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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神的孩子都是混蛋 ...

  •   神的孩子都是混蛋

      速死团出品 written by唐白

      001

      如果神的孩子都是混蛋,那我一定是长的最像他爹的一个。

      002

      写下这句话的时候女朋友就站在身边,她端着加了过量牛奶的咖啡探头看了眼我的电脑屏幕,然后就不可抑制的哈哈大笑起来,手里的咖啡吃不住摇晃的力量一大半都撒在了我的衬衣上,洇开一片恶心的黄色。

      “虽然你这话狗屁不通,评价倒是还蛮准确的吭。”
      她如是说,从阳台上走进来扔给我一件干净的衬衣,“换上吧。”
      依然咯咯笑个不停。

      从她手里接过衬衣我狠狠剐了她一眼,这样不尊重我的劳动成果她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身为记者的她对我这个业余撰稿人多多少少有些瞧不上,时不时的拿文章架构写作手法什么的专业术语来踩压别人提升自己。虽然我多次提醒她“这个世界最缺乏的是什么?不是人才,是发现人才的眼睛!”来维护自己的颜面更重要的是警告她最好话不要说的太绝免得断了自己的后路,但是现在看来,用处不大。

      “你懂毛啊。”这是我在反抗无用后出现频率最高的一句话。这是身为作者的无耻自尊心作祟也不一定,不是我写的太阳春白雪,实在是你们太下里巴人。

      “你懂毛啊。”为了增强效果我又小声重复了一遍,但是想想这样太不利于夫妻团结家庭和睦,于是又加了一句。“乖,快去做饭吧,我饿了……”

      如果能有什么方法在最短时间内平息女人怒火的话,那就是向她示弱,表示出你是多么的需要她没有她简直不能活。

      听到这句话她的脸果然多云转晴,带着心满意足的神情一步一扭的走向厨房。

      而我也终于得以重新静下心来开始我的新文章。

      可是当我盯着那唯一的一行字大脑足足空白了有十秒之后,这才意识到,我已经完全静不下来了。
      要不怎么说回忆是最他妈耽误事的东西。

      003

      其实女友的嘲笑有一半是很精准的,那一句话确实很确切的评价了我。

      包括我自己在内,所有人都坚持认为从小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当然我和其他人的唯一不同就是我并不认为这是件坏事。

      曾经我也是发誓要成长为一位根正苗红好少年的,但是自从国小三年级老师把小红花奖给了聚众殴打流浪猫的校长公子,而不是坚持浇灌教室里的盆栽的平凡的我之后,这才恍然大悟只有混蛋才能博得老师的欣赏。

      当然那时的我是不懂阿谀奉承这种复杂的词语的,现在我明白了,反而更愿意相信小时候的混蛋理论。

      没错,我很乐于做个混蛋,并且发明了神的孩子都是混蛋这一论点来号召更多的人和我一起做混蛋。
      因为比起披着羊皮的狼,单纯的混蛋反而有更多人性闪光点。就看你能不能发现。

      我一半的人生中就遇到了不少能发现我闪光点的伯乐,现任女友是一个,毛利老师是另一个。

      004

      关于这个毛利老师我想专门挑出来浓墨重彩的说一下,可以说,她是最了解我的一个人,甚至胜过现任女友,我所有的心事和秘密在她那双透彻的眼睛里都无所遁形。

      她本名毛利兰,名牌大学高材生,在我大二的时候教授我国文,脾气温和行动优雅,一看就是大家闺秀,最棒的是她一直对翘课迟到这类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上哪找这么好的老师去!”我捅捅身边的哥们的胳膊肘,竖起大拇指指指门外,毛利兰刚刚从那里经过。
      “再看看她!”我又指了指讲台上的那位,不过这次换成了中指。

      第二次指向的那个人是教授近代史的老太婆,年纪大得萎缩成一团褶子能夹死苍蝇,走路都哆哆嗦嗦的让人担心她下一秒会不会就地扑倒从此撒手人寰(当然我是不会担心的,我只会庆幸),问题是别看她日常生活都快不能自理,可站在讲台上那叫一意气风发,常常长篇大论地讲一通废话都不带喘气儿的,偏偏语调又平板枯燥,连桶狭间之战这样惊心动魄的战役都能被她讲的和两个老儿打太极一样索然无味。

