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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猫的红宝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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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ggy十七岁了。
Eric说,给他取这个名字是因为看到他的时候觉得他的眼睛很像猫。他躲在角落里,大大的猫眼冷漠的看着他,仿佛这个世界与他无关。所以,把他捡了回来。
那应该是Moggy第一次看见Eric。
可是那些事情Moggy已经不记得了,所以,随他说。
Eric是剑士,也是绅士,澄澈如天空的眼睛,金色的发丝,天生的贵族。
总是微笑着的眼,总是微笑着的唇。而在那温柔的微笑背后,是残酷的杀戮。
Moggy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要杀戮呢,Eric只是一脸无聊的说他只是想这样罢了。
Eric就是这样的一个人,Moggy被他捡回来十三年已经习惯了。他从不掩饰什么,也不为自己找借口,什么事情都是忽然想到然后肆意而为。包括他把Moggy捡回来,包括给他取名,包括教他剑法和魔法,当然也包括从来没有隐藏他的身世,是Eric杀了Moggy的父母即使是因为Moggy的父亲惹怒了他。
Moggy说我有一天会杀了你的。
Eric无聊的笑笑,随便。
Eric给Moggy买了一条的红宝石项链,他说Moggy戴起来很漂亮。
即使Moggy说那是女人才戴的东西。
Moggy觉得终究有一天,Eric会离开他的,十三年来从来没有怀疑过。
尽管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十三年。
十三,上帝说,这是一个不详的数字。
那天来临是夏末的一个早晨,Moggy听见Eric把他的剑放在床上,然后冷漠地关门。
Eric时常不声不响地离开,可Moggy知道,这次他不会再回来了。
Eric做事从来都是这样,不需要理由的。
Moggy躺在床上,汲取Eric所留下的最后一丝温暖,记住那样的气息。
毕竟有一天我会杀了他的,Moggy对上帝说。
Eric走了,他只带走了沾染了Moggy气味的红宝石,把所有东西都留给了Moggy,包括他的剑,即使Moggy最擅长的是魔法。
Moggy抱着自己在房子里等到空气都变得冰冷,带上Eric的剑,上路了。
如果上帝让我遇到他,我就可以杀了他,Moggy对自己说。
Moggy开始自己的路途。
他游历在各个城市,反正他十七年来没有出过门,他想自己不会那么快厌倦。
Moggy从不在一处停留太久,熟悉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它让人产生眷恋不易轻易离去。
他随心所欲地发动魔法,随心所欲地杀戮。
他只是无聊而已。
可是他不用剑术杀人,我只是懒得动手,他告诉自己。
他每到一个城市,都先寻找珍贵的红宝石。
他不喜欢宝石,他只是喜欢像血一样的颜色。
他又想起Eric,想起Eric送给他的那块宝石,那块有着血一样颜色的红宝石。
想起Eric说,你真是个漂亮的小孩。
Eric的皮肤有着温柔的灼热,让Moggy有一点羡慕。
Moggy的皮肤滑腻,但是长年没有温度,触碰起来像爬行动物一样。
不知道Eric的指尖滑过时,是不是也是这样认为。
连身体都是没有感情的,Moggy想,我终究是个异类。
Eric曾说,生存需要理由,死亡也是。
Eric说,我杀了你父母是因为他们有了死亡的理由。
Moggy生存的理由是仇恨,他在帮别人寻找死亡的理由。
Eric,若是我遇上你,我一定会杀了你。
Moggy回到他们居住的那个城市。
他遇到了一个人。
金发,蓝眼,微笑的唇,举手投足之间,有一种贵族的气质。
Moggy愣了,“Eric?”
他微笑,“抱歉,先生,我是Lance。”
Moggy留在了Lance身边,
Lance是个真正的贵族,做事总是一丝不苟的遵循着礼仪,高贵却繁琐。
Moggy想起了Eric那其礼仪如敝履的行为。
Lance的皮肤温润,不同于Eric的灼热。Lance说话温和却不失上位者的优越,Eric说话漫不经心。
忽然明白,相貌、气质相似又如何,Lance毕竟不是Eric。
Moggy记得他从不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毕竟熟悉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它让人产生眷恋不易轻易离去。
他已经在Lance身边停留得太久了。
于是Moggy继续一个人在各个城市游走。
或许有一天,神觉得时机成熟了。
Moggy无可避免地在Eric捡到他的城市遇见了Eric,即使他没有刻意去避免。
事情仿佛又回到了远点。
Eric依旧微笑,“Moggy,好久不见。
一把美丽的剑穿过Eric的胸口。
那是Eric留给Moggy的剑,Moggy从不用来杀人的剑。
Moggy说,“我说过,我有一天会杀了你的。“
Eric澄澈的眼中泛起宠溺的微笑:“我也说过,随便。“
Moggy小心地抱住Eric,亲吻他微笑的唇。
不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是因为熟悉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它让人产生眷恋不易轻易离去。
Eric身边时Moggy唯一停留得最久的地方。
Eric手中的红宝石,始终紧握不曾放开,那是他离开Moggy时唯一带走的东西。
阳光下有着血一样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