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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如果这是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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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是梦,那就是一场梦魇,一场做了十年的梦魇。
如今,终于可以醒了,在再次见到宋的瞬间。
梦的开始,是我从宋手里抢过路潇的那天。
如果说,宋是太阳,活力四射,耀眼灿烂,那我就是月亮,清清冷冷,多愁善感,永远不知疲倦地追逐着太阳,心甘情愿地湮没在太阳的光辉里。
我幼稚地想,一辈子都这样下去吧。
可是不知道何时,太阳的光线被地球遮挡住了,月食无法避免地降临在我身上。一个高高帅帅的男孩的出现,彻底攫走了我所有的温暖。
路潇的出现,是让我憎恶的。我眼光恶毒地盯着那个夺走宋的身影,脑子里翻腾着各种各样的报复他的手段。同时也憎恨自愿和他粘在一起的宋,说什么做一辈子的朋友,一旦爱情降临,就立刻把朋友抛之脑后。
一切都是她的花言巧语!然而罪魁祸首还是路潇,他为什么要让我看到宋的本质,为什么不让我自以为是一辈子!我偏执地想要报复、报复、报复!第一次发现,原来我也可以变得这么坏!
我利用所有观察来的路潇的失误,蓄意夸大地告诉宋,企图以此分裂他们的感情。但是宋明显地感到不耐烦了,她朝我吼道,你怎么了?是不是和路潇有仇阿!
我一瞬间愣住了,莫大的委屈涌上心头,但最终没有爆发。突然发觉我有多傻,为什么要因为别人这么地贬低自己?为什么总是要围绕着别人旋转?为什么要为一个根本不在乎我的朋友干那些丢人的事?
我瞬间清醒,我骄傲的自尊不再允许我做这种神经质的举动。我不再搬弄他们的是非,甚至开始刻意地避开他们,假装得一脸冷漠,百毒不侵。然而,一个俊挺的身影却莫名其妙地开始在我脑中反复出现。
之前对路潇的刻意关注竟然让我越来越感受到这个男孩的魅力。我的目光渐渐地开始追逐他的身影。篮球赛中那个英姿飒爽的身影,人群嘈杂的食堂中那个挺拔高挑的身影,自习教室中那个端正不苟的身影。路潇俊朗的笑脸已经化作一丝丝的春藤,缠绕入我的心扉,千般万般地萦绕纠结,直到某一天竟然代替了宋曾经在我心中占据的地位!
我对自己冷笑,你有什么资格怨恨宋?你遇到爱情的时候不也是把朋友抛在一边吗?
大概是因为这种自厌的情绪,我极力地克制自己不要再去想路潇,尽量减少和路潇接触的机会,装出一副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嘴脸,尽管我的耳朵仍是不听话地去倾听关于他的消息,但我掩饰得很好,尤其是在宋面前。我并不为爱上好友的男友而感到羞耻,相反,我隐隐地感受到了一种报复宋的快感。但也仅此而已,我不会有近一步的行动,因为我是一个月亮,只会躲在暗处窥视,但我心底深处却又为此隐隐不甘。
一个意外却真的让我从幕后走到了台前,然而从那天起,我也开始背负一个沉重的包袱,它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一背十年。
大四快毕业时,同学们都开始不见人影。他们有的在四处寻找工作,有的找到了工作也进人了紧张的实习。路潇和一家很有名的公司签了约,他的未来已经确定了留在这个城市,而宋仍在为找工作而四处奔波。我因为确定了保研,自然而然成为了最闲的一个人
一日午后,在宿舍小憩,却意外地接到了路潇的电话。电话那头的他明显有了醉意,酒味顺着线路一直穿到了我的唇上,里面包含了他的味道。我握着电话的手微微颤抖着。
他邀我去他租住的小屋。我平静地关掉手机,深吸一口气,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赶去。
推开门,一股酒气立刻扑面而来,在令人晕旋的味道中,我看到路潇从沙发上挣扎着要站起来,我急忙过去扶住他。
你来了?
