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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茫山高远(五) 没有人要它 ...

  •   “掌柜的这些日子可曾见过豆子?”

      王掌柜闻言摇摇头,“不曾,它平日随忍冬兄起居,向来是与忍冬兄形影不离的,这些日子他不曾下过山,我自然是未曾见过豆子的。”

      小镇不大,来来往往的都是些熟客,赶集的百姓都喜好来酒肆喝上一壶,王掌柜近来接待了不少客人,可确实未见豆子的身影。

      若他都未曾见过,那豆子会去往何处了?

      “听闻豆子幼时是靠王掌柜的喂养方才存活的?”唐一意问道。

      “是,也不是,它不过是于街市流浪,偶然入了我酒肆罢了,平日遇到的好心人众多,对它都有喂养之恩。”

      说来豆子可真是一只命途多舛的小犬呀,幼时不知为何被主人遗落或是抛出家门,每日只可在街市上游荡,见了人马都要怵在原地一动不敢动。

      起初它对每一个接近它的人都满怀恶意,哪怕是街坊拿制衣剩余的布料予它当窝也要呵上几声,一旦有人意欲靠近,它便要连连后退,一面退一面还要露出自己短短的牙齿。

      不过即便是再提防人群,饿了总是要吃饭的,它在街市上流浪了半个月,渐渐摸索出来哪一户人家的饭菜最香了。

      百姓晚膳杀鸡宰羊的,吃过鲜嫩的肉后,骨头总是无所安置,只能包裹好再带到郊外抛弃。

      豆子的出现倒是为这一难题提供了新的出路。

      心软的百姓不忍看它一只幼犬骨瘦嶙峋,于是便将剩下的骨头放在一个破碗中,静置于门前待它自来觅食。

      寂静的夜里当街市上的人群都退却后,豆子终于敢探头探脑来寻吃食。

      腹中空空如也,它的鼻子只需微微抽动,便能嗅到何处有食物。

      百姓门前的骨头对饿了好几日的小犬来说,无疑是一顿难得的美味,它环顾四周,确认无人之后开始大快朵颐起来,可耳朵依旧高耸着。

      “阿娘,你看,它在吃骨头啦!”

      隔着一扇小窗,一名稚子用手指指着小犬的方向。

      小犬耳朵灵敏,闻声当即松开口中的骨头,接着头也不回地又往巷子深处跑去。

      如此来来回回数次,它慢慢发觉小镇的百姓对它并无恶意,渐渐的,在听到声响之后能做到泰然自若了。

      他们把骨头摆出来,它便吃骨头好了。

      小犬很高兴,自己不用再饿肚子了,百姓也很高兴,认为自己善待生灵,行了大善事。

      有一日,破碗背后的木门得以悄悄打开,当稚子的手轻轻抚上小犬粗糙的毛发时,它真实感受到了来自人的善意,身后的尾巴快速地摇动着,不再发出呵人的声音。

      在小犬对小镇中的人卸下防备之后,百姓变得愈加友善起来,给它投喂骨头的人越来越多,愿意靠近它、抚摸它的人亦越来越多。

      可牲畜本能的反应并不会因为人的善意而泯灭,随着小犬温顺的出名,更多的孩子喜欢同它一道玩闹,而玩闹总避免不了意外。

      有那么一回,一个孩子无意间揪疼了它的尾巴,当刺痛在身子中蔓延时,小犬毫不犹豫回头咬上了一口,在孩子手中留下了深深的牙印。

      小镇的百姓都知道,镇上的郭老头便是被一只野犬咬伤之后不治身亡的,那当真是凶险万分。

      这孩子被咬后,虽说后来有惊无险的活了下去,但爹娘来回治疗花了不少的银子,故而整日整夜在镇上寻找小犬的主人,要为自己的孩子讨一个公道。

      主人自然是寻不着的,否则小犬也不会沦落至流浪的地步。

      于是爹娘开始向喂养小犬之人讨伐,口口声声说若不是他们的喂养,小犬便不能存活,更不可能有咬人的机会。

      爹娘自己都忘了,他们也曾喂养过小犬。

      无论如何,小镇的百姓从此之后便心照不宣地远离了小犬,更别谈喂养一事了。

      一来怕自己无意被咬伤了便一命呜呼,二来是担心若有一日他人被咬伤了,没准儿自己成了冤大头。

      比起一只狗的近亲,大家更关注自己的利害。

      “如此看来,那孟爷爷还真有魄力。”

      旁的人都不敢插手一只狗的死活,只有他出手将它带回了家。

      王掌柜亦是打心底眼地佩服忍冬兄,或者是说羡慕他。

      每回他下山卖果子或是买食材时,王掌柜总能看到竹筐中的小犬长得越来越健壮了,身上的毛发那是一日比一日油亮,他甚至能在一只狗的眼里看出开心。

      忍冬兄还给它取了个名字,这世上哪有人给狗起名字的。

      反正只要一喊“豆子”,不管多远它总会蹦跶回来。

      最重要的是,忍冬兄总跟他说豆子不仅能看家,而且还会拿耗子。

      王掌柜扶额,酒肆中吃食众多,美味的菜肴总吸引来一批又一批耗子,他花了银子在集市上买来猫,谁知那猫每日吃饱喝足了净知道在酒肆中瞌睡。

      除了吃便是睡,耗子一只没抓,饭菜一顿不落。

      王掌柜叹息,“早知今日,我便不让他把豆子带走了。”

