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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   大庭广众,他的反应太过丢人,让我很想把他打包扔回家里。

      程珏解释:“他喝得有点多,我们本想送他回去,但是他一定要等你来接他,我们也没办法。”

      还挺会折腾。

      “谢谢。”程珏毕竟和李菲儿是好友,上次我欺负了李菲儿,到底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他有时候拗起来是这样子,我先带他回去了。”

      我给乔一笙套上衣服,然后将他扶起来,这家伙重得像头猪一样,我脚步踉跄地抗住他。

      “温同学。”程珏叫住我,我脚下一顿,莫名地回头。他说:“你能不能原谅李菲儿的所作所为,虽然她的行为略有偏激,但她对乔一笙的喜欢确实出于真心。”

      乔一笙脑袋靠在我的发顶上,蹭啊蹭,我伸出一根食指顶开他的脑袋,对程珏说:“李菲儿对我来说就是个路人甲,她这个人我没往心里去,她的行为我自然也不会往心里去。不过程同学,你是不是说错了一点,这个世界上,什么时候,真心也能成为一个人随意伤害别人而被原谅的理由了?”

      程珏一愣,似再也不知道如何接话。

      我转身撑着乔一笙的体重向外走去。

      从藤原大酒店到乔一笙的公寓距离并不远,走路也就十几分钟的路程,但是乔一笙走不动,我也抗不动他,只能打车回去。一路哼哧哼哧,好不容易将他扛回公寓,这家伙却玩儿起了赖皮。

      我把他放到沙发上,他死活拉着我的手不放。喝了酒的男生,目光灼灼地盯着我,眼里仿佛蒙上了一层酒汽,隐约灼热且性感。

      我被他盯得耳廓发热。

      他嗓音也是低低哑哑的,仿佛含着一抹金属质感,分外好听,他说:“温小心,我没喝醉。”

      模样真傻,我忍不住笑,向他比出一个剪刀手:“这是几?”

      他握住我的手,手臂一劲儿,我被迫跌进他怀里。陌生的男性气息瞬间从四面八方将我包裹,我脸色大囧,想挣脱,他却先一步紧紧地扣住了我的腰。

      “我说了,我没醉,你不信我?”他语气怨怼。

      “好吧,你没醉。”和一个醉鬼实在没什么好争辩的,我哭笑不得地说:“你先放开我,我给你接水喝。”

      “我不想喝水。”

      “那你也应该先放开我,你这样抱着我是不对的。”我谆谆教诲。

      他沉默了片刻,眼神有些微的涣散,似乎在思考我的话,渐渐地,目光又汇聚起来,落回我的脸上,他沉沉地说:“可是,我想亲你。”

      我终于再一次尝到五雷轰顶的感觉。

      我浑身僵硬地保持着前俯的姿势,根本不知道我应该怎样反应,而乔一笙一双深幽的眼睛则幽幽地看着我。在他灼灼的目光之下,我的手和脚都不自在地燃烧起来,这感觉陌生得让我心颤。

      我反复几次深呼吸调息好内心奔腾的呼啸,说:“乔一笙,你借酒装疯吧!”

      “我就知道你逗我玩儿。”不等乔一笙接话,我又自顾自地说道:“他们都没醉,你怎么可能醉,就算你醉了,你也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做什么。”

      乔一笙闻言笑起来,眼神也更清明了几分,他扣住我的手加紧了力道,说:“我本来就没醉,自然知道我在说什么做什么,也知道我现在最想干什么。”

      明晃晃的灯光之下,乔一笙的目光逐渐变化,变得蛊惑而危险。我心道不好,喝了酒的人就算没醉,但是胆子定是比寻常的时候要大些,很多放在平时不敢做的事几杯酒下肚就有了胆量。

      喝酒壮胆,胆从酒边生。

      我伸手去扒乔一笙放在我腰间的手,奈何这家伙力气真不是一般地大,那五指就跟钢筋一样怎么折都不弯。我正想好言相劝让他放开,然而,我话未出口,他另一只手倏地按住我的后脑上,再往下一压,与此同时,他身体微仰。