路潇的声音混沌不清,眼睛也不像平时那样清澈明亮。
他突然就哭了,他说宋要离开了,宋决定为了工作离开这个城市。他求我去劝劝宋,他说因为我是宋最要好的朋友。
我抱着这个哭泣的男人,听到自己的心支离破碎的声音。我突然推开他,拿起桌上一罐剩余的啤酒狠狠地灌了一口。
路潇一愣,问我为什么喝酒。
我笑着说,因为我喜欢的那个男人也要离开我了。
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出来。
路潇拿起另一罐酒说,好!那我们就一醉方休!
我们拼命地举杯,白开水似的灌酒,又哭又笑,指着对方的鼻子说,看你那熊样!
酒精是这么卑鄙的一个东西,它让喝醉的人本性毕露,丑陋不堪!什么淑女,什么形象,什么自尊,我已经完全忘记了,我不知廉耻地向路潇表达着我对他的爱恋,我说宋有什么好?我比她好一千倍一万倍!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但最终我们抱在了一起,互啃对方。
我听到他的呢喃,宋、宋……
我拒绝听到这个名字,狠狠地咬了他一口。
门再次被打开的时候,我和路潇就赤裸裸地呈现在了宋面前。宋从厨房接了一盆水,泼在了我和路潇身上,然后说,狗男女!
宋掩面跑了出去。路潇要追出去,我紧紧地拉住了他的手,我听到我冰冷的声音说,你要负责。
宋最终还是走了。
不该走的走了,该走的却厚着脸皮赖在了这儿。
读研后,我不厌其烦地去路潇的办公室找他,他的同事们见到我都说,路潇,你的研究生女朋友又来找你了,路潇不耐烦地说,她不是我的女朋友。气氛变得有些尴尬,我的脸色白了又红,红了又白。我仍是不断地来找他,只是不再进他的办公室,站在大楼的门口,等过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早就过了他的下班时间,我知道,他是故意不出来的。这时候,我都会取出随身带的一本书,借以打发时间。
路潇终于出来了,带着勃发的怒气,狠狠地打了我一个巴掌,又响又脆,令路过的人们忍不住驻足观望。他也愣了住了,半天才吐出一口气,说,你不要再来了。
左脸火辣辣地疼着,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被打成了个猪头。我说,我明天再来。然后捡起掉在地上的书,头重脚轻地往回走。
我知道路人看我的眼光带着怎样鄙视的神态,但是我不在乎了,我的尊严在抓住路潇的手的那天已经被我亲手摧毁。
我走着走着,突然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高烧四十度,差点要了我的命。无论是谁,在零下四、五度的北风里站上五、六个小时都免不了生病的吧。
睁开眼睛后,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一旁的护士告诉我,送我来的人已经走了,他帮我付了医药费。
护士嘱咐了一些注意事项,又问我手臂上的那些伤是怎么回事。
我却没有心情听她唠叨,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一把将碍事的吊针拔掉。
护士尖叫,你干什么!快躺回去!
她过来要将我按回去,我也不知道从哪涌来的力气,猛地推开她,吼道,他妈的,关你什么事!
