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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浩荡离愁茫茫缘劫 ...

  •   天风多少怨,吹不散眉弯。
      李珺珵还未完全恢复,然柳文暄病情危急,楚睿卿决定立即带李珺珵返回长安。前两日已买了马,四月十六便动身。
      还有一日,他们就要离开了。
      长安,那是旧梦湮灭的地方,埋葬了故人,也埋葬了风尘旧事。
      在时光的缝隙里一晃神,来去之间就要把眼前的风景割裂。
      观影元非有,观身一是空。念念在昨,如影随形,以至于连所谓的觉悟都变得荒谬。是以,回头看那些顿脱红尘遁入空门的人,不也是一种执念?哪里有什么堪破放下自在呢?
      楚睿卿收回落在远处的目光。远处的天素在收拾晾在竹架上的衣裳。
      一个多月来,天素除了照顾李珺珵的伤,他两个都未有过多的交流。楚睿卿看到他们,仿佛看到当年路过雨霖岭的自己。年少天真无邪耳鬓厮磨,如今物是人非。生怕一笑一闹,都要勾起令人断肠的回忆。于是眼下才十四五的年岁,早没了少年人的天真,取而代之的是谨言慎行。
      他们的人生,羡慕的是别人的豆蔻年华,自己的是压在回忆里的凄风苦雨。
      李珺珵临窗站立,穿着楚睿卿的旧衣衫,半束起的头发随意绾了支木簪。楚睿卿说那木簪是天素的。只是天素五官生得太过清雅,头发半绾起来,也挡不住容颜。楚睿卿只好给她弄了个破头巾包着,以压那惊世骇俗的容色。
      李珺珵虽未满十六,身形倒比这么多年形销骨立的楚睿卿更魁梧。
      见天素抱了衣服,他走过去打算帮忙。
      “哎我来我来,哪能让病人帮忙呢?”小雨忙上前道。
      咳咳……楚睿卿咳了两声。
      小雨眼睛一转溜,若有所思,连连点头,忙道:“爹我去做饭的。”
      “嗯。”
      那厢李珺珵已将天素手中抱的衣服接下来,其实也没有几件。
      “你身上的伤还没好全。”天素淡淡道。
      楚睿卿见那两个,心头也难释然。天素的性格,比她母亲更为隐忍。
      就怕到了离别的那一刻,又是一种离思两处断肠。他是从少年人过来的,知道个中情愁。
      天素和李珺珵是两个极其懂事的孩子。楚睿卿看在眼里,也是心疼的。他便向天素道:“天儿,明天我们就要出发了,李公子这些时日一直在养伤,用度不曾备齐,你下山去镇上陪他买些换洗的衣衫吧。”
      “爹我也要去。”在后厨做饭的小雨反应比那两个大。
      “你啥时候把旺财训练得能摇尾巴啥时候就可以下山。”楚睿卿淡淡来一句。
      收养小狼是小雨这个一向怕狼之人提出来的。楚睿卿和天素都养过狼,知道那些东西终究不适合与人类待在一处,也只是时常带着天素去山中看看它们罢了。
      前阵子天素也一直在帮小狼找狼群,未曾见其踪迹。天素倒是想把小狼送到她养的那群里头去,楚睿卿叫她不要随意插手狼群的事。
      天素知自然之道,也就作罢。
      倒是小雨,和小狼多相处了几次,那小狼也极其乖巧,聪明伶俐,长得憨态可掬还不说,还带她找过路,最近又长胖了不少。她觉得小狼很有灵性,且天素也极其喜欢小狼,便生出要留下小狼的想法。
