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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救赎 ...

  •   颁奖典礼结束后,纪燃坐在车里,打开手机记事本,看着他刚演完《闻声》那时,写给汤卫森看的那句话。

      “汤卫森,如果不是你当初把我捡回来,我就会一辈子是个小哑巴,只会在那个小饭馆里面洗盘子打工了。”

      对于纪燃来说,汤卫森确实是他的救赎。

      是汤卫森把他从苍蝇馆子里带出来,让他演了新剧《闻声》。

      否则他这一辈子都注定会毫无光亮,只活在闫斌给他带来的阴影里。

      他那个时候只是个自卑的哑巴。

      汤卫森带他离开小饭店,告诉他过几天试戏,让他写出自己的故事。

      汤卫森看过那个故事后,过几天《闻声》的剧本就到了他手里,他到现在还记得那种震撼。
      汤卫森似乎在写他的人生。

      他终于笃定,为什么汤卫森一定要他来演《闻声》。

      演别人或许很困难,但是演自己就容易的多。

      《闻声》的主人公是一个哑巴男孩,被人下药说不了话,后来又被虐待抛弃,满身伤痕,在一家巷子里的一家苍蝇馆子里打工。

      哑巴男孩原本有自己的家,有两个姐姐,爸爸妈妈是果农,家里虽然贫穷,但所有的人都把爱给了男孩。

      所以男孩很阳光,很努力,有一次看电视,看到了一位姐姐在国际会议上,当翻译很厉害。

      那个时候,男孩就觉得语言是很神奇的东西,人们用不同的语言,传达着同一个意思。

      男孩从小见的东西很有限,直到语言打开了他的世界,后来他努力考上了国内数一数二的外国语大学,学了最喜欢的翻译专业,希望能有机会做一名翻译,去很多场合,帮助很多人。

      男孩参加了很大大型志愿翻译项目,见到了很多人,体验了很多事情。

      后来男孩去沙漠剧组里当翻译,遇到了一个人,并且爱上了他。

      那个人是个很有名气的演员,甚至是男孩两个姐姐和男孩的偶像。

      可是男孩被骗了,那个人根本不喜欢他,只是觉得新鲜和男孩在一起。

      那个人怕男孩影响自己的名声,怕男孩爆绯闻找他闹,便下药让男孩说不了话,并且囚禁了男孩。

      男孩被关在黑屋子里,被男人索取虐待,男孩最后满身伤痕,找机会逃跑了。

      男孩不敢回家,因为身上有很多鞭痕掐痕,脸上也有一道疤,男孩怕父母和姐姐看到会伤心,便独自一人在外流浪。

      男孩觉得自己已经很脏了,很多天没有洗过澡,浑身都是难闻的气味,脸上也满是尘土污垢,头发粘在一起,衣服又脏又破,像一个乞丐。

      男孩的自尊心因为被囚禁在那所黑屋子里,已经所剩无几。

      男孩的曾经多耀眼优秀,现在就有多么落魄自卑。

      翻译是他的专业,是他的特长和骄傲,那个人毁了他的声音,让他不能张口。

      对一个以后需要语言为生的人来说,这相当于折断了他的双臂。

      男孩没有回家,像是一只落魄的小狗,在巷子里游荡。

      只有靠过路人同情人起作用时,给的几口吃的苟延残喘着。

      男孩身上有伤,却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招惹了苍蝇蚊虫,男孩总是用脏兮兮的手去抓,浑身很少有一片完好无损的皮肤。

      后来,一家苍蝇馆子的老板娘看见了男孩。

      老板娘给了男孩吃的,让男孩填饱了饿了很久的肚子,吃饱后给了男孩一个小房子让男孩休息。

      男孩睡得很沉,睡了很久,才醒了过来。

      老板娘死了丈夫和儿子,看男孩可怜,便收养了男孩。

      醒了后,老板娘问男孩,家在哪有没有其他亲人,老板娘终于发现男孩不会开口说话,是个哑巴不会说话,只能写字,但听力是好的。

      老板娘耐心,给了男孩纸和笔,让男孩把想说的写下来。男孩似乎没有什么想说的,就只是坐着。

      老板娘也不再为难男孩,问男孩愿不愿意先在这住下来,暂时有个落脚的地方。

      男孩似乎这才有了反应,在纸上写了“谢谢。”

