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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夏兰荇德家的饭(上) 姜丝大肠、 ...

  •   【姜丝大肠】

      “好的好的,马上就到!”

      雄哥一边打着电话一边火急火燎地跑下楼,来不及和孩子们多交代几句,就匆匆往车行赶去。

      最近车行的生意很好,订单满到爆。
      没人会和钱过不去,更何况雄哥还要养整个家,自然就忙前忙后一直跑,一单都不肯错过。

      相对的,她对家里就有些疏忽。

      大半个月以来,孩子们都很少能在家里见到她,连完整的饭都没吃上几餐。
      虽然大家没说什么,但雄哥还是觉得有些愧疚。

      夏天和晓星快要模拟考了,还是得抽空多关心她们,和她们聊一聊未来的规划。
      等跑完这一单,就回家给孩子们做顿菜吧。

      这样想着,雄哥又有了动力。

      当晚回家时,她提了一大袋子食材,满脸笑容,兴高采烈地说道:“来来来~别看书了,今晚老妈我下厨给你们好好补补~!”

      闻言,餐桌上正在温书的几人‘唰’地转过头,表情瞬间石化!

      “雄哥你…你要做菜喔?!”瞎密和蛙哥脸都绿了。

      雄哥笑呵呵道:“对呀,开心吧~?”

      众人顿时露出了惊悚的表情。

      夏宇赶紧站起来:“雄哥你最近不是很忙吗?……你回房间休息就好我来做吧!”
      说着他连忙走上前想去接过雄哥手里的袋子。

      不想雄哥却灵活地避开他的手:“不要跟我这么客气啦~我是你们老母诶,忙了这么久的工作当然要多关心弥补你们一下啊~”

      夏美欲哭无泪:“老母达令你真的不用这么客气啦……我们会自己照顾好自己的,真的!”

      然而到了兴头上的雄哥是谁的话也听不进去,不顾所有人的阻拦哼着歌飘进了厨房。

      “完了…死定了……”夏美颓然地放下手,万念俱灰。

      任晨文咽了咽口水,立刻带着瞎密蛙哥站了起来,谄媚地笑道:“宇哥,我忽然想起来我们还有重要的事情,就不打扰你们的家庭聚会了,先闪了!”

      夏宇还没说话呢,雄哥就从厨房探出头来:“饭还没吃呢干嘛急着走呢?不是要温书吗,坐下一起吃完饭再继续温嘛。”

      “不用了雄哥!我们意识到凭我们的成绩是考不上大学的,已经没有温书的必要了。”任晨文连连摆头。

      瞎密:“没错,所以我们决定要去——”
      蛙哥:“摆摊卖烧肉粽了!”

      说完,三人就像风一样消失不见了。

      雄哥一愣:“哦哟,这么有规划,连创业路线都想好了…?”

      算了不管他们。

      雄哥晃了晃脑袋,转头说:“夏天,你快打电话给阿公和你们老爸,让他们俩回家吃饭。我刚结束了一个大单,必须一家人好好团聚下!”

      夏天:“哦…哦,好……”他讷讷点头。

      “乖~”雄哥满意地露出笑容,回到厨房。

      客厅里,万晓星几人面面相觑。

      “怎么办,真的要叫老爸和阿公回来吗?”夏美皱着脸问。
      “当然不行啊,阿公吃雄哥做的菜会死掉欸!”夏宇立马回答。

      “那……死人团长呢?”寒迟疑道。

      “……”x5

      其余人沉默了片刻,斩钉截铁地回答:“当然要啊!”

      总得有人吸引火力吧!

      正所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老爸/死人团长,回来吧你!

      “阿嚏——!!”

