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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七宝 那是一只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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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他十八年了
十五岁那年,我第一次见他,就被那种感觉迷住了。
我自命不凡,觉得自己会永远一个人。
却在那个下雨天,被他的笑迷住了。
二十八岁这一年,我还是自命不凡,总觉得这么多年爱一个人是那么酷。
二十八岁的我未婚,无房,无车,没有环球旅行。
拒绝了亲戚和朋友的介绍,一意孤行的来到了他的城市。
我不会吃辣,还是个路痴,还是选择了来到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地方。
他十八岁之后就一直生活在这里,二十八岁的我终于来到。
朋友以为我早已忘记这段时光,其实,是我记的太深。
有时候我总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那么爱,却又想起那些年,终于释怀,也许是爱的。
三月四日,天气晴:
今天,我买了好多他从前爱吃的东西去看他,他还是和十七岁时一样,笑得那么好看,迷人。
经过他朋友圈发过的那个猫咖,门口贴着店面转让,我走进去,老板热情的招呼我,忽然觉得脚下有个东西在接近我。
是一只猫,我蹲下身摸了摸它的下巴,老板说它叫七宝,是一只小虎斑,我看着它,它的眼睛是太阳的颜色。
老板问我要不要买下它,只要五百块,我掏出手机付了钱,老板送了我很多它的用品,还有一个白色猫包。
我带着七宝继续往前走。
在猫咖附近租了一个房子,家具齐全,我住了下来。
发微信拜托我哥寄了行李过来。
去超市买了菜,买了他最爱吃的牛肉干,给七宝买了鸡胸肉。
七宝很粘人,毕竟在猫咖上过班。
我总是喜欢抱着它在客厅看电视,最好外面还下着雨。
七宝喜欢趴在饭桌上,因为我每次都在那用小锅煮鸡胸肉给它吃。
七宝今天不小心打碎了我的相框,是我和他的合照。
给七宝洗了个澡,香香的,带它上床睡觉啦!
七宝最近老是喜欢看着窗外,我也学着它的样子看向窗外,发现这个视角看过去有一颗小草。
小草在缝隙里生存,却开了花。
试着写下这些文字来记录我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