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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捡到大老爷 总而言之, ...

  •   买好今天晚上做饭的食材,我在回家路上的巷子里遇到了一个昏迷的男人,他身上有着不少的污渍血渍,伫立思索片刻,我决定把他带回家。

      我家在哥谭的边缘,是以前莱克斯公司投资的房产,听说莱克斯卢瑟曾经为了掩盖超人的视线在美国很多地方都建造了含铅的房屋,在正义联盟打破卢瑟的阴谋后这些房屋留了下来,虽然有不光彩的建造历史,且大多非常的简陋,但胜在价格喜人,为我购入自己的房子节省了不少资金。

      说起来,正义联盟现在还存在吗?

      想起被核平的大都会我陷入了沉思,应该是不存在了吧,在超人发疯杀了小丑后。

      不知道蝙蝠侠怎么样了,我边想边将拖回来的男人用手铐拷在卧室后开始找家里的医疗包。

      我今年17岁,已经独自生活快一年了,没有其他亲戚,现在的房子是变卖了父母以前的房子和他们留下的钱财购入的。一室局,有客厅和我喜欢的大沙发,带小厨房,足够我一个人生活。以前的家庭还算富裕,起码给我留下了能继续生活的资金。

      酗酒家暴的父亲死于脑溢血,母亲在父亲死后留下一笔钱就离开了。在这之后我就没有继续去学校了,生活靠打工勉强维持,虽然有些无趣,但我并不讨厌现在的生活

      不出意外,我会这样独自平淡的度过一生,超人发疯对我并没有太大影响,我遵纪守法,也不会做出伤害别人的事,在哥谭且在这样的家庭和生活环境下我始终没有做过违法或违背良心的事情都得益于蝙蝠侠。

      蝙蝠侠,在他在我11岁时和其他同学被小丑帮成员迷晕带走,用于做小丑所建立的,让哥谭人民做选择游戏的一方时,犹如天神降临一般出现救了我们,也救了另外一方,打破了小丑的游戏。

      漆黑的身影自那天起就深深映在我的心底,我是幸运的没有彻底昏迷的小孩中的一员,所以全程看到了蝙蝠侠打败那些脸上有惨白油彩的的家伙们,一个一个来检查我们的安危。

      “It's ok.”

      阴沉沙哑的声音却莫名让我觉得温柔,蝙蝠侠下手很重,背景里有着那些小丑帮成员痛苦的呻吟和害怕的小孩痛哭的声音,我却似乎只能看到那抹高大的身影和沉哑的声音。

      后来听说那个时候小丑还骗走了他的第二代罗宾,我们被用来将蝙蝠侠牵制到哥谭,他救了众多小孩,救了哥谭,但据说没有救成他的罗宾。

      扯远了,总之,不想给蝙蝠侠和哥谭添麻烦,我虽然称不上普世意义上的好人,但也绝不是什么坏人,是普罗大众的一员。

      但是今天,我捡到了一个男人,并且将他拷在了自己的房子里,我这应该是在救人吧?没有做什么坏事。我有些不确定的想,也许是一个人待了太久,加上超人的发疯让世界的动荡,我突然希望自己能不那么寂寞。

      这也是我捡回来他的原因。

      用找到的医疗包简单处理了他的伤口,并用湿热的毛巾揩干净他的脸,我对着那张英俊的熟悉的脸陷入沉思。

      我是不是带回来了什么不得了的人物,看着那张和报纸电视上一模一样的布鲁斯韦恩,aka哥谭首富的脸,我短暂的宕机了。

      我对这位哥谭首富的印象很好,因为不管他出于什么荒唐的原因,他也一直赞助着正义联盟,而且据说也是他一直赞助着蝙蝠侠,当然,这些都是一些大家臆测的消息,但这并不妨碍我对他的好印象。

      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在超人开始参与国家间的政治后世界就陷入了混乱,这类资本家被袭击也很常见,往好处想,我捡回来的人还有着一张迷人的好脸。

      思考好这些问题我开始着手做晚饭,房间里的男人在我处理食材时似乎醒了过来,我听见了他拽手铐和叫人的声音,没有理他,我继续炒着手里的炒饭。

      端着两份炒饭我走进了卧室,我准备以后自己睡在沙发上,把卧室留给健壮的哥谭首富。

      “女孩,是你救得我吗?”

      我有点想笑,这个男人开始让我觉得可爱了,虽然是我把他从小巷子里带回来的,但也是我现在绑住他让他不能离开,但他却只提了前一部分。

      “是我捡到了你,先吃点饭吧。”

      看着面前像猫一样眼睛睁大了一瞬的男人,我没忍住笑了一下。手铐非常的劣质,我以前也自己挣脱过,他却装作被困住的样子,不管什么原因,他应该也是想留下的。

      总而言之,在这个混乱的世界,我不再是一个人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捡到大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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