      说时迟,那是快,我没想到在这种紧急关头我竟然还能反应过来,眼看乔一笙的俊脸在眼中越放越大,我使出浑身解数一偏脑袋,然后,乔一笙的吻落在了我的脸颊上。

      记忆中,乔一笙并没有亲过我,虽然这次也仅仅亲到脸颊,但是被乔一笙亲的感觉真的怪异极了。

      我傻愣愣地被这怪异的感觉定住身体,心中五味杂陈,说不清道不明到底是什么样的感觉。只是觉得手有点僵,脚有点僵,全身都有点僵,然后就是热,灼烧一般的热,好像有人在我身上安装了一个发热的火炉,烧得我五指都忍不住轻颤起来。

      耳边传来男声闷闷的笑声,似乎有意克制着什么,进而他又躺回沙发上,帮我理理被他揉乱的头发,笑得像只偷腥的大猫,他愉悦地开口:“虽然没有亲到嘴,不过也不错,算有进步。”

      嗯……如果最初我还对乔一笙喝醉了深信不疑,那么现下,我已经确定他的确在借酒装疯。

      他终于放开了我,我大大地翻了个白眼,暗想,以我有仇必报的性子我应该做点什么来平息内心那灼灼的怪异的感受呢?

      总不能亲回去,那我可真的亏大了。

      “温小心,你在想什么?”乔一笙侧身支着自己的下巴,眉梢微扬,眼里闪过促狭的笑意。

      我在沙发边坐下来,眯眼看他,问:“乔一笙,你为什么喜欢我?”

      “我不知道。”乔一笙望向头顶的方向,好像陷入了某种回忆,声音轻缓而疏淡,“我想过无数遍这个问题,至今没有想通。”

      我不禁笑起来,这个问题一直缠绕在我脑海中,隔三差五就会蹦出来折腾我的脑神经,我以为乔一笙会有答案,没想到他与我半斤八两。

      我像称赞小孩子一样地拍拍他的脸,笑眯眯道:“看来心智成熟了,眼光也会跟着提高啊!”

      乔一笙:“……”

      我撑着沙发站起来,拍拍屁股准备走人,乔一笙拉住我的手,可怜兮兮地说:“我没力气,你不能不管我。”

      我向他投去一个质疑的眼神,没力气……刚刚扣着我的时候力道堪比牛劲的好吗!这人没脸没皮的时候还真是什么都能装。

      “我脚没力气。”乔一笙强调,他用那双盈着酒雾的眼神看我,“双腿软绵绵的,走不动。”

      我不知道怎么了,总觉得乔一笙那样的眼神含着无限热量,这热量通过空气的介质过度我身上,暖暖的感觉便逐渐传递到四肢百骸,我强制镇定,说:“你等等,我给你打水。”

      乔一笙确实是个狡猾的家伙,他分外清楚我的软肋所在,于是像捏着我的肋骨那般捏着我的软肋,让我伺候他洗脸漱口,最后还咬牙将他搬回床上。

      等我气喘吁吁地忙完一切的时候,时间已经太晚,我只能勉为其难到次卧睡下。

      乔一笙回国后除了忙学业还进了一家投资公司实地学习,所以,虽然学校放了假,但是他却暂时脱不开身,我只有自己一个人踏上回家的归途。

      临近春节,多日离家的人也纷纷归来,家乡的节日气氛便愈发浓厚了,各种聚会纷至沓来。

      我已经参加了小学同学会和初中同学会,两天下来,我轮着被同学们调笑了一番,然后便是各种询问乔一笙的声音。

      “温小心,你和乔一笙感情的深厚程度得堪比宇宙黑洞,怎么不见他来啊?”

      “温小心,听说乔一笙高考考出了新高度,后来出国深造了,他现在怎么样啊?”

      “温小心,乔一笙交女朋友了吗?今年过年他不会又不回来吧?哎哟,这是要在国外安营扎寨的节奏啊!”