      楚睿卿是不同意的,天素也不同意。
      小雨干脆说那就是狗。那狼和本地的狼种确实长得不一样,小雨便一口咬定它是狗,横竖要留下。
      天素都恨不得打她,竟然想糊弄父亲。她嗔道:“爹见过的狼比你见过的人都多,你再糊弄,小心爹把你放到狼群待三天。”
      小雨听得浑身毛骨悚然。赶紧抹去脸上的鸡皮疙瘩,再也不提那事,倒是天天去训练小狼摇尾巴。
      天素知道后劝道:“这头狼确实不像是本地的,本地狼的毛色,都不是这样的。等爹爹北上,我俩再去远些的地方找找它的族群,留下它终究不合适。”
      整理药材的楚睿卿过来道:“确实不像本地的狼,应是被人驯化过的品种,秦岭一带方圆八百里,山中多狼,有人养狼驯狼也是常见的。想要留下它,就必须得驯服它,否则等它大了,反而会伤主人。只是一般狼群驯化,不下十代,狼性难除,也不知这小狼是被驯养的第几代。”
      “这只狼就很狗,可能是第十一代。”小雨道。
      楚睿卿和天素不再搭理小雨。
      翌日就要启程,楚睿卿递给天素一袋碎银子,让天素带李珺珵下山买东西。毕竟北上,回长安,回到故人埋骨之地,空着手怕是故人也不愿意。
      小雨很少见那么多银子,眼睛放光,楚睿卿一个眼神递过来,小雨忙忙转向别处。天素出门,小雨从窗户翻出来,低声道:“姐,给我买套好看的衣裳。女孩子的……”
      “小雨……”楚睿卿的声音从屋后传过来。
      小雨虽不能如天素那般飞檐走壁,跳窗越墙的功夫还是可以的。
      “爹我在呢。”她一个纵身跃进去,身法灵活。
      李珺珵淡淡笑了笑,天素无语,二人往山下走去。
      “爹你放心,我还没那么不懂事。”小雨认错态度诚恳。
      “你懂什么?”
      小雨掬嘴道:“别以为我不知道,姐姐肯定是喜欢上了那个少年,我看了看,那少年长得挺好看,性格也很温和,这么多年,我觉得就他能配得上姐姐了。爹,我看你把那少年留下来当上门女婿好了。”
      小雨叽叽喳喳,说话声音很大,还没走远的人分明能听得清。
      李珺珵伸手牵住天素的手,天素脸发红,将手抽出来,他复又牵上,十指相扣。
      小时候的耳鬓厮磨追疯打闹,两人都记得很清楚。李珺珵的性格变了很多,天素也是。小时候,两人的心智已超过同龄孩子,如今十五六,心已历遍沧桑。
      “天曦妹妹,别生气了,以后一辈子我都让着你。”五岁的小李珺珵的风筝被柳家的思颖抢走,那是他和天曦一起做的,已经落到水里。李珺珵自责没有护好风筝,追着气鼓鼓的天曦认错。
      四岁的天曦道:“我才不要你一辈子跟着。”
      “那可不行,跟着你的人只能是我。”
      “你跟不着。”天曦跑开来。
      “我抓到了。”小李珺珵上前拉住天曦的手。
      两个孩子在草地里又打闹起来。
      疯闹着,追赶着,渐渐了被风吹散了。那个冬天啊,一场大雪落下,就什么都没有了。
      眼前人是梦中人,梦中事已了无痕。于是,也不必忸怩,也不必羞涩。落花风雨来,故人眉眼依旧,便好,便好。
      李珺珵问:“那头小狼好像不是中原的狼。”
      “是么?”
