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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28章 谋生 ...

  •   长拥自从到了皇宫每日都和礼部的官员待在一起,按照裴林所说,他需要尽快熟悉登基仪式的流程,长拥学东西很快,记东西也很快,不到两天,就把整个流程记下来。

      礼部的官员连连称赞,眼中都是久旱遇甘露的欣喜。

      向裴林夸赞道:“殿下真是颖悟绝伦啊,一个步子一个词都没有错,真正是天选之子啊。”

      裴林眼看长拥没有任何问题,心下也甚是欣慰,遂召集官员,商定继位的日子,南容现状,新皇继位宜早不宜迟,又因一切准备就绪,眼下长拥也熟悉了流程,再一看黄道吉日,三天后便是大吉之日,于是众官推荐,裴林决定,定于三天后长拥继位南容国君。

      长拥对此均无异议。

      裴林遂开始带长拥了解整个南容的运行机制,希望长拥能尽快独当一面,还政于他。

      阿应行了几日,终于走到了她和长拥记老他们居住的林间小屋。

      屋里打斗留下的痕迹犹在,长拥在前院种的草药和蔬菜都已经枯萎,记老在后院养的鸽子死的死跑的跑。

      阿应坐在长拥时长习书的案几上,把头枕在胳膊上,闭上了眼睛,眼泪悄无声息地从眼角流了下来。

      阿应在那小屋里睡了一晚,第二天,她将长拥的房子收拾了干净,地上散落的书本都一本一本堆叠放好,突然看到了那本熟悉地《四国志》,阿应翻开,抚摸着那张构图颇为奇怪的地图,四国一教之地,如果踏个遍,还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长拥到底是被她牵连还是惹上仇家的话,她便重新回到这里,守着长拥的旧屋,过完自己的一辈子。

      阿应将书踹进自己的怀中,起身,牵马,一路向北而去。

      澈月给阿应的银子,时间上够阿应花到半年,路程上,澈月当时的预计,走到西莹国应该是差不了的。

      阿应一路穿过净玥灵地,过了血河,又到了南容境地,但是可惜的是,阿应还没过到南容国都城云巅城,盘缠便已经快花完了。

      并不是阿应不知道节省用钱,一路上,她住最便宜的酒店,吃最省的饭,偶尔去茶馆酒楼听个不要钱的故事,但她却用很多的银子去买几个地瓜几颗白菜……

      从净玥灵地一直到南容云巅城,一路上,见到卖菜的老农,挑着很重的担子,风里去雨里回,却还有半框的菜没有卖出去,她便花银子买了下来,沿路赠给门没有半扇被子只有半张的人家;

      看到有人卖自己妻儿,她的银子便也保不住了,非得从那人手中买下妻儿,然后再掏银子给那人的妻儿,告诉她们“去过你们的生活”;

      路上遇到苦工了,扛着半人高的货物,腰弯得直不起身来,她便叫来那人,帮他搬一路的干粮口袋,然后再给那人报酬;

      路上遇到有人卖一头被宰杀的猪,那猪已经发臭,人们捂着鼻子表情厌恶地路过,抱怨道“都几天了,还在这里卖同一条猪,没人买就自己吃呗!”她却蹲下了身,问那表情愁苦的卖家道:“多少钱,我要了”买完后让卖家宰杀,又给一笔工钱,宰杀的猪声称自己吃不完,又让卖家带了一半走。

      她其实并不知道这些人是善或者恶,她也并非只是同情,只是觉得如果自己陷入某种境地,如果有人能帮她,那么她会很开心。为了那些她所遇的人开心一点,这银子就花得值。

      直到她发现自己竟然掏不起一顿饭钱的时候,她才意识到,忘记留一点给自己花了……

      于是在进入云巅城前,她变卖了自己的马。

      买马的上下打量她,大致觉得这个姑娘看起来不太聪明的样子,于是伸了伸手指,比了个二,阿应非常不辜负那人看待自己的想法,她虽然第一次和人讨价还价,却伸出了三个指头,笑着说,“三行吗?三两。”

