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08、第 108 章 在迟南 ...
-
在迟南前往商场的过程中,迟南在路边摊又遇到了一个卖果汁饮料的店,迟南对沈桓尧说:“宝贝,我们去买一点果汁吧。”沈桓尧说:“好呀,我的小宝贝,你想要喝果汁了吗?但是宝贝之前刚刚喝过很多水呀,你不记得了吗?因为你在码字的过程中经常感到口渴,所以你喝掉了整整两瓶矿泉水呢。如果现在你继续喝水的话,接下来你很有可能要去卫生间哦。”迟南说:“宝贝,没有任何关系。我觉得现在我肚子里的水还没有消化掉,所以我觉得我们逛完商场之后正好回家的时候我可以去一下卫生间。”沈桓尧说:“好的,小宝贝,那我们就买一瓶果汁喝吧,你想要喝橙汁,葡萄汁还是西瓜汁呢?”迟南说:“我要喝橙子汁,因为我现在特别想吃橙子。但是我又懒得剥橙子,因为橙子的皮和它的果肉连得特别紧,所以我每次在剥它的时候,都没有像剥橘子一样方便。而且我还会在手上染上一股橙子的味道,这让我觉得非常麻烦,也觉得特别不爽。所以我更想要喝直接摆在桌子上,可以用吸管喝的橙子汁,这对我来说既可以解渴又省事。”沈桓尧说:“宝贝,你的分析好有道理啊。我举双手赞同你的观点,我们就买一杯橙子汁喝吧。”于是迟南和沈桓尧在水果店的门口对店主说出了自己的诉求,并且成功购买了一杯用塑料杯子装着的橙子汁。迟南快乐地用吸管喝起了橙子汁,然后对沈桓尧说:“宝贝,我觉得今天的开头虽然很伤心,但是我现在已经变得非常开心了,我们到商场里之后去哪里玩呢?”
沈桓尧说:“宝贝,我们之前不是想逛衣服店吗?现在我们可以再去逛一次。”迟南于是和沈桓尧来到了时尚的衣服店。这次他们看到的衣服是比较轻松的休闲服装、适合运动的短袖与外套,还有一些防晒的户外服装。迟南对沈桓尧说:”宝贝,这些衣服正适合我们去沙漠的时候穿,但是我现在已经不想去沙漠了,所以我只是想看一看这些衣服,并不想真的买。因为防晒服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用处,我又不喜欢在外面晒太阳,就算我在户外走路的时候晒到了太阳,我也乐意让我的皮肤直接和太阳光接触,因为我想要让皮肤吸收到太阳光从而让自己补补钙。”
可是沈桓尧对迟南说:“宝贝,其实防晒服对你来说也是有用的呀,你不是一直想在花园里码字吗?在花园中感受到非常热烈的太阳时,你可以穿着防晒服,并且背对着太阳光码字,这样的话,一来你的眼睛不会直视到太阳光,也不会被太阳光干扰,并且觉得刺眼,二来你穿着防晒服的时候脸颊也不会被太阳光晒黑,毕竟迟南小宝贝是一个皮肤很白的可爱帅哥。所以我想要保护一下迟南小宝贝的皮肤,迟南小宝贝也是这样想的吗?”
