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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结案(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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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孙明天就敏锐地感觉到一种孤独感,像大海里的水草,飘飘荡荡,萦绕至周身,外人很难发现,却无处不在。
目睹妈妈的死亡后,这种孤独感的存在越来越让她难以忽视,像一幅浓墨重彩的画,每过一天,画上就多了一笔狰狞的墨迹,这让她难以融入正常人的社会当中,自然也难以正常地学习、工作、结婚生子,过属于正常人的生活了。
这晚,她又做了噩梦。
梦里有条凶恶的鲨鱼,始终追着她游啊,游啊,她像溺水之际垂死挣扎的人,在不断上浮又下坠的过程中,她的胸腔灌满了咸涩的海水,失去了逃生能力,只能徒劳浮在海中央,任凭那条鲨鱼追过来。它张开血淋淋的嘴巴,似乎在下一秒就会把她吞之入腹——
或者在这世上,每个人都有无力改变的事,幸运的人没遇上,如此便能一生顺遂,要是不走运真碰上了,那么只能听从命运的安排,被心中的那条鲨鱼吃掉。
孙明天甚至能够体会到身上的血肉被鲨鱼的尖牙撕扯,咬碎,那股贯穿全身的痛感,随后而来的是骨骼断裂,五脏六腑散成血雾,她的一颗血淋淋的心被硬生生挖出来,被拆成两瓣、三瓣、四瓣……每一瓣里面都有一个季寻。
“啊——”
她终于克制不住尖叫出声,猛地坐起来。
小时候做噩梦,睁开眼睛她就会看到妈妈。那会儿她晚上喜欢和妈妈睡,妈妈觉浅,要是她做噩梦翻来覆去,妈妈就会整夜睡不着,守在她身边,陪着她。
噩梦中醒来,她看见妈妈在灯下的脸,妈妈对她温柔地笑着问,我们明天做什么梦啦,她就会哭着说,我梦见一条大鲨鱼在追我,还要吃了我,妈妈就会说,大鲨鱼在海里呀,怎么会吃你呢,这个时候她就会奇迹般地停止哭闹,仿佛和妈妈诉说了自己的恐惧,恐惧就自然而然地消失了。
后来妈妈死了,听她讲述噩梦的人换成了季寻。读大学的时候,她每天晚上给季寻打电话,说,“我做噩梦了”,然后换好鞋跑到宿舍楼下,季寻就会在那儿等着她。
为什么会爱上季寻,按理来说,孙明天应该一辈子不恋爱不结婚,因为妈妈的前车之鉴,她曾发誓不要将情感交付于任何一个男人……可那毕竟是季寻。
季寻的存在,是这充满错误的世界上唯一正确的依据,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每天等在宿舍楼下一等就是整晚,就为了听她讲噩梦?他可从来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唯一说过的让孙明天感到甜蜜的话是,“你恨金蛇吗?我去帮你报仇。”
听到这句话的那一刻,孙明天感觉自己的灵魂都深深地震颤了,失重感强烈,起初觉得魔幻不真实,再仔细想想才觉得后怕——报仇是她一个人的事,她可绝不能把季寻给扯进来。
再后来——
孙明天大汗淋漓地靠坐在床头,视线模糊,好一会儿才在昏暗的房间里看到一个身影。他的面容隐在黑夜深处,似曾相识,既陌生又有些熟悉。
“童叔,”孙明天松了口气,“你怎么在这?吓我一跳。”
开了床头灯,就看见童其骏拧着眉,面露忧愁。他伸手搭了搭她的额头:“你刚才一直在大喊大叫,我还以为出什么事了呢。”
“没什么,做了个噩梦。”孙明天摇头笑。
童其骏看着她,若有所思地唔了一声。
童叔知道她经常做噩梦,却从来不问她梦到了什么,只会给她做吃的。果然,听见他说:“饿不饿?要不给你下碗面条?”
孙明天正好饿了,点了个兰州拉面。
童其骏喜欢做饭,且厨艺了得,去酒店应聘个大厨不在话下,他却只喜欢闷在厨房做些家常菜。要做拉面,就要用手擀的面条,口感方才筋道,汤要用高火熬煮,冰箱里有昨天买的大骨头棒,熬成奶白色的汤汁,撒上葱花,几滴香油,一时之间屋子里香味四溢。
孙明天今天胃口好,连吃了两碗面,喝净汤,抬手抽了张纸巾,发现童其骏正欲言又止地看着她:“想说什么?”
“明天,再跟我讲讲你跟季警官的事吧。”
孙明天没有倾诉的兴趣,擦干净嘴巴,平静道:“没什么可讲的了。”
即便于她,也没什么值得一说——往事毕竟只在过去,既然未来他们注定毫无瓜葛,何必再多劳心伤情?
