夫人瞪了她一眼。
但店堂后却传出了爽朗的笑声,“真是奇特的小姑娘!11岁的小姑娘就想到死亡,可真是不常见的事情。”随着笑声,一个矮小的老头儿走了出来。他的眼睛是银白色的,不正常的大,其他地方倒是和人类无二。
随即,他的脸色沉了下来,“倒是有过好几个人,问我怎么活到这么长的。”
这不见得是什么好回忆,奥利凡德先生也没有就此回答安秋拉的疑惑,转眼就客套的说,“克拉伦斯夫人,这次是为这个小姑娘选购魔杖吧?”
奥利凡德先生不是很喜欢他们。
安秋拉想。
也是正常的。在这个寿命悠久的老人面前,所谓的古老而高贵的血统根本不值一提吧?倒是那样傲慢的面孔会显得讨厌。
她觉得她的母亲有点儿不满,但没有明显的表示出来。
接下来,奥利凡德替她量了尺寸,仔仔细细,就好像要给她做衣服一样。然后告诉她,每根魔杖都独一无二,对与巫师来说,属于自己的魔杖也是独一无二的。用了其他人的魔杖,就肯定不会顺手。
谁知道呢?
安秋拉前世的时候,一向喜欢自己动手制作武器,但现在她压根就不知道怎么去做魔杖。也只能暂时接受这个说法了。而且,即使是练习魔杖在她的手上,也没有特别不顺手的感觉。
但很快,奥利凡德就证明了他两千多年经验的正确性。他先拿出了一根杏树与龙神经的魔杖给安秋拉,几乎一把魔杖拿到手上,安秋拉就感觉到了一阵排斥。
按照奥利凡德的话,这好像不是她的魔杖。
安秋拉抬起头来,看见奥利凡德一脸惊诧。
“这不是我的魔杖。”安秋拉把魔杖递了过去。奥利凡德愣愣的接过了它,口中喃喃说着,“不可思议,不可思议……”
“为什么不可思议?”
老人扯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11岁的孩子就能够精确并且强力的控制住自己的魔力,完全不受魔杖的影响,这在神话时代很常见,但是近来已经……我本来以为一百年出一个就已经相当了不起,事实上之前的状况也正如我所料。但你已经是五十年内的第二个了。”
克拉伦斯夫人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佩格斯与有荣焉的捏了捏妹妹的耳朵。
安秋拉心里数了一下,好奇的问,“也就是说在我之前的一百五十年,还出了至少两个和我一样的巫师,是吗?他们是谁?”
“哦!”奥利凡德感叹了一声,说,“我是说我见过的。第一个,正是如今的霍格沃茨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这个两千多岁的老人顿了一顿,接下来小心翼翼的说道,“还有一个,我想他现在也很有名气。”
安秋拉顿时明白了。
这个老人从神话时代活到现在,想必是一个小心谨慎的人无疑。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了。所以他是不肯说明白的。
一百五十年内他见过的,和她一样能在11岁的时候就自主的把自己的魔力控制得很好的两个天才,正是现在黑白两边的魔法领袖。
——邓布利多,与神秘人。
虽说神秘人的食死徒目前进行的是秘密的恐怖活动,但为了彰显自己的存在,就好像麻瓜世界的恐怖组织表明自己要对某某恐怖事件负责一样,神秘人也有自己的标志,似乎是“黑魔标志”的东西,以至于如今,内战不过刚刚开始,他的名头就已经非常的响了。
——那么,作为“第三个”,我又会被安排到什么位置上呢?
安秋拉明白说的是谁,她的母亲和兄长自然也明白。只是,他们二人露出了截然相反的表情——克拉伦斯夫人一脸喜色,而兄长则一脸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