迟南却说:“其实我现在并不是很在意自己的皮肤是黑还是白,就算我现在的皮肤突然变黑,我也并不会感到特别伤心,因为我现在已经根本不在意别人对我颜值的评价了,我现在已经不是一个需要不断地维持外在形象的歌手迟南,而是一个宅在家里码字的作家了。只要沈桓尧小宝贝喜欢我,我就会感到很开心,对于除了沈桓尧小宝贝以外的任何人,我都不会关注他们的想法。我知道,就算我的皮肤变黑了,沈桓尧小宝贝也根本就不会因为我的皮肤黑而嫌弃我,而是会一直保持着喜欢我。所以我就算把自己的皮肤晒黑又怎么样呢?我是一个非常注重自己身体健康的人,我知道多晒太阳对自己的身体健康有好处,所以我现在更倾向于选择去外面晒太阳,而不是穿着防晒服过度的防晒。”
沈桓尧对迟南说:“宝贝,你真是太注重健康了,我非常支持你多晒太阳哦。宝贝,你的猜测完全没有错,就算你的皮肤变黑,我也依旧会一直非常喜欢你。我更担心的是我的皮肤变黑后,你会不会喜欢我?”迟南说:“宝贝,你的皮肤变黑后,我也一样会喜欢你呀。因为你的颜值本来就很帅,而且我也并不是特别在意你的皮肤黑不黑。我喜欢的是你这个人本身,而不是你的黑或白的肤色啊。”
沈桓尧高兴地握起了迟南的手,然后带着迟南继续逛衣服店,这家服装店的面积很宽广,所以有各种门类的衣服。往深处走的话,迟南看到了许多时髦的,有图案的衬衫、夹克,还有那些服装看起来酷极了,一看就是富二代或者明星穿的衣服。迟南对这几件衣服起了兴趣,迟南对沈桓尧说:“宝贝,我想要这几件黑色的时髦夹克。”沈桓尧说:“好呀,小宝贝。”
沈桓尧给迟南挑了好几件不同的夹克,有的颜色非常艳丽且鲜明,有的则更注重于图案和创新性还有引人注目的能力。夹克手臂上的标志图案非常闪亮。
沈桓尧对迟南说:“宝贝,你在挑衣服的时候,要不要披在身上试穿一下呢,这里有很多面镜子来供客人试穿衣服,而且这是外套。宝贝现在身上穿的又是外出时穿的并非绝对干净的衣服,宝贝不用担心干不干净的问题。宝贝如果披在身上的话,会更直观的看到自己穿着这件衣服时的样子,宝贝也就能更好地选择要不要买这件衣服了呀。”
迟南摆了摆手,哼了一声对沈桓尧说:“宝贝,虽然我很想试穿一下这几件衣服,但是我觉得衣服店里的外套已经被很多人试穿过了,我不想穿别人试穿过的衣服,虽然别人试穿过的衣服还是很干净的,但是对我个人而言,我心里过不去这一关,我只想穿只有我一个人穿过的衣服,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选择,不是吗?”
沈桓尧说:“很有道理呢,小宝贝。那我们挑了这两件衣服就回家了吗?我们要不要买一点其他的东西呢?”迟南说:“我想要买香水,我已经惦念了很久香水了,但是我之前一直都沉迷于写作事业,没有记得去和宝贝买香水。”
迟南说:“但是我现在又不想继续逛商场了,因为我想快点回家码字,我在放松了一段时间后,我就会回归到喜欢码字的状态里,我不想浪费自己的这种良好状态,我想要抓紧每一分每一秒,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每天产出更多的字数。”
沈桓尧对迟南说:“宝贝,你这种状态真是非常良好呢。我会一直全力支持你的,现在我们就迈着轻快的步伐回家吧,小宝贝”。迟南说:“好呀。”
迟南回到别墅里开始语音输入的时候,首先非常苦恼于语音输入的角色名字识别不准的问题。但是迟南已经想办法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可以把主角的名字替换成比较常见的职业名称或者代号来代替,这样的话,语音输入可以每次都把这些角色的代号识别出来,等到他最后写完这一章的时候,迟南又可以把整篇文章里的代号替换成正确的角色名字,这样一来,他的写作效率就高多了,语音输入的写作过程中也省事多了。比如说迟南以前是一个歌手,所以如果迟南给自己一个代号的话,他就会把自己叫做“歌手”,而沈桓尧是一个大总裁,而且还是金融大佬,所以迟南会给沈桓尧“总裁”的代号。
