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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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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岁时,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找到我,瘦削的脸庞上,一双黑瞳中的彷徨与疲惫燃烧在熊熊烈火里。
他问我:“爱上一个疯子怎么办?”
那是很复杂的事情了。我在已久远的记忆里翻找,又被迫拾起恍若隔世的一切。
模糊的画面在眼前闪动,我听见自己的低喃像在另一个世界响起——
『“第一、你要有不被他所杀的能力。”』
十三岁那年冬天,我随父亲来到辉煌庄严的慕容府,遇见了十六岁的他。
他是慕容府主人的独子,是少爷。
但当我看到湖心亭里那身着不知哪朝哪代宽袍大袖,一袭血红锦衣、鸦羽长发垂腰的人时,我以为是位爱好古装的小姐。
雪下得纷纷扬扬,我连他的面容都看不清,却觉得心突然控制不住地狂跳;我不明白那悸动是什么,但没来由地,我想靠近他。
我走上回廊,近了看见他正在饮酒,白玉般的指尖拈了一个银杯;他侧对着我,我只看见酒液沾湿了他墨发遮掩下的嫣8红双唇。
酒,也是红的。
没待我走近,他倏然回了头,我便愣在那儿了――
他生得、太美。
十三岁的我大字不识一个,绞尽脑汁也没几点墨水,只胡乱冒出一个念头:“为着这一眼,死了也值得。”
空气安静很久。
“小姐——”我想问他冷不冷,却感觉颈侧一痛,一摸已是一手鲜血。他从美人榻上起身,慢慢踱过来,伸手拔下后面石柱上锋利的银刃,用指腹抹了上头的血,送到唇边尝了尝。
血与他的唇红得不相上下,都透着暗。
他似笑非笑地凑过来,我闻见一股带着甜香的铁锈味。
身后传来焦急的脚步声,父亲飞快奔来,“噗嗵”跪倒在地,边磕头边请罪,身体随声音一起颤抖:“少爷,小的教子无方,这孽子初来乍到不懂规矩,瞎了狗眼冲撞了您,小的一定往死里打,求您饶他一回!”
我顺着父亲拽我的力道也跪伏在地,余光瞥见他漆黑的锦靴,他没说话,四下里寂静一片,连虫鸣都没有。
不知过了多久,一点微凉的触感点在我额间,他沾血的指从我眉心划到双眼,黏腻的液体粘上睫毛,我下意识闭了眼。等我再睁眼,他已离开;父亲扯着袖子胡乱擦我脸上的血,畏惧地看着他背影低声警告我:“他是府里的少爷、未来的少主人,是个疯子!他杀过的人数都数不清,还喜喝人血,你离他远着点儿,看见就躲开!”
我听着父亲的话,却一点儿也不觉得害怕,只有刚才那抹微凉的温度像是透过皮肉烙在了灵魂上,久久未散去。
我后来才明白,那叫做一见钟情。那个人,他的美、他的疯,都是剧毒。
这便是我和翎的初遇。
『“第二、你也要放弃一切、成为一个疯子。”』
慕容翎其人,喜怒无常、手段毒辣、妖异惑人。他是肆意盛开的罂粟,让人明知有毒,却偏要去服毒――
十三岁初遇后不久,他便让人把我带到面前,我被摁跪在地上,抬头看见他唇边一抹漫不经心的笑。
“名字?”他悠悠开口,清朗的少年声线已掺杂了磁性的沙哑,每一字落下都扣动听者的心弦。
“时瑜。”
“时瑜。”他重复一遍,素白的指捏起我下巴,与我对视,“你的血好喝,跟不跟我?”
他的眸是深潭。让人抛却一切。
“好。”
我端正跪好向他叩首,喊道:“少爷。”
不顾父亲的竭力反对,我做了他的随侍,眨眼就是三年。
三年,我在他身边看他杀人、饮血、接手慕容府,他把一切打理得井井有条,让慕容府威名远扬、如日中天。
他当年才十六岁,便已什么都懂了。权力、金钱在手,无数人不惧他凶名,飞蛾扑火般涌来。贪图权钱的、意在他容色的、爱慕他的、为他舍生忘义的……那么多人对他忠心耿耿,但他谁也不信。他只相信自己。
人生是他的棋局,那些人不过是棋子,被他玩弄于股掌,随时可弃;他只消一勾手,便有更多人献上自己可怜的忠诚。
我也不过是其中一个。
三年来我从未见过他动手,不是他不善武,只是愿意为他死的人太多,无须他亲自出手。
而我一无是处,连保护他为他牺牲的资格都没有。母亲早已不在,父亲惧怕他,为了不受牵连,与我断了联系。
他也没喝过几次我的血,我问他,他只是笑:“你太小。”
我只是每天服侍他些端茶倒水的小事,他连我的名字都没有叫过几次。
他身边莺莺燕燕,只有我一人,每天无望地在爱恋的烈火里自焚,日夜煎熬。
我决定离开,直到足以与他比肩。
他没有拦我,只是定定注视了我许久,淡淡道:“我等你回来。”
随即便一笑转身。
我加入了最大的杀手组织,从学武开始,一点点往上爬。
要不杀人,要不被杀。
杀人渐渐成了习惯,不再在我心中留下痕迹;我只觉得是在切割白肉,麻木无感。
杀戮的本能操控着我这行尸走肉,他那句等是我唯一的支撑;我总忍不住想,觉得,也许他是有一点儿喜欢我的吧。
四年刀光剑影死里求生,我站在地狱舐血,踏着无数人的尸体向上爬,等待重见天日、再生为人的时刻。
杀手组织不存在退出,直到我要走,他们不敢留。
我回到慕容府,层层厚重的大门打开,他已等在那里。
“少主。”我单膝跪他。四年时光只让他容华更盛,二十三岁的他早已长成一个挺拔的男人。
他平静的眼底起了一丝波澜,让我觉这四年一切都值得。他的眼瞳里,终于有了我的身影。
“时总管前年去世了,” 他没让我起来,开口却问:“你知道吗?”
