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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识 ...

  •   “小说写的怎么那么菜?”甲读者
      “就这还来写小说,搞笑吧你!”乙读者
      “就是,退圈!退圈!”丙读者
      “去你的,我的小说要你们管,不爱看别看。”季思义怒瞪着电脑屏幕,大声的吼道“老天爷我怎么你了。有种你就把我带到书里看我怎么改天命!”正当他说完金光一闪而过,带走了他的存在。
      迷迷糊糊中他睁开眼,看着这一遍的草地大叫:“老天爷你可真********”“夸奖”完后他起身发现旁边有本子和笔,拿起后发现这不就是他的小说吗!他在本子上写我要与这时代符合的衣服,果然地面上就有了衣服。激动,愉悦的心情冲晕了他自己。他拿着笔和本离开了,踏上了新的旅途。在这其间季思义用笔为自己编写了许多身份有,无限财宝的商人、至高权力的仙人……
      几百年后他还困于这,季思义不是没试过在书上写我到现实世界,但都以失败告终。他的性格早在这几百年的“磨练”中变了从脑子里只想着金钱的他变成了向往自由如脱缰野马般的生活的人,他为了保命在书中写道,我就是天道和有一方空间,于是他又在那方空间中生活了一百年。一次散步的无意间,碰到了那只“小团子”。
      傍晚,落日余霞如诗如梦,季思义散着步在竹林里,他听到了小孩的哭泣声,便探去。只见,在竹林深处看见了一个孩子缩成一团,委屈巴巴地掉着眼泪,擦着手中的白面馒头。
      男孩仿佛一只受惊的黑兔,猛的抬头,看着我,他眼中的怯意心中的怒意都写在一张脸上。我拿出书看着他又看着书中大男主的描写,额头上有魔印,面貌俊美,身姿挺拔。那小团子面貌确实俊美就算被泥土灰尘遮了脸,但重要的是他额上也有魔印就证明了这小家伙是大男主,我不想和原著有牵连于是拔腿就跑,可那小家伙就像疯了的兔子飞跑过来,我跑了三里地,他也追了三里地。
      我俩仿佛都有使命一样不肯放弃。我累的气喘吁吁。觉得养一只小团子也不是不可以,我一个人也太孤独了。于是我走过去,他刚想要跑,我却开口说:“我看你和我有缘又打扮像乞丐,不如和我回家吧!放心我家有很多馒头饿不死你。”我站在稻田里,被落日从身后照来那样子像浑身充满金光,就如那孩子一生中的光。“话说你叫什么?算了我给你取个就叫顾明,顾名思义,顾明“季”思义,一辈子的恩德你要记住了,日后可要还给我。”
      阳光下两人的背影深深的刻在那日的余霞,闻着稻香,走着小路,晚霞做为背景,手牵着手一起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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