      “嗯,或许真如叔父说,是有人驯养的。若是将别处的狼和中原的狼进行驯养,长出这般毛色也很正常。”
      天素道:“最后肯定是要送走的,我们以后也会离开这里。”
      “嗯,等长安局势稳定,我来接你。”
      “我不是说去长安……”天素忙道:“我们还要去找天朗。”
      “找天朗的事,父皇这么多年也从未停过。只是陈晋那老贼势力太大,一直阻挠。如今父皇最担心的西疆,还是暴乱了。”
      “先帝在时,都没能遏制住陈晋,以至于天下暴乱十年。”
      “是啊,当年父皇也是迫于无奈,娶了陈晋的女儿陈婉,各部局势才相对平稳。”
      天素虽听父亲提起开国那一代的事,也知道陈晋十七岁就跟着太祖皇帝南征北战,将四分五裂的天下收复统一。高祖李括,二十七岁起兵称王,年号永平。,三十五岁称帝。
      十七岁的陈晋因在战场上表现极其出色,被高祖皇帝赏识,提拔到身边作侍卫。半年时间,便从随侍到骠骑大将军,一时风光无两。
      在那年秋日的庆功宴上,高祖皇帝赞赏了这个驰骋沙场的十七岁少年,说他是霍去病再世,一高兴喝了不少酒,竟一病不起,病了十多日,不治身亡。
      高祖皇帝年号永平,在位十九年,驾崩时才四十六岁,正是壮年。
      很多人觉得一向身强体健的高祖皇帝死得蹊跷,但战事紧迫,众人没继续怀疑,各自奔赴沙场。
      新帝继位,改元永安,即李珺珵的祖父。永安帝也觉得父亲死得蹊跷,后查到当年永平帝其实因中毒,才导致旧疾发作去世。诸多证据指向陈晋,才找到重要人证,永安十五年,天下大乱。
      战乱一直持续到永安二十四年,先帝迫于无奈向陈晋提亲,让陈晋的女儿陈婉嫁给自己的太子。陈晋欣然答应。
      于是,当今皇帝便在十九岁时,娶了陈婉过门。是侧妃。纳妃之后,太子便出征了,两年多才回来。因太子平西戎大捷,东宫设宴,太子大醉,醒来时见陈婉躺在身边,太子大怒,一脚将人踢下床。后来陈婉有了身孕,顾忌陈晋势力,太子只得将陈婉养在别院,眼不见为净。陈婉的孩子不到八个月就生下来了,早产两个月,太医说是太子侧妃忧思过度导致早产。太子再怎么不喜欢陈婉,那生下的,毕竟是自己的骨肉,便让人召回东宫。
      谁知道,事情过去这么多年,才知道那个孩子不是自己的呢?
      从永平末年到永宁,已是五十三年过去,陈晋是三朝元老,坐大到如此势力,也难怪。
      天素唏嘘不已,都说无情最是帝王家,却不知帝王也有帝王的无奈。
      永宁帝为了安稳各地局势,又接连娶了三四个自己不喜欢的女子。如今的娴妃沈燕如,是一品军侯沈忆的堂妹,左相沈坚的亲妹。淑妃是平安侯之女,端妃是老镇国大将军之女,惠妃是赵国公之女。就连娶德妃,也是为了答谢太傅多年的辅佐之恩。
      皇帝觉得自己不像个人,哪里还相信人世间有什么真情真爱呢?都是笑话。
      有的只是权衡,只是杀戮,只是尔虞我诈。
      二人一路下山,说起这些往事,依旧是叹息。
      天素是男装,二人到达山脚下的镇上。二人容颜清绝,霎时间吸引了周围人的注意。
      不刻便遇到上回救的武大叔。武大叔以为这两个是神医家的两个儿子。
      忙忙的上前打招呼道:“两位公子好久不见。”
      李珺珵看着天素,天素点头,李珺珵想起之前说天素救人的事。
      天素道:“武大叔最近可好些?”
      “好全了,无用神医到我家来看诊过几次。”武大叔说着,去一旁割了几斤肉递给天素,天素推辞好半天,街上人都看着,武大叔强塞在李珺珵手里,道:“两位公子就收下吧,你们若是不收,我们商量着改天送上去呢。无用神医好几天没下山了。”
      一旁有人道:“前阵子听无用神医说,最近要出去找儿子,或许好久才能回来呢。”
      “是啊,找了好多年呢。”一旁有个老翁叹息。
      大家感叹了一回,又有人道:“幸好还有两个这么俊秀的儿子,这般神仙人物,真是世上少见啊。”
      李珺珵接了天素手里的东西,已经反客为主给大家说起来:“明日家父便要启程,今日购置些东西。谢谢大家这么多年来的关照。”
      “大公子长高了好多。”
      天素想笑,李珺珵撒起谎来竟这么顺口。
      “二公子也俊秀了许多。”有人夸赞道。
      众人认不清,一则是因这两年都是待几个月便出去了,二则是因她和小雨两人很少下山出现在众人面前。众人只知道无用神医家的儿子容颜殊绝,因此见他两个,且李珺珵穿的是无用神医的衣衫,必然是无用神医的两个儿子。
      “两位公子也跟着一起么?”