再者,迟南想要对沈桓尧提出一个很听起来很荒谬,但是迟南却觉得非常正确的理论,迟南对沈桓尧说:“宝贝,我其实觉得码字速度更快时产出的文字质量比码字速度缓慢时产出的文字质量来得更高。正常来说,大家都觉得慢慢地思考并且精心打磨后的文字才会更加的动人且优美,但是我并不是这样认为的,我觉得码字时速七千的文字质量比码字时速两千的文字质量要高很多,我为什么这样认为呢?首先,如果码字手速比较慢的话,作家在写作的过程中会非常犹豫,并且斟酌每一句话究竟是否是对的,并且很在意自己角色的台词和动作有没有发挥到位,还有这段剧情究竟是否精彩,但是犹豫和反复修改后的文字却没有办法拥有无拘无束并且丰富的想象力,更夸张一点的情况是,如果作者在写这一章之前就提前拟定好了这一章节要写的内容,这一章会被彻底束缚在作者预设好的框架里,不能有任何超出作者预期框架和大纲外的剧情。我以前就经历过这种情况,我当时把小说前半篇的剧情总结为第一位主角越来越冷漠,第二位主角越来越灰心。于是我为了让整篇小说的剧情精炼度和要点准确度更高,我将所有的与剧情总结无关的内容全都剔除掉了,只写和自己的大纲有关的部分。在写这一部分章节的时候,我发现我的码字时速变得奇慢无比,甚至到了一千字一小时,根本就挤不出什么剧情。我觉得在这种情况下,码字时速慢并不能带来更优异的剧情。”
迟南说:“相反,如果码字时速到达了很快的地步,作者写小说就完全无拘无束了,他想到什么喜欢的就可以写下来。所以他的文字也会非常富有想象力和创新能力。并且这位作者可以把自己小说里想要表达的主题和情感全都一五一十地讲出来,不用保留任何没有说完的话。唯一的缺点就是说话可能会有些啰嗦,但是我可以在语音输入完成之后把一些语气词给删掉。”
沈桓尧说:“宝贝我觉得这个想法非常好,你可以一直将这想法延续下去。”
迟南现在先把植物园小说的剩余章节给写完,然后刷了刷牙就睡觉了。
今天又是新的一天,迟南醒来之后状态不错,因为他发现他成功的在八点三十分的时间早起了。这对于今天的他来说,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了,毕竟他之前有几天是九点钟才起床的,而且他昨天晚上在十二点才睡着,他虽然在十点半的时候已经躺在床上闭着眼,准备进入梦乡了,但是他没有办法快速地进入深睡眠。
但是这也是有利有弊的一件事,迟南早起的同时,意味着他的睡眠时间被缩短了,他今天只睡了八个半小时,而迟南平时要睡九到十个小时,因此迟南在之后的码字进程中可能会犯困。
迟南今天吃了两包薯片,迟南首先用剪刀把薯片的外包装给剪开来,然后开始品尝起了香喷喷又美味的黄金脆薯片。迟南知道吃零食对健康并不是特别好,但是他偶尔吃一次还是没有关系的,沈桓尧也一直监督着他,并给他烧非常好吃的健康饭菜。
迟南觉得对自己的作家和工程师的小说又有灵感了。虽然他昨天已经耗尽所有灵感,并且一个字都写不出来了,但是过了一个夜晚的睡眠后,迟南又对这部作品有表达欲了,迟南觉得这非常神奇。这也是作家的快乐所在吧。当他每次想要放弃的时候,他脑海里的灵感都会劝说着他不要放弃。
迟南在自己的小说里写道:
