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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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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里,四处都是青青嫩嫩,草木葳蕤。巷子里焚着柏枝,烟雾缭绕下闪过一个丰腴的身影 。程华手里掂着一只浓油赤酱的荷叶烧鸡,另一只手拎着少的可怜的几吊铜钱,那铜钱上油花花的一片,是隔壁屠户孙二杀猪时猪油沾手,又经手摸了一把这串铜钱附上的。
程华问孙二借钱时他还笑嘻嘻的说,你莫要嫌弃杀猪的手脏,闹饥荒年穷人拿了铜钱煮汤还能带点油腥味呢!话惹得程华心里一阵泛呕,骂了他一句还是掂着这几吊钱的分量出去了。
去药铺抓药时,那褐衣老医师眼皮不抬道“要我说,你算是闲出了屁养个病秧子,一日日不干活吃你米钱也就罢了,还是个娇弱的贵人身,整日里耗着药钱吊着口气,再这么下去你还能存几个钱出嫁。“
程华摸摸鼻尖,无所谓讪讪笑着接过了药包“没钱好啊,我倒是想找个汉子入赘,像我娘那样为了个小老婆憋屈半辈子我可做不来。”
老医师嫌恶的将那几吊铜钱扔进铺里的藤框里,回头看着她摇摇摆摆的身影颦眉道:“也不知道这小娘子地痞无赖般的性子是和谁学的!”
程华拿了药过了巷子,又绕过一道木桥,往西走二里路上有一古木参天而生,看起来有百年历史,枝干繁茂郁郁葱葱,每一片叶子都闪闪发亮,仿佛章示着生命的无限生机。其树下掩遮着一处柴门,便是她的家了。
她急匆匆去院子里把刚焖好的热粥盛出来,又将那份烧鸡撕的细细地这才端着进了屋。
房间简陋,甚至可以称作破败。木床上却躺着一个白玉无瑕的小公子,让整个室内都显得敞亮了不少。彷佛日光也贪恋好颜色的少年郎,透过古树的枝桠,支离破碎的光映着他的眸子黑漆漆的,程华的心里也羞哒哒的。
“公子可是饿了,我煮了粥还带了自家的烧鸡。”程华难得没有职业病那般向少年郎吹嘘自己家的招牌,她低声道”你要的药我放在院子里的晾架上,等你肚里垫了东西我便煎给你喝。”
素淡干净的少年用清澈的眼打量着她,诚恳笑道“谢姑娘关心。却是不敢再烦姑娘亲自给我煎药,姑娘对僅有救命之恩,僅自己来。”说罢,小公子伸出秀气修长的手笑着接过了粥喝了起来,他动作斯文,举手投足之间自带一股高雅风流,薄薄的棉衣下露出一段雪白的颈,侧脸如玉色一样温润晶莹,更显惊心夺魄。
程华脸颊有些发红,她不敢再看下去了,扭扭捏捏转过头,嘟囔着“公子慢慢享用,这种粗人的活计还是我来吧,我去院子里收拾药材去。”一步三回头状痴痴的进了院子。
少年淡淡地没再说话,他青发长长的,如一把青山扇垂到地上。
他仿佛能感受到女孩蓬勃的心跳,便静静用尽一碗粥。
他未及弱冠的年纪已然是高高在上的小霸王,素有明珠之称。虽南北征战树敌无数,眼下最需要的是蛰伏避世,但也过不来程华这种平民贱奴的日子。若不是狂傲自大疏忽了平城世子的算计,误打误撞下才入了程华的铺子寻求躲藏。又怎会想方设法去利用眼下这个又蠢又穷的女人同自己人取得联系呢?