这辈子的第一句粗话就这么说出口了。
第二天下午,我抱着一打面巾纸又站在了路潇的办公楼下。爱情实在是个很神奇的东西,它能让我这么个怯懦、软弱的人变得勇猛无比,就像一个视死如归的勇士般朝着目标前进。一瞬间,我觉得我变成了黄继光、董存瑞,为了革命事业,敢于牺牲一切,什么尊严,什么健康,在理想面前都是微不足道的。
尽管我的鼻子已经擦出了血,尽管我现在难受地想跳楼,但我还是站在这,与楼上正处于暖气中的路潇对视。这种近乎自虐的行为让我感受到一种莫名的快感,所以我才会用水果刀在手臂上划下一条条触目惊心的血痕,这是对卑劣的我的惩罚。每割上一刀,我的罪孽似乎就减少一分,我的尊严似乎也找回了一分。
在我即将昏倒的前一刻,我看到路潇从办公楼里冲了出来。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我知道自己冻僵的脸上露出一个胜利的微笑。
我是卑微的,连同我的要求也是卑微的。路潇总算接受了我,他同意让我在办公室等他,尽管他从来对我视而不见,尽管他仍是否认我是他的女朋友。
每次我一来,办公室的气氛就会突然沉静下来,空气中流动着一种暧昧的味道,人们看向我的眼光带着各种各样的色彩。我若无其事得坐在路潇身旁,翻看着一本书,不说一句话,安之若素。
读研后,追求我的人突然间多了起来,我很奇怪,学历能使人变得更有魅力吗?然而他们说,是我娴雅淡然的性格吸引了他们。突然间就觉得好笑起来,然后真的开始大笑,笑得弯了腰,疼了肚子,我娴雅?我淡然?这些男人,根本搞不清楚状况就来追求女孩子,一群肤浅的人,我说,你们真是混蛋。
然而这群混蛋并没有因为我骂他们而放弃,反而是更紧迫地粘了过来。我越骂他们,他们就越想接近我。我冷笑,真是犯贱。男人都犯贱,不止男人,我们都犯贱。别人对你越好,你就越轻贱他,觉得想要他对你好实在是易如反掌,没必要对他花心思,反正用得着他的时候,你只要招招手,他就会像哈巴狗一样扑腾过来了。相反,一个人对你越差,你就越是要拿自己的热脸去贴别人的冷屁股,殊不知你其实就成了他眼中的一只哈巴狗,可以呼之则来,挥之则去。
尽管我深谙其中的道理,却绝不可能以这样的态度去面对路潇,我心甘情愿地做他眼中的一条温顺的哈巴狗。
宋走后,我这个满身坑洼丑陋的月球就失去了唯一的光源,在路潇眼中没有了踪迹。可是我仍在这,仍在围绕着他孜孜不倦地转着,一圈一圈,一天一天,一年一年。
即使痛苦,即使绝望,我心甘情愿。
我以为日子会这样安全地过下去,直到我接到一个电话,一个打给路潇的电话。
我拿着他的手机走到走廊上。我说,你不要再打来了,我和路潇已经结婚了。宋的声音依然透着热量与活力,但此刻却带着颤音。她说,我早该想到……祝你们幸福。
我对着被挂断的线路说,宋,原谅我。
我悄悄地将手机放回原处。我对路潇说,我先回去了。路潇有些惊讶地看着我,为着这绝无仅有的情况。然后不再看我一眼。
我捧着书回到了住处,翻出水果刀,在旧伤上留下几道新痕。看着血从伤口溢出,流了一地板,突然间就笑了。宋一直是我与路潇脆弱关系中的一个巨大的隐患,她的出现,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毁掉这两年来我所有的付出和努力。那个昔日形影不离的好友,如今已成为我的一根心中刺。这命运,多么可笑。
宋,你为什么还要出现。
我去医院包扎了伤口,面对医生的质疑的眼光,我清描淡写地说,家庭暴力。医生一脸惊愕。
路潇冷冷地看着我把东西归于各处,从头到尾,一句话也没说。我装作坦然地收拾东西,没有勇气看他,怕他一个不高兴就将我扫地出门。
我们赤裸地躺在床上,路潇终于开口了,他说,你手臂上是怎么回事?我的左臂缠了多道白纱布,经过一番剧烈运动,又有血丝渗了上来。
