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机场外,透过墨镜,看着人们陆续走出来,看着一辆辆车开走,举步不前。 他回来了。没有任何征兆,没有任何解释,像走时那样没有只字片语。无情吗?冷漠吗?我不知,我真的不知。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因为我压根没料到他会回来。 他应该已经成了一家电脑公司驻沪的CEO了,年轻有为,前途无量。这样一个老友从国外回来看我怎不叫我受宠若惊?! 可是,三年的杳无音讯,三年的独自坚持,真的是为了他吗?真的是心有期心有盼吗? 我还是不知。 这时,五六个人走了出来,其中一个年轻人看向我后顿住了。我与他对视了很久,我没有上前,我只是看着他与身边的人耳语了几句,看着他们离开,看着他走向我。 我没有说话,径直走向自己的车。我知道他跟上来了,就如同在看见的第一眼便认出是他——即使他变了很多。我也知道他会认出我——即使我也已不是当年的我。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这么自信的知道这一切,我只是认为一切就是这么理所当然。 在车里,两人无语。我开着车,他目视前方。 有了一个红灯,我停了下来。终于,我看向他,我仔细看着他的脸。三年的时间我却发现直到现在我仍记得他脸上的痣,他脸上的细小疤痕…… 去哪,我请客。 他笑看向我,那依旧是一个摄人心魄的笑容:take me home. 回家?哪里有家?他的家还是我的家?都回不去了呀。 突然,他紧抱住我,紧得一如那天那晚,记忆没有随时间而褪色,一个拥抱,历久弥新。 I miss you so much. 我感到肩上湿湿的,我不想知道那是为什么。红灯早已转绿,车后的喇叭声也响了起来。他坐直身脸朝向了窗外,我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却看见他咬住的手指在微微颤抖。 一踩油门。 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