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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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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不相瞒,我是穿越女。
什么,早就猜到了?
什么,太老套了,不看?
停停停,别划走。
我穿过来半年多,原主似乎是得风寒死了,这壳子就换了人。
穿过来之后我就发现什么穿越小说都是骗人的。
原主作为尚书府的大小姐,十五岁都能嫁人生子了,却连个出门的自由都没有。
我穿过来之后憋了个够呛,到现在为止出过最远的门居然是从尚书府到秦王府。
因而在严云回问我花朝节要不要出去踏青的时候,我马上答应了。
虽然不知道花朝节是什么节日,但能出去实在是求之不得。
不过这并不是约会。
我和严云回至今还未实际同房,虽在一个房间,但都是分床而睡,可以说是处成了室友。
毕竟早在成婚第二日我就和他约法三章,用现代人先进的爱情观给了他一点小小的震撼。
他可以找小妾,我可以找男宠,只要不摆到明面上,就都当没看见,我绝对不给那位一点脸色看。
我到现在都记得他那天的表情,五颜六色的,可谓十分精彩。
他沉默了很久,最后同意了。
这都是没办法的事,虽然秦王长得帅,但我对这种类型实在不来电。
我一个自认为包容性极强的人都受不了他打一棍子放一个屁的性格。
“你觉得这件衣裳怎么样?”
“好看。”
“那这件怎么样。”
“也好看。”
“这件呢?”
“好看。”
诸如此类的无效沟通让我失去了和严云回说话的兴趣,痛定思痛,决定不再招惹他。
帅怎么了,帅又不能当饭吃,还是要找个温柔解意会过日子的体贴男人才是正道。
于是花朝节那天我起了个大早,对着镜子使出浑身解数,势必要迷死万千少男。
可惜古代化妆品和现代的不一样,加上我的化妆技术也仅限于化了这个水平,所以最后我的妆容几乎可以用惨烈来形容。
严云回看见我的脸之后只说了句带夫人去洗脸,就转身走了。
尽管内心不忿,我还是接受了这个安排,洗去妆容就和严云回出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