“我听人说,季警官受伤了,住进了市人民医院,还是重症病房,伤得可严重了——”童其骏边说边观察着孙明天的神色,犹豫道,“再怎么样,他毕竟是你的旧识,不去探望一下吗?”
孙明天低头揉搓着手里的纸巾。探望?探望一下也好——不是为了叙旧,而是信息交换。
季寻认识赵祥睿,而赵祥睿在冢人帮待了多年,一定知道内情,也许这会儿,季寻已经得知了金蛇的下落。
*
季寻伤势稳定,在重症病房住了三天后转至普通病房。第一天,他没等来任何人,反倒睡得足足的,这种舒服日子已经许多年没有过了。第二天清晨,黄骁抱着一株新鲜的百合花出现,坐在季寻病床前愣了半天,没说出一句话。
季寻见他神情落魄,只好率先开口:“把花放下吧。”
“哦!”黄骁如梦方醒,“这是……百合,我挑了半天,老板说花语也有早日恢复健康的意思……好吧,店里只剩下这种了……那个……”说了半天说不下去了,季寻从他走进门来时便猜得彻底,伸手拍了拍他的肩:“你很难过,因为文絮的事?”
黄骁脸色一白,结结巴巴:“老大……”
“我也很难过。”季寻说。
他外表冷酷,看起来没有一点难过的样子。黄骁不信。
“我以前的女朋友,也曾经像文絮一样,误入歧途过。”
黄骁好奇起来。季寻又补充:“不是因为感情。”
“你淌过沼泽没有?前两年我去过三江平原,遇上过一片沼泽,其实远看只是一块青色平地,要是不小心陷进去了,挣扎是没有用的,只有脱下衣服趴在上面,慢慢地抽出腿,才能减缓下馅速度。以前有一些民众不懂得该怎么应对,差点被淹死,”季寻抬手调快了点滴速度,拿了个新枕头垫到背后,“也许文絮也遇到了一片沼泽,她试图挣扎,反倒被那片沼泽困住了。”
那孙明天呢?
季寻始终记得在仓库里和她交手的那几分钟,黑暗中那似乎才是真实的她,身体像猎豹一样敏捷,但也很敏感。敏感意味着脆弱,安全感的缺失让她几乎一碰就炸,她的心智不稳,再好的招式用出来也乱了。
黄骁沉默了一会儿,说:“孙小姐一直在查这个案子,局里已经有人怀疑她和冢人帮有关系,上午开会的时候老钱甚至还提议把她抓回来一起审。”
“该审的我们已经审过了,这些无理要求你可以不必理会。”季寻淡淡道,“你与其待在我这里,不如回去看看文絮,她信任你,有你安慰,她应该会好受些。”
黄骁咧嘴笑了,比苦瓜还苦。他出去的时候季寻忽然又叫住了他:“顺便帮我跑一趟市局,问问贺茨,他是怎么杀害王靖的。”
“这些贺茨不已经全交代了吗?”
季寻沉吟道:“我关心的是,为什么王靖身边没有出现一首情歌,如果贺茨真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这不符合犯罪行为逻辑。”
“这点贺茨也交代了,”黄骁说,“贺茨说他那晚喝了酒,没想那么多。”
这也正常,找不出任何疑点,贺茨的口供说服了局里所有人,他已被正式立案,确认为“金蛇”。
可是,季寻却总有一种微妙的感觉,似乎哪里出了差错,回到十年前的雨夜,那个黑色模糊的背影给他的印象,与现在的贺茨判若两人。只是细微零星的一点差错,却似乎带着他往愈加错误的道路上远去。
*
李文絮被收押在二号监狱,黄骁过去的时候,她似乎刚睡醒,一头长发乱七八糟的,眼神懵懂。这让黄骁不由得想起晚上加班不小心睡着了的她。
“师兄。”隔着玻璃,李文絮对他笑了笑。听筒中她的声音轻而缥缈,听上去有些虚弱。
“文絮……你、你还好吗?”黄骁张嘴说了一半眼睛就红了,“你跟贺茨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说阿茨?”李文絮双眼带了点笑,“我爱他。”
“你爱谁不好?爱个黑.she.会?爱个杀人犯?他杀了多少人!这种变.态是不能用常理解释的!文絮你清醒点儿啊!”黄骁怒吼。
李文絮仍在笑,笑得坚决,而又惨淡:“我总觉得,阿茨很像我。”
阿茨其实性子很胆小,晚上会躲在被窝里偷偷地哭,每到这时,李文絮觉得自己是一根突然断裂的弦,寸寸紧绷的身体恍然间卸下所有防备。她何尝不明白,爱上阿茨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错误?把自己锁进厕所里,双手并用恶狠狠地,不停地抽打自己——快停!停止这一切!可她就是放不下。
走到今天,她也许后悔了,那一枪到底是不该发出去,可当她发出去了,她忽然有种壮烈感,感觉自己为爱情牺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