      “哼。”柳云关来了精神,“你早知道也没用,又不是你的狗,他想带走就带走,压根不需要跟你打招呼。”

      唐一意在桌底下踹了柳云关一脚。

      出门在外说话还是要把握点分寸。

      “不知掌柜可还记得豆子流浪时最喜欢吃些什么?”

      王掌柜将手撑在桌子上,不急着回答,而是多问了一句,“姑娘问这作甚?”

      “哦,我想着难得下山一趟,带点它喜欢的东西回去。”

      素昧平生,没必要将私事交代得一清二楚。

      王掌柜微微一笑,接着说道:“豆子贪嘴,最爱待在李婶枣糕铺外等着投喂了。”

      “李婶枣糕铺?不知该往何处走?”

      “这好办。”王掌柜抬起一只手指着西边,“出门一直往西便是了,街市末的黄幡旗侧有条巷子,往里拐再接着走。”

      “多谢掌柜的。”

      天色不早了,唐一意将饭钱给付清,带着柳云关匆匆往李婶枣糕铺赶去。

      一只狗爱吃枣糕,虽然说起来有些奇怪,不过既然王掌柜说豆子最爱吃李婶家的枣糕了,他们总要前去看看。

      说不准豆子就是在山上闷了太久,才跑下山来寻枣糕吃呢?

      看着两人后脚迈出了门,王掌柜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他转身欲将饭钱收进柜台的抽屉中,左肩冷不丁地被人拍了一下。

      他被吓得手上一抖,几枚铜钱散在了地上。

      “他们在找什么?”身后的黑衣人问道。

      王掌柜颤颤巍巍答道:“找……找豆子。”

      “豆子?豆子是什么稀罕物吗?竟还需找。”

      “是一只狗。”

      “是何物都可,我只问你,你可将那两人引去镇子西边了?”

      王掌柜闻言疯狂点头,就怕他不信。

      午间他外出欲进门时,这黑衣人突然出现在他身后,手里拿着把长剑径直落在他颈上。

      王掌柜微微偏头,看到了黑衣人腰上金灿灿的令牌。

      黑衣人拿剑的手很稳,要王掌柜将客人引去西边,威胁说如果他不照做,便一把火烧了这酒肆。

      酒肆是他奋斗了大半辈子的家当,虽不知这黑衣人欲做甚,可他只能照做。

      事情做是做了,不过他也没完全昧着良心做,西边并无什么李婶,更无枣糕铺,希望忍冬兄的两位友人早日察觉。

      “做得好。”黑衣人听起来很高兴,他顺手从自己兜里掏出了一两银子,甩在酒肆台上,而后又神不知鬼不觉的消失了。

      王掌柜深深吸了一口气,自顾自地摇摇头。

      这年头做生意总遇上一些奇怪的人。

      另一头,唐一意和柳云关按着王掌柜的指示往西边走,一路逆着人群。

      “阿意,为什么我感觉越往西边人越少。”柳云关双手搓肩。

      西边冷清极了,没有一点人味。

      越往西走,铺子越少,唐一意用目光在街市上搜刮着,总算是看到了一面小小的黄色幡旗。

      她抬腿欲往幡旗方向走去,却被柳云关拉住了手臂。

      “天快黑了,要不咱们还是先上山吧,明早再来也是来得及的。”

      不知为何,柳云关总觉得幡旗指着的小巷瘆人得紧。

      唐一意将他的手推下,道:“下山前我已为季爷爷烧好菜,今夜他只需热一热便能食用,我们可以在镇上住一晚,明早再回去。”

      “行,那先回去找客栈。”

      察觉出他的犹疑,唐一意反问:“又怕了?”

      什么叫“又”!

      柳云关又害怕又生气,很诚实:“就是怕了,就不去。”

      依照王掌柜的说法,幡旗就在此处,枣糕店想来也不远了,唐一意急于寻找豆子,最后抛下了一句“我自己去”,扭头走进了小巷中。

      “诶——”柳云关探头看了看幽深诡异的小巷,又回头看了看宽敞的街市,最后还是咬咬牙下定决心,跟上了唐一意。

      “不是怕了?还跟上来作甚。”唐一意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忍不住调侃了一句。

      “我担心你没了我不行。”

      还嘴硬呢,究竟是谁离不开谁。

      唐一意无暇与他拌嘴,只是集中精力观察周遭环境。

      太阳还没落山,而此处的店铺不知为何早早打了烊。

      两人在巷子中越走越深,此时身后传来了新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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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好久没更新了,让我回忆一下人名QAQ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