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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留下的女人 方红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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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红今年离婚了,独自带着女儿。
身在异乡,无依无靠让她曾有回到老家的打算。可当她清醒的认识到陆辛夷,也就是她的女儿,和她一样是个“赔钱货”时,她放弃了。
方红的父母从没正眼看过她,但他们却从一开始就知道把她养大不会是一笔亏本买卖,因为他们这个女儿很漂亮,但为了区分她们和儿子,还是会用“赔钱货”进行统称。
方红知道,自己换来的彩礼比两位姐姐多,也一定会比小妹多。为此她心中有过窃喜,这至少证明夫家并不差钱,自己婚后不用和大姐一样下地劳作,也不用像二姐一样跟着二姐夫东奔西跑。但这份窃喜只持续到新婚之夜。
即使是第一次与男人结合,她也清楚那并不正常。她觉得陆远那时并不是人,而是父母家中散养的那只公花狗,感受不到半点人的气息。一夜,两夜,三夜……恐惧感并未随着时间消减,因为她发现,或许那只狗还要比陆远更好一些,至少它会为母狗舔舔脖子上杂乱的毛,而他什么都不会。
婚前的窃喜在两个月后被重新燃起,她怀孕了。
生个儿子,生个儿子。
她想起母亲怀着小妹时每天都会默默祈祷。于是她也有样学样念叨着,嘀咕着。不过这是徒劳,陆辛夷最初并不叫这个名字,甚至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名字,只叫那个女娃。
第一次生产后,她开始担心陆远还会像以前一样,可并没有。他对她失去了兴趣,也对家失去了兴趣。早出晚归,甚至几天不着家,心情好时扔下点钱,不好时先打骂一顿再扔下点钱,方红对此不陌生,这里的男人从某个时候起就都会变成这样。
“你收拾一下,明天出趟远门。”
“去哪里啊?啥时候回来?”
“哪儿那么多废话,快去收拾。”
当第二天坐上火车时她才知道,是去北京,那个有天安门和毛主席的地方。
陆远具体欠了多少债,方红不知道。从家里偷的钱很快又就被他败光在麻将桌上,没办法靠父母过日子的陆远只得出门找工作,无论他在老家的村子怎样神气,说到底也就是个初中辍学的农民,除了卖体力根本没得选。巨大的落差感让陆远的气性更大了,在工地积累的怨气每临近阈值就都转化为等量的拳头和巴掌发泄在方红身上,然后再上工地积蓄力量,周而复始规律的很。
又过了两年,女儿已经五岁了,还没有名字。
有一天,陆远提着只烧鸡回到家,许久没见荤腥的方红和没名字的女儿两眼放光。
“吃吧”陆远没动筷子,看着眼前的两人吃着笑着。
第二天,就消失了。
起初几天,方红觉得他还会和从前一样,过几天就会回来的。直到一周过去,她这才慌了神。先是工地后是他常去的棋牌室,能找的人方红都找了个遍,可终究一无所获。
先前说“离婚”其实并不准确,因为他们结婚时并没有去民政部门登记,而是按照旧习俗办的。所以,法定意义上他们并不是夫妻,自然更没有离婚的说法。这是方红后来从房东刘老太太哪里知道的。
“您怎么知道的?陆远和您说了?”
“见得多,自然就知道了。”
撂下这句话,刘老太太放下几个馒头就走了。
家庭主妇的经历无法给她带来任何工作上的帮助,所以无论是服务员还是扫大街她都尽可能的多干几份。她久违的拿起笔,也并不是为了写下着没日没夜生活的感受,而是过日子更需要精打细算了。
“我脑子笨,没办法。”
合上已经写满一半的记事本,封面正中心印着一颗大红星。那是陆远拿回家的,也是五年来除了烧鸡外唯一拿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