吃好面条后,温听寒和陆修远从座位上站起来,准备离开这里,回到图书馆。在走之前,温听寒准备和陆修远AA买单,但是温听寒在结账台发现陆修远已经帮他把单给买了。温听寒觉得非常不好意思。温听寒是一个直来直去的人,他不会在背地里揣测陆修远的心思,只会明面上有什么问什么,于是温听寒直接问陆修远道:“我的那份面条,你怎么帮我付了?”陆修远对温听寒。没有什么额外的表情,只是淡淡的扫了温听寒一眼,说:“不应该吗?”温听寒对陆修远笑了笑说:“我转给你吧。”于是温听寒在陆修远的通讯账号的对话框,转了十五块钱过去。但陆修远像没看到似的,并且继续问温听寒:“我们吃完饭要不要散散步?在商场里逛一下。”
温听寒感到非常高兴,他本来就是想在商场里逛一下的,因为他刚才走路过程中的灵感已经被他全部记录完了,他现在需要新的灵感来支撑他的写作,而商场里有各种琳琅满目的商品,还有来来往往的行人,这很能促进温听寒想出新的灵感,但是温听寒又怕陆修远这个工作搭子先一步准备回图书馆,然后和他分开,所以温听寒决定还是看陆修远的意思。如果陆修远决定要回图书馆的话,温听寒也决定和他一起回去。
而现在陆修远对他提出的提议正合他意,温听寒对陆修远说:“好啊,走吧。”于是温听寒和陆修远在商场里漫无目的地逛着。他们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只是想随意看看路过的商店展览的商品而已。他们首先走到了一家小礼品店,里边有很多新奇的精致手办盒,水彩笔,还有很多绘画工具,可惜温听寒并不擅长画画,他只是一个在文稿上写文的,所以它需要配备的工具也非常简单,那就是一个键盘和一个电脑屏幕而已。温听寒对面前的这些商品不感兴趣,但是他很喜欢单纯地看看这些商品的样貌还有丰富多彩的颜色。
陆修远似乎也没有把注意力放在商品上,他只是跟随着温听寒的脚步在随意地乱逛。温听寒走到哪里路修远就跟到哪里。直到温听寒走出这家店后,陆修远才对温听寒说:“有什么喜欢的商品吗?”温听寒不知道陆修远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温听寒刚才没有买任何商品,这就代表着他对商品都没有购买的想法。为什么陆修远还要再重复地问他一遍呢?温听寒想不到,陆修远是想要帮他买下他想要的商品。
于是温听寒非常坦诚地对陆修远说:“我并不是一个画家,我并不需要这些画笔还有画纸,这些闪亮的小卡片我也并不感兴趣。虽然我喜欢闪闪亮亮的东西,但是这种纸质的卡片并不适合我一直摆在房间里或者床头边,因为卡片容易被水浸湿,并不好清洗,而卡片在桌上放久了,总会积很多灰尘。”陆修远说:“你说的非常有道理,所以我们可以买一个专门展览手办和卡片用的柜子,是透明的玻璃柜,这样的话就不会有灰尘落在上面了。”温听寒又摇了摇头说:“我的房间没有这么大的空间来容纳玻璃柜子,并且我也不想浪费平时本应该花在生活开销上的钱在这些没用的东西上,如果我想要闪亮的东西,我直接买一个闪亮的流金沙漏或者一个星星灯光装饰就可以了。”
陆修远提了一嘴:“我看到旁边的商场里有星星灯光装饰灯,要不要过去看看呢?”温听寒再次摇了摇头,并且对陆修远说:“我没有那么多闲钱去买装饰品。”陆修远看了温听寒的眼睛很久,并且对温听寒说:“我送给你不就好了。”温听寒惊讶的看着陆修远说:“这样的话,我也太没有礼貌了,这多麻烦你呀。”
陆修远对温听寒微微笑了笑,并且说:“不麻烦。因为我想要和你一直在一起工作。”
写到这里,迟南实在写不下去了。迟南对沈桓尧说:“宝贝,我还是换换思路,写写植物园小说吧。”沈桓尧说:“好呀小宝贝。”现在迟南对植物园小说特别有思路,他准备酣畅淋漓地写一个升级流的小困境。
