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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朝暮虽逝,故人永存 亡夫回忆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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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爱先生的第四十年了,尽管我已不复年少,尽管他已不再人间,但我爱他,永远都爱着他 。
我们自二十岁相识。而相爱,相守,这期间不过四十载。
我今已垂垂老矣,而先生也逝世已久。
我们于二十岁这个意气风发,朝气蓬勃的年纪相识。
那时的我与先生初遇,以为,彼此只不过是萍水相逢的路人,是对上一眼,转过头便会匆匆遗忘的过客。
我老了,现已不记得那是何年何月。只记那是个清晨,大概是五六点的样子吧,夏季的太阳总是积极进取的,早早地便来打卡上班。
经受高考大省三年残酷高中生活折磨的我,早已养成了生物钟。于是我便时不时地踏着清晨朝晖,在操场上散散步,顺道去食堂为其余的三个犬子带早饭。
就是在某一个不起眼的早晨,我随机地在操场边上散步,无聊地踢着花坛里翻落的小石子。
我突然听见了一阵由远及近的跑步声,稳健的,甚至是呼吸声都是有规律的。
我转头,措不及防地装入一双并无太多感情地眼眸中。那眼神并不是冷冽的,但也并不热情。
总之在当时的我看来,他既不是恼怒我挡了他的路,而不是在好奇这人为什么会在这里,只是在看一个人,一个很普通的人。
我也并未在意,因为这种与陌生人对视的事并不少见。我也不是一个会将陌生人放在心上的人。
那事过了不知多久,一日正午,寝室里的一只犬子嚷嚷着要吃学校外的烤鱼。我们都觉得他是突犯狂犬病,便没将这话放在心上。
结果没一会儿,他便举着手机,晃着手机页面上预定好的桌位,叫唤着让我们收拾收拾,他请客吃烤鱼。
原本是不乐意冒着大太阳作死出去的我们,在听见“他请客”这几个字时,顿时眼睛好像都亮了,也不顾外面逼近四十度的高温,真作死地往烤鱼店进发。
几个人在进了店的那一刻,方才觉得活了过来。但一个个浑身止不住地冒汗,热得脸红脖子粗。
每个人都从冰柜里拽了瓶冰饮,刚扭开盖子,还没到嘴边,便听见收银台便传来一声平淡的“别喝。”
我们怼到嘴边的冰饮,因为他这句意味不明的警告瞬间变得怪异起来。
我当即问道“为什么不能喝?”
他淡淡地撇了我一眼,话音仍是不带什么感情:“如果我告诉你这可能会中风呢?”
中风,这词我倒是听说过,好像是会口歪眼斜,面瘫的。
听着有点唬人,我们最终还是乖乖放下了手中的冰水瓶。老老实实的一人拿了瓶常温水。这次那人倒是没说什么。
其实到此为止,我还是没想过后来会与先生熟识。甚至那是我第二次遇见先生,但我对先生却是一丝印象也无。
吃完饭,我们临走时还想塞些小费到他手里,但他不收,还嘱咐了几句:
“出了汗或剧烈运动后,不要过快饮水,不能喝冰水吃冷饮,不能冲凉……”
他不啦不啦交代了一准子,我们也是如小鸡啄米般地频频点头应好。
回到了寝室,其他三个室友还在回味烤鱼地美妙滋味。只有我,在回想,如果那时喝了冰水,会不会真的危险了。
他们几个回味完了,扭头过来看我神游天外,打趣地问我,是不是看上那个收银小哥了。
我想了一阵,才想起来,那收银小哥,带着口罩,虽然看不见脸,但应该是好看的吧。然而我还是回了句,没印象。
我是同这件事,他们早就知道,我在开始就和他们摊了牌,说我是个同性恋。
好在他们没有什么过激反应,只是开玩笑说别喜欢上他们就行。没想到他们记住了,看见长得稍有姿色男的的就给我推荐,艾特我的视频也都是俊男。
