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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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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爹终究也是有家的,他还是必须要回去的。走之前他说了无数遍让安思夜和他一起走,但安思夜没有答应。她是有她自己的想法的。她还有祥嫂。还有住了十几年的老房子。还有家里的公司。以及,大片大片的回忆。
干爹这个人十分热心仗义,而安思夜并不了解他在国外的生活,还有他的家人,对于她的到来是否欢迎。而且,她一旦去了,就是寄人篱下,就算是干爹再怎么疼爱也是不一样的,她已经长大了,这个年纪是对于这些特别敏感的时候。
当然,后来干爹还是每年都来看她几次,有时来中国都会抽空来看她。
干爹第三次来的时候,给了安思夜一个惊喜。给她带来了一只奶白色的拉布拉多。
那时安思夜刚考上大学。对于自己的前途一无所知。她念的是历史系。和商业没有一点关系。
安思夜从不看轻自己,但也没有无耻到盲目的相信自己有经商的天赋。在志愿填报时也是征求了公司里几个叔叔的意见的。当初父母也只想把安思夜培养成一个简单平凡的小姑娘而已,并没有刻意的给她灌输商业的知识。而安思夜也的确没有什么天分。这也许才是安爸爸放弃把她教成商业奇才的最终原因吧。
为什么选择历史,那只是安思夜的一时冲动。毫无思虑。后来的安思夜解释说,也许是历史系的凝重与死气沉沉的气场和她很相符。当然,这是高中刚毕业的安思夜心里的历史系的现象而已。到底是不是死气沉沉看看安思夜日后的唯一好友——欢脱至极的纪小小就知道了。
和纪小小的认识实属偶然。
安思夜是申请走读的,而纪小小是住校的。
纪小小那个寝室第一天就闹得不亦乐乎。后来就顺便定下了将来的名称呼。为了避免老二,小三这类别有深意的词,她们也是思考良久的。
大姑娘,二姑娘,三姑娘,四姑娘。纪小小是三姑娘。
缘分是这样遇到的。
四姑娘是一个腼腆型的,经常会脸红的小姑娘。年纪最小,长的也十分可爱,引得班里学校里的饥渴的狼们十分心动。于是,大家就决定轮流保护。第一天就是纪小小。
那天安思夜坐在最后靠窗的位子。认真的记着笔记。突然冒出来一个人头,笑的灿烂。
“姑娘啊……你咋跑那么快呢。”安思夜莫名其妙的看她一眼,继续记笔记。
“唉,你不是最不喜欢史学概论嘛。丁教授也讲得这么枯燥,你看,就算他讲世界大战居然也能讲的那么无聊。我算是佩服他了。”
“这位同学,你影响到我了。”
“哎呀。我们做那么后面真的没关系啦……我跟你说哦……”
结果就这样讲到了下课,期间不耐烦的安思夜多次那冷到家的目光看着那个穿着卡通大T恤的纪小小。
结果,纪小小越讲越兴奋。
好容易熬到了下课,就被她死命拉住了。
“这位同学,你究竟想干什么。”冷死人的口气。
“这么见外干什么。叫三姐就好了嘛,你……”
“你大概是认错人了。我可从来没有你这么一个称职的姐姐。”当然语气是刻薄的,称职是引号的。但根本没觉得自己认错人的纪小小啥都没听出来。还以为是因为自己早上没赶上她她闹别扭。而她也自始至终没有正视过一个问题,她今天没戴眼镜。并且,她好像还没有好好的仔仔细细的看过四姑娘。
