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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初三毕业之后,就见过他一次,再后来聊天,就是高三一轮复习之初,和他说过几句话。不得不承认,以前那么喜欢那么放不下那么忘不掉的人,就这么,渐渐淡出了我的生活。
      十二年前,我们在小学相识。那时,我们都差不多是个半脸盲,直到上了二年级才堪堪记下一部分人的脸和名字。
      二年级第二学期,调座位时,他分到了我旁边。
      “诶!你啊!”这是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有点让我意外,就好像我们是很久没有见面的朋友一样。
      “你好。”我不解风趣地正儿八经的点头打了声招呼。他放下书包坐下,带起一阵风,他身上那股甜甜的奶香味直扑倒我鼻间。我对他的第一印象,特别好。
      在我眼里他最不缺的就是朋友,他的身边总是有很多人,无论男女,无论年纪,以至于我每次看到他时,都觉得他是那么耀眼,站在人群中的他总是能够瞬间侵占我的全部视线。
      某次语文课,学到陈子昂的一首诗,我翻开书就笑了,看了他一眼,他有点莫名其妙,靠近我看了一眼我的书,看到了那个作者,也笑起来了。因为他的名字跟陈子昂特别像。换成拼音就只比chen zi ang多了一个字母。结果他看我笑的傻兮兮的,就说我是呆瓜,一把抢过我的书,在书上面写下“二货”这俩字。虽然使用铅笔写的,但是我一直没有擦,直到现在,我依然留着。
      三年级的某次数学测试,老师不在教室,而我没有拿到卷子,作为数学课代表的他,猛地站起身,把他的卷子排到我的桌子上:“你先写吧,我再去拿。”我感动的看着他,他从后门跑出去,不到两分钟就进来了。答完卷子以后,我就在发呆,想到下午回家会有什么吃的的时候,突然感觉被谁戳了一下。我猛的回过神来,四周一张望,才发现他在看我。“你这都错了,还有这个这个这个,都错了。”他把胳膊从我身前伸到我桌子上,的手在我卷子上点了好几道题。我眨了眨眼,瞅了一眼他的卷子,撅了噘嘴:“好吧。”最终我们把答案对了一遍。下课之后,他站起身准备往外走,突然想到什么似的又转过身,低头看了我一眼,随即俯下身,双手撑在前后两张桌子上:“怎么样?没有我你这次考试可怎么办?”我看着他,闻着那股奶香味,笑了。“厉害不?你陈爹就是diao!”我点头:“对对,你最厉害。”
      信息课是按照班里座位排的座位,所以我俩还是坐在一个小组的。他上课喜欢玩拳皇,我喜欢看他玩拳皇,所以我的电脑一般做完上机作业之后就是空闲状态,我会悄悄溜过去找个凳子趴在他旁边,闻着他身上的奶香味,有时候看他,有时候看电脑,有时候发呆。他也从来没说什么,甚至还会帮我占位置:“这是她的位儿,你去那边去,等会你跟乐仔换一下。”有时候我上机作业做得慢,有人在他没注意的时候坐到了我平时坐的地方,他也只是看一眼,然后打完一把之后直接换到我旁边来。我有一次问过他,他说习惯了,因为我很呆瓜看不懂游戏,所以他死了也不丢脸,但是在那些人面前死了就很丢脸。这是他第一次否认了我在学习之外的技能,所以后来,我打王者,打吃鸡,一遍一遍的发战绩,就是想告诉他:我不是你眼中的那种正太妹。
      体育课站队队形当然是按照身高排的,我俩很巧合地又被排在了一起。我当时还装作很嫌弃的样子说:“怎么一天到晚都在你旁边啊!”他只是笑,说因为我们有缘分。
      这种缘分延续到了初中,我没想到在整个班都被打乱的情况下,我们依然在同一所初中,而且虽然不在一个教室,但离得也不远。报道那天下午去餐厅吃饭的时候,也遇见了他。很巧,很开心,又是三年时光。
      初二,教育局说课本流动使用,所以每次上音乐课就发一张纸,我的纸丢了,去找他借的时候,他们班很多人在瞎起哄,说我是他女朋友。他腼腆的笑着走出来,递给我,胳膊带起一阵风,我闻到,他身上的味道,好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种奶香味,这个味道更加成熟稳重了点。回到班里我就止不住地想。
      是,我从很久之前就有点喜欢他了 ,从一开始喜欢他身上的奶香味,到喜欢他,也许是从三年级那次数学测试开始的吧,我总觉得那次以后,就有了什么不太一样的地方。后来,表了白。
      他开始躲着我,我们,再也没说过话。
      初二以后的每次考试都在控分,十几场考试,八次在一个考场,两次前后桌。每次考试,都会送他一罐旺仔牛奶,只是一直没有告诉他,到了高三又有了联系,才向他坦白。
      中考结束了,出成绩的那天,天气很好,他在乒乓球场打乒乓球,我回到初中的那个学校,一进门,就看见了他。中考分开了我们,那样的缘分没有延续下去,我去了本市重点高中,他则留下以前的学校。
      高一曾经回去找过他两次,有一次见他了,我笑了一下,跟他打了声招呼,他看起来还是有点局促不安的样子。后来才知道,他谈对象了。那点小心思促使我加上他女朋友的联系方式,虽然我们也一直没有联系过。
      高三问了一道题,又有了联系,也知道他分手了,但他好像很舍不得。“我一定会找她的。”他这么说过。
      其实有些人,也许他从未给我带来过什么,但他就是能在我心底的某个地方住很久很久。喜欢他将近七年多快八年,他改变了我挺多,也成就了我挺多。我感谢他,喜欢他身上的一些美好的地方,他才是我青春中的第一个人,即使从未得到他,我依然能感觉到快乐。
      他是我青春里,最无暇,最纯洁,最美好,最值得期待的第一人。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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