      叶思仁猛地打了个喷嚏,没有在意,提着饮料和披萨继续乐呵呵地往夏公馆赶,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到来的‘悲惨’命运。

      与此同时,雄哥在厨房里把菜刀使得虎虎生风,厨具叮当响。

      她打算做的是姜丝大肠。

      姜丝大肠,客家“四炆四炒”之一的名菜,也是常常出现在台湾人餐桌上的家常菜。

      生姜切丝后下油爆香,然后加入黄豆酱、米酒、醋精和用面粉揉洗干净、苏打粉腌制过的猪大肠一同翻炒。
      生姜的辛,醋精的酸,大肠的脂,黄豆酱的陈,四种浓厚的口味交织在一起,十足地开胃下饭。*

      不过醋精是化学制品,吃多了对身体不太好,所以雄哥小小地改良了一下食谱。
      她有自信——经过她改良后的姜丝大肠,一定会更加美味,更加健康的!

      想象着一会儿孩子们的夸赞和惊喜的脸,她越发兴致高涨。

      叶思仁刚踏进玄关就听到了厨房里‘乒乒乓乓’的声音,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着的那股诡异的味道。
      他立刻意识到了不对劲,转头就要走,可惜还是晚了一步。

      夏宇的手‘啪’地搭在了他的肩上,夏美也冲过来热情地挽住他的手。

      “老爸~干嘛急着走呢,一起留下来吃饭吧~”夏美甜滋滋地说道,同时和夏宇一起用力地把他往里拽。

      听到动静的雄哥伸出头来:“你们老爸来了吗?让他去餐桌上坐,我的姜丝大肠马上就好。”

      “是!”

      几人手脚并用地把叶思仁拉到餐桌前坐下。

      不一会儿,雄哥端着自己精心烹饪的料理翩然而至。
      霎时间,一股闻一口就会致人晕厥的气味如炸弹般爆开,瞬间席卷了整栋房屋。

      所有人都面色一僵,心脏漏了一拍。
      被押在餐桌前的叶思仁更是心如死灰。

      “当当~!姜丝大肠!”雄哥展示道,“怎么样?是不是色香味俱全啊?”

      众人沉默了片刻,立即将叶思仁护至身前。

      “来来来老爸,这可是老母达令的爱心耶,你一定要第一个品尝!”
      “没错!像个男子汉一样吃完他,交给你了哦老爸!”
      “死人团长,我们会永远记得你的!”

      顶着雄哥期待的眼神,叶思仁颤颤巍巍地拿起筷子,夹起一截裹着姜丝的大肠,挣扎了许久后缓缓送进嘴里。

      这一口就让他的表情扭曲了起来。

      这是什么样一种味道?

      ——就像被人当头甩了一榔头一样,那大肠又老又韧,嚼起来像在生啃轮胎皮。生姜的味道浓到超标,油脂又带着一股腥臭味。醋精的味道也被什么混合调料取代,那远超常人味蕾所能接受的酸呛味直冲天灵盖,差点让他当场晕撅过去。

      颤抖着放下筷子,叶思仁平复了片刻,忽然白眼一翻,浑身抽搐起来。

      “我靠!老爸要变异了!”夏美惊恐道,“这哪是姜丝大肠啊,明明是僵尸大肠吧!”

      夏宇等人纷纷露出了同情怜悯的眼神。

      而雄哥却丝毫没有意识到丈夫的痛苦,开心道:“很好吃是不是?来来来再多吃一点不要客气,我做了很多~!”
      一边说着,她一边拿起筷子一口一口往叶思仁嘴里塞去,全然不顾他拼死的挣扎。

      万晓星看着这惨不忍睹、惨绝人寰的画面,默默在内心画了个十字,双手合十。

      死人团长一路好走,阿门。

      【台湾啤酒】

      虽然饱受雄式料理的折磨,但叶思仁对自己的生活其实是很满足的。

      老爸死后,叶赫那啦家在铁时空也算是名存实亡了。

      他并不为那个充满罪恶的家族可惜,但确实偶尔——在回到老屁股,夜深人静的时候,打开一瓶啤酒倒入杯中,看着琥珀色的酒液沿着杯壁满上来,看那带着花香与麦香的泡沫翻滚着。