他厌恶的扫了一眼自己废掉的一只腿,全然不似程华在时的和煦翩翩少年,冷冷闭上了眼。
面如菩萨的小公子满心满眼全是阳策阴谋纵横之术,平日里除却在战场上运筹帷幄也四处留情,不是今日与相府的莺莺小姐暗送情书互诉衷肠,便是明日同京城青楼里名满天下的花魁杜娘子手执黑白子,品茶论道谈笑风生。却在此时苦恼如何去算计平时脚底下的贱奴,让她对自己死心塌地,物尽其用。
少年这般冥思苦想着,全然是因为通过这几天的观察,他发现这个女人大字不识,道理不通,为人泼辣至极又鲁莽无理,长的又普通无味,和自己平日里那些莺莺燕燕全然没法比较。
然而这样一个贱奴,却独痴心妄想对自己的一身好皮囊迷恋不已。
他内心抵触这样一个不自量力的女人,却在身处囧地时不得已靠近她。
程华那处院门口传来敲门声。“花花!”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叉着腰站在门口呼道。他古铜肤色,眼睛明亮。
这是一个生命力蓬勃旺盛,力气很大的小伙子。
若问程华这个世界上待她最好的人是谁,她不会答是她阿娘,也不会是她那个死鬼老爹,而是眼前这个眼睛晶亮亮的壮硕青年,她的青梅竹马陈三郎。陈三郎家开着镇上唯一一家打铁铺,是以三郎自小便勤于锻炼身体,生的壮硕异常。
程华幼时父母不和,再后母亲早逝,父亲再娶。亲情寡淡至极,处处遭人欺凌。人人皆知她无人撑腰,她的性格也便胆小如鼠,见了人便胆怯得像见了鹭鸟的蚌壳中嫩肉,遭人说上几句便哇哇大哭。
一次去给阿爷打酒,程华被街坊家的小女郎推搡着一屁股坐在地上,小女郎恶狠狠打量了她一圈,程华便被吓得哇地大哭起来。泪珠子想也不值钱,一直扑扑簌簌的往下掉。霸道的女郎听她哭得心烦,上前一步想给她一巴掌止住她的哭哭戚戚。此时是路过的陈三郎拔刀相助,往女郎面前一杵俨然一座黑铁塔,眼珠一瞪,拳头一攥,吓得对面小女郎跑的丢掉一只绣花鞋,这才替程华临危解难。
至此,程华与陈家三郎算是因难结识,陈三郎给父亲打酒时会经常光顾程家的烧鸡店买上一只肥鸡,顺带和程华说上几句话,两人互道哥哥妹妹,渐渐的也就熟络起来。往后但凡程华受到了欺负,或是生意上遭人白眼刁难,陈家三郎便会站出来挡在她身前,其威慑程度不亚于节日里年画上举刀而立的黑煞神。
有陈家三郎撑腰,程华也一改以前懦弱的脾气,学会了市井小民的泼辣刁蛮。
程华听到陈三郎喊自己,忙抬起头热切地打起了招呼“陈家哥哥!好久不见。”
陈三郎瓮声瓮气地笑道“正是因为好久不见你,牵挂在肚,所以想来看看你。顺道给妹妹带些吃食。”随即一扬手,掌里拿了一个纸包。“打开看看,想着你爱吃东邻桑家的白玉糕,特意买了热乎着,快尝尝味道。”
程华放下手中药罐,忙迎了陈三郎入院,三郎在院里站了会儿便发现了程华家不同寻常之处。这院子里处处弥漫着一股微苦的药香气,麻绳上有一套男子穿的枣色衣衫。房门木窗皆是半掩着。
“花花呀,你家住了谁?怎会有男子的衣裳。”
程华闻言皱了皱眉头,硬着头皮顺口编道“瞧我这记性,忘记去镇里和哥哥知会一声了。我姨家表弟投奔来我家,他娘同我娘一样命苦早早过了世,现在家里父亲又赌博成瘾,财产房地全被霍霍了空,为了讨口饭吃来我店里打下手,但路途遥远,时运不好中间途径水运遇上了匪人,断了一条腿又落水染上风寒,我瞧他可怜的很便接来家先好生养着。”
“这年头乱的很呐。”陈三郎闻言感慨道“我前日里听茶楼的说书先生讲,楚王暴戾嗜杀,效仿商纣在宫里布下酒池肉林。天子便下令派晋国那位战无不胜的世子殿下讨伐楚地,晋国世子一副仙人般的模样,又智绝人寰,这般顶顶好的男儿都能被楚王暗算,兵败长陵。”
程华听言神色飘忽,连连点头称是,陈三郎的感叹她是半点没听进去,如仙人般的姿色……她倒是不服气,在她眼里,自己捡来的少年郎才是真真正正清俊如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