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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小寸头 ...

  •   今年S市的夏天出人意料的热,柏油马路被太阳炙烤的反着刺眼的光。高温让空气都变得像融化的糖浆一样黏腻。

      商业街上的路人在烈日下行色匆匆,一边忍不住抱怨天气的炎热,一边纷纷迫不及待的往凉快地方躲。

      “哎!你快看那个手舞足蹈的小胖熊,可爱死啦!我们去合个影拍个照吧。”

      好不容易周末有空就算是顶着大太阳,也要和闺蜜出来逛街的李静宁拉着闺蜜的手,指着前面那个发传单的玩偶熊激动的喊。

      “可爱是可爱,就是这么热的天气也要穿着厚厚的玩偶服出来手舞足蹈地发传单。实在是太辛苦了。”旁边的闺蜜看着李静宁指的玩偶熊心疼地说。

      两个女孩口中可爱的小熊边蹦边跳往行人身边走,不停地递着手里的传单。心软的路人会接过递来的传单,但大部分人都选择视而不见,抬头往前走,无视着小胖熊。

      李静宁实在看不下去,拽着闺蜜的手就跑到了玩偶熊身边:“小胖熊可以给我们两份传单然后让我们和合个影吗?”

      玩偶熊或许也是第一次碰到有人主动要传单和拍照,愣了一下,就赶紧从手中拿出了两份传单,递给她们两个人,站到了两个女孩中间。

      幺春从玩偶服里透过小熊的嘴巴看着接过传单的两个女孩,很明显人家根本就不需要这份传单,只不过是心地善良想帮他忙而已。

      “谢谢。”幺春对两个心善的小姑娘说。

      李静宁听到这声谢谢,脸瞬间红透,拉着闺蜜就跑远了。没想到拿份传单不仅能合影,还能听到这么好听的声音。

      清透的嗓音有着属于少年的亮与脆,让人想起炎炎夏日下喝一口冰镇橘子汽水的畅快。总想听更多去止炎炎夏日的燥热。

      发了一上午传单的幺春摘下头上的玩偶头套,就坐到了路边的台阶上。天太热,玩偶服又太厚还不透气,现在自己后背的衣服全湿透了贴在他身上。

      幺春现在只庆幸,幸亏自己平时图方便省钱留了个寸头。要不然现在头发也会被汗打湿一缕一缕的贴在额头上了。

      可就算是这样,幺春的小寸头还是被汗湿的水津津的。顺着光洁的额头流进长长的眼睫中,涩的眼球生疼,把漂亮的桃花眼蛰得眼眶发红。

      常年在太阳底下奔波,男孩儿的皮肤被晒成了浅浅的小麦色,汗水流过看起来像浅金色的蜂蜜,高挺的鼻梁下是形状姣好的嘴唇本来应该泛着淡淡的粉,现在因为缺水干裂的起皮发白。

      幺春用手背揉揉酸涩的眼眶,抿了抿干渴的嘴唇。低头看着手里剩余的传单叹了口气。还剩这么多,发不完的话,下午还要继续。

      正发愁的时候,就听见了裤子口袋里的手机铃声。他刚掏出手机接通电话,程毅天闹腾的声音就恨不得冲出手机屏。

      他和程毅天是高中同学,高中三年他们两个感情最好 ,幺春虽然是个孤儿,但脑子聪明,从小成绩就好,所以即便身边大部分的孩子读完初中就进社会挣钱讨生活养活自己了,但他还是坚持读完了高中。

      只可惜,后来尽管他考上了大学,但还是不得不放弃,毕竟孤儿院的院长幺奶奶年龄越来越大,他没有钱也没有时间再去读书了。

      程毅天家里父母从商,是个富二代。可人特别真诚热情,也不屑于和圈子里的其它富二代们为伍,花天酒地的挥霍。

      “春儿!你干嘛呢?我告诉你个好消息!你最近不是在忙着重新找房子搬家的事儿吗?身为你最好的兄弟,我把事情给你办妥啦!你放心,我给你找的房子绝对亏不了你!”

