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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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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雷滚滚,黑夜划过一丝爆鸣声响彻天际,同时映照了一个人的半边脸。
黎归傻了眼,昏黄阴暗的屋子里,有一个浑身带着血渍的“人形”躺在他的脚下,脸没过背后,看不清楚。
黎归发出短促尖锐的爆鸣声,喊够了,止住了嘴巴,开始冷静下来,心里盘算起来,这是谁?他在哪?
他刚才明明还在电脑桌上打游戏来着,怎么下一秒就换了一个环境,黎归二十多年来的唯物主义彻底崩塌了,抱着头原地发懵,双眼发直。
不仅如此,从小生活在温室花朵的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血腥的场面,他很想给警察叔叔打个电话,但明显此时不合时宜。
他很有可能穿越了,还穿越到凶杀现场上了。
想到这点,黎归脸色惨白,单薄的身子仿佛一阵风就能够吹走,他蹲下身,白皙的手指碰了碰,没想到地下的人有了反应。
还活着!黎归喜极而泣,他是不是不用坐牢了。
黎归手指小心翼翼的翻看这个人身上的伤口,发现了一丝不对劲,血渍很多,背后又没有伤,血又不可能染到背后,得出一个结论,可能是别人的。
黎归头脑稍稍冷静些,他必须搞懂现在发生了什么事,这个人究竟为什么躺在这里,还有他在其中是个什么角色。
于是,他手捧住“人”的头小心翼翼的翻了过来,邨时,愣了一瞬,呼吸都不由得变慢。
原本背着的人翻了过来,露出了本来的面目。
这真的是人类该有的颜值吗?肤容雪白,高挺的鼻子,五管精致无比,仿佛造物主的厚爱。
女娲娘娘我有个事想跟你聊聊。
喷洒在手心中的温热的热气,引起一阵痒意,让黎归稍稍回归意识,黎归狠狠的唾弃了下自己,自己怎么可以这样?病人还前途未卜,自己竟然还愣神儿。
黎归拍了自己一巴掌,将人抱在了这个房间,唯一的一张床上。
刚放下人,黎归起身就对上了一双漂亮的丹凤眼,下意识的一愣,紧接着脖颈一痛,就被打晕了,双眼一闭,彻底倒在了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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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进行的怎么样了?”
“应该可以了。”
“那就先注射给那个疯子吧,让他一天到晚发疯,落个清静,不知道查理博士留着他做什么,反正查理博士不在了,正好也免得浪费。”
“这一批的信息素稳定剂比上一批强多了,看这个疯子打完,都安静下来。”
“咦,我看看……不对,那些小白鼠都变的暴躁了,红着眼睛发狂,这……不会是剂量过大,死,死了吧。”
“既然死了,那也没什么用了,我们赶紧把他扔出去吧。”
“唉,看来这次实验又失败了。”】
黎归紧闭的眼皮突然间颤动,没一会儿,睁开了眼睛,呼吸间微微喘着气儿。
黎归从床上坐起,忽然间想起来自己穿越的事,连忙视线环视四周,还是那个没有开灯的阴暗屋子,只是刚才的那个人也不知道哪里去了。
黎归做了个梦,梦见自己为什么来到这儿。
他现在穿进了一本小说里,这本小说讲述的是男主攻,男主受之间的爱恨纠葛,而黎归的身份只是一个出场没几分钟的炮灰,出外发疯捡到落魄反派,没想到被反杀了,甚至还被无情的扔到了下水道。
好狠的结局。
黎归眉心狠狠一跳,他现在的身体是一个流浪汉的,确切的说是被实验室进行实验,失败后抛弃在垃圾场的身体。
只是他们都没有料到,原主竟然没有死,还凭借着自己强健的体魄,在混荡的贫民区给自己抢了一个窝。
黎归嘴角直抽抽,他无语了,原主就是一个疯子,凭借着自己的感觉随便找舒适的地方。
没想到,原主虽然是疯子,但还不傻,知道给自己挑个好地方。
现在,黎归很穷,但好歹还有个住的地方,不至于流浪街头,这一切都归咎于原主,也就是这个身体的上个主人。
黎归莫名感觉身上不太舒服,可能是受到那个实验的影响。
这是一个很特别的世界,这本小说是ABO类型的,现在黎归尴尬的想脚趾抠地,早知道他就不瞎看小说了。
源于ABO小说独有的设定,发情期,信息素,腺体,ABO的固定标签,Alpha,Beta,Omega。
黎归单是想一想就想离开这个世界,还没有忽略一个重要的问题,黎归想到,他现在是哪个类型的。
黎归沉默了,他应该不会是O,O是帝国特有的珍贵存在,B的话,因该也不会,但也不是没有可能,原主疯了,疯子可能发挥出无限潜力。
黎归最终把自己锁定在A或B之间,他不可能那么娇弱,而且O那么珍贵稀有,肯定不会上实验台。