      我时常在教室后排和哥几个一起编造各种各样的故事和称号来装饰近代史老太,她眼神耳力都退化也听不清看不见,偏偏今天去得晚了只能坐在中间正数第二排这样极度不给力的位置,又偏偏我忘记了这特殊位置所以还是和往常那样放肆,直接后果就是在我对她竖中指之后她啊的一声尖叫起来,然后颤悠悠走过来拧着我的耳朵就要把我押送教务处。

      要不怎么说混蛋都是神的孩子,在楼梯拐角我们碰到了毛利兰,她看着我俩的架势事情已明了大半,微微一笑把老太的手从我的耳朵上拿开,在那老太耳边说了几句什么话,只见那老太一脸愤懑不平地点头好似找到了同伙,不过还好最后她还是颤悠悠的回到教室去了。

      这个时候毛利兰才转向我,她的表情一如既往的云淡风轻,“跟我来。”
      凭借我多年积累的看人本事深知教务处我是逃过了,不过毛利老师要带我去哪,我还真不清楚。

      跟着她左拐右拐穿过好几条走廊,以至于她突然停下我都没有意识到,差一点因为惯性就撞在了她身上。
      门上钉着的刻有毛利兰几个字的铜牌告诉我这是她的办公室。

      她拿出钥匙打开门之后就让到一边示意我先进去,作为一名混蛋自然不知道客气为何物,便大摇大摆的迈开步子。

      不愧是毛利兰的办公室,和它主人一样的简洁明快,办公桌上整齐的码着教案和学生作业,窗台上微缩盆景长势喜人,连置物柜都看起来是如此的平易近人。

      “真朴素。”我由衷的赞叹,同时煞风景的想起近代史老太挂满廉价装饰品的办公室。

      我观察环境的当口她已经沏好了一杯咖啡,递到我手里点了点头以示对我赞美的感谢,“为什么和老师吵起来?”她安静地问,更像是在讲一个美丽的故事。

      “她亵渎了我的偶像。”我赌气的把头偏到一边。

      “哦?你的偶像是?”她好像对这种和话题毫不相干的事产生了兴趣。

      “织田信长。那个老太婆,哦对不起,那个老师把织田信长讲的像是一个卑鄙的小人,兵不厌诈,只要能赢,谁会管你用什么办法。命都保不住谁还跟你讨论什么仁义礼智信?”我越说越义愤填膺,最后索性将一整杯咖啡都倒进喉咙,浓烈的奶香味四散开来呛得我皱起了眉头。“你放了好多牛奶?”

      一直微笑着听我阐述观点的她忽然露出无比抱歉的神情,“对不起我一直喝加太多奶的咖啡,一时忘记照顾别人的习惯。”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身为老师会对学生说抱歉。

      005

      那一次我们又谈了许多,我一直憧憬的战国乱世,她喜爱读的侦探小说。

      我没有想到第一个肯安心坐下来听我的信仰和崇拜,并且没有放声嘲笑它虚妄的人,竟然会是我的老师。

      她就一直这么坐在我对面的扶手椅上,脸上始终带笑,眼睛会在听到惊奇处时微微睁大,然而更多的时候我无意中与她对视,那样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多年不见的故友,充满缅怀和期待。

      我也没有想到一个国文女教师会热爱侦探小说,她告诉我她最爱读福尔摩斯,我问她原因,她只是笑笑摇摇头。

      她一定有故事,这是身为混蛋的直觉。

      “你为什么要称呼自己混蛋呢?这可不是一个好词。”在几个月后的一次碰面中,她问了我这样一个问题。

      “你要是告诉我那张照片里的人是谁,我就告诉你答案。”我扬了扬眉毛,指着装饰壁炉上摆着的一个木制相框,里面是一张年轻男子的照片,英挺而张扬。

      自从我第一次进入到这个房间,我就注意到它了。如此漂亮温柔亲切可人的未婚女老师从来不缺乏追求者,却一直没有身边人。她的意中人不一定非要是骑在白马上的王子,但也绝不至于是唐三藏。能被老师单独裱起来放在重要位置的人,一定也在她心里占据着同等重要的地位。

      其实我问过她类似的问题,那时候校园里疯传体育老师对她紧追不舍,两人马上就要回老家结婚云云。面对这些流言蜚语她丝毫不介意,依旧端起花洒小心翼翼的照顾盆景。好像大家说的热火朝天都是别人的故事。

      别看我火爆脾气,却最是佩服淡定的人,当时我一定是一脸崇敬的问她“老师您什么时候能结束单身啊?”

