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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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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斯言上完课回到办公室,摘下眼镜后揉了揉被压痛的鼻梁。
坐在对面的语文老师看着他笑。
“沈老师,去做个飞秒嘛,你眼睛这么好看,总戴着眼镜多可惜?”
虽然是句玩笑话,但是杨老师说得也没错。
沈斯言的眼睛确实长得非常漂亮,双瞳剪水,眸光深邃,可能因为近视的原因,盯着人看的时候总会下意识眯一下眼,脉脉的眼光更增添魅力。
他身高挺拔,宽肩有型,鼻梁上却长年架着一副无框眼镜,浑身都散发着成熟男人内敛又禁欲的味道,气质侧帽风流。
沈斯言摇头笑了笑,“谢谢夸奖——”
他重新戴起眼镜,打开电脑屏幕,准备写课程反馈。
“明天教师节,连着中秋放三天假呢,沈老师有什么安排呀?跟女朋友出去玩?”
沈斯言闻言手指顿了一下,才又重新敲下了回车键。
“哪也不去。”
“不是吧?三天长假就在家里待着?那你女朋友还蛮好说话的,都不缠着你出去旅游。”
沈斯言原本想敷衍说“是”,话临出口前又改了道。
“不是的,我分手了——”
杨青听完瞪大了眼睛,透过堆得高高的教案堆看向他。
“这么快就分手了?”
也不怪别人吃惊。
沈斯言长得这么帅,职业也不错,这么个钻石沈老五感情运竟出奇的差。
年近30了还是处男,好容易谈一次恋爱,结果没几天就分手了。
刚分手的这个女朋友是个网红公司的管理,长得漂亮,性格也辣,跟沈斯言是在酒吧认识的,属于是一见钟情,姑娘主动追的他。
一开始小姑娘对沈斯言那叫一个火热,经常能看到她开着辆拉风的雾粉色跑车来接沈斯言下班。
热情又高调,想向全世界宣告沈斯言的归属权。
沈斯言对她却自始至终客客气气,保持着绅士礼节。
小姑娘从一开始的极度兴奋,到后来慢慢淡化成礼节性/交往。
不超三个月,两个人就以工作太忙聚少离多为由,体面地分了手,甚至连顿分手饭都没吃成。
当晚,沈斯言就在朋友圈看到他的“前女友”正在酒吧里嗨,身边围绕着七八个小奶狗,场面很暧昧。
沈斯言点开视频看了几眼,随后又默默地关上了,全程面无表情,仿佛并不介意,也毫不伤感。
***
下班后,沈斯言把桌面整理得一丝不苟,所有东西都摆放得整整齐齐,这才起身往办公室外面走。
几位女老师跟在他身后走出办公室,一边夸沈斯言“贤惠”,是个“居家好男人”,一边摇头感慨这么好的男人怎么偏偏就砸手里了“嫁不出去”。
沈斯言只是笑,也不说话。
等所有女士都走出来后,他才垫在最后把办公室的门锁上了,一路上跟在她们身后,听着几位女士在商量着一会儿去哪玩。
“咱们去吃火锅好不好?”
“味道太大了,吃完里外都是火锅味,都不好去逛街了。”
“那先逛街,随便买点零食吃,等咱们看完电影了,夜宵再去吃火锅吧?”
“也不是不行。”
杨青聊着聊着回头看了沈斯言一眼,“沈老师,跟我们一起去吧?”
沈斯言笑着拒绝:“还是不了。”
“哟,有约?”
“没人约,回家睡觉。”
几位女老师也没再强求,毕竟开学季是最忙的时候,好容易放了假,老师们跟学生们想的都一样,全都想解放。
走出教学楼,沈斯言绅士地问要不要送她们一程。
几位女老师都说不用麻烦他了,她们刚好有两辆车,载人足够了。
“下次再体验沈老师的大悍马哦,拜,教师节快乐——”杨青俏皮地说。
沈斯言就笑着跟几位女士道别,随后走到自己的车位前按下了开锁键,拉开车门坐进了驾驶座。
与他温润的书卷气质截然不同,他的车相当的野性。
越野之王-悍马H3,钢筋铁骨,四轮驱动,开着它出去打/野/战都不成问题。
很多人不理解,沈斯言这么温和的一个人怎么会开这样一辆油耗高得离谱的车当代步。
沈斯言只是笑笑,淡然地说,他喜欢。
这辆车每每出现在校园里都会引起围观。
马达声响,外观霸气。
高中生,尤其是男生都有着一个悍马梦,经常一脸艳羨地看着这辆钢铁野兽从眼前飞过。
校长找沈斯言谈过几次,让他换一辆低调点的车上下班,实在是喜欢,周末的时候再开出去上高速拉练去,别在校园里得瑟。
沈斯言没答应。
并且他也有拒绝的资本。
年级组长,特级教师,教学质量一流,带的学生替学校拿下的大奖,多得一面墙都挂不下。
校长还能说什么呢?