      “温小心……”

      夜色深深,红灯笼绿酒家沿着长长的街道延伸到看不见的尽头。我好不容易从聚会中脱身而出,觉得身体里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疲惫。

      回想起同学们一个又一个的问题,我真是好气又好笑,好像所有人都认为我应该知道乔一笙的行踪,好像所有人都认为我与乔一笙绝对不可能断掉联系,好像所有人都认为就算乔一笙在高一那年离我而去,他也舍不下我们那么多年青梅竹马的感情。

      好像,在所有人眼中,我与乔一笙就应该在一起。

      我不敢轻易告诉乔一笙,我也是喜欢他的,因为我至今不能确定我对他的这份喜欢到底是出于日久生情的友谊还是因为我以一个女生看男生的眼光看上了他。

      当然,我更不确定乔一笙是不是同我一样,一样迷茫。

      我从不认为分了手的男女朋友还可以退居到朋友的位置上,因为我办不到和互相爱过伤害过的人当朋友,这有违我的三观。

      说到底,我是有点赌不起。

      深冬的夜晚,寒风猎猎,我顺着街道往回走,忍不住想,乔一笙现在在干什么。

      回到家的时候爸妈还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妈妈立即双眼冒光地凑上来问我:“小心,同学聚会上那么多男同学,你有没有中意的?”

      如今我老妈和我说话三句不离男朋友,我认为的精神和身体受到了严重的折磨,一度面临崩溃。

      我按住自己突突乱跳的太阳穴,露出招牌式的微笑:“没有,现在的男生优秀的个个都有女朋友,劣质的堪称歪瓜裂枣,老妈,你希望我找一个歪瓜裂枣吗?况且,我才二十一岁!”

      “马上就二十二了。”老妈残酷地提醒我我又老了一岁的事实,念念叨叨地说:“听说学医的女生不好找男朋友,妈妈也是替你心急,你就不能找一个先交往看看?不适合分手就是,合适那就再好不过了。”

      我目光囧囧,天呐,老妈四十几岁的人思想怎么比我还前卫啊?究竟谁才是活在当下二十一世纪的青年啊?

      我摆摆手准备回屋睡觉,老妈喋喋不休地追上来。估计老爸也听烦了,慢悠悠地助我脱离困境,老爸说:“小心还小,现在的年轻人自控力不足,交男朋友很容易出事的。”

      我:“……呵呵。”

      老妈闻言陷入沉思,末了,分外严肃地改口:“小心,你先别急着交男朋友。”

      我有着急吗?不是一直是你在急吗?这罪名太冤了!

      不过我惊讶于老爸的说辞,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一物降一物。

      我如释重负地回屋睡觉去了。

      乔一笙回来这天我刚好在参加高中同学聚会,不知道本班班长是不是私下和八班的班长达成了某种共识,两个班的聚会时间和地点竟然撞到了一起。

      弗洛斯酒店第二层,分东区和西区,分别被我们班和八班承包了。

      一年一度的聚会,同学们兴奋难当。聊得起劲儿的从入学第一天讲到了刚落下帷幕不久的期末考试;喝得起劲儿的,已是七八瓶啤酒下肚,两三瓶白酒入口。

      喝高了的同学有人手舞足蹈跳起了小苹果,有人大声高歌大学的幸福生活,有人眯眼勾起手指嘿嘿傻笑……场面越来越混乱。

      我撑着手肘淡定地坐在位置上观赏他们左摇右晃的英姿,心里却在琢磨,刚刚从我身边飘过的人是沈佳妮吧?

      她变了许多。一头长发染成了红棕色,摇摇摆摆地散在腰际,身上一件黄色呢子大衣搭配白色休闲裤,脚上着一双黄色雪地靴。

      我忍不住回头望去,她正与几个老同学交谈,脸上始终挂着一抹淡雅的浅笑,说话间,眼尾上挑,红唇似点,煞是好看。我默默地想,曾经的白莲花转眼变成了娉婷玉立、潋滟芳华的女人了,时光,真的能在不经意间就改变一个人。

      “看来不仅是你家乔一笙变化大,这沈佳妮变化也大。”徐红凑过来在我耳边念道,“以前身着穷酸的姑娘转眼就一身名牌了,想当初乔一笙跟在她身边前后转悠,也不是没有理由的。”

      我笑笑:“乔一笙一向眼高于顶。”

      徐红:“啧啧啧,说曹操曹操就到了。”