      毛利老师的视线好像漂移到壁炉那一边,又好像没有。

      不过几秒钟后她稍稍眯起眼,淡淡的摇了摇头。

      我从来没有像那时那样强烈的体会到落寞的含义。

      你看,时隔多日我们又回到了同样的问题,谁让地球是圆的。

      她好像完全没有对我注意到那个男人感到惊奇,意料之中似的她埋下头低低地笑起来,“你和他还真是像。”

      我被她答非所问的话搞懵了头,皱着眉头看她在那自顾自的笑。说实话我很喜欢老师笑起来的样子,温柔优雅,像极了一株夜开的花。可是此刻我看着她的笑容没来由的一阵悲伤。

      不知是我的错觉还是怎样,她的嘴角在上扬,眉梢却是拧紧的。

      “什么像不像的?”我打断了她的笑声,混蛋就是混蛋,和别人瞎比个什么劲儿。

      “你和他呀,一模一样。”她重又抬起头望着我的眼睛,我却明明在瞳孔之中看到另一个人的影子,“聪明,倔强,好奇心重,维护起自己偶像来不遗余力,有点儿小脾气可是很善良。”她扳起手指头一个个的点出来,如数家珍。

      我果然是个混蛋,明知道夸的不是我,还是该死的脸红了。
      “我可不善良。”为了掩饰我的窘迫,只好支支吾吾的说些不在重点的话,完全忘记了问他是谁现在又在哪里这类更重要的问题。

      “别以为老师不知道,窗台上的盆景,一直都是你在浇吧?”

      虽然我不是个能得到小红花的好学生,起码我是个单纯的混蛋。
      瞧,毛利老师最了解我。

      “神的孩子都是混蛋。”
      “诶?”
      “老师你不是想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自称混蛋吗?这就是答案。”
      “那你一定是长得最像你父亲的那个。”

      006

      直到毕业我也没能再有机会去研究毛利老师的罗曼史,事实上在我大三那年她就辞了职去遥远的乡村支教,那间我出入过无数次的办公室也终究被一把大锁紧紧锁住,连同那些过去和记忆。

      日子和她还在的时候没什么区别。我还在翘课,近代史老太还在扭曲历史,教导处里关于我的违纪档案还在不断变厚。

      我依旧是个如假包换的混蛋。

      唯一的小差别可能就是我也爱上了喝加太多牛奶的咖啡。

      毕业聚会上同学们第一次都不再对对方抱有敌意和戒备,三五个的抱在一起痛哭流涕,要不就是抱着酒瓶当白水一样往嘴里灌。酒过三巡时我的神志已经开始不清,眼皮沉重的快要睁不开,半梦半醒之间我仿佛看到一个安静如夜花的女子出现在面前,在我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之前喉咙里已然发出模糊不清的声响,“毛……毛利……老师?”

      坐在身边儿的哥们带着酒气笑的很大声:“你还在暗恋她啊小子?”

      这一句就让我酒醒了大半,我扬起手打了一下他的头,佯作恼怒的说,“别胡扯,谁暗恋她了!”
      “拉倒吧谁不知道你天天往她办公室跑,不是暗恋是什么?我就不信你去和她谈人生谈理想!”

      我还真是只能和她去谈人生谈理想。我苦笑着摇摇头,心中泛起一阵酸涩,索性又拿起一瓶酒仰头灌下。

      不知道她这几年过的可好,我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的想起她,然后小心的揣度她是不是还读侦探小说,是不是还把那个人的照片摆在显眼的位置哪怕那已经变成遗像,是不是还能像自己第一次见到她时那样,笑的云淡风轻。

      许多人都在猜测老师辞职的原因是什么,各门各派众说纷纭直逼百家争鸣,回家结婚,未婚生子,甚至被外星人绑架。这样一个精神匮乏的年代一粒再小的石子也能激起滔天巨浪。

      而作为唯一知道知道真相的人,我却什么都不能说。
      那是你一直小心维护着的秘密和信仰,也许是让你能一直微笑的最后一道光。

      007

      在得知她要辞职之后我又去办公室找过她一次,绕道办公楼后面从敞开的窗户里拿到压在盆景下面的钥匙,自己就开了门。在默默浇花多次之后我无意中发现了花盆下面的秘密,她见我看到了也没说什么,点点头表示以后你想来就到这里来拿钥匙吧,算是对我的报答。