校长只能宠着。
最后也就随他去了,爱开什么开什么,反正除了这辆车招摇了一点以外,沈斯言也没有什么让人诟病的地方了。
沈斯言开着自己的爱车一路向南,汇入车流。
他原本是想回家的,开到半途等红灯的时候,沈斯言的手指一下一下敲击着方向盘,待到绿灯亮起时,忽然车头一转,直接开上了另一条路。
顶着晚高峰,沈斯言整整开了四十分钟才到达了目的地。
他把车停进了附近的停车场,下了车后径直朝前走去。
这里有一间酒吧,名字叫“齐”。
老板是他的朋友,认识好几年了。
沈斯言觉得闷的时候就会来这里消谴喝酒、打发时间。
看着酒吧里形形色色的人来来往往,也算是一种别样的体验。
从后门进去的时候,后厨弥漫着一股炸鸡的香味。
应该是在为夜场提前备餐。
沈斯言习惯性踱了过去。
老板傅康在这个时间段,大概率会在后厨找个角落猫着,一边抽烟一边打游戏,顺便蹭一顿厨师给他准备的小灶。
厨师长看见他笑着招了招手。
“找老板吗?他在前厅。”
沈斯言回以微笑,点了下头算作打招呼,然后转身往前厅走去。
时间尚早,距离夜场拉开序幕还有四个小时。
此时店里并没有客人,老板傅康正站在舞台前,指挥着一群工人在翻修舞台。
沈斯言扶了一下眼镜,走到近前。
傅康听到脚步声这才回头,看到是沈斯言后热情地拥抱了一下。
“来放松一下?”
沈斯言点了点头,“明天放假,左右没事。”
“你在弄什么呢?”他指了指舞台,问傅康道。
“拓宽一下舞台,马上就好了。”
“之前舞台不够大吗?”
“放不下架子鼓。”
“架子鼓?你们酒吧不是都唱民谣的么?怎么会有架子鼓?”
“这不是都三年了么,那几首民谣外加那几张‘老脸’都被人看腻歪了,想转转型,就请了一个新乐队过来,希望能带点流量。”
沈斯言了然,低头笑了起来。
“挺会搞的。”
“那是,赚钱么,脑子就得活络。”
沈斯言跟着傅康在后厨猫着吃了顿饭。
有炒有炸,还有精酿,挺不错的。
饭后傅康又跑到前面去指挥着服务员清理场地。
沈斯言在傅康的小办公室里休息了一会儿,用手机看了会儿书。
一直到晚上九点,夜场算是正式开始了,沈斯言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梁,这才起身走了出去。
酒吧里的员工跟沈斯言大多很熟。
调酒师看了他一眼,比了个手势,沈斯言点了点头。
没多久,调酒师就推了一杯火红的鸡尾酒过来。
——狂野火山。
这是沈斯言经常点的一杯酒。
酒色通红,往上渐变成金黄色,像是金色的火焰由地底的岩浆中喷发而出,炽热而激烈。
基酒的度数还有点高。
沈斯言酒量不错,但这种酒也不能一下子猛灌三杯,容易上头。
沈斯言握着长长的杯身把酒挪了过来,小口小口地啜饮着。
很快,开场的两位民谣歌手就抱着吉他上了场。
三首民谣唱罢,把酒吧里的气氛渐渐烘热了起来。
歌手们都是老炮,很会与观众互动,唱歌的间隙还拼命推销自己和同事,希望客人多多点歌,他们也好多拿点提成。
九点四十分左右,沈斯言从手机屏幕上抬起头,看到几个身影从侧门处往舞台旁走了过去。
随后在台侧的卡座上坐了下来,默默地往台上看。
其中有个戴牙舌帽的男生引起了沈斯言的注意。
那男生身形很高,又直又瘦,一身潮牌饰品,鸭舌帽沿压得很低。
此时他正在低着头点烟。
修长的脖颈微微弯下,侧颜看上去年纪不大。
旁边的人给他点完烟,他熟练地在对方手背上轻敲了两下表示感谢。
看样子已经很熟练了。
沈斯言两杯烈酒下肚,人已微醺。
他平时最喜欢这种状态了,晕晕乎乎仿佛在梦里,看什么听什么都像是隔着一层纱。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下意识总会盯着那男生看。
似是他的目光过于粘稠且有质感,那男生忽然转过头来往他这边看了过来。
酒吧内大灯早已熄灭,除了舞台一方光亮,其他地方的光线都晦暗不明。
然而那男生却准确无误地看向沈斯言的方向,似乎还跟他对视上了。
沈斯言自觉失礼,于是偏过头去。
几分钟后,台上的民谣歌手们唱完下了台。
卡座上坐着的一行人纷纷起身,走上了新搭建的舞台。
花哨的灯光立刻笼罩了这几个人。
一位民谣歌手介绍这是他们酒吧新请来的一支乐队,接下来的时间是他们的主场。
观众们纷纷发出呼声,掌声响成一片。
沈斯言的目光自始至终追寻着那个男生,直到他坐到庞大的架子鼓后方,沈斯言才知道他是个鼓手。
男生熟练地拿起鼓锤轻轻敲了几下。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沈斯言觉得他抬头看向台下的目光,像是在寻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