与先生的第二次相遇,也到室友们的打趣中悄无声息地落了帷幕。
我们两个真正有交集是在那次的篮球友谊赛上。
那日天气晴朗,寝室里的三只犬子,见我整天就窝在寝室里看小说,一点没有青年人的朝气活力,便强拉着我去打篮球。
我骂他们有毛病,为啥总逮着我嚯嚯。结果他们告诉我,操场上帅哥多,体格好的帅哥更是汇集于此。
我愣了一瞬,随机就被他们拉了出去。
只不过,他们的如意算盘打空了,操场上活力四射的男大真的不少,结果我们连打球的场地都没有。
我刚想喊他们撤了,就见那三只真的像狗一样,朝着一个不知名方向点蹿了出去。我只得跟上。就见一个场地里,只有两个男孩在那里打球。
犬子和他们商量着一起打,我则是看着其中那个拿着球的男生。
说实话我当时也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但就是移不开眼。
等我反应过来时,三个犬子已经和他们商量好了,如果我们赢了,就一起打,输了我们就滚。
那几个犬子没跟我说一声就同意了,结果还要拉上我一起打。
说出来不怕人笑话,我都大二学生了,这篮球我还真没摸过几次。唯一一次打篮球,还是上初一的时候,和班里面的女班长过招,结果输了,之后伤了自尊,再也没碰过篮球。
而现在要我这么一个篮球废物,和他们一起打比赛,我是慌了。
刚想和他们说我不打,就见他们把球往空中一抛,比赛开始了。
我对这是不了解的,什么过人,投篮,都是临场跟他们学的。这一场赛比下来,我腿都是软的。
结果显而易见,我被虐的很惨,室友也是彻底服了,相信了我没这个篮球天赋。
三只犬子还想在争取一下共用场地的机会,我借机跑了趟小超市,提溜了一袋子矿泉水回来。
还好,那三个还没被轰走,见我提了水来,一个个都忙扑上来抢。一边喝还一边埋怨我为什么不买冰的。
我翻了个白眼骂他们不怕中风面瘫。边拿起一瓶水,递给那个刚打了球,却没有来拿水的人。
他接过水,笑了,说我竟然还记得。
我不明所以问他,还记得什么。
他摇摇头,又对着我的三个犬子说,剧烈运动后喝冰水,不是会面瘫,而是可能猝死。
那话一出口,犬子们差点没一口水呛死。我也终于想起来了,这是烤鱼店的收银小哥。
我向他道了谢,他和他的朋友也邀请我们一起打篮球。
犬子们很高兴,兴冲冲地拿起篮球就往场上跑,我则是盘腿坐在场边,边喝水边看他们挥洒青春的荷尔蒙。
但看着看着,就发觉有些不对劲,总觉得有道视线时不时扫过我,且这视线来自那群荷尔蒙青年。
我鬼使神差地朝他望去,不巧他也在看我。
我们两个就莫名其妙地对视上了,但也不过匆匆一眼便过去了。之后,那股奇怪地感觉就消失了。
他们中场休息,他拿着水瓶走到我身边,迎着我懵逼的目光坐下。
他问我为什么不去打篮球。我好奇他是不是瞎,看不见我打的多烂?
但出于礼貌,我还是回说我不会打。
他问要不要加个微信,说是以后如果有时间了可以一起打球。
我很想锤他一顿,我都说了我不会打球,他怎么就是听不明白呢?
但我还是同意了,加上了他的微信。
说实话,看见他头像那一刻我差点没憋住笑出来。
……好莫名其妙的头像,一片很养眼的绿草地,配的字幕却是:今日的我你踩在脚底,明日的我你坟头三米。他的昵称也是很平静的疯狂:普通小草。
他好像也是这时才反应过来,脸都急红,忙解释道,这是他妹妹玩他的手机,给他乱改的。
我当然要信的。。。好吧我根本不信。我更相信他是个和我们一样的男大。
犬子们打球打饿了,就喊着我去食堂吃饭
我起身邀请他一块,他却说他有事要忙。
我便没多想,遛着犬子们去了食堂。
端着餐盘,我正东张西望的找狗,便听见一阵犬吠,是犬子在呼唤我。我走过去坐下,便瞧见了一张张狗脸上挂着不怀好意的笑。
我疑惑问怎么了。结果他们笑意更浓,揶揄我是不是有情况了。
懵逼的我有些懵逼,随即呼了其中一个狗头一巴掌。他们老老实实地交代了。
听完他们的供词,我也老实了。
合着我就和那人说了几句话,加了个微信,他们就觉得我们谈了?