      天素道:“嗯呢,和往年一样,也一起。”
      父亲去长安,她们不会出诊,也不会怎么下山。山上的粮食也够吃几个月,菜自己会种。实在不行她还可以去打猎。
      天素想着出神,李珺珵拉着她告别了来寒暄的人往前走去。
      两人在街上边逛边买了不少东西,要回长安,长安有故人。
      李珺珵见前头一家成衣铺子,便拉着天素进去。
      天素这会子有了东道主派头,把一件件挂着的衣衫取下来在他身前对比,又自顾自道:“这件颜色不衬人。”
      “这位公子这样的容貌,穿什么都是好看的。”店家看他俩看了好半天。
      最终,天素给李珺珵选了一套玉色的襕衫,颇有了几分学士的味道。又给他选了一套浅碧色的浅交领,外衫是碧色纱衣的料子。
      店家夸赞道:“两位公子可真有眼光,这是我们店最好的料子,这种料子除了我们这,就只有长安才能见到呢。”
      李珺珵淡淡一笑。
      店家又道:“公子何不去试试?”
      天素也很想看看他穿上这套浅碧色衣衫的样子。
      李珺珵拿着衣衫,入内换了。
      出来时,天素只觉眼前之人,是从九天飘落下来的。
      “公子模样也太俊秀了,天上地下,除了这位小公子,怕再也找不出可以媲美的了。老身我贩卖布料走遍大江南北,除了有一年在余杭看见一个七八岁的小公子模样俊秀外,再不曾见这般神仙人物了,今日真是开了眼界。”
      老板娘声音很高,吸引了不少人过来围观。
      李珺珵让老板娘包好了衣衫,付了银子,拉着天素离去。
      两人提了东西,给小雨买了衣服,李珺珵又给天素买了支玉簪,他道:“这里镇子不大,没什么上好的玉。这也是最好的了。”
      “一时半会儿也用不上。”天素一直看着旁边的人,肆无忌惮地欣赏。
      方才二人在成衣铺子被围观,天素脸上有羞涩的红晕,不知怎的,李珺珵不是很想别人看见这样的天素,连衣衫也没换,拉着她出来了。
      “方才你给小雨挑衣服的时候,我给你选了一件月白色的,让店家与我的包在了一起。你穿起来应该很好看。”李珺珵道。
      “你两个还真买了这么多东西。”楚睿卿下山,把两人手里的东西接过去。见李珺珵那身浅碧色的衣衫,很是满意点头,向天素道:“带着珵儿去这里看看吧,他来这么久,一直在养病,也不曾去四下逛一逛。”
      天素脸上的红晕如在玉色生宣上晕开的桃花。
      “多谢叔父了。”李珺珵从布包里取出一个小包裹,牵着天素的手晃了晃。
      楚睿卿大概猜到那是李珺珵给天素买的女装,回头笑了笑,道:“天儿就该换回女装的样子。”
      天素已红了耳根,哪有这样的父亲。
      “流萤微火缀静夜,彩云飞月依依。逍遥欲乘风归去。沉醉今夜月,皎洁玉壶冰!人生难得几回乐,惜取眼前好景。饮云邀月酬仙尊。清风拂旧梦,梦中有故人。”中年人高歌离去。
      李珺珵递来手中的衣衫,示意天素去换上。他道:“前面有个山洞,我在这里给你放风。”
      前面有个山洞,还是方才下山的时候天素和他说的。
      天素睨了一眼李珺珵,李珺珵朗笑起来,和小时候一样。
      换了衣衫,李珺珵看了眼前的人许久。帮她理了理头发,将那枚玉簪给她簪上。乌黑的发髻,碧玉发簪,月白衣衫,衬得人眉眼清雅至极,恰似天外飞仙。
      目光相接处,流年也变得缓慢。那些消失的时光,仿佛被光从天之涯地之角聚敛回来,落在眼前之人身上。这般蕴藉,足以抵挡被岁月之光扯开的沟壑,让深沉的哀戚褪去,让久远的伤口逐渐弥合。
      许久之后,天素才道:“我带你去见见我的宝贝。”
      天素揽着李珺珵飞往山野之中,那里,她驯养了一批狼。
      她从袖中取出竹笛吹响,远处有狼嚎叫,像是回应。
      天素和李珺珵站在悬崖之巅。月白色和浅碧色在夕阳下相映生辉。一个多月来,她除了给他换药,喂药,并未说其他的话。他在她换药时,细细看着她的眉眼,似要把这九年漏下的时光都补回来。
      两人默然坐在悬崖之巅,好像也不需要太多话,便任目光和思绪在天地之间游走,于是所有的遗憾和苦楚,所有的离别与不舍,好像都变得轻了。透过繁芜往事和眼前风烟,沉淀下的只有浓厚的相思酿成的酒,足以让人沉醉千年万年。
      嚎叫的狼声接近,没过多久,一群幽幽蓝色的眼睛就集结在他们周围。
      月色皎洁。李珺珵看着天素,道:“你不怕它们吗?”
