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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说《靓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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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靓靓》的未婚生子
首先要声明,我并不是要针对这篇小说,只是单纯地表达下我对未婚生子的看法,在我看来,未婚生子这种行为很是损人不利己、自私自利和NC,而且这个貌似是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吧。
1.对父母来说这种行为很自私,作为子女,在作出某些决定之前,至少也要为父母的立场处境和想法吧,这是为人子女最起码的孝道吧,父母在好不容易将你养大成人可以歇一口气了,可是你在这时未婚生子,让他们在晚年还得为你操劳,不得清闲。作为子女即使不能为父母做什么,也不能让父母在晚年继续为你操心,面对别人的流言蜚语。
2.对孩子来说也很自私,且不说在孩子出生的准生证、户口本是怎么办出来的,是否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就说在孩子出生之后注定没有父亲,不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在同龄人都在爸爸的怀中撒娇时,要如何向孩子解释为什么别人都有爸爸他却没有,还得一直活在别人的有色眼镜中,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是很不利的,即使是个人没有意识到,可是在童年的经历往往对人一生的影响也是很大的。
3.对于那个男人来说这也很自私,单方面就剥夺了他对孩子的知情权,失去了与孩子共同成长的机会,这种遗憾无论对大人还是孩子来说是无法弥补的。
4.如果对方在分手后已经结婚,这对对方的家庭也很自私,如果对方家人知道以后,要让对方的妻子儿女怎么来面对这个突然出现的私生子呢,这对对方的妻子儿女的伤害也是难以弥补的。虽说作为一个前女友是没有任何责任对前男友未来的家庭负责,稍微换位思考一下,作为一个女人,在婚后突然听说丈夫分手N年而且再也没联系的前女友的孩子居然是自己老公的,会是什么心情,作为一个社会人,自己做的事所影响的并不会只有自己而已,稍微能为别人着想一下也不该作出这种事情,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5.最后这种行为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在年轻时所以为的能付出全部的爱情经历时间的流逝中往往会知道完全不算什么,年轻时草率作出这样的决定,在中国的现实在说以后是很难再找到能包容这件事的另一半,在电视上报道的那些为所谓的爱情而未婚生子的人有几个能得到她所谓的爱情和幸福呢,如果对方不承认的话,即使告到法院最多也就能拿到一个月几百块钱的扶养费而已,可是自己要付出的却基本会是自己一生的幸福。
未婚生子这种事,从大处说违反了国家政策,增加了人口负担,从小处说,让年迈的父母依然操劳,让孩子活在别人或多少的鄙视之中,可能会造成一个本来幸福家庭的破裂,毁掉自己下半生的幸福,除了能满足那些所谓伟大的圣母情怀以外无论是对人对己有什么好处呢。所以说未婚生子这种事跟第三者所谓的“爱情”一样,是开错了地方的花,即使花开的再美丽,开错了地方也只能连根除去。
PS:这条评论应该说是没有违反网络打分规则,没有恶习的刷分打负分,没有恶意进行人身攻击,这几个观点应该也是三观端正,五讲四美三热爱,没有违背八荣八耻,没有违背社会公义,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希望不要再因为我反对女主的未婚生子行为而把我的评论给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