      十两买的马,三两卖,在谁人看来都是大亏,在阿应看来,在她最急需钱的时候,有人能出钱买她的马已经是极大的帮她了,那人得了马她得了钱,都如愿以偿,岂不是乐事。更何况,她还讨价还价成功了。

      于是她喜滋滋拿着三两钱,走进了云巅城,下榻了一个酒店,掏钱的时候就不乐了。

      云巅城是云南的都城,房价是小地方的两倍以上,预定了三晚上的房费,便不剩下什么钱了,于是阿应在拿完房牌准备要走时,鼓起勇气问店小二,“你们这里还招人吗?我什么都可以干……”

      店小二瞅着这姑娘,虽然长得挺好看,但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主,皮肤白皙,身材苗条,的,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白养活吗?取来做媳妇倒是不错,但这话说出来便轻贱了人,他摇摇头,“我们店的生意淡,姑娘要是找活干,去别的店问问吧。”

      阿应在客房里放下包裹,坐在茶桌钱,把自己剩下的盘缠一个一个又细数了一遍,还剩下三十五文钱……如果再不找份活干,估计三天后自己就要睡大街了。

      于是阿应歇息了一天,第二天她便跑上了云巅城的集市。

      看到药馆,便鼓起勇气前去:“请问招煎药配药师傅吗?我会看方。”
      “不招不招,姑娘去别的地方看看去吧。”

      看到酒馆,便和老板娘笑面如花问到:“请问招跑堂吗?”
      “不招,倒是招厨子。”
      “额……不会。”
      “算账呢?”
      “不会打算盘……店小二可以做的,老板娘真的不招店小二吗?”
      “不招,人满了。”

      看到铁器店,阿应上前问:“请问招人吗?做什么都可以的。”
      “什么都可以?打个铁试试。”
      “啊?打铁啊,可以试试……”阿应试图抡起大锤,最后以失败告终。

      一天下来,阿应饥肠辘辘,只能又花了几文钱买了几个馒头。
      在馒头铺,阿应尝了一口馒头,战略性咳嗽了一声,“老板的馒头真的很好吃,不知还招不招人帮忙做馒头呀?”
      “姑娘啊,我这小本生意,挣的钱可只够我们一家维持生计的,雇不起人呀。”

      阿应跑了一天,空手而归回到下榻的酒店。

      不会被钱难住吧?以前没有和长拥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自己是怎么生活的呢?

      店小二看她神情沮丧,便知她找工作不顺利,上前提点道:“姑娘,说起来你可别觉得我轻贱你,我只是出个主意。”

      阿应现在正是需要主意的时候,忙点头道:“您说。”

      “姑娘你长相破佳,倒不妨试试群芳馆。”

      阿应听故事听多的,也知道那是干什么的地方,顿时脸一红,眉头一皱,那股火气正准备撒出来,却听店小二说道:“哎哎,姑娘,您先别气,听我说完。”

      “这云巅城的群芳馆和别处的群芳馆不同的地方在于卖艺不卖身,但姑娘您要是琴棋书画都不精通,可以考虑去做那些紧俏姑娘的丫鬟。别小瞧这丫鬟,进去做丫鬟也是有门槛的,长相要好,人要机灵。我只是一个建议,姑娘可以考虑考虑,姑娘若处处碰壁,不如就大胆一试吧。”

      第二日,阿应站在了群芳馆楼下。

      楼高九层,彩带点缀,香味扑鼻,一阵幽怨的琴声从内里传来。

      阿应垫着脚尖,朝里看了一眼,便见那侍奉都各个如同仙女。

      她扒拉了几下头发,壮胆拾级而上。

      在门口就被恭迎的小厮拦住了,“姑娘,我们这里不接女客?”

      阿应咳了一声,“我,我是来应聘的。”

      小厮上下打量着她,这样貌嘛,是挺出众的,但这一身粗布麻衣的,也不像是会才艺的。

      “应聘什么?”

      阿应指了指端着果盘来回其间的侍奉,“就她们这样的,你看我行吗?或者……丫鬟?”

