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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自己的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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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默:“我们焚烧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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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周心情还好吗?”她淡黄色的眼珠像古玩市场上混浊的假冒蜜蜡。这种东西廉价而俗气,装点着无数中年女人皮肤松弛的手腕和黯淡无光的婚姻生活。咨询师总要戴这种东西,圆润的饰品,佛珠、檀木手串、珍珠耳坠。圆润的脸,圆润的声音。黎安很讨厌她,就因为她这种性格,以及从各种方向把话题圆回来的能力。“她从来不会听你说话,只会表面赞同,然后用你的词语向你灌输她的思想。”
那时我还无望地、虚假地迷恋着黎安。我每周末乘四十分钟的地铁穿过城市找他,谈论诗歌。塞尔努达的诗集躺在我的手袋里。我看见自己在车窗上的倒影,皮肤暗沉,长裙夸张得滑稽,腰身紧绷,方领像十七世纪肖像画上年华已逝的贵妇。“我爱你,我一直爱着你。”但他一句话戳破了初中三年的单相思。他只回了一条消息:“蛤?”也许我多少有点伤感,也许我想要自己伤感,就像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但说实话,吃完一盒蓝莓后就没有任何感觉了。四分钟,我感情的极限。吃完蓝莓后,我竟有一丝窃喜。对于一个爱情故事,悲情反倒可以给故事添加看头。追求的过程越是坎坷多舛,最终的结局越震撼人心。是的,我那时就是(或许现在也是)个自恋狂。
从小学起,我就喜欢照镜子。我常常在黎明时分拖出卧室衣橱里的镜子,拉上纱帘,让灰暗的晨光在镜面上留下朦胧倒影。我注视着自己丑陋,却环绕着光晕因而一时间圣洁了的脸。扁平的鼻梁,继承自父亲,眼睛老是牛一样瞪大,嘴唇被指甲撕得坑坑洼洼。我会这样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的倒影,盯上两三个钟头,直到白昼的光芒彻底把纱帘照得透亮。于是圣洁消失了,只剩下一张平平无奇的脸。我曾设想着,自己以什么方式出名了,照片中的眼睛深邃、专注,就像那些在书籍扉页上凝视着人们的思想家。他们的目光总是笼着一层薄纱,仿佛灵魂为自己编织了一顶细密、柔韧而透明的纱帐,他们终其一生被困在里面,无法触及真正的世界。
在初中做图书管理员的一年,我摆放了上百本书,至今唯一记得的就是维特根斯坦传。2019年秋,我偶然与封面上的眼睛相遇。人们说,一见钟情,也许不过如此。并没有什么目光一烫,没有什么心跳加速,没有。只是似曾相识。多年前在黎明天光中凝望着我的眼睛又一次透过纱帘看着我。大而突出,像澄澈的玻璃球,小学时常捻在指尖,就像手中有一小片蓝天。短暂的童年变得苍白失色,凝固在纸张上,被薄薄的塑料膜囚禁在二维世界里。也许他能看见我所身处的世界,尽管他的灵魂似乎苦苦思索着从这荒唐的封面逃逸。也许他做不到,并且清楚的知道世界的边界所在,就像一只被扣在玻璃杯里的蜜蜂哲学家知道囚禁它的透明牢笼。
大概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时常透不过气。整个傍晚,我躲在学校图书馆最里层的书架背后,与维特根斯坦对视。对视,隔着塑封膜的对视,隔着文字的对视。一双眼望进另一双眼,一个灵魂望进另一个灵魂。图书馆是座半地下的建筑,墙面渗出浸透湿气的森寒。在我的想象里,书架一次又一次倒塌,书页散开,用无数死去生命的重量将我掩埋。我会彻底无法呼吸,最终成为文字墓的一部分。我一直想象,并且隐隐期盼着这样的事情发生,仅仅因为自己的生命终将被狂风吹向未知的大洋,而文字是唯一坚实的风筝线。
杨老师曾对我说:“不要看太多沉重的文字,你承受不了的。”他来教我们班的第一个月就布置了阅读作业,读《看不见的城市》。我摸不着头脑,就和每一个浮浅、喜欢卖弄小聪明的学生一样。高一露营的晚上,他提着一盏风灯,被层层叠叠的学生环绕。他在讲唐吉诃德。两年后,我才知道乔当时就在那群提着灯的学生中,那才是我与她的第一次相遇。我一次又一次回想,褪色的记忆中有没有这样一个影子,和我当时一样仿佛正挣扎着逃出画面,只不过多了一丝天才惯常的倦怠。蓬松长发流泻到肩上,纤细指间灯火明灭,如同不安分的鸟儿扑打翅膀。我不曾记得这样一副画面,却坚信应当是这样的,正如同我相信春日是温暖的,稠李是芬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