我把手臂藏了起来,不让他看,他却固执地拉了过去,将绷带一圈一圈地解开,我挣扎着想要抽回来,他却牢牢地抓住了我的手。绷带最终被完全剥落,露出了里面狰狞可怖的伤口,纵横交错、血肉模糊。
我感到十分难堪,似乎最丑陋的自己被呈现在了他的面前。我大叫,别看了。他却不肯放开我,问我,为什么这么做。
我倔强地别过头,眼泪却从眼眶中掉了出来。突然,我裸露的手臂感到了一处温润的触感。我惊讶地回过头,看到路潇低头吻去了伤口渗出的血。
路潇看着我,嘴唇残留着血渍。他突然吻上我的唇,我听到他说,以后别再这样对自己。我尝到他唇上我的血,那么腥甜。
以后的日子都让我觉得梦幻般不真实,我处在幸福的云端,忘乎所以。
路潇会对我笑了,他回来的时候会说,我回来了。吃饭的时候,他会称赞我的手艺。他会帮着我一起打扫卫生。他会和我一起熨衣服。
我们就像一对真正的小夫妻。
然而在我开心着的同时仍在担忧着,害怕这只是镜花水月,只要那个人的到来,这场梦就要醒,这个海市蜃楼就会消失。
宋仍是我们之间的一个禁忌。我试着在路潇面前提起她,他的眼光立刻变得阴鸷,然后一言不发地坐到阳台上,刁着一支烟,一坐一整天。
我确认了,宋在他心中根深蒂固,不曾淡褪,
我不得不继续我的阴谋。
数个月后,我来到了医院,医生告诉我,是阳性。我叹了口气,如释重负,也无可奈何。
我回到我与路潇的家里,迅速地收拾了所有的衣物,看到厨房里的那把水果刀,犹豫了一下,还是放进了箱子。我在客厅坐下,看着墙上的钟,一眨不眨。
不知道坐了多久,只知道路潇快回来了。站起身,再次环顾这个装载了数月幸福记忆的房间,下一次不知道何时能再回来,不知道还能不能回来。
这是一场人生的赌博,赢了,我可以真正得到路潇,在这个家里占住一席之地;输了,我将失去一切,包括现有的,然后万劫不复。
我住进了这个城市最偏僻肮脏的地方,如果我不大算将来大着肚子在外打零工的话,口袋里的钱只够我住这种地方。
我关掉了手机,不看电视,不读报纸,孤形只影,深居简出。白天,坐在院落里晒太阳、看书,晚上,回到漏风的屋子里,坐在一盏黄灯下发怔。以前发生的一切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在眼前掠过,像在看别人的故事,恍惚回过神来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
当最后一丝光线消失时,我再次在臂上划下一道痕,不会太深,只流下几滴血。这条手臂上已经密密麻麻地排了数十条伤口,这样计数很方便,不会忘记,刻骨铭心。随着血痕增加的还有我的肚子,现在它已经有点突出来了,一条小生命就在里面生长。偶尔他会踢踢他妈妈的肚子,提醒妈妈他的存在,我和他打招呼,咳,小家伙,你知道你是妈妈最重要的筹码吗?
当第一百五十条刀口划下的时候,我知道我回去的时候到了。一时紧张,竟在手臂上拉了一条十多公分的口子,血流如注。我跌坐在地上,看着血液浸染了整条臂膀。不知道过了多久,伤口都结疤了,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哆哆嗦嗦地收拾了东西。
再次出现在路潇面前的时候,我挺着肚子拖着行李箱,面目苍黄,风尘仆仆。路潇脸色很憔悴,见到我时,我看到他整张脸都发光了,突然我就瑟缩了一下。
他的眼光移到我凸起的肚子上,眼中的光彩瞬间被奔腾呼啸的怒浪湮灭。
他冷冷地问,谁的?
你的。
打掉。
已经不能打了。
他说,原来你这么卑鄙。
他甩上了大门,将我留在了门外。
我苦苦支撑的天地随着他冰凉彻骨的甩门声瞬间坍塌。我软软地坐倒在地。在晕倒的最后一刻无力地想,我输了。
我的确是个卑鄙的女人,工于心计,恶毒龌龊,先是利用性拆散了他和宋,现在又企图用孩子绑住他的一生。这样的女人,谁还会接受她?
