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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开篇 ...

  •   精灵是一种寿命极其悠长的长生种生物,在人类的传记或者各类衍生作品里面,精灵可能是严肃古板的原教旨主义者,也可能是长耳朵的比魅魔还魅魔的可怕存在。

      总之随着时间的流逝,各种关于精灵的版本层出不穷,同时精灵自然宠儿,□□纯度低下的谣言也渐渐被大部分人认同。

      在刻板印象遍地的现世,我要严肃的澄清一点,精灵有古板的,也有魅中魅的,但绝对没有战五渣的!!!

      拒绝刻板印象,并且记录他们最真实的样子,也是我终于下定决心,要去写一本游记的初衷。

      “所以这就是你不辞劳苦跑进这旮瘩里,把我从好梦拖出来的理由?”蹲在座椅上的精灵于是有几分恼火的把一手啤酒拍在桌子上面。

      林间酒馆是歇脚的吟游诗人的最爱,那些跑进深山老林采药的山民,行走各地的游商也特别喜欢往这里钻。

      酒馆不仅提供酒,也提供茶水和饮食,若是多付一点钱,找个房间住几天也是可以的。

      我和她的座就落在酒馆边角落,对面是贴着纸张的告示栏,四周落脚的人,或是商人,或是佣兵,或是冒险家,一个个好奇的伸长了脑袋,去瞧这传说里的精灵。

      “林克那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搬走了,我找不到他人,就只能找你了嘛。”

      眼见她隐隐有发脾气的迹象,我赶快给她倒满酒:“上好的精制啤酒,小麦香气浓着呢,芙兰达,你尽管喝,今天算我的。”

      有着一头浅棕色半长发,拿发带松松扎个马尾的精灵这才哼了一声,闷头开始喝酒。

      芙兰达·森屿,是我认识的人里,最为优秀的精灵骑士,她优秀到什么程度呢?

      这么说吧,几十年前大陆与炼狱里的恶魔们发生战争冲突的时候——那时候我还没出生呢——她曾经独自穿梭在战场上,拿着把长弓一箭射穿横渡大海,将要入侵奥坦斯丁的领头恶魔领主的脑袋。

      这里的奥坦斯丁就是人们口里常说的精灵之森,是一片很神秘的土地。

      据说追溯芙兰达的血缘,还能查到她是荣誉与公正之神的血脉后裔,算是十足的神N代。

      至于为什么这么英勇的芙兰达会离开家乡,在旅行(流浪)途中成为我的朋友,甚至现在被我从帝国边缘的某座不知名的山沟沟里找出来,和我坐在小酒馆里被其他人当成珍惜物种围观,那就说来话长了。

      啤酒的麦香味,还有一些劣质烟草散发的难闻气味。芙兰达重重的把酒杯撂下,发出满足的喟叹。

      “呼——果然喝完酒脑子就变得清醒多了!”她大大咧咧的盘腿坐着,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拿出了烟卷,熟练的施了个火魔法,深深吸入一口烟气。

      “那些老古董们懂什么啊,我不过就是喝点酒,偶尔抽个烟罢了,哪里不好了。”她叼着烟,口齿不清的絮絮叨叨起来,抱怨的内容大体是自己当初抽烟喝酒导致家里人不快的经历。

      没错,英勇的芙兰达,强大的芙兰达,最初离开精灵之森的原因是家人受不了她抽烟喝酒撩妹夜不归宿,在某天晚上给她收拾了一下包裹,把人一脚踹出了树屋。

      美名其曰你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大精灵,既然不愿意按时回家睡觉,那就学会自己独立生活吧。

      大概是芙兰达抽烟一次性叼五根的场景过于震撼,就连最粗犷的雇佣兵们也默默掐灭了自己的烟头,把它们丢在了地上。

      而芙兰达越讲越激动,通用语也不说了,一脚踩在桌子上,神情激动的操着那口地道文雅的精灵语开始激情输出。

      凑近的吟游诗人是个半吊子,觉得精灵语好听,也不管什么内容,直接就按着自己的理解把它们抄进自己记录灵感的本子里。

      希望之后这人找到会精灵语的人翻译时,知道里面的实际含义后别太崩溃。

      看芙兰达大喊大叫着夜不归宿怎么了,她就喜欢夜不归宿,我默默抱住脑袋。作为在场可能唯二精通精灵语的人,她骂的太脏我害怕。

      就,有没有一种可能,精灵骑士的美德芙兰达你是一个都没有继承遵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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