神经。我评价道。
结果犬子们以为我心虚。
我急忙解释说,这就是个普通大学生,不像是个同。怕他们不信,我急忙点开他的头像递到犬子眼前。
他们看了一眼,又笑了。
我不解,拿回来自己看了一眼。
好嘛,是一张很正经的正件照。照片里的他,身着白色衬衫,戴着副银框眼镜,配上清爽的碎发,眉毛墨浓,眼神有清又亮,只不过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
而他的昵称也改了,玉砚。
哥们,你普通小草呢?盯着犬子们快要憋出内伤的脸,我饭也吃不下去了就要回宿舍。
我对着这个比脚底坟头草还莫名其妙的头像,百思不得其解了许久,也没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某天晚上,我正瘫在椅子上看小说,手机突然收到一条信息,我拿起来看,是“玉砚”发来的。
他问我在干嘛。
我刚想回他我在看小说,结果觉得身后突然多了几个人。
我回头一看,不出所料,是犬子们。
他们几个臭皮匠还想冒充诸葛亮,欲对我的回复进行指导。我扬起了手,将他们撵走了。
其实,加上了他后,我们之间并没有发生什么事。也是自那之后,我们也再未相见过。
可能是本就无缘,也就无心顾及。
但我还是在某一天闲暇无事时,点开了他的朋友圈。原来他已经硕士毕业,考博成功了。
也是自那次我翻朋友圈才知道,他与我压根就不是一类人,他天资聪慧,才貌惊人。他今年也才二十岁,却已经去了更好的学校进修博士。
他是学习金融的,虽家境普通,但他十五岁时就参加了高考,在当时是轰动一时的大人物。后来他一路飞升,本硕连读,考博士时选择了更好的学校。
我遇见的那次他与朋友打球,是他硕士毕业前夕,与好朋友最后一次在这所大学里游玩。正巧那次被我的犬子们碰上,打扰了人家回忆母校的好兴致。
我想着,人的一生中会遇见许多人,但大多数不过是匆匆过客,若是全放在心上,心中就会堵塞不堪,被过去阻挠,无法明媚向前。
因此,那些认定了不可能有续集的故事,就不会再去进行脑补幻想。
再次与先生相遇,大概是在十年后,那时的先生突然空降进了我所在的公司里。
当时的我自研究生毕业,就在公司里任劳任怨了五年多,兢兢业业,也算是个老员工,
但也只做到了总监的位置。而先生那时一进来就是总裁,况且工作还是以我这个部门为重心。我心里是自然不服的。
其实先生刚来时,我们也并没有认出彼此。毕竟过了十年,变化太大了。
而直到公司老总介绍我们认识,并且要我们加上微信细聊时,我才发现,他的微信,我是添加过的。
头像还是蓝底证件照,昵称还是玉砚。
我当时傻愣愣地看着头像好久,才难以置信地发送了一句“你好。”
只觉得那个头像跟活过来了似的,一跃成为消息顶层。但下一秒就又被其他消息压了下去。我赶忙将他设置为置顶。
他看着我的动作也不说话,待到老总走后,他简单地和我道了一句“好久不见。”
我朝他笑笑,也这么回了他。
但他给我的感觉是,他相较与年少时的平淡,更多了些冷厉。
而后我们也无过多交集,微信上多得也是工作交流,当我以为我们的关系就应当如此时。
只是,记不清是哪天夜里了,我刚回到家,领带还未取下,便接到了他的电话。
电话里的他,嗓音是冷淡的,一点不像醉酒的。前提是我没在开车接他时,闻到他一身的酒味以及红到耳尖的脸。
他当时很莫名地要我去某某酒店接他,他说他喝酒了不能开车。
我很疑惑,他没有司机吗?再怎么说我也是个总监,也轮不到我去给他开车吧?
