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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 17 章 田烈妻 ...

  •   江苏巡抚徐士林,一向秉公执法,为人公正。

      徐公在安徽安庆当太守的时候,应该就是雍正五年到雍正十年之间发生的事情。

      有一天,已经是傍晚时分,徐士林还在升堂办案,外面月光皎白,就看见一个女子用黑手帕遮住面容,从远处走来,肩以上的样子隐隐约约看不清,跪在门外,像是有冤情要申诉。

      徐公猜到可能是鬼,于是就让吏卒拿着牌子说:“有冤情的鬼魂可以进来。”

      女鬼慢慢走进来,跪在下面,声音嘶哑像小孩,吏卒看不见女鬼,但是能听见她的声音。

      女鬼自称姓田,乃是一个寡妇,独居为丈夫守节,但是被大伯兄田方德逼迫出嫁,要谋夺家产,最后又缢死她。

      徐公令衙役抓来了田方德,与女鬼对峙。

      一开始的时候,田方德还不服,抬头看见女鬼,吓得魂飞魄散,就把实情告知了徐公。

      这个案子一出来,整个安庆郡都为之一振,徐公特地写了《田烈妇碑记》,以此记录田氏的事迹。

      泰安赵国麟赵相国,当时是巡抚,为此责备徐公,说这件事记录在案就可以了,何必要加上鬼神的故事呢,搞得神神叨叨的。

      徐公深以为愧,但是这是个事实,也不是什么秘密。

      后来,徐公在往京城赶路。

      路上有个同行的人,忽然说背上痛,跪在地上磕头说道:“我其实是马贼,就是想抢你的钱,你要是不从,我手上还有利剑,忽然间有个金甲神仙用锤子给我来了一击,我就倒在地上了,大人以后必定封公进爵,不是一般人。”

      话说完马贼就死了。

      徐士林是山东马登人,农民家庭,年幼的时候听到隔壁私塾的读书声,很是羡慕,就跪在母亲身边说,希望自己也能上学,终于在三十而立的年纪,高中进士。

      这个故事应该是雍正五年,1727年,徐士林任安庆知府的时候发生的故事,那时候徐士林大约也四十三岁了。

      五年之后,因在安庆任上失察私铸,被贬官到了福建漳州,漳州民风好斗,有的人杀了人,为了躲避官府的追查,就干脆纠集了一群乌合之众,占山为王,有人就建议出兵镇压,徐士林认为此招不行,就派人守住了山里的出入口,断绝了他们的粮食,等他们饿得不行的时候,就派人劝说:“缴枪不杀”,果然就有很多人排着队下山了,徐士林就让苦主躲在一旁,指认出凶手,最后终于抓到了杀人者。

      徐士林十分擅长审理案件,他每次都说:法律是严苛的,假如我们姑息放纵,就会助长恶人做坏事。法律是药,这其中的事情,有万般的思绪,千种缘由,就像是病人的脉络,虚虚实实,庸医杀人,如果我们不能善用法律,也是如此。所以他每次判案,定罪名之前都会先举牌公示,最后才会上交文册,这样官吏才不会与恶人狼狈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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