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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以后就叫阿雾好了 ...

  •   于是这几日,宋霓每天都会抽空来看看这个小少年,说抽空吧,其实也不准。宋霓每日都要忙着一些拯救世界的大事(吃饭睡觉),也只能算是抽空来看看了。

      不过这小少年没有名字总是不好的,于是这日她决定跟少年商量商量。

      “你决定就好了”,少年定定地望向她,好吧,都怪他眼睛长的太惹人,宋霓脸一热,低下头思考了一会儿。

      “我捡到你是在一个雾霾天气,虽然这天气算不上好,但也算得上有缘分,那我叫你阿雾好了,你觉得怎么样?”

      少年懵懵懂懂,听了宋霓的话,点了点头,又不说话了。

      宋霓觉得阿雾应该是有点没安全感,孤身一人,还失去了记忆。不免产生了一种名为怜爱的情绪。

      她摸摸少年的头,递给了他一个苹果。

      宋霓出门同医生交流阿雾的病情,回来时看到少年正不甚熟练拿地削着苹果,望见宋霓进来,少年赶忙直起身子,像是讨好似的,把苹果递给她,宋霓突然有了种孩子长大了的感觉。

      这几天下来,宋霓发现阿雾虽然性子比较闷,还总不爱和她讲话,但人是很不错的,很听她的话,而且长的还很好看呀,这让本着给天下帅哥一个家原则的宋霓陷入了为难,因为医生说过两天他该出院了。

      想了想,宋霓觉得可以先把他带回家看看,观察观察,反正要不了多久他肯定也可以恢复记忆,这样也算是满足了她一年为自己记100件功德小事的目标。

      况且,培养好了,她还能再多个仆人不是?

      这样决定好,宋霓本着不强迫良家妇男的原则,要问问阿雾的意愿,不曾想少年一听见愿意把他带回家的话,立马牵起宋霓的袖子。

      “我很听话的,你带我回家吧。”

      办好一系列出院的手续,宋霓准备先带他去买几身衣服。

      服装店,宋霓给阿雾挑了几身衣裳,她最喜欢他穿那件黑色冲锋衣,少年剑眉星目,什么样的衣裳穿在他身上都格外好看。

      买完单,宋霓不禁有点肉疼。不过看着阿雾望向他时清澈明亮的眼神,她不免内心喊着罪过罪过。

      孩子长这么好看,买几件衣服装扮装扮又有什么错?真是可怜天下美女心,宋霓不免为自己的善良而感到感动。

      宋霓骑一辆粉色小电动车,还被她贴上了很多卡通小贴纸。当初林望舒不是没说过把自己的车给她开然后换俩新的,当然宋霓义正言辞的拒绝了,以不能吃软饭为由,当然,真实情况是她有点晕车。

      当初她觉得这辆小电动车一人骑着正好,在街上有种很拉风的感觉。

      而现在,看着眼前身高至少一米八的男孩,她陷入了沉思,这车现在骑上好像有点困难。当然,史上最勇敢,最机智的宋霓女王陛下并不会放弃,她载上阿雾晃晃悠悠的开始了回家的征途。

      忽略这一路上的颠颠簸簸,以及无数次的差点摔下去,他们还是顺利返航。宋霓此刻终于有了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她把阿雾安置在沙发上,自己准备去收拾个房间。