但最后,我还是去接了他。因为他之后就没再出声,我担心他真的出事。
我到的时候,他已经站在路边等着了。
不得不说,他站在那里真的很惹眼。目测187的身高,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包裹着傲人的完美身材,出众的俊脸,随便一站就很出片。
我没忍住,拿手机拍了两张,模糊了脸便将图片甩去了同志群里。不多时便引起群里一阵尖叫。
这时他也看到了我的车,朝我走来。
他顺其自然的开驾驶位的门,却不料正对上我疑惑地抬眼。
我们两个都蒙了一瞬,随即都不好意思的别开眼。他坐进了后排,我也安心开我的车。
我没脑子般地就要开进我住的小区,结果快要进门了才发现,后面还坐了一个人。
并且,我也似乎问不了他家的地址。
他那时的神智其实并不像他说话般清醒。仅限于分得清东南西北,其余全是已读乱回。
在他将要去哪里这个问题上,我思考了很久。是给他找个酒店开个房呢,还是带回我家。
思虑半天,我最终还是把他带回我家。因为人是从酒店带回来的,再送回酒店,真跟那有病一样。
就这样,我收留了我的上司。
我们两个之间也没有发生任何事。他喝断片了,但也好在没有耍酒疯,没有吐的到处都是,更没有出现酒后乱性的扯淡戏码。
我们那一晚的交集,仅只有我给他泡了杯蜂蜜水,铺好了客卧的床,请他去睡。
仅此而已,我甚至没有碰到他一下。
次日一早,我便被闹钟吵醒,起床换好运动服去跑步。临走前,我还到客卧瞧了一眼。看着他睡的很好,我竟生出一种自豪感。
待我跑完步回来,他已经起了。我贴心地为他递上一杯冲好的蜂蜜水。
他看了我一眼,接过了水,一口气全干了。我甚至合理怀疑他昨晚就是这么喝酒把自己喝醉的。
但他的事我没多管,只问他要怎么吃早饭。我刚想说我会做,就听见他要给我做早餐。
按理说,正常总裁都应该是上不了厅堂,也下不了厨房的。但这个吧就不太正常。
我问了他要了他的车钥匙,叫来了我的司机,带着我去将他的车开了来。
刚进家门,便有一阵十分健康的香味扑鼻而来。有种……妈妈的味道。
他招呼我吃饭,我也没客气,坐下便开吃。
却不料刚喝了一口粥,他一句话差点没让我死在饭桌上。
“你是同志?”
嘴边方才还香软的粥,瞬间就变成了一碗辣椒粉。我咳嗽着,一半是真呛着了,一半是用咳嗽掩饰内心的慌乱。
我早已不是曾经勇敢无畏的年轻人,不敢再在人们面前大方承认自己是同性恋。
况且,我长得也不像那些娇弱受方,或威猛攻方。我是很正常的成年男性,虽说年近三十也没成家,其他人也只会以为我是眼光高,鲜少会有人将我往同性恋这方面想。
所以,他是怎么知道的?
他见我露出这样的神情,也笑了,说他只是好奇问问,说在他的认知里,年近三十还不成家的男人,要么就是自身条件不行,要么就是同性恋。
我也反问他,成家了吗?孩子抱几个了?
他依旧是笑得,他说他眼光太高,目前还没找到合适的。
我鬼使神差地来了句“你看我怎么样?”
话出口,我自己都想给我自己个大嘴巴子,在直的男人面前为什么还要开这样的玩笑?
我刚想打着哈哈说自己就开个玩笑,让他别往心里去,结果他来了一句“可以啊,我觉得挺合适的。”
我当即就觉得我坟头草三米高了。
因为他说这话的时候没有笑!而且,这是我的上司!我的领导!我和领导开这种玩笑,我是疯了吧?
而我还没开始讪笑道歉呢,他却又一句“我开玩笑的,别放心上。”让我连笑都不知道怎么笑了。
我低头吃饭,丝毫没在意他在手机上划拉着什么。好容易吃完饭,我们各自开着车前往公司。
别问我为什么不让司机开,问就是领导都没用司机,我怎么敢用呢?
其实到了公司,我和先生是保持了很得当的距离的。公事公办的,甚至有时是针锋相对的,可以说就是纯纯资本家上司和怨种下属之间的关系,没有掺杂一丝私人感情。
那时的我好像根本就考虑过人生这个大问题,就想着能混一天是一天,就自己吃饱全家不饿。孩子肯定不想要,另一半……我倒是考虑过想过找的。
但我是真的挑,看得上我的我看不上,我看上的……好像还没有。
我曾跟家中的讨论过,我问他们,单身一辈子和我某一天给你们带回来个男的,你们更能接受那个?
