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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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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不读青春小说,也不理解什么是言情。
初恋倒是来得很早,是初一...还是初二的时候,连校服都尚未改版。那段时间扭伤了脚踝,体育课没法运动,篮球赛看了好几场。“陈方在看你,”身边的何语清扯了扯我,“刚才连球都丢了。”她有过喜欢的人,在女生里被公认为心思敏感,我脚上没有好全,被这一下扯得晃了晃,场上的身影也跟着乱。那几分钟后来被回忆想象、添油加醋了太多次,以至于当时到底看着那人说了什么,反而记不清,只记得何语清跟我都笑了。
陈方坐在我的同桌那列,身高早早长到了一米八,理所当然地被排在最后。他的视力不差,但离黑板实在远,上课时往往趴着睡觉。“你每天就为篮球养精蓄锐呀?”语文老师有一次问他。全班都笑了,我也转头去看。他被笑得耳尖通红,还被身边的哥们拿手肘捅了捅,一动不动,
我算是表面乖巧的半吊子优生,是以无论做什么都不引人注意,比如做值日的时候把自动铅笔塞进陈方的桌肚,或者请生活委员——也就是何语清——在夏至那天早上在黑板上写下给他的生日祝词。窗外蝉鸣渐起,陈方在我面前讲话不再断断续续,但每次抬眼他的脸仍然是红的。他说是天气太热,我笑着附和后,他又更热一点。
告白发生在七月初的一场下午两点的雨。闷热未褪,青绿厚重,旧版的校服短裙保留着纯粹的藏青。难得没有蝉鸣扰耳,只听雨声泠泠。空气湿漉漉的,陈方的眼睛也是。他特意换上了白衬衫,成为这场朦胧中唯一的一抹亮色。他说,贺时颜,我喜欢你,当然你可以不用喜欢我,只要让我知道...喂,别笑啊。
我笑得直不起腰。
“陈方,你猜我为什么要换裙子来见你?”
我的成绩短暂下降了一段时间,恋爱倒一直平平淡淡。无非是某人成了某人的球赛观众,在食堂吃饭时她和他坐得近一些,回家时牵着手走完顺路的那一段。“书包重不重?”陈方朝我伸出手。我摇摇头,把手牵上去。“你一直不背书包的,他们看见了难道不会问?”“早知道了啊,就朱骆天、杨林涛他们几个。”我的脸有点发热,他颇为自得地笑出声。梧桐叶被踩得沙沙响,我把目光移向脚下的路。陈方在我的身边没有继续作声了,但我知道他还在笑。
矛盾在初三时出现。
我坚持要考同一所学校,陈方的成绩却跟不上来。加上学习压力增大,我们吵了好几架——多半是我吵,记忆里他永远只是沉默地听。直到某天我留校学习的时候,眼前多出一个热乎乎的饭团,海苔鸡肉味。闻到香味才发觉已经又冷又饿,胃都快要缩成一团。陈方安安静静看我一眼,回到他的最后一排,原来已经八点了。我还在拆包装纸,他已经拿着饭团咬下去,手边是薄薄一沓草稿纸,字迹凌乱。
“贺时颜,”陈方喜欢喊小名,已经有段时间不这样叫我了,“你想考哪里。”
“师大附中,或者它在外区的分校。”
窗户没有关严,漏进一缕冬夜的风,陈方点点头。余光所及,他握笔的姿势很僵硬,指关节发红,是刚才出去被冻的。教室里留着半边灯,饭团是淡淡的、温热的海苔味。陈方背后的黑板报上,明黄色粉笔点缀出几朵忍冬。
陈方渐渐地不再在中午下去打篮球,我总在办公室看见他。他学得吃力,排名上升得却也快。考完一模那天学校多给了半天假,何语清、杨林涛他们聚在一起估分、估排名,我和陈方也走过去。“年级前五十吧,分数不一定。”陈方打了个哈欠,有点耷拉着眉眼,显然是累了;何语清为着他的狂妄言论翻了个白眼,我们都笑起来。
寒假拿分的时候,的确是何语清第一、我第二十七、陈方第四十九、杨林涛和朱骆天都排在百名左右。电话那边陈方家里在放烟花,我高兴得蹦蹦跳跳,比他还要兴奋一些。
“陈方,新年快乐!”