      我望向门口,果然看见刚到的乔一笙。男生安静地站在门口,目光落在我身后的方向,我竟一时不知道应该怎样形容乔一笙此时此刻的眼神。

      或许眷恋、或许追忆、或许迷离,太多的情绪从他深不可测的眼中一一闪过,我什么都抓不住。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气氛太过浓烈,鼻尖飘散的酒气太过刺鼻,我发现自己眼眶微微酸涩,连带着心脏也酸酸疼疼起来,闷闷地难受。

      我别开目光。

      “小心,你不舒服?脸色不太好。”陈玲担忧地问我。

      我下意识地摇摇头,勉力朝她露出一个笑容:“不是,我只是想到沈佳妮是乔一笙第一个用心追过的女生,如今两人重逢,或许会再续前缘。”

      沈佳妮已经不是以前的沈佳妮,乔一笙也不是以前的乔一笙,他们时隔四年再见,谁也想不到会发生什么。

      “不会吧!”徐红不相信地说,“当年沈佳妮把他害得那么惨,乔一笙不至于还回头吃草啊。”

      我拿起桌上的饮料仰头一口灌下,冰冰的感觉从嘴唇一直凉到心底,我淡淡一笑:“可是,乔一笙从来没有怪过她。”

      他收回目光朝我走来,我靠回座椅上,扬唇微笑:“你回来得正巧,她也刚刚到。”

      “她?”乔一笙蹙眉。

      “嗯,沈佳妮。”我说。

      气氛有点怪异,徐红和陈玲坐在旁边闭口不言,好几个同学向乔一笙打招呼,他只礼貌地应了下,视线又落回我身上,隐约带着探究。

      “为什么提她?”他问。

      我还是笑:“难道你刚刚在门口站了那么久不是在看她?”

      “不是。”他摇头,眼波澄澈见底,连声音也是一派淡然自若,他说:“我在看我逝去的青春。”

      逝去的青春,沈佳妮的确是他青春道路上的一条分水岭,岭前嚣张傲慢、放荡不羁,岭后成熟稳重、翩然如君。

      我一时竟无从反驳。

      乔一笙环胸摸着下巴,眉眼深深,倏尔轻笑:“温小心,你刚刚是不是在吃醋?”

      我感觉自己的脸部肌肉因为他这一句话瞬间凝结成冰,我僵硬地呵呵:“你才吃醋,你全家都吃醋!”

      乔一笙笑意更盛:“你这算恼羞成怒吗?”

      我瞪他,口不择言道:“你明明知道,我怎么可能吃你的醋?”

      有时候一句话的作用远远高于任何拳脚相加,我的话成功地让乔一笙脸色“唰”地黑成猪肝,前一刻还温文尔雅的男生这一刻浑身都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

      我有时很是奇怪,明明乔一笙以前也经常冲我发脾气,但是那时我一点都不怕他,而今,他一动怒,我却莫名地有些心虚。

      我惴惴不安地瞅他一眼,生怕他遏制不住心中的怒火反身就砸掉场子。

      乔一笙闭了闭眼睛,开口时语气居然回归淡然:“聚会结束了吧?要走吗?”

      “我们在五楼定KTV订了一个包厢,小心现在可不能走。”徐红揽住我的肩,对乔一笙说:“要是没事你就一起?”

      乔一笙:“好。”

      乔一笙竟然愿意留下来跟我们一起唱K,着实让我有些意外,因为他高一就转了校,和本班的人并不怎么熟识。

      包间里五光十色的灯光炫目异常,琉璃的光线来来回回地在房间里荡漾,晃得我眼花缭乱。

      乔一笙坐在靠墙的一角,双腿叠交成二郎腿的姿势,懒懒散散地后靠在沙发上,眼睛看着大屏幕,眸色淡漠。

      他不玩儿骰子,不拼酒,不唱歌。徐红偷偷问我:“他到底来干嘛的?当活菩萨?”