他们说都一样,还是该找个姑娘过日子,生孩子。
因此单身到了现在。随着年龄增长,家里面催婚个催的越来越急,好似人生来就是为了繁衍后代而来的。
我觉得没意思,就更不想找了。
但打破我这种思想的,是那次我与先生一起过得,我人生的中第一个情人节。
情人节是在春初,料峭的寒风是热恋情侣最好的助兴。
可是,我们这两个单身的三旬老男人在这寒风中是真真的寒。
那日的他大抵是被冻傻了,抽风了似的邀请我去西餐厅共度情人节。
我们两个当时的关系已经是挺不错的了,除工作之外的闲暇时刻我们还是很放得开的。
于是我便回怼他,情人节,就是给情侣,爱人之间过的节日,咱单身狗去瞎凑什么热闹。
但他来了句,说不定呢,说不定去试试就有机会了呢。
我没话说,只得跟着他去。
我们两个是打车去的,因为觉得可能会喝酒就没开着车来。
餐厅里,到处都是卿卿我我,情浓意蜜的情侣。只不过是年龄有点参差,上至六七十岁的老夫老妻,下至十七八岁的少男少女。
我看着,感叹着爱情的魔力。身边的人又笑了。他说我今天努力一把,看看能不能掌握爱情的魔力。
我说,我要求也是很高的,长得高,身材好,长得帅,有品味,有钱,有耐心,最重要是对我好。要是达不到,我还真看不上。
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我这要求还真多。
他说他自己的要求其实不高,也没有理想型,只要自己觉得好,那就是好的。
我笑骂他,没要求就是最大的要求。
他却说,他要的是感觉,感觉可以,那就是可以。
他的话说的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了,恰好这时餐品端上来了。反正我觉得世上的美食不可辜负,便不再思考回复他的话,专心致志的吃起东西。
我们不出所料的喝了酒,尽管只是一点红酒。
而后我们决定沿着回去的散散步,什么时候累了再打车。
红酒的深沉的醉香好像萦绕在我们周身,竟让人莫名生出一些甜腻。就在这时我觉得,情人节,有人陪着过,也挺不错的。
冷风裹挟着树梢上才落的新鲜枯叶,掀起人行道中散步人的大衣衣角。而大衣之下,包裹着的是他对他最赤诚的爱意,爱意似是一个在今日突然运转起来的滚水壶,沸腾着,却又如一只陈旧的放映机,迷糊不清地播放着他多年前的心意。
他说要得是感觉是真,说没有合适却是假。
他的爱意来的莫名奇妙,但也正是这莫名其妙,他真正信服了自己所说的感觉。
冷,真的很冷啊,寒风刮起来的时候,其他情侣还可以牵手,抱抱呢,单身狗却不能。
真的惨。更何况是身为同性恋的单身狗。但我也只敢在心里小声嘟囔。我可不想让身边那位又催促我努力了。
情人节,街边常会有卖玫瑰花的小贩,我们这次遇见的是一个小姑娘。估计就是出来体验体验生活的,打扮的很美,怀中的玫瑰却是稍残败的。
我们两个本就只是看一眼,没有想买的意思。
但她仅说了一句话,他就将所有的玫瑰都买了下来。
“你们两个看起来好般配哦。”
嚯,这小姑娘怎么就这么大胆的说出来了呢!
我不知所措地跟他说着童言无忌,童言无忌,让他别往心里去。
但他却说,什么童言无忌,说的没错啊,咱们两个……看着不般配吗?
我皱着眉问他什么意思,他说字面意思。
啧。我能不知道是字面意思?我就问他说这话内心是怎么想的!
我真的有点想动手揍他了,哪怕他是我上司。
我那时只想快点知道他的话什么意思,丝毫没察觉这玫瑰钱我们两个谁都没付,结果那小姑娘就这么走了。
他手中的一大捧玫瑰递给我,边说道“玫瑰残缺,爱意圆满。”
我想发飙,却被他塞了满怀的玫瑰,附赠了句,不喜欢就扔了吧。
我扔也不是,不扔也不是,只得单手抱着,追上走的极快他,骂他是不是有病。
他停了下来,对上我的视线。
那一刻我甚至在他身上看到“大义凛然”这四个大字。。。
可他说出来的话可一点都没大义凛然那种精神气概的。
他说,他告诉过我,他谈恋爱讲感觉,而且早就说了,他感觉我就挺合适的。
我靠……大哥你是土象星座啊,这么隐晦的表白?
况且,我就不明白了,他是怎么看上我的?他为什么看上我?还有,他也是同志?