      宋霓家有三个房间,一个留给自己一个家里人来了住,还有一个嘛,她当杂物间了。

      此杂物间非传统意义上的杂物间,你也可以叫它为垃圾房,至于为什么嘛,你可以想象无从下脚是什么感觉。不过宋霓坚持认为这是说明自己不拘小节,为人大方的象征。

      宋霓这个时候欲哭无泪了,开始反思自己以往犯下的滔天罪过,不过反思了一小会,她也明白了。

      就是不能收拾,如果收拾了,那她还叫宋霓吗?那他还能从什么地方表现出自己的不拘小节呢?她越想越觉得有道理,于是便一鼓作气,轰轰烈烈的大干起来了。

      在收拾房间的过程中,宋霓发现了大量陈年宝藏,就比如说她从一个衣服兜里翻出了20元,这可让她激动了半天。又从一个盒子里找到了她当初怎么找都没找到的耳机…

      宋霓越发认为带阿雾回来是个好决定。宋霓欣慰的点点头,认为自己又积攒了点功德。

      不过要把房间彻底清扫干净,可不是件易事,灰尘满天飞,还堆了好多柜子椅子之类的,对于常年不爱锻炼的宋霓来说,搬走着实有点困难。于是她想到了一个免费劳动力。

      这不正是考察他的好机会?

      往客厅里看一眼,阿雾还板板正正的端坐在沙发前,宋霓这时有点想笑了,让他好好坐着他还就真一直不动了,他真当自己是只听话的小狗狗吗?

      宋霓只好过去叫她,阿雾看见她过来,连忙又端正起来,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她。

      宋霓又被他可爱到了,不过还是干正事为主。

      “你能进去帮我搬搬东西不?东西有点重 。”

      少年连忙点点头,像是害怕她后悔似的,一溜烟就跑进了屋子里,不一会儿,一屋东西被他整整齐齐的堆放在屋外。

      宋霓不禁咋舌,还挺能干,养着果然有点用处。她欣慰的拍拍少年的肩,“下午有什么想吃的吗?”

      阿雾低下头,不知是在思考还是什么的。正当宋霓以为他又不说话了的时候,少年淡淡开口,

      “豆角茄子。”

      宋霓愣住了,这是她最喜欢吃的菜,阿雾竟然喜欢和自己吃一样的,宋霓弯弯眼角,一下感觉心情又好多了。

      不过她的厨艺呢,也是相当不方便展示的程度。当然有可能是因为她比较懒的缘故,一般都是有人给她送饭吃,这也是林望舒安排的,主要她担心宋霓做饭把自己毒死了。

      但她带阿雾回来这件事还没跟她讲。一是害怕她生气,二吧,她作为林望舒的贴心小宝贝,最近她出差正忙着呢,肯定是不会给她添乱的。

      于是宋霓就跟林望舒说了这段时间准备钻研钻研厨艺。林望舒听了,也是为她终于找到事干了感到欣慰,于是也没多做打扰,这下可苦了宋霓。

      宋霓站在厨房,像是战场上指点江山的将军,正皱着眉头思考一些重要的事。

      就比如当下,她在思考土豆是切成片还是丝好?这个问题非常重要。经过她多年的钻研,茄子烧豆角倒是有模有样,可做一个菜还是有点拿不出手。于是她决定再弄点别的。

      一顿捣鼓之下,她终于端出来了一碗色香味不知道的咖喱鸡,先给阿雾盛了一碗,看少年一口吃下去,而且没有任何要吐出来的反应,宋霓欣慰的点点头,她果然是在做任何事上都有天赋,不愧是天选之女。

      不过人有时候是不能太自信。

      就在此时此刻,宋霓刚自信的吃下了一口鸡块,便一口老血喷了出来,好咸。已经咸到了发苦的状态。她不免扶额苦笑,真是天妒英才,老天爷一定是嫉妒她过于完美。

      不过这阿雾也真是的,她又不是什么不能听到负面评价的邪恶巫婆,不过宋霓更觉得他可爱了。

      两人吃完饭,宋霓决定跟阿雾聊聊。

      她看见少年站在自己面前犹犹豫豫的,只能问“你要说点什么吗?”阿雾眼睛有点红,“你不要生气,我是看你做饭做了很久,如果说不好吃的话,你会伤心”阿雾眼神真挚,水汪汪的,好像要哭了一样。

      宋霓赶忙摸摸他的头安慰,通过这些天的相处,她发现阿雾还是很好哄的,摸摸头,再说句安慰的话,什么事都不会有了。

      宋霓深感欣慰,不过也开始为他们这没有饭吃的黑暗未来感到忧心忡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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