迟南写好一段小剧情后,发现自己只写了三千字,迟南对沈桓尧说:“宝贝,现在我已经进入了这篇植物园小说的收尾阶段了,我以为我写完这些字数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但是现在看来,怎么这么难呀?其实我根本就做不到每天更新四万字或者五万字的水平。我一旦看到我的字数越来越接近六十万字的总字数,内心就会变得非常懈怠,觉得自己反正马上要达成目标了,就可以随便摆烂摸鱼两天了。我觉得我这种想法非常不正确,我应该继续努力地加油码字,这样才是我呀,我不是下决心一定要成为触手怪和八爪鱼吗?”沈桓尧说:“宝贝不要担心,也不要气馁,我们可以继续渡过难关。宝贝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宝贝逼自己一把,让自己从每天更新三万字升级到每天更新四万字,况且宝贝今天起得很早,所以宝贝今天的时光虽然已经默不作声的走到了十点三十,但是宝贝已经写了四千字了呀,这对宝贝来说,是从来没有过的快速码字体验吧。宝贝以前在上午十二点的时候才只能写三千字呢,对不对?说明宝贝今天取得了重大的进步。迟南小宝贝只要继续努力,今天一定可以突破三万字的总字数。迟南说:“好,我一定会加油努力的。只要熬过最后的这段时间,我就可以打败乌云和黑暗,迎来彩虹和光明。迟南对沈桓尧开心地笑了起来,沈桓尧给迟南倒了一杯果汁,并且摸了摸迟南的脑袋。”
迟南又对沈桓尧说:“确实,现在的时间比较早,但我已经写完了很多字,这是一件让我动力满满的事情,因为我喜欢以一天为单位来记录自己更新的字数。当我一天中的上半部分已经被我浪费掉的时候,我的下午和晚上也不会再有特别大的动力去码字,因为我知道,就算我很努力的码字,我也最多只能达成原本可以达成的三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二的目标,这让我感到伤心且难过,仿佛我做的都是无用功似的。我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一旦我开启了新的一天,我就想要让这一天的日更码字字数达到最完美的水平。”
迟南发现自己的码字软件新出了一个找出错别字的功能,迟南对此感到非常高兴,因为他在语音输入并且修改的过程中,总是会有漏改的部分,所以他的文章里总是会出现一些错别字,还有标点符号的错误,但是这对迟南来说,其实并不是什么大事。毕竟人无完人,一位作者就算非常认真地修改文稿,它的章节里面也总会有一些小漏洞,或者小错误。迟南试着用找出错别字的功能来找了一下错别字,结果发现这个码字软件找出的错误全都是胡说八道的。迟南觉得非常生气且荒谬。于是迟南决定以后再也不用这个找出错别字的功能了。
迟南在努力过后,终于写完了植物园小说的最后一点字。迟南觉得如释重负,并且高兴雀跃至极,因为这代表着迟南终于突破了绊住了自己这么久的脚步的瓶颈。迟南现在的植物园小说总字数已经达到了六十万字零五千。
迟南非常高兴地在我爱小说网的界面找到了签约的入口,并且点击申请签约,因为现在的时间是上午,所以我爱小说网的编辑还在工作状态,很快,迟南就收到了编辑通过他的签约申请的通知,并且迟南也加上了我爱小说网的编辑的通讯好友。迟南经过了一系列复杂的流程,终于签上了我爱小说网的正式签约作者的合同。迟南觉得非常高兴,他决定今天一定要放松一天,来庆祝自己达成了这么大的目标。
但是迟南又非常迫不及待地想要继续写作,因为他一旦成功签约了,他的作者账号就可以得到更多的推荐位了。迟南很想快点把自己那本工程师和作家的小说给快速发表出来。迟南不断犹豫着,他原本的原则是全文存稿。其实对他来说,他可以把全身心都投入在自己喜欢的小说中,这件事,已经令他非常高兴了。他之前为了向平台提交签约而作茧自缚,写了一本六十万字的不喜欢的小说。现在迟南终于可以随心所欲的拿起手中的笔,随意在文稿上写下自己最喜欢的文字,这一次无论他写多少字,他都不会再有任何负担,觉得自己应该先完成签约的目标,再写其他的小说。