      “我怎么知道?”我欲哭无泪,估计是我不经意的一句话点燃了他心中的怒火,让他至今不顺畅,所以他想让我们所有人都不顺畅,“他有时候抽疯抽得莫名其妙,我已经习惯。”

      “我们不习惯啊!”徐红泪奔。

      我笑:“你们无视他就好。”

      毕竟是阴阳怪气地活了十八年的人,骨子里的劣根性早就生根发芽,长成了参天大树,怎么可能一时半刻消散殆尽?当时他没把饭厅拆掉已经很不错了。

      这时有个男同学过去问乔一笙要不要唱歌,我立在原地凉凉地看着。乔一笙五音不全,连唱国歌都会走调的人,我从没奢望他会拿起麦克风让在场的观众欣赏他“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歌喉。

      所以当乔一笙接过麦克风的时候我眼睛简直要从眼眶里蹦出来了。

      “他的抽风段数升级了。”我喃喃地说。

      乔一笙让人给他点了一首王力宏的《爱的就是你》,这首歌很适合男声表白的时候唱,歌词直白,曲风轻快。

      窗体顶端

      我把你紧紧拥入怀里

      捧你在我手心

      谁叫我真的爱的就是你

      在爱的纯净世界你就是唯一

      永远永远不要怀疑

      ……

      乔一笙才唱了一小段我就已经笑得浑身颤抖。他走调实在太厉害,把一首轻快优美的歌毁得丝毫不见原型,堪称魔音穿耳。包间里其他同学也禁不住笑起来,有的笑点过低,趴在地上直不起腰,可他却非常淡定地一字一句继续唱着。

      ……

      在爱的幸福国度

      你就是我唯一

      我唯一爱的就是你

      我真的爱的就是你

      我唯一爱的就是你

      真的爱的就是你

      爱的就是你

      最后一个词收调,他突然转身面向我,对着麦克风大声说道:“温小心,我爱的就是你。”

      歌曲的尾音还在继续,同学们的大笑声戛然而止,无数的目光不停地在我们身上流转。炫彩的灯光将他挺秀的身影衬得修长,那双幽深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之下仿佛卷着一层又一层的漩涡,直直地看着我。

      我傻傻地站在原地,睁大眼睛望着他清俊的面孔,我看到他忽然丢了麦克风阔步朝我走来,同学们兀自沉默,我不知道反应,他走到我身边,毫无预兆地捧起我的脸,猝不及防地一低头。

      然后,我感觉到唇上覆盖了一片温软。

      脑子木木的,好像停止了思考,头顶似乎有无数的星星在转啊转,转得我头昏眼花,大脑陷入了深度级别的空白,仿佛被什么东西给堵塞了。呼吸逐渐变得困难,眼里晃眼的灯光一点一点黯淡下去,变得黝黑而浓重,渐渐地,我便彻底丧失了意识。

      好像有无数人在尖叫,还有人不停地叫我的名字,温小心,温小心……一遍又一遍,反反复复,没有尽头。

      但是,那些声音都逐渐离我远去了。

      耳边隐约传来交谈的声音,模模糊糊的,不太清晰。

      “病人没什么问题,她昏阙只是过度紧张、暂时性脑缺氧所致。”我混混沌沌地想,说这话的应该是名医生。

      继而,另一声男音传进耳膜:“没事就好,谢谢医生。”

      我的记忆神经告诉我,这音色分外熟悉,定是我特别熟识的一个人发出来的,不过他们刚刚在说什么?昏阙?

      我吃力地动动眼皮,头顶的光线太过刺眼,我半眯着眼睛瞄向四周,入目的一片白色和鼻尖轻微的消毒水的味道告诉我,我在医院。

      适应光线后,我再看向旁处。乔一笙微微俯身对上我的视线,他眼中的情绪太过奇怪,我正欲问他我到底怎么了,他已抢在我前面开了口:“温小心,接个吻你也能晕倒,真是出息了!”

      我面部肌肉一抽,紧接着耳根便烧起来,火辣辣的感觉瞬间从耳根处蔓延至全身,我嗫嗫嚅嚅地为自己辩驳:“我这是被吓的,谁叫你亲我不知道提前打声招呼?”

