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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初恋是件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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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的课程实在太轻松了。
我闲得没事就去图书馆借书看,甚至有的时候坐在学校山上的凉亭里,一坐就是一下午,就看着风吹过树叶,听着沙沙声,有一种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感觉。
只不过我有点太闲了,那天看见长椅上的情侣卿卿我我,我犹豫了一下要不要捡块石头砸过去,但是我还是扭头走了,什么都没做,把我的绝佳观景位让给了他们,从此以后那里再也不是我专属的位置了,回想起来我都看不起我自己。
回去宿舍,和我的室友兼闺蜜吐槽了这件事。她是这么回复我的:“小明月,那么多追你的男生,你为什么不去谈个恋爱呢?这样你们就可以一起恶心别人了,也省得你每天从早到晚黏着我。”
“我哪有黏着你?”我着实无辜,我百分之六七十的时间都在独处,哪有功夫黏着她。
“你还抵赖上啦,你可是连上厕所都在给我发消息,别太爱啦。”庄子珊朝我做了个鬼脸。
我承认我无聊得很,于是在追我的人里面选了一个最顺眼的谈起了恋爱。
说来奇怪,我升学这些年,学校抓早恋很严,所以对于母胎单身的我来说,这是我的初恋。
“我居然是你的初恋啊。”赵乃宇在食堂餐桌的对面端坐着,打量着我,用那种令我不愉快却习以为常的凝视的眼光。
“怎么了?”我就不应该如实告诉他,这下又不得不听他对我的评价了。
“真是没想到,因为你是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他讪笑道。
“嗯。”我突然感到万分的无语和疲惫。
我们分手吧。我想把这句话吼到他脸上。我们结束吧,从此以后把联系方式全部删除拉黑不要再见面了。
可惜大部分时候我是一个委婉的人。于是我说:“我还有课,我先走了。”
对面的男生说:“明天见。”
他戴着金边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笑起来阳光,性格也开朗,可是我们之间并没有可分享的记忆,转身我便把他全然忘却了,连面孔也想不起来。
我时常感到对我的男朋友是陌生的,也许我并不是真的选择了他本人,只是为了他的金边眼镜看起来还不错,如果把他摘掉眼镜放生回人群中,我想我甚至不会再看他第二眼。
“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讲话?”庄子姗伸出她的小手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一直不明白,成年人的手怎么可以长得那么小,像孩童一般。“诶哟,小明月在想男朋友呢?人都走了那么长时间,你还在愣神儿。”她扮作刻薄地打趣道。
“啊?”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通常我懒得辩解些什么,只是我这人又有个不爱被人误解的小毛病,一让人误会便浑身不自在,好像我本是三角形的,人偏要把我说成平行四边形的。于是我又补充道:“我不是,我没有。”我真的没有。
“有人害羞啦?和法学院学长谈恋爱感觉怎么样?”
“就那样。”我如是说,觉得干巴巴的三个字太敷衍,又补上一句,“挺好的。”
赵乃宇比我们大一届,我和他是在辩论赛上认识的。
说来也奇怪,那天我坐在观众席上,隔着几排脑袋,看见他是有距离感的,那种感觉让我想起曾经好多本来有机会亲近却从来没接近过的,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
我承认人都是寂寞的,有些时候想要交朋友。
可当他走近我,即使是他精致的西装近看也会有皱褶,即使是两排整齐洁□□心护理过的牙齿,近看也会有黑三角。
这种时候我不想交朋友,我只觉得人普遍是单调的,好像都是同一模具做出来的月饼一样,不堪细品,还容易噎在嗓子眼儿里,上不去下不来。
叶公好龙不过如此。
第二天,是周六,我和赵乃宇像一对普通情侣一样,去逛街,去看x市最繁华的夜晚江景,春天的晚风吹得我尸斑都淡了不少。
那天临别时,在宿舍楼下,他给我一封信。那是一封用带着学校名头的草稿纸写满两页青涩文字的情书,甚至里面还有诗,无非是一些时下流行的内容,混杂着作者廉价的感情,没能引起我的共鸣。
其实我一直不明白,人怎么会喜欢甚至爱上一个自己完全不熟悉的人,没有看过他喜怒哀乐的样子,没有听过他小时候摔跤爬起来说不痛的颤音,没有见证他从蹒跚学步到步履蹒跚,难道有底气杜撰出情诗?
用文字煽情是一种欺骗,但很难说我对这些爱煽情的人有没有过同情,毕竟最先受骗的人是他们自己。
但我并没有因此就有勇气说出分手两个字,只因我不愿做那破坏关系的罪人,我在等对方犯错,道德上,只有犯错的人才应当承受被弃的结局,可当对方真的主动提出自己已移情别恋时,我才真实感到被抛下那方的难以承受,我想我宁愿从此都做个罪人。
第三天,下课路上,赵乃宇打破了我们中间尴尬的沉默。
“你穿这身衣服那么好看,为什么昨天和我出去的时候没有穿呢?”我听见他用那把清亮的嗓音问我话,像在审判一个罪犯,罪名是逃美役。
“我看都一样的。人不好看,穿什么也白搭。”我敷衍道。
“怎么可以这样损自己,你还真是个奇怪的女人。”
女人,我并不因为是个女人才奇怪的,我是个男人也一样奇怪,难道那时会有人说我是个奇怪的男人吗?单就因为性别女,所以所思所想,所作所为,总归是不合理的。
“就当给你增长见识了。”我微微一笑,并不怨他,或者说,不止怨他,世道如此,怪得了谁,遇到我,算他倒霉。
他接不上我的话茬,又要避免尴尬,见我是笑的,也跟着笑了起来。
我想念那些有人能同我拌嘴的日子。李同光在这一领域是一骑绝尘的,他从不让我的任何一个标点符号落地。
李同光是只幽灵,横亘在我和每个男同学之间,我要先对比,再审视,再对比,再审视,在每张陌生的脸上找熟悉的特征,像冰河世纪里掘地三尺翻找松果的松鼠,明知道这样下去不会有好结果,更严重者万劫不复,前途一片灰暗啊,可是松鼠改不了囤积癖,狗改不了吃屎,我忘不了李同光。
即使我们之间,除了一半共享基因之外,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