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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艳〔其三〕 ...

  •   “有什么宝贝竟然可以隐去妖气?”
      露央提起桌上的瓷壶就给旁边干净的茶杯里倒茶,烟雾也随即冒出,浓烈的茶香飘荡在楼内,倒完一杯给了安笙,又倒了一杯,同时也不忘注意房间里的动静
      安笙接过茶杯也是淡淡地答道
      “不用什么很好的东西,种一片珍虞草就好”
      露央喝茶的动作顿了顿,不解
      “珍虞草不是普通修士熬药治疗普通伤势的常见草药吗?竟有如此效用?”
      安笙那常年没表情的脸上依旧没情绪
      “无知”
      露央也是脾气好,没搭话,继续沉默着听着安笙继续
      “虽说这确实没多少人知道,哪怕是仙也不一定知道,但作为曾经是一名医师的弟子的你,这不知道就是你蠢了”
      “哎呀,别这么说吗,又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坚持几年一直在一件事上兢兢业业的不是?”
      露央突然暴露本性,本想在说些什么,却突然被安笙使了禁声术,露央只能安分喝着茶
      被禁声的这段时间他想起了那年迈却不失风度的背影。他头戴斗笠,脸上有着一道道皱纹,虽是头发花白,但他却不像一般老头佝偻着身子骨,衣着也不算华贵,只是普通的布衣,夏季热着了,就挽起手袖裤腿,脚穿草鞋,手杵着攀山杖,背上还背了个竹篮上山采草药,露央常是跟在他身后陪着他。当初露央的露并不是露水浮珠的露而是姓氏陆,陆央也是跟着这位医师的姓氏姓陆,陆央也常叫这位医师为陆先生。
      陆央曾经没有名字,他原生家庭父亲爱嗜酒赌钱,使得经济常年存在缺失问题,他的母亲也是天真,被这种男人骗后生下了子嗣又被他抛弃不管,还总是拿他们母子当酒后的出气筒,也是她的母亲终于受不了,勇敢了一会逃出了那个名为“家”的地方,来到深林中,她自知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又经过那种混账货的折磨,她也没了活下去的希望。她随意的将陆央丢弃在深林中的一个亭子里,自己离开了,翌日总能听到路过的人说着有一名女子在一棵老树上吊死的私语声。后来几日里陆先生上山采药,正想歇会却在亭内发现了陆央。
      大理寺的人突然从房间出来,只见带头的那位长得俊俏的模样却死板着脸,左手轻搭在腰间的刀鞘上,右手举起打着暗语,旁边的小官立马明白凑近,听着他开始下令,那小官也不敢懈怠,明确命令后就小跑了出去,一会落嫣楼的妈妈就来了,妈妈也是客客气气的带着那位长着俊俏脸的大人和和那位大人身旁的一位身席渊蓝色服饰的青年去了旁边没人在的包间,小官也是熟练,把门一关就站在门口杵着了,面色凝重,让人不敢靠近。周边的私语也随即再次响起
      “就这么干坐着?”
      陆央瞧着没动静,顺势发出了疑虑。对方也是没有理会,喝了口茶。因为他们的位置属于靠窗的位置所以摆放着很多绿植,安笙便摘了一片那发财树的叶子,灌入了一缕法力,那叶子就跟有了气息般自己飞出了窗外,飘落在了落嫣楼妈妈和那位大人、青年所在的包间
      “老板娘,这蝶慈姑娘是怎么回事?我可是打探的清清楚楚,这蝶慈姑娘可是在世人眼里最是干净的”
      “……”
      青年的问题让老板娘一时间都不知该如何回答,踌躇着眉头不禁紧锁起来
      “……不配合大理寺,我们可没法保住你们落嫣楼的名声”
      那位俊俏的大人摊摊手,无奈的提了一嘴,让老板娘不得不立马回应
      “别别别,两位大人我招还不行吗”
      “……其实啊,蝶慈她早与那傅迟有了私情。蝶慈她是个好姑娘,为了给家里填些费用,她把自己卖给了奴家,奴家也不忍心让她去给那些杂种做舞姬,就让她当个乐技就好”
      “人总有七情六欲,那傅迟刚开始也只是个普通野小子,家境平平,来这落嫣楼也只敢点那些拙劣的酒,再加上一碟小菜解解馋”
      “也不知什么时候他结交了蝶儿,尽把蝶儿的心给勾了去,现在还害得蝶儿跟他陪葬!”
      老板娘越说越激动,泪花也打湿了眼眶,她从袖里掏出帕子给自己擦着落泪。老板娘年纪看似只有三十有余,不算老气,浓妆艳抹后又有些不可亲近的感觉,披着的豆红的纱衣,尽显妖艳,盘在发髻上的头饰给她整体的装扮更添一味姿色,梨花带雨的泪珠看起来又娇又艳
      “……那你知道那傅迟或者蝶慈姑娘更深点的背景嘛?”
      青年顺势抛出问题试图把信息挖掘的更深些,希望在事件的两人中找到突破口来求出这个“无解”
      “您这么说我到想起些,之前有桌醉客在那嘲笑那小子呢,说什么那小子不是读书的料,屡次科考不过,但每次都喜欢放大话说自己只是让让他们,谁信啊?”
      老板娘的泪花早已被帕子抹的的干干净净,语气里满是嘲讽和不耐烦
      “这次也是碰鬼了,居然拿了个状元,信他是自己拿的名声还不如信我这落嫣楼名响整片尚平城乃至整片国都呢!”
      老板娘就差把嫌弃给写在了脸上
      “突然智商高涨?!”
      青年也是发出了疑虑,不敢置信
      “对吧对吧,这谁信啊!?陶公子啊,我可跟你讲,他不仅喜欢吹牛,还败坏家里的钱财,手头没钱了就变卖家具,要不是他爹娘死的早,估计死因是被他这个败家子气死的”
      “啊——这男的怎么这么个鬼样,蝶慈姑娘怎么看上这种家伙的?”
      “哎,说来蝶儿她也是单纯,想当初,她也只是个孩童,在外卖艺,大概是十二年前,她惨遭那些畜生的骚扰,要不是奴家及时发现,蝶儿估计!……哎,她家里条件也是苦,她爹死的早,她娘又得了不治之症——沫疫。这病啊,在凝国最是常见,虽然染病几率不高,但至今都不曾有治愈之法。此病的症状就是在一定规律的时间段里疼痛一次,随着这时间流逝,那复发的时间也会缩短,在这过程中生物体内器官会迅速枯竭,直至死亡”
      不知何时陶故之手上抓了一把葵香瓜子嗑了起来
      “蝶儿她家还有一个弟弟比蝶儿小三个月有余,可能是因为她娘的问题,他弟从小就体弱多病,好在他弟的智商没有被影响,在十三岁就开始一直在写话本子为家里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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