      听着朋友兴奋的话,幺春无声的笑了笑。

      “毅天,这次麻烦你了,等忙完这段时间我请你吃饭。”

      “行啦行啦,吃饭什么的都是小事儿。关键是房子,我给你找的地方在锦绣河山,位置环境什么的都挺好,就是可能需要你和别人住在一起。不过你放心对方我特别了解,绝对没任何问题!”

      “我当然相信你,不过锦绣河山不是有名的富人区吗,怎么还会有人愿意和别人合租啊?”

      “嘿嘿,是我哥,我给你找的房子是我表哥温琢瑾的公寓。他的公寓特别大,平常只有他自己一个人住。我就想着你要是能搬过去不是正好吗,所以我就顺便问了他一下,没想到他同意你搬到他家住啦!”

      幺春本来是住在一个老旧小区的群租房里,环境脏乱差了点,但胜在价格便宜,位置也还行。

      对于预算实现有限的他来说是仅有的不错的选择了。

      但最近这段时间他晚上回去经常发现自己会丢东西,还都是些衣服之类的。

      洗完澡换洗下来的衣服,前一天晚上洗干净挂在自己房间里晒干,第二天晚上回家就莫名其妙的消失不见。

      后来他就假装出去工作,实际上偷偷返回来捉那个偷自己衣服的人,他悄悄的在屋里堵了好几天,才发现是一个男租户偷拿走的。

      那个男租户他只是在白天出门的时候见过几次面。只依稀记得每次见面都穿的像只花蝴蝶一样,身边还有不同的男人陪着。

      其他的租客经常议论他是干脏活儿的,还是和男人。

      对于这些幺春并不关心,每天的生活都够他忙的了,觉都不够睡,那还有时间关心别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不过是为了活着。但他没想到自己竟也有被看上的一天。

      那个男租户被他抓住的时候,手里还紧紧的攥着他的衣服,身体不停地往他身上凑,说着什么“小幺春,哥哥注意你很久了,你不知道吧,我喜欢死你了”。

      最后幺春把那个男的打了一顿,就匆忙收拾东西住到了自己打工的临时宿舍里。这也更加坚定了他要搬出去住的想法。

      听着手机里程毅天的话,幺春人都要傻了:“你说谁?温琢瑾?!你表哥温琢瑾?!”

      “春儿你这么激动干嘛,你不会也像其他人一样喜欢我表哥……”

      程毅天话都没说完,就被幺春打断了:“你别开玩笑!我怎么可能喜欢你表哥!我只是没想到那个人居然是你哥。”

      “不是春儿,我就是开个玩笑而已,我当然知道你不喜欢男人呀,我和你认识四年了,就没见你喜欢过谁。”

      幺春叹口气:“毅天你让我再考虑考虑行吗?你知道的我现在也没有太多钱租房。”

      谁知道程毅天听了这句话更激动啦:“钱的事儿你放心,我和我表哥说好了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每个月随便给点儿就行,你知道的,我表哥不缺钱。那就这样,到时候我把具体地址发手机上。你收拾收拾赶紧搬过去吧!”