现在迟南已经无需要那么急切地完成六十万字的小说来快速签约,所以他其实可以将日更字数目标给减少。但是迟南是一个非常上进的人,他即使已经成功签约,也不想浪费他之前这么久的练习码字时速的努力,还有他以前的每天更新三万字的习惯。他之前已经把写小说作为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了,他现在当然不会懈怠,并且重新把游戏下回来。即使他今天想要庆祝,他也只是和沈桓尧一起到商场里面去玩。更何况迟南觉得更新很多自己喜欢的小说的字数是一件让自己极其开心的事情。就算迟南非常累,迟南也觉得这是他一生中最有意义的事情,他会为自己创作出的每一个字而感到开心,他觉得自己作为作家给自己的文字和角色带来了生命。
迟南也正在考虑自己要不要多看一些小说来提升自己的写作功底和写作技巧,但是迟南知道看小说是一件需要积累并且可以让自己的写作能力长久地保存在大脑里的事情。他并不需要像在高中时刷题一样每天刷一套卷子来保持自己的做题手感。因为小说的结构和剧情对迟南来说都是有记忆的。特别是很有梗的小说和有创新力的剧情,他们会给迟南留下深刻的印象,甚至很长时间也不会被迟南忘记,比如说,迟南在几个月前看的一本小说的简介内容,到现在迟南还能大致的复述出来,这就是小说与刷题的不同之处。
当然,迟南阅读小说只是为了提升自己的阅历,迟南在创作自己的小说中只会用靠自己的大脑想出来的原创的剧情。因此,迟南并不需要每天刷一个榜单来巩固自己的写作技巧,迟南以前看的小说越多,迟南对小说领域更有体悟,并且这种体悟是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的。迟南只要在前期有一定的阅读积累,迟南在后期就可以保持只写作不看文的状态很长时间,并且写出的文章质量也不会下降。
我爱写作网在对外又称我爱小说网。这个网站是目前最出名,并且作家最喜欢的平台,因为这个网站给作家的福利待遇非常大,也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法务人员在保护作家们的文字产出不被其他违规网站给盗走。
迟南非常中意这个平台,这个平台是迟南的白月光,迟南想要在这个平台上面写一辈子的小说,并且非常重视自己在这个平台的作家账号,这也是迟南不想在自己的作家账号里留下任何一本没有完结的小说的原因。
迟南加到我爱写作网的编辑的时候非常高兴,也非常激动,因为他非常尊重这个网站的编辑。他发誓接下来一定要好好地码字,不辜负编辑的期待。迟南想要好好码字的话,首先要做的就是让自己的日更字数达到至少一万以上。当然这对迟南来说已经不是什么难题了,因为迟南已经习惯了每天日更两万或者三万的日子了,迟南已保持了很多天的记录,并且迟南有自信,觉得自己不会轻易打破这个习惯,虽然昨天迟南有一些懈怠了,但是迟南觉得这只是偶然突发的事件,并不能代表迟南的稳定正常水平。
迟南非常好奇编辑的头像是什么样的,因为这对迟南来说就像深海中的珍珠宝石一样神秘。但搜索到并且添加到编辑的好友后,迟南就慢慢地熟悉编辑的头像了。迟南在和编辑对话的时候,也尽量地让自己的意思表达地言简意赅,并且带一些表示尊重的小表情和敬语。编辑的回复非常可爱。
成功签约并且加到编辑的好友这件事让迟南得到了非常大的动力,他一边看着编辑的头像,一边高兴地码着字。