还没等他想太久,肚子就传来一阵咕噜咕噜的声音。
--他饿了。
黎归低下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肚子,紧接着环视了一下四周,确定了营养液的方位,他站起身,抬步而去。
这间屋子破破烂烂的,少数的光从逼仄狭小的窗户落下,有了微微少许光亮。
凭借着双眼极佳的视线,黎归从记忆的位置里,翻出不知道从哪里抢来的营养液,打开扔在桌子下面的盒子,他看到有各式各样,颜色各异的试剂管。
看着五彩斑斓的颜色,以及上面的污渍,黎归强忍着不适,左翻翻右翻翻,找了个颜色,没有那么显眼,外表干净的营养液,拨开盖子喝了下去。
清凉含着淡香的液体顺着喉咙咽下,流入腹中,没一会儿,黎归感觉身上恢复了力量,胃的位置也舒服了。
肚子不饿了,黎归又开始苦恼自己黑乎乎的手,以及脏兮兮的衣服,他现在要疯了,想到这具身体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洗澡,得有多少细菌。
想到这里,黎归立马翻找,果然,让他在犄角旮旯里找到一个盆儿,他抱着盆儿三两下到了水管处,打开了水龙头,顺便脱下了衣服,瞥到了一边。
等黎归搓完澡,站在屋子里碎裂的镜子面前,照映出了他的本来面目。
镜中的男子仿佛古代高贵温柔的公子。
一双眼睛尤其引人注目,吸引了黎归的目光,灰绿色的眼睛别有一番神采,温柔仿佛要刻在人的心底,温和又无害,甚至多了几分无辜。
探出手摸了摸脖颈上的腺体,黎归心想,也不知道散发出来是什么味的,貌似ABO之间,除了B之外,AO这两个都会有气味,但只是会在自然释放信息素才能闻到。
黎归不太懂,毕竟之前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原主的记忆也零零散散的,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同时,黎归很有自信,只要他不作死去轻薄反派,什么事儿都没有,远离书中人物,幸福一生,作为看过众多小说的他,很有经验。
那本原文里,反派江时冉心狠手辣,阴郁偏执,是名妥妥的A,但凡是惹了他的,基本上都没有好下场,奈何人家生了一张好脸,吸引了不少爱慕者。
黎归吐槽,原主还真是悲催啊,就因为外出发疯捡了个反派回来,就直接下线。
唉--
黎归摇了摇头,叹了一声气,还没等他感慨太久。
忽然间脑海中闪过一丝灵光,“捡”“这个屋子”“他〞,黎归愣住了,这岂不是说明刚才那个人……不就是反派。
在惊吓过后,黎归双手并拢,不停膜拜,他刚才竟然离死神这么近,简直是不知死活,嘴里不停的念叨着:感谢祖宗保佑,祖宗你可一定要保佑我啊。
黎归轻轻叹息了一口气,他穿越来的时候,已经见到了江时冉,好看是好看,就是脾气不太好,一见面就把他打晕了。
不过,他刚才那副尊容,邋里邋遢的,确实招人烦。
好吧,黎归自我安慰一番,既来之则安之,现在他还活着,证明死亡线已经过去了,往后的日子总会越过越好的,毕竟他四肢健全,作为一个大男人,他有什么不能干的。
想要在这个世界活着,首先就要有一份工作。
黎归微微蹙起眉,犯了难,他现在穷的叮当响,钱包里比脸还干净,他出了门说不定还会被当成乞丐。
好难啊!
想了一会儿,黎归发出咆哮,自我安慰失败,他现在恨不得立马回家,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让他产生了极大的不安全感。
“算了,还是出去吧,找一份工作最要紧,先挣些钱,买一身体面的衣服,万事开头难,迈出第一步就好了。”黎归叹气,今天叹的气快赶上他把这一辈子的气都叹了。
黎归简单的收拾收拾,原先的衣服是不能穿了,他在屋子里翻出了几件衣服,虽然有些破旧,但是勉强能穿,穿好后,离开了阴暗逼仄的小屋。
外面的世界果然让人震撼,这本小说的背景是星际时代,天空上时不时漂浮着如飞船般的交通工具,圆形外壳汽车大小,恍若置身高文明科技时代。
黎归轻呼一口气,缓缓吐出,眼眸中浮现迷茫之色,他该去哪里找工作?
他什么都不知道,除了这本小说的剧情,他觉得在这里他的生活技能为0,黎归回忆了一下,这本小说全程都在讲述男主攻,男主受的爱恨情仇,以及与反派之间的瓜葛。
黎归嘴角抽了抽,想想自己连这里的生存法则都不懂,就知道有A,B,O,三个人种,如果老板问他,你是哪种类型?他总不能说不知道吧,人家肯定会怀疑他智商有问题。
黎归总结了一番措辞,他就说自己是Beta好了。
按照小说里的描写,帝国居民人人都有证明身份的终端,从出生直到死亡那刻才会被抹除,所以,黎归是个黑户,没有终端。
黎归并不在意,他能混口饭吃就好了,有钱了自然可以买终端,即使没有身份,有钱也可以好好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