      他会想起一些过去。

      想起小时候他也曾被父亲牵着走在阳光下;想起那个曾经站在权力与荣耀中心,意气风发的自己;想起那年他躲在角落里,看着那个骁勇善战,目光里仿佛燃烧着火焰的女孩,心里头一次对自己身处的‘恶’产生了迷茫……

      可再怎么想,那些事都已经成了昔日的浮光掠影,转过头来,他还是会回到自己此刻窝囊却又足够幸运、幸福的现实。

      作为pub老板,叶思仁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酒水。

      他也会常常带着几听冰到刚好的台湾啤酒,来找雄哥夜聊。

      台湾本土产的酒水中较为优质的当属啤酒。
      用大麦芽、啤酒花、酵母和水酿造,经过制麦、糖化、发酵、熟成、过滤等步骤,最终精制成一罐罐金黄澄澈的啤酒。

      喝酒的玻璃杯在冰箱里冷冻过最好,装着冰块,结了霜,当6-8℃的酒液倒入杯中,恰好会变成最适宜的温度口感。

      倒酒也有技巧,啤酒会结出一层丰富的泡沫,让那泡沫占到杯子大约十分之三的比例,如同堆满的白雪,不仅好看,还能延缓氧化,保持风味。*

      刚刚学到这些知识时,年轻的叶思仁还刻意跑到雄哥面前卖弄,如今两人在喝酒一道上都成了老手,可谓是信手拈来。

      坐在二楼阳台上,夫妻俩一人拿着一杯酒,抬头望着星空,边喝边有一头没一头地闲聊着,
      一如曾经的许多个夜晚一样。

      “最近在想什么啊?心不在焉的。”雄哥突然说道。

      叶思仁喝酒的动作一顿,没有立刻回答。

      他晃了晃手中的酒杯,看着冰块在酒液中滚动,嘴角露出笑意。

      “雄哥,你知道我当初为什么选择开酒吧吗?”他问。

      雄哥不明所以:“你不是喜欢搞摇滚乐,喜欢喝酒所以才开的酒吧吗?”

      “是啊,我是因为喜欢摇滚乐,喜欢喝酒所以才开的酒吧呀。”叶思仁也承认了,“不过仔细想想,我也许也是为了逃避吧。”

      “逃避?逃避什么?”雄哥疑惑。

      叶思仁垂下眼眸:“逃避……我内心里最不愿意承认我在逃避的那部分吧。”

      在叶赫那拉家族的身份暴露之前,他一直未对任何人提及过他为了和雄哥在一起做出的牺牲。

      他抛掉了家族、抛掉了权利、洗掉了自己所有的能力、抛掉了过去。

      他可以为了爱情义无反顾,可……他内心真的没有丝毫的不甘心吗?

      恐怕是有的,只是他不想承认罢了。

      他不想承认自己已经习惯了富裕的少爷生活,习惯了被人包围伺候,也习惯了获得优待,所以他放不低身段,也无法真正说服自己像个普通人一样过全然平凡的人生。

      他没有办法循规蹈矩地工作,也受不了当一个对领导鞠躬哈腰的职员。

      比起平凡,他宁可荒唐。

      所以,他选择去玩摇滚乐,不顾雄哥的反对砸进所有的积蓄开一间破破烂烂的酒吧,卖些廉价的酒水。

      他想,他还是想要有一块属于自己的领地的。

      他想要掌控感,同时也想要反抗那些世俗赋予他的全部期许,即使明知道这样是对雄哥的不负责。

      这么一想,他是多么的自私又不知天高地厚。自以为自己已经背离了家族开启了新的人生,却还是在内心深处把自己当做不可一世的大少爷。

      曾经他心安理得地活在家族的保护下,现在又心安理得地活在雄哥的保护下,扮演着被照顾者的角色,从来没有真正地长大过。

      多可笑啊,到现在才发现,原来失去异能和家族倚仗后的自己竟然真的一事无成。

      自以为离经叛道地活着,实则一直在逃避。

      逃避思考,逃避承担责任,逃避自己的碌碌无为。

      而他人生中那些美好幸福的瞬间也像是啤酒泡沫一般,即使他努力地想要去珍惜,却也总是消散得很快。

      原来活了那么多年,他一直没有学会真正去爱。

      叶思仁看着身边的爱人,抿了抿唇,忽然出声:“雄,我们复婚吧。”

      雄哥差点被呛到,惊讶地回过头来:“怎么突然说起这个?”