      “再说了,这可是我……”我话音顿时刹住,“初吻”两个字被硬生生咽回肚子里,呛得我差点咳嗽。

      和乔一笙接吻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体验,我当时大脑严重缺氧,脑神经过于混沌,到底什么感觉我至今也会回想不起来。

      一想到我的初吻丢了,我却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我顿时想死的心都有了。

      好可惜。

      “初吻嘛,我知道。”乔一笙笑眯眯地接过话,说着揉了揉我的发顶,进而道:“我也是,所以你不吃亏。”

      我一下子尴尬得不知所措,连手和脚都僵硬地不知道该怎样摆弄,乔一笙的笑意深不见底,从他的表情我就知道,我现在的模样一定特别糗。

      我恨恨地从床上爬起来,口气不好地说:“我要回家。”

      后来被乔一笙亲晕过去这事一度成为我胸中的痛,因为乔一笙时不时就会拿出来嘲笑我,好像他多英明神武一样。

      回家后我一直不能静下心来,好像脚抽手抽全身都在抽,想到乔一笙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我只要一个电话打过去他就会出现在我面前,我就觉得心中挠心挠肺地痒。

      想见他,却又怕尴尬,更怕双方的父母看出什么端倪。

      我左煎右熬地过了一天,最后果断奔往乡下。

      我爷爷奶奶一直是住在乡下的,老人家不喜欢城里的生活,他们习惯乡下敞开大门广聊天的日子,而且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老窝,他们也舍不得离开,所以他们只是偶尔会到城里和我们聚聚,或者我们有时间就回老家陪他们吃吃饭,聊聊天。

      我老家距城里有两三个小时的大巴车程,加上两端转车的时间,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已经过去三四个小时。深冬的季节,乡下的温度比之城里更低,我拖着厚重的行李箱从车上下来,远远就看到爷爷奶奶正坐在家门口择菜,旁边还坐了几个邻居。

      其中一个胖大婶用手肘顶了顶奶奶的胳膊,对奶奶说了句什么,然后坐着的那群人全都朝我望来。

      我觉得我顿时成了稀有动物。

      奶奶一见我,高兴地扔了手中的菜向我奔来,老人家跑得竟然还挺快,我有点担心她会摔倒,只能放下行李快步迎上去。

      我给了奶奶一个大大的拥抱,奶奶笑呵呵地拍了拍我的肩:“你这丫头,回来怎么也不说一声?”

      “我不是想着要给爷爷奶奶一个惊喜么?”我笑着在奶奶脸上亲了下,亲得奶奶眼睛眯成一条缝。

      爷爷还是很淡定的,帅老头端正地坐在凳子上,脸上的笑纹一波一波荡漾开去,我抱抱他,嘿嘿地笑:“爷爷,我回来看你了!”

      老头用他愉悦的腔调哼哼道:“亏得还知道回来!”

      我朝爷爷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

      “你家小姑娘竟然都长这么大了!”

      “温姑娘是越长越漂亮了!”

      “温姑娘谈朋友了吗?”

      “工作了没有啊?在哪个单位上班啊?”

      左邻右舍各种各样的问题接踵而至,我礼貌地一一回答。

      胖大婶兴高采烈地说道:“我们家李二狗前阵子也回来了,温姑娘无事可以找他玩玩儿,让他带你到处转转,这乡下虽然不比城里有看头,但是空气却是顶呱呱的!”

      胖大婶说完竖起大拇指以示强调。

      我:“……”

      我对传说中的李二狗最深刻的记忆就是小时候我们一起去偷过别家的葡萄,被那家的主人发现了,我和李二狗就被人追着满村子疯跑,途中李二狗不小心摔了一跤,差点摔断了腿,在床上躺了一个月。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叫愧疚,只是这件事后我再也没被李二狗怂恿去偷别人的蔬果吃了。

      李二狗名唤李速,那时候我回到乡下基本上便是跟他一起玩的,他诱哄我叫他狗哥,彼时我虽然年纪小,但是仍旧认为“狗哥”这个称呼有辱斯文。不过李二狗坚持,我也没拒绝。

      我和狗哥也好几年没见了,今天要不是胖大婶提起,我都快忘了这个世界上原来还有这样一个特别的哥哥存在着。

      奶奶给我做了一桌好吃的。不知道是不是城里的肉和蔬菜已经被我吃腻了的缘故,奶奶做出来的饭菜尤为香喷喷,估计是土生土长的蔬果总是比大棚菜更有味道的原因。

      晚饭后我陪爷爷奶奶在卧室看电视,乔一笙的电话打进来,我走到外面去接。乡下的空气分外清爽,连夜空也比城里清明许多,星空浩瀚,无边无垠。

      乔一笙清越的嗓音从电话那头传来:“温小心,我在你家楼下,你出来。”

      我漫不经心地“哦”了声:“可是我不在家啊!”