初三下学期属于分手季,我们的恋爱却依旧平稳,只是放学同走时聊天少了,都有些疲惫。“听说我们这届毕业之后学校要刷红墙、操场旁边要加秋千。”“靠,我们一走就刷新?”陈方非常郁闷。那天的芋圆奶茶放多了糖,甜得腻人,这段对话也因此成为忙碌之中为数不多记得的几段。陈方新理了短发,比原来更好看一些。
中考结束那天,我在考点门口等陈方。我们都已经和家长讲过,想要自己走走。我嚼着橘子软糖,也递给他一颗。陈方喝完最后小半瓶水,拆开糖刚含住,被我按着后颈踮起脚尖吻上嘴唇。具体的感受并不深刻,只记得橘子软糖的糯米纸化了,酸酸甜甜,以及我和他同样急促而热烈的心跳。我们走得不算远,应该有不少同学都看见了,只是大家都急着离开,来不及惊叹。只有语文老师送考还没走,急急忙忙过来把我们拘过去,欲训又止,气着气着又笑了。
“谈吧谈吧,反正你们也十六岁了。”
那是那几年来唯一一次天气晴朗的中考,热得人脸红。
那年暑假我和陈方都收到了师大附中寄来的录取通知书,他压着线过,我进了理科班。
那年他说他爱我,我也那样说。
回忆也止于那一年,再继续就是高三的时候了。
我和陈方在高二末分手,高三开学时,一切都已经趋于平静。他也进了理科班,坐在我的同桌那一列,最后一个。他不再睡觉,却很沉默。哪怕中间的记忆已被可以淡忘了,我也仍然记得分手时他讲的话,当时更如此。
一定要现在分手么,能不能等到夏至...贺时颜。
我当时怎么讲的来着?哦,想起来了。我看着他说,继续了一次,就永远有下一个日子。
那就继续啊,为什么不继续,你只要让我知道我们可能还会有以后,我就不会让你担心其他事。
我的最后一句话是,别哭了,陈方。
于是他再也无法挽留。
“有几个人的初恋能有幸坚持到七年之痒啊。”何语清听完我们分手的事,颇为感慨,拍了拍我以表安慰。英才中学的复习节奏比我们还要紧,她抽出空来找我一趟不容易,话题很快转到了别的地方。“我的第一部小说发到网上了,记得看啊。”何语清是真的学有余力,已经在向成为小说家的梦想努力了。我点点头,当晚就去搜了书。
《少年时》是我看的第一本写青春校园的网络小说,文笔尚显稚嫩,又有许多我们初中事物的影子,竟然每读一章都会想起陈方。那几个晚上乱七八糟地做梦,梦醒了又哭,感觉一下忘记了很多事。何语清写的是短篇,我看完意犹未尽,又搜了很多本相同类型的小说,其中不乏热度很高的神作。情节跌宕、场景唯美,亦不乏少年感和蓬勃的朝气,可是读完,总感觉差点意思。
可能是这些书里都只写第一第二和倒数第几,少了年纪第四十九名吧。一个努力学习很多天、考完后被懒懒散散估出来的分数。直白地说,就是少了陈方。青春并不会因此而褪色,不过是像我卸任文宣委后的黑板报那般,不再有忍冬花点缀,但那真是很明亮的颜色了——这算是一个理科生所作的、最为多愁善感的比喻。
我不再看篮球赛,规则却还是记得清晰。
一模,二模,三模,陈方的几次大考排名都很好,班里中等、省内能排进第一梯队的位置。
高考比三年前那一次要早十天,同样艳阳高照、暑热难当,铃响停笔的那一刻,窗外树间的蝉鸣都安静。我搓了搓握笔太紧而发红的之间,对一切的结果都有了预判。
其实家里应该早就知道了陈方和恋爱的事,只是爸妈没有提过,我也不曾说。
“宝贝,想报哪里呀?”
“邻省的985或者211,看哪里的药学专业比较好。”
“他呢?”
“应该留在这里,他们家有点产业。”妈妈点点头,没有继续问下去,我接过她手里的帆布包。天气很热,我们都躲在伞下,心很静,出汗不多。
我再也没有见过陈方,大二的时候认识了现在的男友。张谦牧是我的同门师哥,性子慢、很能吃辣,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相似的地方。我们牵手、拥抱、接吻,也做些更进一步的事。大学的闲暇里,我读了不少书,其中包括何语清的所有小说,她已经小有名气,赚了第一桶金。
后来就没什么可讲的了。
我读过的青春言情堆满了书架的一角,再也没碰到过那年暑假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