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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无限轮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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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爽是认识李佳的,虽然李佳并不认识他。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谭爽的一个秘密:谭爽不是谭爽,他原来的名字叫……叫什么来的?已经给忘了,毕竟他当谭爽都不知道多少年了,最初的名字早就模糊了,甚至到现在他几乎以为最初的那些只是他身为谭爽的一场梦,可是现在他作为谭爽的人生又算是什么呢?
每一回都在高考前夕死亡,每一回死亡他都要回到谭爽的婴儿时代再从头来一回,十七年六个月零六天这是他生命的极限,在这中途无论他做什么都不会死,在这尽头无论他怎么努力都会死,就这么无限的轮回在这十七年六个月零六天天里。
开始他还不明白,雄心壮志野心勃勃,在学校当个品学兼优人人都爱的好学生,在家里当个孝顺父母听话懂事的好孩子,认真的规划未来的路。
后来他明白了,未来于自己来说是多么的难求,他开始自暴自弃,吃喝嫖赌抽,打架、偷窃、抢劫,除了杀人放火没什么是不干的,堕落得无可救药,看得四周那些所谓“同伴”都时常胆寒,隐约记得有一回一个老大曾经这样评论过自己:“谭爽这小子对自己极狠,将来绝非池中之物!”可是那一世他却是帮人顶了杀人罪进了监狱,可就是在那样的地方最终还是赶上了猪流感爆发死在医院,临死时想着那句“将来绝非池中之物”觉得讽刺极了。
混了几世觉得无聊,能走能跑后就开始离家出走四处流浪,最初倒是经常碰见人拐子什么的,被拐进山沟或是国外,吃了不少苦头,但也仗着自己不到时限死不了被拐出了乐趣,开始是自己试着逃跑,熟悉后偷偷告密警察把这些地方一窝端,那心里有说不出的得意,当然干这种事的后果就是每每到了时限后总会被幕后黑手揪出来灌水泥枪毙一百遍,要说那滋味还真不好受。
有时限的正义使者也当腻了,谭爽开始真正的流浪之旅,有钱的时候使钱,没钱的时候要饭,鸟无人烟的时候自己找吃的,常常在快到不行或食物中毒的时候会有好心人把他捡回去,其中有一次捡他回去的是名老乞丐,那老乞丐也不算是个老乞丐,在国内叫乞丐在国外叫街头艺人,拉着一手糟糕的二胡,他跟他说:“小小年纪不事劳动只会伸手要饭不好不好。”所以他教他二胡,要说二胡是个好东西,表现力高结构简单,修调起来也比其他乐器方便(按街头艺人标准==),适宜随身携带,于是他拿着一把30块钱的二胡从一名要饭的晋升为街头艺术家继续四处流浪,从国内流浪到国外,从丛林流浪到沙漠,到了时限时死法千态,有被毒蜘蛛咬死的,有被太阳晒得干死的,有从很高的悬崖栽下去被下面的河流或沧海拍成肉泥的,他见识过各种风景各样情态,从感动到无动,但却从未想过要回家,直到上世的最后……
他十多年的流浪经历和越加精彩的二胡表演让他的名声大噪,享誉中外,以至于谭爽的父母找了过来,直到这会儿他才知道,在他出走的那么多年里这对原本年轻的夫妇并没有要其他孩子,而是一直在找他,为此散尽家财,这让他觉得既震惊又慌张还带着那么一丝丝的了然,因为这意味着他出走了几世,这对夫妇就找了他几世,被困在这个时间段里那么久,他头一次意识到,他想过很多,考虑过很多,可却不曾考虑过谭爽的这对父母,一时间觉得自己既矫情又缺德,辛酸不已,最终他一把搂住已经苍老憔悴的父母坚定道:“我会孝顺你们的……”只不过是下一世,时限就要到了……夫妇听不见儿子的心语,只是满脸泪水的拍着他哽咽:“好、好……”在众多灯光的闪耀下,他们感动了世界,于六月六日登上了回家的飞机,然后……飞机失事了。
这一世他老实了,无事时偶尔会回忆回忆谭爽正主的记忆,往他原来的生活轨迹上靠靠,说来也奇怪,他穿成谭爽那么久,自己还是自己时的记忆已经消失殆尽,而作为谭爽轮回了那么多次的记忆也会随着时间模糊,唯独这他在穿越最初被强加上的谭爽本身的记忆一直清晰可见,只是这人的一辈子太过失败,更何况他因为压力太大事事不顺心最终承受不了于高考前夕自杀身亡极有可能是他被迫轮回与这个时间段的最根本原因,这种记忆多看只会图添气愤,所以谭爽从不看他,只是这世想还谭氏夫妇一个他们的儿子,所以有些东西倒是要比照原本的谭爽走,不得不去看他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