      老板娘也高兴有了伴,说自己有丈夫和儿子,都死了,现在就剩她一个人了,没有人赶男孩走,让男孩放心住。

      老板娘随后打了一大桶水,让男孩洗干净,并且给男孩换洗的衣物。

      衣服是老板娘儿子的,男孩很瘦,穿上去空荡荡的,因为男孩很高,裤腿就有点短。

      老板娘见男孩洗干净换了衣服走了出来,高兴的看着男孩。

      浑身上下打量了一下,“哦呦呦。”

      男孩无官长的很好,只是眉头有一道细细的疤,把眉毛中间断开成了两截,但反而不影响男孩的漂亮,反倒添了一份独特的味道。

      眉毛下的那双眼睛,很大很黑很亮,黑黝黝中似乎透着一股光。

      老板娘说男孩笑起来一定很好看,总让男孩多笑笑,可是男孩还是很少开心的笑起来。

      男孩住下来后,为了报答老板娘,便平日里帮老板娘洗盘子端菜搬重物。

      直到有一日,苍蝇馆子来了一位客人,注意到了男孩。

      他突然频繁的来苍蝇馆子点菜,吃完也总是不着急离开,似乎目光总停留在男孩身上。

      老板娘也觉察不对劲,虽然那人看起来不像,长的也很俊,但知人知面不知心,如果真是坏人打了什么坏心思。

      所以每次那个人来,老板娘就亲自出面,让男孩休息。

      那位客人似乎发觉男孩最近不出现了,问了老板娘。

      老板娘才说了自己的怀疑。

      那人笑着否认,说了自己的身份,他是某某导演,在为新剧寻找合适的角色,而男孩就是他选中的人。

      老板娘平时也看电视,听到这个名字很熟悉,立马去上网查了这个人的资料照片,果然是真人。

      那人经过这么多天观察,猜出了男孩是个哑巴。

      后来那个男人给了老板娘一笔钱,那人说,一般天生哑巴的人十有八九也是个聋子,男孩有听力,哑巴一定不是先天的,而是后天意外导致的。

      那人说治好一定会花很多钱,他愿意出钱带男孩治好哑巴病,治好了带男孩回来。

      但条件是,他有一部新剧,很适合男孩,男孩如果有兴趣,可以演完自己的这部剧后,他负责帮男孩治好哑巴病。

      老板娘告诉了男孩男人说的话,并且问男孩有没有兴趣。

      男孩似乎眼里有了希望,点了点头。

      老板娘还是不放心,怕男人是个骗子,便让那个男人留下联系方式,每天都要男孩和自己打一通电话才愿意,男人很快同意了,带着男孩离开了苍蝇馆子。

      男孩离开后,很快参演了那部剧,谁知道男孩后来竟然成了爆火的演员。

      男人也遵照自己的承诺,在拍完剧后,毫不心疼钱,带男孩预约了最好的治疗,男孩彻底治好了哑巴病,恢复了自己的声音。

      男孩后来退圈,回归正常生活,认了苍蝇馆子里的女人当妈,后来凭自己实力当了外交翻译官,当了外派记者,去了很多很多地方,最后死在叙利亚暴乱的一场战火中。

      男孩当初演的那部剧,剧名就叫《闻声》。

      所以汤卫森给这部剧起名也叫《闻声》。
      剧中剧,有些新意。

      而且《闻声》中的主人公就是一个失声者,后来在那个导演的帮助下找回了声音,但是内心对梦想追逐的声音一直没有消失过。

      可是纪燃知道,汤卫森的剧本写的很好,汤卫森确实是《闻声》里的那个导演,而他纪燃却不会是故事里的那个男孩。

      现实中的纪燃,会被生活打倒,会舍弃梦想,会想着报复伤害他的人,会缺爱,会对一切不再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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