      那边呼吸声一顿,继而问:“你在什么鬼地方?我去找你。”

      “我在乡下啊。”我坐到旁边的秋千架上,一下一下地晃着脚丫,忍不住笑意,“嗯……我要在乡下呆到大年三十。”

      “你存心的吧!”乔一笙惊天地泣鬼神的怒吼声砸进我耳朵,我被迫把电话拿远一点,待他消停了才重新凑回耳边。我笑呵呵道:“我爷爷奶奶在乡下,老人家希望我陪陪他们,我当然求之不得……”

      我话音还未完全掉落,手机里就传出“嘟嘟嘟”的挂断声,我无语地看着手机屏幕,怎么有一种乔一笙越活越回去的即视感,这脾气是越来越大了!

      竟然生生地挂了我的电话!

      我们家房子是上下两层的小楼,爷爷奶奶住在楼下,我住在楼上。可能刚来有点认床的原因,晚上睡得并不好,朦朦胧胧地不知道几点才睡着,结果早上就没从床上爬起来。

      我正做着梦,听到楼下奶奶惊呼道:“哟!这是哪里来的小伙子啊,长得可真俊!”

      长得真俊的小伙子非常乖顺地向爷爷奶奶打招呼:“爷爷奶奶好,我叫乔一笙,是温小心的朋友。”

      卡!

      我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蹦起来,赶紧跑到窗户边掀开窗帘。

      乔一笙裹着黑色羽绒大衣,端端正正地站在小院门口装孙子,一副我很善良我是乖小孩的模样,吓得我差点爬上窗户跳下去。

      “乔一笙你有病吧?竟然找到这里来!”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乔一笙眼里闪过一抹促狭的笑意,仰头向我比出一个二逼剪刀手:“我跟我妈说我想来找你玩儿,我妈兴奋过头就什么消息都替我打听好了!”

      我:“……你好阴险!”

      我换好衣服下去的时候爷爷奶奶正不停地对乔一笙问东问西,乔一笙至始至终做羞答答状,笑得三分乖巧四分可爱三分柔软。

      这视觉效果太具有冲击力,我默默地把脸瞥向一边,不忍直视。

      奶奶笑容和蔼:“小乔喜欢吃什么?奶奶给你做!”

      乔一笙不好意思地瞅我一眼,露出温润如风的笑容:“奶奶,我来做饭吧,小小喜欢吃糖醋排骨,在学校的时候我经常做给她吃。”

      “呕!”我做了一个呕吐的动作,实在不想揭穿乔一笙虚伪的面具。太恶心人了!能把我的名字叫得那么恶心也是一种能力。

      乔一笙是客,出于待客之道,奶奶自是不可能让他上阵做饭。不过我着实低估了乔一笙讨好别人的本事,他带来的茶叶和海产品很得我爷爷奶奶的心,而我在厨房帮奶奶做饭的时候他竟然和爷爷玩儿起了象棋。

      饭后我悄悄问乔一笙:“你还会下象棋?”

      乔一笙志得意满地笑:“临时学的。”

      我真想一巴掌挥他脸上去。

      吃饭的时候爷爷奶奶吩咐我带乔一笙到处转转,乔一笙对这里充满好奇,我实在不忍拒绝他偶尔泛滥的玻璃心,点头答应。

      我们亲近大自然的时候遇见了一个男生。男生长相清瘦,身材高高瘦瘦的,可能因为常年接触阳光的缘故,皮肤较一般男孩子偏黑一点。他从邻里的葡萄架下走出来,见我在看他,脸颊处溢上腼腆的笑意。

      “认识的人?”乔一笙不确定地问我。

      我不确定地摇头:“好像是认识的。”

      为了确认我到底认不认识,我悠过去围着男生兜了两圈。或许是我目光过于探究,男生掩嘴轻咳了下,显得越发不好意思。

      我狐疑问道:“狗哥?”

      一声“狗哥”让乔一笙的表情诡异地精彩起来。

      陈速眼光微亮:“你是温小心?”

