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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02 ...

  •   001
      刚冒出这个想法的时候,我就跟闵先生商量是否能将我们之间相处的点滴记录写下来,闵先生起初不同意,他不喜欢将生活的细枝末节分享到公众平台,就像他从不发朋友圈。
      唯一一条朋友圈还是2019年12月31日,那天我们领证。
      我们恰恰相反,我是个分享欲非常强烈的人。
      在经过我的一系列劝说之后,闵先生勉强答应了。
      征得闵先生同意后,于是我就开始绞尽脑汁想书名。
      过了几天,我写满了一整张A4纸的书名,但是又开始了新一轮的纠结。思来想去,拿不定主意,于是我决定去书房向闵先生求助。
      闵先生戴着金丝眼镜,穿了一身深蓝色居家服坐在电脑前办公,禁欲系十足,双手不停地敲着键盘,无名指的戒指十分醒目,很有人夫感。
      我想起了井岩俊二的《情书》里的台词,十二月的阳光下,我正偷看你的侧脸,你的身影犹如荡漾在春风中的一首歌,你一定全都知道,你一定全都不在乎,就这样回过头清凉的一笑。
      很巧的是,距离闵先生办公桌不到三尺距离的书架上,第三层第二列摆放着那本我最喜欢的《情书》。
      我突然就觉得手中那张列满了书名的A4纸变得无足轻重。
      闵先生注意到我,冲电脑那头说了句wait a moment,然后摘掉耳机,眼神询问我怎么了。
      我笑着冲他摇头,用口型说了句没事,让他先忙,随即退出了书房,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写给闵先生的100封情书》
      睡前,我把书名的事告诉闵先生,他对此表现出强烈的不满,有点意料之外。
      可他接下来的话让我哭笑不得。
      他说,世界上姓闵的人那么多,可是没有人知道这是写给他闵琛一个人的,不公平。
      闵先生十分认真,看上去还有点委屈,像个耍脾气的小孩儿。
      我实在没忍住捧着他的脸亲了一口,语气颇为暧昧,“可是我知道,你也知道不是吗?”
      闵先生沉默,他委屈的时候着实不多见。
      我双手缓缓搭上他的肩,带着点讨好的靠近,手脚开始不老实。闵先生十分配合,期间还刻意低着头,迁就我,我没忍住又亲了他一口。
      他沉思了一会儿,开始自我攻略,似乎觉得我的话有几分道理。
      别人也许不知道,但是他知道,阿盐也知道。
      阿盐是我。
      就在我以为他被我糊弄过去的时候,他反手抱住我,开始反客为主。
      有时候男人的小心眼真的让人招架不住……

      002
      我很好奇闵先生学生时期有没有写过情书,毕竟学生时期送给他的情书可是源源不断呢。
      作为闵先生的青春参与者,学生时期的他就已经很出类拔萃了。顶着年级第一的学霸光环,一度霸占了女生话题的榜首。
      闵先生的传奇经历数不胜数,各个版本都有。
      声明以下为官方版本:
      闵先生在初中的时候就非常出名,就读于市二中,回回考试都是第一名,加上长相出众,闵先生的大名在市二中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当然有些夸张的成分在)。
      初升高的时候,据说中考都有人去他的考场一睹芳容(当然,这里并没有我)。
      理所当然,开学不到一周,闵先生又出名了。
      这些对于刚从小镇中学考上一中的我来说,丝毫不知。
      此时,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
      闵先生的母亲大人刚好是我们班的英语老师,课间玩笑时没少爆料闵先生的糗事,比如闵先生非常喜欢大毛和二顺,得知它们即将旅居加拿大时还躲起来偷偷哭过,起初我以为那是闵先生养的猫咪或者是狗狗,后来才得知,那是我们国家外借到多伦多动物园的大熊猫。(为我的无知汗颜,尴尬)
      对于闵先生这个人,我略有耳闻,印象不深,以至于后来一直人对不上名。
      对闵先生的第一印象是帅,这点毋庸置疑。
      当时我和同桌在食堂二楼吃饭,寻找座位的时候碰巧看到不远处有几个人刚吃完起身准备离开。我眼疾手快的挪过去,抢先一步想占领座位。
      闵先生穿了身灰色运动服,皮肤很白,身高出众,1米6的我得垫脚才勉强够到他的肩膀。
      他被我急匆匆占座的反应吓了一跳,没说话,只是加快了收拾餐盘的速度。
      离开前,我很礼貌冲他说了句谢谢!
      闵先生没回应,很冷漠的离开了。
      我转头跟同桌吐槽,“这人好没礼貌,但是长得好帅啊!”
      同桌提醒我闵先生戴了蓝牙耳机,估计没听见。不过对于闵先生的长相,我俩非常苟同,一致觉得闵先生好帅!
      这便是我对闵先生的第一印象,肤浅又直观。
      此时的我并不知道闵先生就是大家口中谈论的闵琛。
      说来也奇怪,之后我和闵先生再也没有碰过面,直到高一下学期开学两周后,我们莫名其妙的成为了同桌。
      后来我问闵先生对我的第一印象是什么,闵先生只说了四个字。
      乐于助人。
      我:万万没想到,我真的会谢。
      据闵先生单方面回忆,高一开学报道的第一个晚自习,当时处于未分班状态,晚自习随便找教室自习。我坐在他后座,闵先生一直在低头刷奥数题,他有个小习惯,喜欢用铅笔写,却鲜少带橡皮(对于他这个习惯,我很难苟同,这人到底是有多自信啊,毕竟不是每次都能碰见乐于助人、慷慨大方的我)。
      闵先生寻问一圈未果后,我大方的借给了他一块橡皮。
      等他用完想还给我时,我早已不知所踪,估摸是玩嗨了。
      Ps:本人并无印象,只隐约记得当时班上所有人都在玩,只有前座在埋头做题,真心有被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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