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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曾祖父的选择 她是侯门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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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翘楚出生的朝代,叫吴朝,当然这是她十岁后才得知的。就连她的名字,也是十岁之后取的。对,为了入宫当宫女挣口饭吃活下去,得有个像样的名字,总不能像在养父母家里那样,大家都叫她“遗儿”吧。养父一家姓凌,于是她也姓凌,她是不敢随亲生父亲姓萧的。这一切都是什么原因呢?这就要从九年前说起……
九年之前,她尚且是襁褓中的一个婴儿,此时的她,衣食丰足,无忧无虑。她出生在一个侯爵世家,世袭罔替。他的曾祖父,是随开国的太祖皇帝一路拼杀打江山的功臣,名唤萧常胜,当然这个名字也是打上仗之后才取的,原名说出来只怕大家要笑出声——萧三八。大家可不要误会,这绝对不是这位老人家的父母想碰瓷现代的国际三八妇女节,那样的话还不如叫个萧八一更符合他将来的人设。而是因为在这个朝代,布衣百姓是不配拥有一个正经名字的,不是不可以,而是实力不允许,即使是在父系氏族社会,即使你是一个男人。这也不难理解,因为毕竟那个光景遇上灾年吃饱饭都难,肯定也难以开设扫盲班或者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因此大部分布衣百姓是不识字的,更别提读书。可想而知,给孩子取一个既文雅又响亮的名字有多难。于是不知道是哪个充满智慧的劳动者一拍脑门,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就用孩子出生日期来给他取名字吧!譬如孩子姓张,又出生在八月初十,那就叫张八十。现在想来这个办法甚是绝妙,取个名字顺带连生日也记住了。可是,这样的孩子,他们会过生日吗?由此可知,遗儿的这位曾祖父,出生在大郭朝末年某一年的三月初八。
这位萧三八,布衣出身,父母皆为贫苦农民,生逢乱世,膝下八子。正逢郭朝末年,天下战乱四起,匪患猖獗,再加上赋税徭役极重,所谓“苛政猛于虎也”,真可谓生灵涂炭、民不聊生。即使到了衣食丰足的现代社会,民间亦有言:“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可想而知,这八个孩子对于萧三八的父母压力有多大,估计每天一睁眼就得想着今天怎么给一家人挣口饭吃,说到这儿,不得不感叹科学技术永远是第一生产力,当年要是也有避孕措施该多好。于是身为大哥,已然十四岁的萧三八盘算着为父母减负,去自谋生路了。要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现代社会才上初中的年纪,萧三八就要为自己的将来和家人的命运打算了。偏偏上天怜悯,给了他一副好体魄,据说他体貌奇伟,身高臂长,力能扛鼎,于是他到青华山中,投奔了一位习武世家的隐士,唤做路安居士。这位路安居士也是一位好伯乐,见萧三八是习武奇才,将毕生绝学传之于他。学成归来,萧三八不但体魄更加强健,而且精于骑射,通晓兵器。
适逢当时同为草根的高重九(当了起义领导人还叫这个名字可不大体面,便改名为高明远了)组织农民起义,要说这位萧家老祖宗也是慧眼识英雄,觉得这位高重九虽出身草莽,却极有战略眼光,对当今世事颇有见地,并且执行力超强,最主要的一点,他们虽为起义军,所到之处秋毫无犯,军纪严明,颇有成大事者之风范。于是萧三八这个狠人,为了追随另一个狠人,做了一件狠事。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在这支农民起义军打到军事重镇京昌时,在大郭朝平叛军的大营里,他一个人,一把刀(为什么不是单刀匹马呢?很遗憾,因为他没有马),砍了大郭朝平叛军一个队的人头,把它们装进麻袋里,然后毫发无伤地提着这个滴着血的麻袋,去参加起义军了,这想必就是狠人纳投名状的方式吧!这里有必要简要说明一下大郭朝正规军的编制:五人为一伍,十人为一什,五什为一队。也就是说,萧三八的麻袋里大约装着五十个人头!起义军的先锋刘五四见此人相貌奇伟,且出手不凡,立刻对他提起了兴趣。当然,他也给自己取了一个适合自己身份的名字,唤做刘辅臣。想必他在给自己取这个名字的时候,心里一定在暗暗发誓:“我刘五四,是要辅佐姐夫,在不远的将来共成大业的!”要说这个刘五四是何许人也?他正是未来刘皇后(当然现在还是某起义军将领高明远的正室夫人)的亲弟弟,也就是高明远的小舅子,可见选择确实大于努力,站对了队跟对了人,即使没啥大本事,或许也可以混个国舅爷当当。但是农民起义军嘛,其将领学过孔孟之道的自然是凤毛麟角,大都不是什么礼贤下士的儒将,这个刘五四也不例外。有时候,欣赏一个人和厌恶一个人的表现可能看起来差不多,只见刘五四怒目圆睁,仿佛想用眼神杀死眼前这个愣头青,只三十秒之后,他的拳头就朝着萧三八挥舞了过来,心中暗暗念着:“我倒要看看你这个愣头青有没有点儿真本事。”其实此次试探属实有点多余,要说这刘五四能当上先锋,多少有点走后门的嫌疑,因为他的武力值确实不高。只见一人身披重甲,寒光闪烁,脸上写的是不屑与轻视;另一人身着布衣草履,但是却有着轮廓分明的面庞,犹如刀削斧凿,冷峻而坚毅,一双鹰隼般的利目,透着果敢和决绝,仿佛能洞察一切。二人从军帐打到营地,只三个回合,刘五四便败下阵来。要说两人的不同还有一点,刘五四惜才如玉,萧三八却恃才傲物。见识了眼前这位少年,不,这位侠士的本事,刘五四便立刻把他引荐给了姐夫高明远。
到了中军帐里,萧三八把这滴着血的麻袋倒过来一撒,人头顿时散落一地。左右侍从见了这阵势,不到三秒钟,五把大刀齐刷刷地就架在了萧三八的脖子上,目光中充满了警示,当然,还隐藏着一丝恐惧。中军帐里的兽皮椅上,正坐着另一个彪形大汉,身长八尺,面色如枣,最抢眼的是他的胡须,像一根根钢针,坚硬挺拔。他面色未改,眼神平静,略清了清嗓子,问道:“你是何人,为何来此?”萧三八拱手作揖道:“在下萧三八,十分敬仰高将军,愿投身帐中,追随左右!”话不多,也没有表现出对将军的谄媚,但是,那都是无能者才需要的,他萧三八不用。还未等高明远发话,萧三八便继续说道:“在下愿给将军做阵前先锋,冲锋陷阵,绝不含糊。”高明远略假思索,眼神向右侧平移了一些,看向站在一旁的刘五四。要说这世界上的本事不济的人分为两种,一种是自视甚高的,另一种是有自知之明的,幸运的是,刘五四属于后者。他清晰地知道,凭自己的这点本事,小打小闹勉强能胜任,若将来有一天队伍壮大了,自己的军事指挥才能和硬实力都是不行的,上万人的战场上自己若真做了先锋,搞不好是要丢了性命的,为了保护未来的国舅爷,还是从善如流的好。于是不等高明远发话,刘五四先上前一步,单膝跪地双手作揖坚定地说到:“末将愿将先锋之位让给这位壮士,末将曾和这位壮士切磋一番,其实在为军中不可多得之将才,请将军定夺。”战争,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所以先锋之位对一支军队是很重要的,要说如此草率地决定换先锋,也是继往开来,但似乎这也并不奇怪,因为如今这支草台班子部队,不过六千人之众。但是在不远的将来,他们将创造一个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