但是很遗憾,迟南语音输入了大概一千字,又开始懈怠了,因为他的写作过程中总是有奋进期,瓶颈期,还有倦怠期。现在迟南陷入了倦怠期,他码字累了,所以他想要休息一会儿。现在迟南因为已经成功从键盘码字进阶为语音码字,所以迟南已经完全不用担心脊椎疲惫和手指疲惫的问题,手指就算出了很多手汗,也不用花费很多餐巾纸擦干。因为迟南在码字的过程中,唯一需要用到的手指就是他的一根食指,他只要用手指按着自己键盘上语音输入的按键就可以了。其余的迟南只要动动嘴皮子,不断的将所有的精力集中在脑海的写作板块里。现在感迟南感受到的是心理疲惫,他在上午十一点三十前就已经写完了六千五百个字。这对于迟南来说是前所未有的突破,但也让他整个上午没有多少休息时间。虽然迟南经常一边摸鱼一边写文,但是总体来说,迟南在写文的过程中还是不会主动看其他社交媒体娱乐帖子来间断自己的思路的。
迟南觉得现在的天气越来越热了,于是迟南脱掉了一件外套,然后开始考虑要不要开电风扇,电风扇对迟南来说,虽然可以让迟南感受到凉风袭来,但是也会把房间里的一些灰尘吹到迟南的脸上,迟南再三思索了一下,还是觉得空调比电风扇更加好,但是现在的天气也不适合直接开冷空调。迟南决定开一个除湿且通风的空调功能。
迟南决定开始摸鱼,迟南首先打开了我爱写作网的APP,并且开始在上面挑选心仪的小说来阅读。迟南在茫茫书海中不小心翻到了一本最近阅读里的卖了版权的小说,这部小说是迟南很久以前在社交媒体上刷到的作者自己推荐的自己的小说,所以迟南顺手搜索并且收藏了,准备日后有时间看一下这本书优秀在哪里,到底为什么会被影视方看上。
迟南先是用飞快的速度随意的翻阅了一下这本书的前三章。这本书的设定迟南原本不是很喜欢,并且简介也没有让迟南大开眼界,并且惊艳的感觉。所以迟南并没有准备把太多精力花在这本书上。迟南原本准备看一眼就退出去,然后寻找自己真心喜欢并且能看进去的小说的。但是迟南在翻到第二章的时候,突然被一个情节吸引了。迟南只是随意扫了一眼而已,但是迟南却偏偏很巧地扫到了一个很戳中他的心的剧情。迟南觉得非常心动。于是他准备用全新的眼光认真地看待这本书。
现在迟南仔细阅读了一下这本书开头的文案简介和第一章。迟南点进第一章后直接被吸引了。在迟南阅读了很多小说后,迟南已经对一本小说的第一章的写作水平有敏锐的观察力和评价能力。迟南发现这本书的主角之间的感情虽然发展得比较快,但是整体读下来,迟南却觉得莫名的好看。并且这本书里的情节打破了迟南对于主角之间感情互动的进程的原有认知,迟南原先一直以为在小说的开篇,甚至前半篇的很长时间段中,主角是不能很快成功发展为恋人关系的,因为这是一个钩子。钩子当然要留在小说的最后才能展现出来,否则的话读者看到主角成功地相互喜欢并且在一起后,就会直接觉得无聊并且跑光了。而且钩子没有放出的时间持续的越久,读者被这个钩子吊起好奇心的时间就越长,这个钩子的效果才能达到最好水平。甚至说主角的一方对另一方展现出喜欢这件事也要留到最后才能写出来,展示在读者眼前。但是这本书的第一章中,主角的一方直接向另一方表达了自己对对方的好感。迟南不知道为什么这位作者在提前放出钩子的情况下,也能成功吸引到读者,难道他的后面还有新的钩子吗?迟南不断思考着,准备继续阅读下去,可惜他阅读到第二章就觉得对这本书没有兴趣了。迟南读的章节太少,于是他也思考不出新的答案。
但迟南又感悟到一个道理,那就是他在阅读小说的时候,一定要一字一句仔细地阅读,不能直接扫一眼就走掉,否则的话,他根本就接收不了这本小说的所有信息,也看不懂它的所有剧情,没有办法评价这本小说究竟好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