我被这一堆疑问问的脑容量要超负荷,结果他没等我问出口就答了上来。
他说,他确实也是个同志。
而且,他知道我是同志这事,是那晚我去酒店接他时,拍下并甩进同志群里的照片。他第二天早上去看爆了的群聊时,翻到了他的照片。虽然模糊了人脸,但他可以肯定就是他。
当然,他也看到了发送照片的人,就是我。他当时也就看着这头像眼熟,点开一看。还真是熟人。
至于为什么看上我这事,他还是两个字“感觉”。
我是真的觉得他有病。靠感觉维持的感情,狗听了都觉得不靠谱。
可我俩谁都没料到,这狗都觉得不靠谱的感情,我们走到了最后。
他问我,可以和他试试吗?因为实话说,我所描述的所有对另一半的要求,他好像都是标准答案,无可挑剔。
我没可拒绝的理由,就真的同意了。因为我也觉得,有人陪着的感觉是真的不错。
而相比较与一个完全不熟悉的人再花时间磨合感情,与身边早已熟识的人在一起也非但不可。
其实我们这么稀里糊涂在一起后,生活是没有太大变化的。
情爱的部分不多,甚至可以用极少来形容。
早年间我们并没有同居,只是会偶尔去对方家里蹭顿饭,喝点酒,真的醉了,会勉为其难的住下,但也是分房睡。
我们之间做最亲密的事,也仅仅是牵手和拥抱而已。
在公司里也是很疏远的,偶尔意见不和,甚至还会拍桌子对喷。
公司里的员工和领导根本看不出来我们是情侣,有的甚至还觉得我们是仇人。
因此我们丝毫不担心办公室恋情会被发现。
要说在和先生谈恋爱之前,也就年轻时,我是幻想过有爱人后要纵欲一番的,至少不是只牵手和抱抱这样的。这也太清汤寡水了,多没意思。
但真正有了恋人之后,却发现,只牵手,抱一抱也挺好的,再往亲密了,反而会有些不适应,也可能是我年纪大了,没什么激情了吧。
先生也完全尊重我的想法,我不喜欢,他也就不过分地强求。
我们不会以彼此的身体为发泄欲望的器具,相反,我们是相互治愈灵魂的爱侣。
尤记得某一次,我弯下腰凑到他身旁,想看看他在干什么,没想到他会回头看我。
我们两个的唇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触上了,但仅一瞬,我们两个都像是触电了似的,弹开了好远。
我至今还能想起,他那日红到发烫的耳尖和回头看我时,如蒙上了层雨雾般的明净双眸。
搞得好像我怎么了他似的。况且,我们两个本来就是情侣啊!这种事情不是很正常吗?
我们两个错过了彼此的少年时,没有激动人心的少年气盛,年少轻狂。我们之间的故事,多是成年人的圆滑世故,以及利益至上。
我时常会为青春中没有对方而感到遗憾,但先生却并不这么以为。
他说,我们该庆幸,我们是在三十岁时在一起的,起码还有些精力去爱。而不是年近半百,才遇见彼此。如果是那样,我们连相识的勇气都不会有了。
那一年,我们两个走过了人生中的第四个十年,也是我们在一起的第十年。
我们之间的热情不减反增。
公司发展的顺风顺水,新一批的人才也不断注入着。我们这两个半老男人也乐的清闲,时不时去旅个游,耍一耍。
他说,商务舱倒是做过不少次,每次都是慌忙地不行。这第一次悠悠闲地坐头等舱,还有点不习惯。
我怼他说让他滚回去坐商务舱,让他继续当他的卑劣资本家去,慌忙死他。
他还是笑,不与我犟嘴。我这才发现,他笑时,眼角已经爬上了鱼尾纹。啧……倒是显出了一丝老男人独特的成熟魅感。
他发觉我在看他,挑挑眉,问我是今天才发现他好看吗,看这么久?