“现在知道了。”
“哈!”他短促地笑一声,“你还跟我吗?”
“跟。”
“好。”他一把扯住我头发将我拽起来,面无表情地与我对视,瞳孔暗处似燃着烈火:“从现在开始,你叫慕容羽。”
那双眼一如当年,是诱人坠落的深渊。
“是。”
他给我披了一件玄黑色的长衣,一如他常穿的仿古样式。
“是做给你的,现在刚刚好。”他满意地笑了,对我说:“以后就穿着吧。”
晚上他把我叫到房里时,我已经把那身衣服穿上了。
“羽,过来。”他披散着墨发,慵懒地靠在枕上。
我走过去站在床边,他的手抚过锦缎凉滑的衣料。
“我还未娶妻呢。”他话音里带着调笑,松了我束发的带,“既然你要贴身保护我,不妨把这个也一并解决了吧。”
“以后叫我‘翎’。”
他柔软的青丝倾泻而下,与我的纠缠在一起。良久他抬首,唇一如我们初见时,染着鲜红。
“翎。”在疼痛与鼻尖嗅见的带着甜香的铁锈味的纠缠中,我唤他。
彷徨和颤抖、痛楚与欢愉,鲜红染上的苍白,最后都化在了他墨黑的眸里……
……
“你以后,就住我屋里。”
恍惚间,听见他最后一句话。
“是。”
『“第三、不要期冀获得与常人一样的爱。”』
我从此便跟随着他。
我住在他屋子的外间,我们日夜相伴,但他从未与我同榻而眠。我知道是为什么,因为他始终,只相信自己。尽管相识多年的默契已让我能领悟他随意一个眼神的含义,但他从未完全信任我。
他只相信自己,所以直到二十六岁也未娶亲。许多人猜测议论,说他为“蓝颜”洁身自好,要“一生一世一双人”,我却明白,并不是为我,只是他难以相信别人。
但有时仍会忍不住幻想:有没有可能也因为我?
自从离开杀手组织后,便有大大小小的暗杀不断找上门;但都只算小事,我便一直未在意。直到有一次,他们盯上了他。
我孤身灭了大半个组织。他们不该去触碰我的底线。
他传信,让我回去。
快到慕容府时,一列送亲队伍从长街尽头走来,红艳艳的一片,花轿旁吹拉弹打,热闹喜庆。陪嫁的丫鬟似乎是问了新娘什么有趣的事情,便听见银铃般的笑声从花轿里传来,满溢着幸福。
我不禁看得出神:这是我与他一辈子都不可能有的。
这么多年,是否一直是我的一厢情愿?
怔愣间,有冷刃骤然穿透花轿红帘刺破空气而来,我心底却悄悄浮现“就这样结束也好”的念头。
一抹红倏地灼痛了视线,我被囚进一个熟悉的怀抱,鼻尖又缭绕着那腥甜——是血的味道,也是他的味道。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亲手杀人。
霜刃割裂了天光,银白的影掠过便有人无声无息地倒下,没有血液流淌,仿佛所有的生机都凝成了他手中长剑锋上那一道细细的红――
尘埃落定,他拾起花轿中新娘的盖头擦拭过剑刃,血在大红鸳鸯织锦上沉淀成一抹暗色。
喑哑的声音响起:“为什么不躲?”
时间与风声一起寂静很久,他站在无数尸体中问我,像是地狱浴血的厉鬼,望来的眼里洇开要将我吞噬下去的欲望。
我没有回答,他也没有再问,只是沉默地带我回了府。
……
我去向他请罪,便再没能出那道门――
“既然不回答我,那就别说话了。”我刚跪下,他便如是说,然后将我摁在了床上。
我从未反抗他。
第二日晚上我醒来时,看见他斜倚着枕,幽洞洞的视线凝在我身上。
“想说什么?”他终于开口。
“少主,属下有罪,还请少主责罚。”我想起身跪在地下,却腰间一软跌回了床上。他顺势将我揽过去,一根手指抵在我唇上,“嘘……叫我什么?”
“……翎。” 我全身无力被他拢在怀里:“我错了。”
“错在哪儿?”