      小厮眼珠滴溜溜转了几转,“待我去找花娘。”

      阿应便站在一旁角落,看客人进进出出,看侍奉忙来忙去,看那台上拨弄琵琶蒙面的女子。

      “他们都有自己的工作养活自己,我以前是怎么养活我自己的呢?”阿应又忍不住想,“我以前是干什么工作呢?不会就是个丫鬟婢女之类吧?”

      阿应正胡思乱想,突然耳边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哎呦,这位姑娘,姿色不错哦。”

      她没来得及细看,那人便已经拉着她绕看了半圈。

      “花娘,我的眼光还是可以的吧?”那刚刚为阿应传话的小厮舔着脸笑道。

      花娘很满意似的点点头,问阿应道:“叫什么名?可有什么才艺没有?以前是打哪儿干过?还是第一次来这里谋个生?”

      阿应懵懵懂懂地,被她这么连环问,只得一个个答道:“我叫阿应,没有什么才艺,从净玥灵地来,以前……”阿应想不起以前,顿了顿说,“以前没干过类似的,第一次来这里,想糊口。”
      “糊口?哈哈哈哈,真是快璞玉啊。好,阿应,你跟着花娘我,我让你做人中凤。”

      阿应被她说得稀里糊涂地。

      这意思是,她可以在这里工作啦?

      “来来,碧儿,快来。”花娘一边拉着她,一边高声唤楼上的人。

      三楼楼间,突然探出个头儿来,“花娘,怎么啦?”

      “快来服侍一下应姑娘,今晚应姑娘开始接客!”

      阿应愣了一下,虽然她知道群芳馆卖艺不卖身,但自己也没什么才艺啊,怎么就开始“接客”了。

      花娘看身后的姑娘拉不动了,回头,“怎么了?应姑娘。”

      “我不会什么才艺,我是来应聘丫鬟的……”阿应小声说道。

      “嗐,这孩子,这些姑娘哪个不是我调教出来的。”

      阿应抬头带着些好奇又带着些狐疑地看着她。

      花娘看她的样子太讨人喜欢,尤其是那双眼睛,那双眼睛不应该是这样天真的。

      她又一次为自己的眼光折服,这姑娘只是未经打扮,一打扮起来,什么都不用说,什么都不用做,都会有一帮人为她花银子的。

      “我们这里的姑娘啊,刚来都是什么都不知道的,琴棋书画都是我调教出来的。”

      阿应佩服地点点头。

      “那我……”阿应指着自己,“也不可能今天就学会啊。”

      花娘笑道,“应姑娘,你不学琴棋书画,你要学的……”花娘指着群芳馆馆中镇宅之物,一把通银宝剑,“是剑。”

      碧儿蹬蹬几步跑下了楼,又如花娘打量阿应那般,打量花娘拉着的那女孩。

      “花娘,怎么做?”碧儿问道。

      花娘在碧儿耳边说了几句,碧儿顿时大悟。

      花娘说完便向阿应道:“应姑娘,随碧儿去吧,碧儿是我们这里打扮化妆最拿手的丫鬟,你在她的手下会脱胎换骨的。”

      说着便把阿应交到了碧儿手中,同时从怀里拿出了一张契约,“这是卖身契,拿到的银子,我七你三,放心啊,姑娘,群芳阁不会亏待你的,绝不拖欠。要是妥了,现在就画押吧。”

      碧儿望了一眼花娘,和小厮又对望了一眼。两人的表情均有些隐晦。

      傻阿应才没注意呢,她心里想的是,这就算找到工作了?原本找的是个丫鬟现在飞上枝头,成为群芳阁花娘一手打造的卖艺女?算好事吧?毕竟住宿吃饭肯定是不愁了吧。

      阿应接过那契约,看了看,咬着唇心一横,点了点头,只抬头向眼前笑得眯眼的花娘确认了一点,“我不卖身。”

      花娘嘴都咧到耳朵根了,“当然,这是群芳阁的规矩。”说着手一伸,小厮连忙递上狼毫,她在空处写了“七”和“三”的字样,又从从怀里又掏出了红泥。

      “应姑娘,那就盖戳吧。”

      阿应就这样在契约上盖上了自己的大拇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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