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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热闹的街 ...

  •   浩尘这座古城,度过了初春最冷的时节,天气渐渐暖了。

      即将来到的十八坛比武,在浩尘已经选好了位置,就在街心最大的庄园,富贵庄。庄主李富贵也是一个有身份的人,家里世代经商,经营的都是百年老店,这富贵庄是一个酒庄。占地面积很大,这么说吧,相当于一般大户人家的四个那么大。在浩尘是一个最有格局的庄院,十八坛比武选在这里是无可厚非的。

      就像茶楼里的一个客人道:“十八坛比武肯定要在富贵庄举行,只有富贵庄有这样的气势,海纳百川,能够容得下足够多的江湖客。”

      另一个客人道:“那还用你说,除了富贵庄,没有第二个地方。”

      有不知情的也来凑个热闹,道:“什么?十八坛比武?”掐指算一下,道:“哎呀,果然距离上次的有五年整了,消息可靠吗?这次,是在咱们浩尘举行?”

      自有人回答他的疑虑,道:“没错,就是在咱们浩尘,话说,只有咱们浩尘才是最有资格的,头几次都是选在了北彦,听说,那是因为十八坛坛主与北彦帝君是忘年之交,如今十八坛换了坛主,新坛主可不是老脑筋,选择浩尘,才会让这次的比武更精彩。”

      在浩尘,不只是茶楼里,就是在饭馆里,布店里,路旁的摊位上……随处能够听到人们在议论十八坛比武的事。

      一个妇人摸着一款鲜艳的面料,道:“我给我姑娘做一套好看的衣服,这样在四月初十穿上它,去富贵庄,也有面儿。”

      布店老板道:“您的姑娘多大了?”

      妇人道:“十七了。”

      老板道:“尚未许配人家?”

      妇人点头道:“嗯。”

      老板:“这是一个机会,您想呀,十八坛比武,在富贵庄汇聚的可是天下的高手,回头把姑娘打扮得漂亮些,说不定能够巧遇良人。那天下的高手之中,自然是少不了少年才俊。五年前在北彦的那场比武,拔得头筹的就是一个少年才俊,听说当年只有十四岁。”

      “您说的是飞云山的少山主李絮吧?”妇人道。

      “对,对,对,是这个人。对了如今算起来,也不过才十九岁吧。咦,论年纪,也只比你家姑娘才大了两岁。”布店老板这嘴实在是太会说话了。

      姑娘的娘亲竟然在他这里多做了好几套衣服,而且选择的都是很时兴比较贵的面料。

      这时,在拥挤的街市中,一个穿着暗色侍卫服的女子,腰板挺得老直,缓缓走来。这十八坛比武还有一个月呢,浩尘城竟然拥挤成了这个样子,江湖之大,来客自然不少,后续还会不断的有远道的客人。浩尘街市的生意可要兴隆了呀!

      如今二十三家铺子已经悉数收回,云老爷整日忙着在各个店铺中奔走忙碌,而云筝在几天前,竟然被宣入宫,还入了太子瑜君殿下的侍卫一职。

      云筝知道,他登基在即,身边不能缺少武林高手,他器重子衿,而自己是子衿的师姐,他收自己于麾下,一方面是这个意思,另一方面,上次青黄山他与李絮交手,自己也在其中,也许他一直顾及自己与李絮的关系,这样做也是斩断后患,云影山便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了。

      云筝才不稀罕什么贴身侍卫这个职位,她在意的是云家的商铺,这回赶在十八坛比武的前后,正是云家翻身的好机会,云家的商铺时来运转,扭亏为盈的时机到了。可是鲍春芽又不能不防,她担心父亲应付不过来,所以,最近总是借故出来瞧瞧。

      今日,她来肉铺买了二斤五花肉,提着往回赶,想起来,需要去一趟药庄取一壶老酒。便提着肉拐个弯去了。好巧不巧,一个人忽然迎面快步走过来,路很狭窄,两边都是人,旁边还有一个妇人抱着一个孩子,看这人是跋扈惯了的,大踏步就走来,眼看着再不让开就要与他撞上,云筝只得略微侧身,再无回旋,便就着肩膀发力,与他硬碰硬撞了一下。

      这是一个健壮魁梧的男子,因走路不慎,与一个女子撞一下,一般人也不以为意,继续走了就是。

      可这男子却忽然停住,云筝侧目,眼角带着些许不屑,“哼,吃痛得紧吧!”她没事人一个,继续提着二斤肉,挥洒自如的向前迈步而去。

      她的神情完全被后面跟过来的男子看到,他赶上停下来的男子身边,道:“主人,她是故意的。”

      那被称作主人的男子,剑眉朗目,生的俊朗,他边继续走路边道:“想不到,这浩尘,如今却成了卧虎藏龙的地方,一个女子,竟然有此内力,她的功夫定然不在我之下。”