      “那些是我娘以前养的,你娘也养过。这些年我回到这里,经常训练它们,和狗一样聪明,但更凶狠,所以是认主人的,而且极其忠心。”天素笑道。
      李珺珵伸手握着天素的手,道:“小时候便听母后说,等我长大了,带我来这里看看。”
      两人之间,是由久远的悲欢沉结的往事和眼下不足两个月的相处。可以细说的,无非是悬在心底绵长的想念。此时,说与不说,好像都不重要了。
      离别在即,相思相见知何日。近两个月的相处,去路凶险,来路又何在?
      不必细说,也不必承诺。只知道,即便天倾地折,相思相见终有日。
      月色铺着大地如在画中,李珺珵捉了一囊萤火虫,送给天素,道:“萤火虽不及月光皎洁,倒像是勾连人与月的荧光。造物者有意为之,让人们知道,即便是踏入无尽黑夜,人间的岁月也是有希冀的。”
      天素打开纱囊,萤火虫亮晶晶飞起。飞向遥远的天际,好像真要飞到月华里。
      两人坐在月下,有很多话要说,终究是沉默。或许,两人自小在一起养成的默契,既是不言语,也知道对方所想。
      初夏的夜晚,清风徐来,飘飞的衣襟挽留不住过客。天素想着他们还要赶路,也不便在此多待,揽着李珺珵一径飞到山间小屋,落在屋后的银杏树上。
      翌日天微明,楚睿卿见二人在树头睡着,心头何其不忍,却不得喊醒他们。
      才起来的小雨见到如神如仙的二人,目瞪口呆,用力揉了揉眼睛,正要说什么,楚睿卿咳嗽了两声,她连忙识趣假装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不知道。
      昨天夜间她还问爹爹怎么东西回来了,人怎么还没回来。爹爹只说天素带着病人去散心了。
      散心?小雨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笑得像个傻子,乐了半夜才睡去。
      自春猎,李珺珵已经离开皇宫两个月,二人乔装了一番,启程下山。
      四目相对时,也只是微微点头。千珍万重,尽在不言中。
      这离别,和当年她离开长安的情景何其相似,天素心头黯然神伤。
      “姐,别难过了。相逢自有时,爹这会子没准是去提亲的。”
      天素道:“这几日你是不是闲着,旺财你是不是想送走?”
      “当我没说……”
      小雨一溜烟闪去找旺财玩。
      天气清和,山风时起时歇。无需峰回路转,人已消失在树影之中。
      江春不肯留行客,草色青青送马蹄。他们此番回长安,也是要和阎王抢人的,必然是马不停蹄。
      此去路途万般艰险,她是明大局的人,父亲心里从来是系着天下苍生,西疆动乱,陈晋此番动作,又是多少生灵涂炭。一群狼子野心之人的纷争,何尝不是以天下百姓为筹码?
      群山叠翠,白云出岫,缥缈景致宛如仙境。在这仙境之外,掩藏了多少人间的悲欢离合。
      天素拿起笛子,吹了一曲《西洲曲》,笛声呜咽,如泣如诉。
      南风若是知人意,也应吹梦到西洲。只愿那处的人啊,都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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