      自从铁时空的危机解除后,雄哥就想复婚很久了,只是一直有各种事情打乱计划,才一直搁置了,没想到现在叶思仁自己提了出来。

      她心底忍不住流淌出蜜意,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却还要故作矜持道:“连求婚戒指都没有,你别以为能像上次一样用啤酒罐拉环糊弄过去~”

      叶思仁也没忍住笑了出来,认真地看着她说道:“你放心,这一次我一定会给你一个很棒的婚礼的!”

      他会学着努力去做一个好丈夫,做一个好父亲,真正帮雄哥分担责任,而不是只靠嘴上说说。

      他不想再沉迷于啤酒那爽快的苦辣里,不想再逃避。

      他必须要改变了。

      【卤肉饭】

      周末,还在睡梦中的夏美被一股炸油葱酥的香味强势叫醒。

      揉着眼睛,她顶着一头鸡窝似的头发走下楼,迷迷糊糊地看向厨房:“势利鬼,你要煮卤肉饭喔?”

      她边问边打了个哈欠。

      “对呀,你昨天回来后不是一直说想吃卤肉饭?我早上起来买菜就顺便买了食材。”夏宇说着回过头,看见夏美的模样后顿时露出了嫌弃的表情,“拜托都几点了?眼屎糊着难看死了,快去洗脸啦!”

      都不用过脑子,夏美就立刻回怼:“找死啊!”

      说完,她才从睡意中清醒过来,冷哼了一声臭着脸转向洗手间。

      不过很快的,她心情又明媚了起来。

      去国外参加比赛的这几天,最念着的就是家里夏宇做的这口卤肉饭。
      从小吃到大,从来没吃腻过。

      卤肉饭做法很简单——红葱头切圈冷油下锅,小火慢炸至金黄酥脆后捞出备用。
      另起锅,锅热后下带皮的五花肉丁,不放油,靠肉本身煸出的油脂就不柴不腻刚刚好。待肉丁边缘微微焦黄后加入冰糖炒出糖色,再淋入米酒、生抽和老抽继续翻炒。
      炒好的肉丁倒热水,将炸好的油葱酥、五香粉、白胡椒一起放入炖煮,煮到筷子能够轻松插入皮肉,卤汁浓稠挂勺的程度即可。

      最后,在热气腾腾的白米饭上舀上一大勺卤肉和汤汁,别提有多香了!

      光是想一想,夏美的口水就要流出来了。

      看在卤肉饭的份上,她可以短暂地原谅势利鬼的嘴欠三秒钟。

      一边刷着牙,一边闻着卤肉香,夏美的思绪渐渐地飞远回到了小时候。

      还记得第一次吃到夏宇做的卤肉饭是在小学。

      那时候老师让写作文《我的妈妈》。
      其他小朋友写的都是母亲照料家庭,洗手作羹汤的身影,再不就是雨天送伞或者照顾高烧的孩子之类的大同小异的事。

      只有夏美写的开篇第一句就是‘我的妈妈做菜很难吃。’