      像是怕幺春会拒绝,程毅天说完话就立马挂了电话。

      幺春明白程毅天肯定是怕自己找的房子不够好,委屈了自己,才让他搬去他表哥那里住。

      他要是真搬过去住了,听起来似乎很不错,环境好,不用和陌生人住一起,还是自己兄弟找的房子。

      可……可问题是他喜欢程毅天的表哥温琢瑾,从高中时去程毅天家玩儿,第一次偶遇温琢瑾开始,喜欢了整整四年。

      更何况他自己的皮肤饥渴症这两年来愈发严重,心理医生告诉他堵不如疏,适当的和别人进行身体接触对他反而有好处。

      不过他一个孤儿连能日常接触的家人都没有。

      这些年忙着打工,更是连维持社交的精力和时间都没了,朋友也少得可怜。除了程毅天根本没有其他人。

      他不是没想过开展一段恋情,可只要一想到要和别人牵手亲吻拥抱,就从心底里抗拒。身体甚至会更不舒服。

      而且他有喜欢的人呀,瞒着别人,为了治病发展一段关系这样对谁都不公平。

      高中时他的成绩比程毅天优秀很多,相反程毅天整天逃课打游戏皮的不行,每次成绩下来都是年级倒数。

      期末的时候被他爸妈下了死命令,要是成绩再没长进就把他送去表哥那里重新改造做人。

      要知道程毅天这个皮猴子天不怕地不怕,从小不知道被程爸爸拿着拖鞋抽了几回也没用,可只要一看到那个表哥他心里面就发怵。在难管教的皮猴子也得老老实实的。

      程毅天也不止一次地说过他只要一看到他哥平常温煦的眉眼变得严肃就怕的不行。于是程毅天为了不和表哥“对峙公堂”,求着幺春每天放学后去他家辅导自己功课。

      他记得,那是个夏天的傍晚,闷热了一整天的空气好不容易在晚风的吹拂下有了一丝丝的凉意。他穿着校服,肩上背着书包。

      刚和程毅天走到家里,就发现偌大的客厅里长身玉立地站着一个男人。穿着白色的衬衫背对着门口,肩膀是班上许多女孩子嘴里的太平洋宽肩,身姿挺拔如竹,服帖的西装长裤显出男人修长笔直的双腿。

      “表哥!你怎么来啦?我好久没见过你了,我妈昨天还念叨你呢!没想到你今天就来了!”身旁的程毅天猛地跑过去抱住男人。

      “快下来,都这么大人了还和表哥胡闹。你表哥新得了点儿好人参,今天给我送了点儿过来让我尝尝。”程妈妈笑着把男人身上的程毅天拽下来。

      转头看着幺春:“幺春今晚就留在阿姨这儿吃晚饭,我给你们三个炖人参乌鸡汤,琢瑾也别走了,好不容易有时间过来坐坐。”

      程毅天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没给他介绍这个男人,急忙扯着幺春的校服,拽到男人面前:“哥,这是我高中同学幺春,他是我最好的兄弟,这段时间来我家给我辅导功课。”

      幺春就看着面前的男人伸出白皙如玉的大手,骨节整齐,手指纤长,指甲修剪的干干净净,透出健康的粉。

      声音温润如玉石,带着笑意:“幺春你好啊,很高兴认识你。我是毅天的表哥温琢瑾,平常毅天麻烦你照顾啦。”

      他连忙抬头:“哥哥你好,我叫幺春,很高兴认识你。”

      温琢瑾眉眼俊美,英挺的眉毛,眼眸深邃带着浅浅的笑意,乌黑的头发和白皙的皮肤相得益彰。

      那双被自己握住的大手干燥温暖。

      幺春莫名想起语文老师在课堂上提过的一句诗“立如芝兰玉树,笑如朗月入怀。”

      让人心生好感。

      可惜那次温琢瑾来去匆匆,并没有留下来吃晚饭。他再也没见到过那个男人。

      后来,每次他不可抑制的发病时,皮肉似乎都泛着磨人难耐的痒意,骨头缝里仿佛有数不清的小蚂蚁在啃咬着他的身体。难受的让他彻夜难眠。

      即便他紧紧抱住陪伴了他许多年的小兔子玩偶都无济于事。

      他总是会禁不住想起那双干燥温暖的手,想念那个温润如玉的男人。

      想被那双手握住,想被那双手拥抱。每次想到这些,幺春脸都羞得发红。

  •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开文,希望大家都能喜欢!
    攻是温琢瑾
    看起来酷酷的小寸头求抱抱超可爱的好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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