我翻了他一记白眼,嘴里嘟哝着,老男人,老的快,挂的早。
结果一语成谶。他果真走在我前头。
我们去了我喜欢的烟雨江南,同撑着一把伞,身着长衫一同漫步在朦胧烟雨中。
那里没有熟人,没有客户,没有忙不完的合同,没有对付不完的应酬。
在那里,我们终于毫无顾忌的牵起了手。
彼时我们已经四十岁了,但我们仍有精力和勇气去爱彼此。
先生和我是有定期体检的,因为是从事“总裁”这类高危职业的,且先生早几年前确诊了冠心病。
为了提防其中一方先撒手人寰,留下另一个空怀伤感,我们小半年就会体检一次。
以往都是好好的,可偏偏那次,先生与我退了休,准备好好享受真正的老年生活。
之前年纪轻轻时,总说自己是老男人。可现在是真的老了,却还以为年轻着。
那次我们本来说好了,按时去体检。
却没想到,虽然退休了,但很多工作还是在对接阶段。
体检的事一拖再拖。我那时也心存侥幸,想着先生之前体检都没事,这次肯定也不会有事。
只是先生说他有时会胸闷,我便又慌了,催着公司里的人动作快些。
终于是彻底退休了,我赶忙拉着先生去体检。好在一切指标正常,害我白担心一场。
我本以为常体检,健康饮食,常运动,就不会再出现意外。
但天都有不测的风云,人世间又怎么可能长晴万里。
那年,先生突发急性心梗死亡。
事发突然,当时他说句头晕,还出了很多汗,而后便闭上眼没再说话。我自当他是低血糖,取出了随身携带的糖果要塞到他的嘴里。
结果却是怎么塞都没反应,连脸上的肌肉都是僵硬的,好像塑料。
我手忙脚乱地拨120,边翻找口袋里的速效救心丸。可是我将口袋翻了个底朝天,就是不见药瓶。
眼见先生的状况越来越危急,我向路边的人求助,甚至双膝下跪,希望他们能够伸出援手。
却无一人上前,我无奈回忆着从前看过的急救方法进行着不靠谱的抢救,终于等到了救护车。
我一同上了救护车,途中我紧紧抓着他的手 ,我真的怕他会消失。
他被推进了抢救室,不一会儿,便有医生推开门走出来,手中拿着张单子。他问家属在哪,我应在这。
他问我们是什么关系,我迟疑了一瞬,说是兄弟。
而后医生说先生他的情况危急,错过了黄金抢救时机,现在需要做手术,家属要签下手术同意书。
手术室外,我等了许久,心中的石头总是高高悬着,又摇摇欲坠,好像再有一下就会砸在我脆弱的心上。
好像也不是先生病危,而是我。因为我的脑海中已经闪过了走马灯,多数画面是关于先生的。
这就像我临死前,对人生的总结回顾一般。
手术室的灯亮起,我急忙过去拉着某个医生问他怎么样。
医生惋惜地看了我一眼,摇摇头,说了句,他们尽力了。
这五个字像定身咒般将我定在了原地,我无法做出任何动作,甚至无法思考。
他……就这么……走了?可是,明明早上出门的时候还是好好的啊,怎么就不在了呢?
我取到了他的死亡证明,又联系了火葬场的人。
我们两个的社交圈不广,甚至都是以彼此为中心。之前多是客户,合作伙伴之类的。亲人都不在了,朋友……许久没联系,也没必要专请人家来参加一场葬礼。
于是,他的葬礼便很简约的办了。
在场除了我,就只剩殡葬服务人员。
火化后的他,只有那么一点点轻。我抱着骨灰盒回到家中,眼中的泪再也憋不住了,我很想问他为什么没说一声就走了,可话到嘴边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房间里没有任何声音,我不知为何地进入了他的房间,躺在了他的床上。
分别来的太过突然,我们甚至没有一点准备时间。
床头柜上还放着他没喝完的茶水,睡衣还中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在床边。一切如常,好像我所经历的一切都是幻觉。
我想着,这会不会真是我没睡醒,做的梦呢?我起身去看,却还是被迫接受了事实。
先生的遗照是我为他选的,是他的头像,蓝底证件照。是他年轻时候拍的,很帅。
其实当某天夜里睡不着,想出去阳台坐坐时,就会对上他的遗照。说实话,刚开始确实被吓到过。
但后来时间长了,就不再怕了,甚至会有一种,出去浪被他抓包了的感觉 。
况且我是他生前最爱的人,他就算是去了另一个世界,也丝毫不影响他爱我。
我累了,年纪大了,指不定哪一天就陪先生去了。这所写的都是我现所能记得的事,可能有些不符逻辑,但句句实情,绝无假意。真的,我爱他,永远都爱着。
故人已故,特谨此篇,怀念我们相爱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