      而代替传统印象中的‘母亲’出现在她作文里的是哥哥夏宇。

      ——帮她准备便当的是夏宇;雨天撑伞接送她的是夏宇;发烧时照顾她更多的也是夏宇。

      明明那时候的夏宇也才高中而已,却那么可靠,以至于夏美把他所做的一切当做了习惯。

      就像人们总是习惯了妈妈在这个家里所做的一切一样。

      【那夏美你的妈妈呢?】记忆中的老师露出了不赞同的脸,似是对这般‘不负责任’的妈妈不太认可。

      小夏美思索了片刻,回答:【我的妈妈很强壮。】

      【她会开很大的卡车,会抗很重的货物,一个人跑夜路也不怕。】

      【她会帮我洗衣服,也会赚钱给我买新衣服和玩具。】

      老师愣了愣,表情柔和下来:【那夏美你有希望妈妈为你做的事吗?】

      夏美不假思索,满脸沉痛地回答:【我希望她真的不要再做菜了,我想多活两年!】

      老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差点把眼泪都笑出来了。

      更多的事情夏美不记得了,只记得那篇作文的得分很高——从此以后她再也没能超越那个分数。

      而这篇首次拿了高分的作文被她骄傲地拿给全家传阅膜拜,还特意贴上了自己一直珍藏的小红花贴纸作装饰,然后被势利鬼贴在了书房的墙面上。

      阳光逐渐把纸张晒得发脆,小红花的贴纸褪了颜色,但作文里的字迹依旧清晰。

      【我的家人很怪,但我喜欢他们,也喜欢被他们爱着的我自己。】

      吐掉嘴里的泡沫水,随意抹了把脸,夏美就迫不及待地冲了出去,跑回厨房。

      “我洗好了!势利鬼先让我吃一口!!”

      “还没煮好啦…放下!小心烫啊笨蛋!!”

      “嘿嘿~”

      【红蟳米糕】

      阿公戴着遮阳帽,背着小背包坐在沙发上,望着后院露出的半块天空走神。

      “走啦爸!阿旺的婚礼估计快开始了。”雄哥一边整理着头发一边走出来,看见夏流的表情后疑惑道,“…你在看什么?”

      夏流回过神来,笑了笑:“我想起你阿母了。”

      夏家阿嬷去世得早,几个孙辈对她都没有太多印象。
      但对阿公和雄哥来说,这是一块已经结痂却依然不时痒痛的疤。

      都说家人的离去是一场笼罩余生的阴雨,但阿嬷却不是。

      那个像风一样爽利的女人匆匆地来又匆匆地走。每当回想起她时,比思念先涌上心头的是那些幸福又温暖的瞬间。

      难过,却释然。

      “我跟你阿母结婚的时候,我们两个没去找宾客敬酒,而是偷偷躲在后厨吃红蟳米糕。因为等我们去敬完酒回来,米糕就凉了”阿公眨眨眼睛说道,嘴角流露出一丝怀念的笑。

      红蟳米糕是台湾的特色菜,也是婚宴上常备的一道菜。不仅寓意吉祥,而且滋补身体,所以很受欢迎。

      所谓米糕就是糯米饭,而红蟳指的是性征发育成熟的母螃蟹。

      长糯米洗净,泡水两小时后蒸熟,五花肉切丁入锅煸炒沥油,然后爆香红葱头、干贝、虾米、香菇等,再加入酱油、高汤、米酒、油葱、胡椒粉、冰糖续炒。
      炒熟后的配料和糯米饭均匀拌在一起,盖上洗好、切好块的红蟳一起上蒸笼。*

      蒸好的米糕调味丰富,又吸饱了蟹黄蟹膏,一口下去那叫一个馥郁美味!

      不过说来简单,真要把红蟳米糕做好还是很考验手艺的,非得手段厉害的台菜餐馆或老师傅才有这个本事。

      仔细想想,那天和妻子躲在后厨吃的那口米糕调味有些过重了,险些夺了蟹的鲜味。

      不过这么多年以来,夏流吃过的所有大大小小宴席里的红蟳米糕,再也没有一碗像那天那碗一样令人难忘。

      可惜时间无法倒流,他没办法回到那天多吃两口,也没法再转过头多看一眼那时蹲在自己旁边偷笑的人。

      风吹来又刮走,他一天天变老了,而她一如往昔。

      脸颊边依旧粘着一粒糯米,随着嘴角的弧度一起扬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7章 夏兰荇德家的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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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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