我绝对是咎由自取的。
睁开眼后,我就一直这么想着,没有怨恨任何人,也无力再去怨恨自己。别过脸,却意外地看到了路潇,一瞬间竟有在做梦的想法,然而他冰凉的眼神却浇醒了我。他不愿看我,只说,我们结婚吧。
此后,我就有了个冷冰冰的婚姻生活。我问自己这就是我当初想要的吗?答案居然是是的,我想也许我已经疯了。
生儿子的时候是难产,小家伙折磨了我一天一夜。我冷冷地看着白色的天花板,并没有像其他的孕妇一样叫得死去活来,尽管这一阵阵的痛足够让我活来死去无数回。医生终于忍不住向外吼,你这个人是怎么做丈夫的,自己老婆疼成这样也不肯进来安慰一下!
门外没有声响,不知道过了多久,路潇挪了进来,我扭曲的五官努力地向他挤出一丝笑。路潇显然被我生孩子的仗势给吓得不轻,因为他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
突然想起何时看到的一句话:只要是你叫我,我就算是躺在坟墓里,也会生出一股力量爬出来见你。
我不知从哪里涌来了一股力量,猛地用力,伴随着一阵婴儿的啼哭,我们的儿子出世了。
看着路潇抱着我们的儿子,封闭的嘴角终于露出了一丝暖笑。
这样就够了。这样想着,一股强烈的倦意袭了上来,我渐渐的睡过去,迷迷糊糊的听到凌乱的脚步声和嘈杂的人声,似乎在说抢救什么的。
我不想听,只想永远沉溺在温暖无忧的睡梦中,不要醒来。
你不能死,你不能死……
浑沌中,我听到一个声音,这个声音似乎具有极大的魔力,将我涣散的灵魂一次一次地聚拢,可我却一次次地在即将凝聚成形之时溃散,仿佛潜意识对这个声音有着深沉的恐惧。它能这么迫切的呼唤我,将来也能无情地将我抛弃。
我的灵魂就在这种拉锯式的状态中载浮载沉,忽凝忽散,直到我听到一声婴儿的啼哭。
“我们的儿子离不开你啊!”
我用尽此生最大的力气睁开了眼,无数阳光争先恐后地抢入了我的瞳孔,点燃了我死灰一样的生命力,我搜寻着那个刚从我身体分离出来小生命,路潇的脸却首先撞入了我的眼。我本能地别过眼,但路潇满脸胡楂,涕泗纵横的形象已经留在了我的脑海里。
在鬼门关走过一遭,我的胆子反而变小了,总是刻意地将注意力投在儿子身上,避开路潇的眼光。
三人的家庭生活单纯而温暖,只是面对儿子不定期的诸如妈妈为什么不跟爸爸一起睡的问题让我很是为难,我说因为妈妈晚上会说梦话,怕吵到爸爸睡觉。
这倒也不算欺骗儿子,我的确会整晚整晚地说梦话做噩梦,梦见宋回来了,她抢走了我的丈夫和儿子,她说,我只是来拿回属于我的东西。他们冷冷地看着我,说,你这个卑鄙的女人。
醒来的时候,经常会意外地发现自己躺在路潇的怀里,然后看他一脸不以为然地说:梦游路过。
我却不肯宽恕自己,我在心惊胆战地等着一个人,等待她最后的审判。
常年的梦魇和生儿子时落下的病根让我老得很快,十年后的我,已经掩饰不了眼角深深的皱纹。
去商场买保养品时,突然间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相隔十年,宋仍是那么年轻漂亮,唯一不同的是现在的她挺着个大肚子。在她身旁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小心翼翼地榄着她的腰。
她脸上浮着幸福的微笑。
我一动不动地注视着,直到他们消失在熙攘的人群中。
突然间,发现自己已是泪流满面。
路过垃圾筒时,我将所有的保养品都扔了进去。
晚上,我坐到正在看电视的路潇身旁,他对我的主动接近有些惊讶,侧头看着我。
我娓娓地告诉他我见到宋的情形,说得很慢很慢,巨细靡遗。路潇听完,淡淡地说,是吗,太好了。
我轻轻地笑了,然后突然抱住了他。
曾经沧海难为水,十年的光阴,也足以让沧海变为桑田了吧。
我的梦魇已经醒来,接下来的,就是无边无际的美梦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