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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其实吧,我是被仇杀的。

      就像那些所有幸运的倒霉的走运的衰尾的土鳖们一样。

      我很倒霉。我也很走狗屎运。

      所以我穿了。
    而且是高危险的hp。
    仔细想想我到底是怎么死的,怎么穿过来的。
    好像是被人堵在小巷子追杀,最后给一枪爆掉了。唉,真是罪过,生在阳光里长在红旗下的一大好青年就这么因为我的原因变成杀人犯了。梅林保佑警察早点抓到他,也省的他被自己的良心折磨的发疯……
    重生什么的其实没什么,看开就好了,能让你多活一次就该偷笑了,嫌东嫌西迟早要短命。马斯洛需求论说,生存是第一需求。然后是物质和精神。我第一需求还没满足呢,物质和精神还是拉倒算了早点洗洗睡了吧。不过,话是这么说我还是有点郁闷,因为他们给我取名叫金妮芙拉-莫丽-韦斯莱……
    什么概念!韦斯莱家族最小的女儿,还是救世主哈利-波特未来的妻子!不过这至少预示着今后活命的几率会比较大。哈里路亚!

    不过就算是大神给开了后门,不努力还是不行。毕竟记得在原著中,金妮也是一个魔力不弱的女巫,甚至被斯拉格霍恩教授力邀加入了“鼻涕虫俱乐部”。而且,要引起哈利的注意,不能只做一个太微不足道的小女孩,而要让邓布利多关注,引为凤凰社的后备力量而加以培养,更要让他看到自己的利用价值不是吗?于是就算没有恋爱做动力,我还是很自觉的好好用功。
    可能是历来韦斯莱家出的书虫太少了,莫莉妈妈感动的内牛满面,一边欣慰的看着我笑,一边一巴掌狠狠的拍在罗恩后脑勺上“多跟你妹学着点!”
    于是我就在罗恩怨念的眼神下度过了余下的7年。直到罗恩11岁那年。

    恩,剧情快开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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