      “属下去查查她”那跟着的人道。

      “不必,既然都是奔着十八坛比武而来,那便等到,四月初十,他们自报家门吧。”男子道。

      “主人,看她的装束,是宫中的侍卫,而且等级不低。”跟着的那人道。

      “女侍卫,有点意思。”男子道。

      午时,阳光很好,云筝心情也不错,一手提着肉,一手提袖擦了擦额角的汗。

      转到街角,又不得不停下来,一个马车拉着一顶轿子在拥挤的街上走走停停,众人纷纷避让。

      马车后面跟着两队人,皆是红衣打扮的少年,看起来风尘仆仆,好像赶了几日的路,才到了浩尘城。

      云筝认得这马车,因为那顶轿子绣着桂花图案,没错,是飞云山的人。

      人群中果有不少人认得的,纷纷议论的声音道:“呦,飞云山的人到了。”“听说浩尘的仙客一品楼,还留了一个位置,无论谁,出再高点的价钱都住不进去,那定是给这位留的。”“这车里坐的会是什么人?”“那还用问,一定是少山主李絮啦!不过,听说他受了内伤,不知是否痊愈。”“必是李絮无疑,五年前他拔得头筹,五年后只有十九岁的他,仍是少年人,意气风发,此情此景,他岂能不来?”

      云筝听着听着,就笑了,这些看客,还真不简单,好像无所不知的样子。

      可巧,途经云筝这里的时候,车上的轿帘翻动,里面露出一张淡漠而俊逸的脸,眼中带着几分清冷。提着肉的云筝便就着这一瞬,看清楚,那便是李絮。多日不见,他还是如初见时那样出尘,华贵、俊朗、高傲、这些词都不足以去形容这么一个人。

      云筝垂头看了看手中的肉,心忽然回到了现实,她忽然明白,这人的美之所以与众不同,是因他的外表融合了许多复杂的东西,是别人学也学不来,而这些多方因素又那么恰到好处的给予他一种简单的气质,但,还有一点,他的外在美似乎缺少了一些人间烟火气,看起来有些不近人情。正是这一点,拉开了他与任何人的距离。无论男女在欣赏完这样一副外表之后,都会感叹,望尘莫及,无人企及。

      云筝见过张池的俊朗可以用面如冠玉来形容,吴幽更精致一些,瑜君殿下是典型的皇子气质,而且是威而不露的皇子气质。所以论男子的俊朗,张池第一,论气质高雅高贵那是瑜君殿下第一,论俊雅中带着几分柔性,那就属吴幽了。若是三人放在面前,让适龄女子选婿的话,云筝想了想,要是自己的话,应该如何选择呢?她笑了笑,近日真的是,被母亲折磨坏了,凡事都会想到选婿二字。

      自从她与张池和离,回到云府,云夫人便拿着和离书,四处宣扬了一番,就差贴告示广告天下了,她女儿已经和离,可以重新选择夫婿。

      自此之后,一直到现在走十多天了吧,云夫人不管商铺生意如何,却把女儿的再婚看得比命都重要,她认为这事需要尽快完成,拖的越久,恐怕再嫁出去的几率就越小。她也生过气,恨这朱统领多管闲事,但他说的事,毕竟又是实事,没有办法反驳。虽说凌源帝那夫妇走后再无消息,可能是平安回去便忘了这门亲事吧,毕竟他们云家只是浩尘普通的百姓,皇家的婚事自会与皇家相连,就算凌源帝得了一个儿子,如今也是二十,他自然会娶浩尘的公主,岂会来娶一个平头百姓之女,救命之恩虽然重之又重,但过去了的事,有些人也是太过健忘。云夫人,满腹的牢骚,根本不便倾诉,偶尔,她将这些话与云老爷说说,云之遥也是唉声叹气,铺子回来了,有了起色,他这个商人便又有了理想抱负,反而将女儿这些儿女情长的事看得淡了。

      “我云之遥的女儿,将来是要经商的,要成为这浩尘最了不起的女老板。选婿这件事,夫人看着办吧,有则成,没有,她自能养活自己,还怕什么?”云之遥道。

      云夫人想了想,老爷说的也对,但又想了一下,还是不行,若她这个做母亲的经营此事,恐怕女儿真要一辈子嫁不出去了。世风日下,这嫁过人的女子想再嫁人,不是给好人家做妾,就是给年纪大的做偏房,这些,女儿是不会同意的。就这么僵着,没几年就大了,老了,到时候更没人要了。这岂不苦了她,不头秃不眼瞎的,怎么就嫁不得好人家,做母亲的真不甘心。于是每日给云筝做工作,给她讲选婿的标准不能降,要什么都不差,还要对你好的,最重要你看着顺眼的。末了还会说:“你不怕什么,闺女,你不是说,你还是清白之身么?”然后审视着女儿的表情。

      云筝苦笑,这点确实如此,可是连母亲都半信半疑,别人又有几成能信?不过她毕竟要让母亲知道,这是真的。她坚定的点点头道:“对,他有喜欢的人,没有与我圆房。娘总是问,连你也不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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