纪小小拉着安思夜热情的到食堂时,其他三位已经在等她们的三姑娘了。看着三姑娘手里多了一个陌生的姑娘,大家纷纷猜测她叛变的可能。而事实上,在以后的日子里,三姑娘不止一次的被寝室众姑娘冠上叛变的帽子。
安思夜真的从来都没有遇见过这样的女生,如果是男生早就可以一脚踹上去了,可是一女生……她没办法了。本来也要去食堂,就随她去了。
而当三人一头黑线的听着纪小小说着四姑娘如何如何时,大家不约而同的看向了脸色已经非常精彩的安思夜……对于遇到这样的室友而感到十分的丢人。
直到四姑娘弱弱的叫了一声:“三姐。”后,完全脱线没有意识到周围状况的纪小小呆了几秒。会叫三姐的只有四姑娘,那……
结局是三姑娘终于和安思夜成了好朋友,而安思夜也终于有了第一个可以真正交心的朋友。
这件事给我们的启示是:死缠烂打和厚脸皮永远是对付面冷心热心口不一女的最有用的武器。当然,我们这文不是GL,而是十分正统的BG文,所以说,这招男女都是适用的。
安思夜有时候真的想不明白当初怎么就这么轻易的让纪小小这个粗心的女生进入了自己保护的严丝合缝的世界。也许是这个单纯直爽是女生在哪一时间哪一地点哪一动作恰恰不偏不倚正好触动了她的心。也许只是气场对了,无需理由。
对于纪小小安思夜是从心底喜欢的。也许刚开始时觉得太过傻气聒噪,但一旦真正接触,就会发现,那个天天挂着笑容的纪小小的真诚和毫不防备。
我们为什么要纠结纪小小呢。当然是因为她是一个很重要的人。在整个故事中起到了或许像是承上启下这样的重要作用。
那时的安思夜在和纪小小一起逛街时在纪小小的撺掇下第一次为自己买了一双半高跟的凉鞋。那算鞋子很是可爱,整个设计干净明亮,细细的带子缚住安思夜秀气的脚踝,这效果直让纪小小尖叫。
所以,鞋子是买了的,当然也是要穿的。
可是,谁也没有告诉从未穿过高跟鞋的安思夜,新鞋子是不能就这样草率的穿上就出门的。
因为,不走的久了,谁也不知道这双鞋是不是适合你的脚。特别是高跟的。
但是,安思夜就这样穿上去了。
到学校时还没怎么感觉到,后来走到教室就有感觉了,写脱下来看到时候发现了叫后侧已经被磨得起了水泡。坐在安思夜边上啃着祥嫂的蛋卷的纪小小自然也看到了。于是课结束后就十分坚决的和安思夜换了鞋子,去了她们寝室。结果,走到寝室时,纪小小的脚没有如她保证的那样无坚不摧,很无辜的磨出了水泡。倒是安思夜感到不好意思了,而纪小小一直嚷着这家鞋店的黑心,这么双鞋卖的那么贵居然那么磨人。那夸张的表情让安思夜忍俊不禁。那时,安思夜觉得,如果这么多年的没有朋友只是为了换纪小小,这也很值了。当然这些话安思夜也许一辈子也不会对纪小小说。
所以说,穿着拖鞋不是她的错。穿着幼稚到底的拖鞋更不是她的错。错就错在不应该一时对纪小小的感动让她听了纪小小要去听超级帅哥演讲的提议。
她们是历史系的,帅哥讲的都是些有关商业的理论。所以平时的安思夜最多给纪小小一个白眼,是怎么也不肯这样浪费时间的。而且,她们低估了帅哥的魅力。
当她们赶到时已经挤不进去了。如果说这时候安思夜还听从纪小小狂热的愿望要挤进去的话,那么,这个安思夜百分之一万是被附身了,或者更时髦的说法是穿越了。
所以,安思夜就先去了池塘边看了一会书。平时安思夜是不喜欢这里的,因为这里多年被情侣占据着。而今天,特别空旷。
到结束时,安思夜还特意晚了一些,对于大队人马挤出来这个场面实在没有什么好感。而纪小小也是了解安思夜的。
而作为帅哥的林慕辰在结束后和一些教授客套一番,也由此帮他消退的大帮的爱慕者。
所以说:安思夜遇见林慕辰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