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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江鸿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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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鸿祯,清代时人,七岁能琴工诗,十五岁早逝。
《闽川闺秀诗话》: 手录其弟登爵及其女弟子江鸿祯遗诗,各十余首付予。并称鸿祯年七岁,即能鼓琴,九步工诗。年十五,梦紫衣女六七人招之游,且曰:“吾与尔,皆阆风侍女也,尔其归乎?”醒以告其母,牵衣而泣。乃索平日所作诗,尽焚之,曰:“不可留为人世口实。”援琴弹一曲,不成声,曰:“人琴俱亡矣!”推琴而起,遂卒。余怜其慧,检焚余及所记忆者,仅此而已。
谢陈秋坪舅氏赠诗
清·江鸿祯
弱龄甘抱拙,稍与经史亲。
遑云弄柔翰,便希追古人。
欣兹先达誉,清制如席珍。
立辞自有指,反已参其真。
惭非咏絮才,何以当阳春。
所愿载酒从,元亭长问津。
寄兄
清·江鸿祯
膝下长居好,依依惜远行。
身随流水远,愁逐晚潮生。
岸阔暮山瘦,江空秋月清。
更深倘无睡,应念倚闾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