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CASE 5. ...


  •   CASE 5.

      资料输入中……

      用计者:不二周助
      所用计谋:三十六计之第五计趁火打劫

      不二周助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人。那天,叫手冢把自己送到警政署後,拿上自己的辞呈径直走向警政署署长办公室。

      一见到失踪已久的得力手下,龙崎连忙从一大堆尚未处理的事件中抬起头来。

      “不二,你最近到底去哪了?”偏偏最近警政署里的事情是多到让人抓狂的地步了。

      “去养伤了。”不二随手拿起一个档夹翻看著。

      “现在伤都好了吧?那就去把这些资料都整理了。”龙崎边说便把那成堆的文件夹推到不二跟前。

      不二放下手里的文件夹,不慌不忙地把辞呈递给了龙崎。

      “呐,长官,这是我的辞呈。”

      “你要辞职?”瞥了不二一眼。

      “是。”

      “不行,我不接受,除非神偷再也不出来偷东西。”

      “唔……如果神偷再也不出来偷东西的话,那长官就请接受我的辞呈,并发给我一年的工资加奖金,怎麽样?”让手冢金盆洗手的话应该不难,那就趁现在赶紧捞一笔吧!谁让这段时间警政署给了他那麽多事情干。

      “好。”反正你也不认识神偷,就算认识了,人家也未必会为了你而洗手不干。这是龙崎内心的想法。

      然而,龙崎怎麽可能会想到,偏偏不二就认识这个神偷,而且人家神偷还是把不二宠到天上去的那样一个人。

      从警政署出来,大老远就看到手冢的那辆跑车停在路边。不二坐上副驾驶座,开始思考该如何对手冢说才能让他这位神偷大人金盆洗手,而手冢虽然不知道不二在想什麽,却也没有去打扰他,认真地开著车。车厢内一时陷入了沉默。

      就在车快开到手冢的公寓时,不二开口了。

      “呐,手冢,如果有人让你洗手不干,你会怎麽办?”

      “看情况。”

      看情况?这是什麽奇怪的回答?难不成当时如果你心情好你就会答应,心情不好你就会拒绝?

      “如果那个人是你,我就会答应。”手冢目不斜视地对刚才的回答作了诠释。

      “真的?”那自己那一年的工资加奖金就到手了!

      “可是你要给我补偿。”知道不二肯定又捞到了什麽好处,所以手冢又扔出一句话让不二不要高兴得太早。

      “什麽补偿?”想不到手冢大人还会讨价还价。

      “跟我交往。”车子到达了目的地停了下来,手冢这才扭头看向不二。

      “呵呵~手冢大人,你别忘了我可是警察呐~”就因为这一年的工资加奖金就把自己给卖了,他天才不二周助才没有那麽傻。

      “辞职後就不是了。”所以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不二要辞职这件事情上。

      “那我不辞了。”一切清零,从头开始,事件不成立。

      “那我以後会多多地去找你的。”言下之意就是如果你不辞职,就别怪那失窃率会直线上升了。

      “你威胁我?”真没想到看上去一本正经的手冢大人还会耍威胁这种手段。

      “是。”摆明了威胁你,反正当小偷的人本来就没多少个是正经的。

      “你……”不二一时气结,可是回头想想如果答应了手冢,那不但能拿到钱,还赚了一个保姆兼保镖,那样也不赖。

      看著不二脸上盘算的表情,手冢心底笑开了。现在的不二真是可爱得像只想方设法偷吃蜂蜜的小熊。

      “怎麽样?”现在应该有结果了吧。

      “好,我答应你。”这麽多好处,不要白不要。

      协定达成,双方的脸上皆是满意的神情,只是这感到满意的原因就各不相同了。

      所以当第二天不二把手冢写的决定洗手不干的信和在不久前失窃的那颗钻石一起交到龙崎手上的时候,龙崎的惊讶已经是难以言表的了。

      对於为什麽要附上那颗钻石,手冢的说法是如果你只交一封信上去,别人会说你是伪造的,但加上这颗被偷走的钻石的话,别人便会深信不疑了。

      “呐,长官,你的要求我已经做到了,现在就只剩我的要求了。”不二笑得倾国倾城。

      “呃……好。”龙崎现在是後悔得恨不得咬掉自己当初答应不二那些条件的舌头。

      好好观赏了一会龙崎悔恨的表情,不二才转身离开这个自己才工作了不到一年的警政署。

      大门外,自己刚上任的恋人早已等候已久。阳光下的那辆黑色跑车,耀眼得发亮。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