      “对啊!我们好多年没见了,没想到这次回来还能遇见。”和多年不见的小伙伴相遇总让人心情愉悦,我喜滋滋西问:“你现在已经毕业了吧?”

      “我已经工作一年了,而且我马上就要结婚了。”陈速笑道,“你难得回来,欢迎你来参加我的婚礼。”

      “真的啊!”我眼眸亮晶晶地望着他,想想狗哥确实比我大几岁,的确到结婚的年龄了,“恭喜你,什么时候举行婚礼?”

      “一周后,如果你没事就留下来参加完婚礼再走。”陈速说完看了看乔一笙,眼底有了然的笑意,“把你朋友也带上。”

      “却之不恭!”我欢呼。

      和陈速挥手告别后我带乔一笙去河边转悠,他第一次来我家乡,心情一直保持着高亢奋状态,我很想赏他三个字:土包子。

      河水有深有浅,边沿地方甚至澄澈见底,偶尔有几条鱼从清澈的水中优哉游哉地游过,乔一笙盯着瞧了半天,然后二话不说就开始挽衣袖脱鞋袜。

      我按住他的肩:“乔一笙,大冬天你没病吧?河水浸骨你刚刚没试过?”

      “乖,等我玩儿了再说!”乔一笙把他的羽绒大衣脱下来塞到我手上,把鞋子放到干的地方,又把裤脚挽到膝盖,用脚掌试了试水,接着慢慢踩入河水中。

      我翻白眼嘲笑他:“怎么样,河水的温度很销魂吧?”

      “还可以接受。”乔一笙说着弯腰去搬脚下的石头,“我要抓两只螃蟹回去,嗯,还有鱼。”

      我:“……你小心一点,别把衣服弄湿了。”

      乔一笙:“好。”

      我以为男生在抓鱼打鸟上有天赋神力,可是我实在太高估乔一笙在这方面的能力。乔一笙抓鱼时笨手笨脚的动作简直不堪入目,有好几条鲫鱼从他手边滑过他都没有抓住。还有抓螃蟹,哎哟喂,我都不好意思讥讽他,他搬开一块大石头的时候下面有一只大家伙,乔一笙想去抓它,那大家伙张牙舞爪地冲乔一笙挥舞了下爪子,乔一笙眼神一愣,手一顿,然后大家伙嗤嗤地就钻进一个更大的石头缝里去了。

      嗯,那个石头乔一笙搬不动。

      结果就是乔一笙在水里折腾了半天什么也没捞到。他甩掉手上的水渍,可怜兮兮地望向我,我小心脏一软,把手伸向他:“上来!”

      乔一笙的眸光在我手上稍顿片刻,并没有让我拉他,他自己抓着河沿慢慢爬了上来。

      “我手很凉。”成功站到我面前时,他轻声说,声音听着竟有几分委屈。

      我瘪瘪嘴,帮他把羽绒服套上,然后不顾他意愿地拉过他的手握在掌心。浸骨的冰凉一下子从他的十指度到我的手上,我把他的手放到嘴边不停地哈气,试图缓解这股寒气,嗔怨地瞪他:“都跟你说别玩儿了,技术烂到掉渣你也敢下水。”

      耳边是潺潺的水流声,视野开阔,青山绿水,天边偶尔有几只鸟飞过,扑啦啦地展翅翱翔。

      乔一笙低眉俯身,他手指凉如冰块,漆黑的眼睛像是铺就了层层黑墨,一瞬不瞬地盯着我。这目光看得我胆战心惊,而后,乔一笙低低地笑起来:“温小心,我发现你还有做贤妻良母的潜质。”

      我把乔一笙的鞋拿过来,抽出纸巾示意他擦脚,洋洋得意道:“我的优良潜质何止一点,数三天三夜也数不完呢。”

      “自恋也算优良潜质?”

      “当然了!人自爱才能人恒爱之,否则你也不会喜欢上我,不是吗?”

      “……所以当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你的时候,我才会因为郁闷而险些精神分裂!”

      “有那么严重吗?”我蹲下去帮他系鞋带,小声嘀咕:“真不知道你喜欢我什么。”

      乔一笙语气拔凉拔凉的:“正巧,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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