      近代史老太在下课前例行的十分钟八卦时间中向我们透露了这个消息,所有人都很惊讶,更多的是惋惜,类似于怎么办再也不能随便翘课的抱怨此起彼伏,哀鸿遍野。哥们儿一听就把头狠狠砸在课桌上,深深地为自己为什么没能趁老师还没走多翘几次而悔恨。我一听就乐了于是拍拍他肩膀说得了吧你小子除了女性学课就没在教室里露过脸。

      该悔恨的是我。

      下课后我便径直去了她办公室,如果能让这个坚强的人选择辞职来逃避,那一定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这也是混蛋的直觉,包括我觉得整件事都和照片上那个男人有关。

      老师不在房间里,我有些吃惊。平日里只要没课,这个时候她都雷打不动的坐在窗边读一段小说。主人不在的话,虽然我是混蛋可蛋亦有道,所以我选择乖乖坐在她会客的沙发上等她回来。

      还好茶几上有几份当天的报纸,可以拿来打发时间。我随意的那么一瞥,一副占据了大半个版面的巨幅单人照片就吸引住了我的目光,再不能移开。

      这个人我见过,就在这间屋子里。我慢慢抬起头,视线定格在装饰壁炉的上方。

      特意来质问她随便辞职的理由这样的目的已经不需要了,我想我知道了关于他的一切。

      “著名侦探工藤新一的遗体告别仪式今日举行。”

      看来老师的意中人叫工藤新一,看来他不久前牺牲了,看来他被敬仰他的人们选择在今天下葬。只是不知道人们是否了解,在这个偏僻的角落里还有一个人和名侦探休戚相关,而今天——我轻轻的把带来的一束绣球花放在茶几上——是她的生日。

      窗台上的微缩盆栽还在汲取着阳光恣肆生长,办公桌上的教案依旧码放的一丝不苟学生作业摆放在左边靠窗的位置每一页都有详细真挚的批注,房间主人离开时忘记关掉的CD机在墙角循环往复着播放同一首歌。

      一切好像都未曾来得及改变,一切却也已在不经意中变得面目全非。

      把钥匙放回它原来的位置之后我走出了这个房间,轻轻阖上了门。
      我并不想让她知道我来过这里,看到了什么。
      我知道再卑微的信仰对于一个人来说也是那么的重要。

      看来大家都是混蛋,包括你,工藤新一。

      008

      再后来我和芸芸众生一样,找了一份普通的工作,谈一场平淡的恋爱,混蛋习性倒是一点儿没改,从翘课变成了翘班,从讽刺老师变成了腹诽上司,新女友和我比只有更混蛋没有最混蛋。起初在她听到这个形容词的时候差一点儿没演变成家庭暴力,还好我反应快抓紧说出下半句,剧情这才从凶杀片变成爱情片。

      “我一直相信你是混蛋,正如我一直相信你是神的孩子。”

      同样的话,从老师您嘴里说出来就是神祗,从我嘴里说出来只像耍贫。
      可是你们女人是不是都是这么容易满足,我看着女友感动涕零的脸,有些悲哀。

      现在的我偶尔也提笔写一些小故事,相聚的离别的,痛苦的欢喜的,都是平平常常的人和事。
      可是无一例外的,这些小故事的主角总有一个是混蛋。

      不懂爱的,不愿爱的,和不能爱的。

      当然也包括这一篇。

      女友在厨房中忙碌弄出叮叮当当的声音,饭菜的香气袅袅地就飘满了整个房间。
      我握了握口袋里的结婚戒指,心想这一次可不能再做混蛋。

      随机播放的播放器忽然流淌出熟悉的旋律,像一条深水河蜿蜒过整个空间。
      音符裹挟着过去呼啸而过,和现实无奈的叠合。

      “我一直相信你是个混蛋,正如我一直相信你是神的孩子。”

      说这话的时候我的面前站着老师您,可我明白老师您的面前不是我。
      那个男人再也没有机会在未来踏入您的生活,可我希望您不要一生都在无妄的回忆里跋涉。

      我还记得您提起他时眼角眯出细细的褶,我还记得那些报告你噩耗的报纸上道道泪痕已干涸。
      我还记得墙角一台破旧的CD机,在无限循环着同一首杳远的歌。

      ——我还要再等多久。
      ——这个世界不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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