“我不该私自外出。”
“我从未限制你自由”,他似是有些恼了,倾身在我唇上用力咬下,血液湿润了我干燥的唇,“你错的不是这个。”
“……”
他给的温情太迷惑人,总让我恍惚以为他也是爱我的。
“算了。”他语调一转,放过了这个话题。
他起身穿衣,一如既往的红色,只是这件更繁丽复杂,金银的纹饰不似他平常的喜好,我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羽想成亲?”他突然淡淡地问。
“没有。”我心中一紧。他是要让我离开吗……
“你昨天瞧那花轿瞧了很久呢。”一件红衣被披在我身上,样式与他身上那件很像。
“我自己来……”
他避开我的手,像是随口戏言调笑一句:“你都占了我的人,怎么也给个名分吧。”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话语,却在我心里掀起滔天巨浪。好像一颗心脏都被他攥在手里肆意摆弄,疼痛恐惧也避无可避,只能在彷徨无措中等待审判。
“……什么?”我轻轻问,连呼吸都不敢。
“抬手。”他没有回答,只是继续动作,细细为我束上腰、整理好褶皱。
有时等待比凌迟更漫长。
“你从不穿红,今天便为我穿一回吧。”
我这才发现,金绘龙凤银勾祥云,这是一双喜服。
他从袖里抽出一块红绸,正是昨日那方盖头,朦胧烛火下他眉眼柔和,恍惚间竟也似有了情。
“多好,”他把它一点点为我盖上,嗓音含着笑:“用敌人的血为你红妆。”
红,遮住了世界。
他轻轻哼起一首歌谣:
“红衣娶嫁。
想青梅竹马,
戏言、
谁心真假。
青丝结下,
最怜他、眉目如画。
……
怕只怕、等不到白发——”
……
没有花轿、没有拜堂、没有亲朋好友见证。
这场仪式,除却天知地知他知我知,便再没有了。
只是一袭红衣、一方盖头、我和他两个人,饮一盏交杯酒。
但已足慰平生。
我从未跟他说过“我爱你”,他也不曾。
我怕一切是泡沫,模糊中可以美好存在,一触即破。
就这样也好,无论有几分真心;逢场作戏也无所谓,今朝有酒今朝醉,左右我已放不下他,有情足矣,何必在意真假。
『“第四、做好随时失去他的准备。”』
我害怕时间的流逝。
这世间对他而言,太过无聊了。
我一直知道。
长相厮守太美好,从来不属于我们。
一切便如幻梦,我只是装作不知,等待它破碎的那天。
是梦,总会醒的。
我以为自己早已深知并接受了这个结局,但当一切真发生时,我才明白,我到底是高看了自己。
日暮时分,夜色已悄悄泛上天际,唯剩晚霞仍挥洒着最后的壮丽。
我登上那座山――他最喜欢这里,因为足够高,可以俯瞰一切。
山顶很冷,很冷很冷,冷到我后来总在午夜梦回时冻得四肢僵硬、瑟瑟发抖。
他站在崖边,背对着深渊,正侧头看向远方的云与落日。他从不是怕“高处不胜寒”的人,真正孤独的,只是我罢了。
“你来了。”他听见脚步声转头。无论认识多久,我永远会被他惊艳;那么肆意、那么强烈,是带着侵略性的美。
“翎。”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从未违背过他。
我只想再叫一次他的名。
“羽。”
“幸好遇见你,” 他笑着说:“人间三十载,总算不是毫无趣味。”
“谢谢,也对不起。”
他身后青空辽阔无际,山风呼啸,飞扬他血红的长衣与墨发,那画面多美啊,他笑得肆意,对我说:
“再见。”
我想他是喜欢我的,因为我在他眼里读到了带着不舍的情意。
但他是鹰,虽错生失去双翼,却也一定要翱翔。
他是长风是流云,连“活着”本身,都是对他自由的束缚。
而我,从不想成为禁锢他的枷锁。
……
从十三岁时我与他初遇到二十七岁他离开我,十四年其实也就是眨眼之间。
五十岁时,一个年轻人来问我:“爱上一个疯子怎么办?”我看着他,像从镜子里看到年轻时的自己。
怎么办?
其实很简单。
因为人的一生,真的很短。
我没有给他分析利弊劝他放弃,因为他说的是“爱”而不仅仅是“喜欢”。他已经下定决心去赴一场无望的盛筵,而我无权干涉他的选择。
古人云:“五十知天命。”
时间多快啊,二十三年过去了。我也算得上一句“知天命”了。
也许我遇到他就是天命吧。
这些年来,孤身一人,也早已经没有什么所谓的“家人”了。
“时瑜”是个已埋葬多年的人;而慕容羽是因慕容翎而存在的,也是为他而存在的。
最后我竟成了个没有名字的人。
踽踽独行,还停留什么呢?
那身红衣,想必也旧了吧。
翎,你有等我吗?
我想你了。
人间没你太寂寞。爱你太久,已成了习惯。
抱歉让你等那么久,一个人很无趣吧。
地狱无聊,我去陪你。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