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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偶遇 小三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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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上,老程拎回一沓子游乐园门票,那时程叙正窝在沙发上对着手机大杀四方,枪击声连绵不绝,他几乎觉得自己是世所罕见的神枪手。
好不容易放假可以玩游戏了,他简直是久旱逢甘霖般玩得忘乎所以,以至于一沓子门票拍在眼前时,他看也没看一眼便说,“我不去,爱谁去谁去!”
管他什么老程亲自参与设计的游乐园,谁稀罕。
老程和游乐园,没有一个是他感兴趣的。
老程扯了扯嘴角,本想缓和父子关系,不成想小兔崽子压根不领情。
他冷笑一声,“早知道这票就应该都给老修,人家一家三口都去。我就说生个女儿好,女儿是小棉袄,儿子,哼,还不如狗!”
这话说得难听,幸好程太太不在家,否则听他这么说自己的儿子,两人准要再大吵一架。
程叙正打游戏打得上头,也不在乎他说什么,反正他也被骂习惯了。
杀了半天猛然觉得老程这句话里有什么不大对劲的地方。
老修?
哦。
修宁她爸。
“我靠!”程叙一甩手机,人都坐正了些,“修宁也去?”
老程打开了新闻联播,闻言瞥他一眼,“人家女儿当然想看看她老爸亲自设计的游乐园,听说老修以前设计的大大小小的建筑啊,小林和宁宁都特别捧场,他们一家三口经常——”
“我去!”程叙舔着笑脸哗啦哗啦桌上散开的一沓子票,讨好地说,“我得向修宁学习,明天我就去。”
老程古怪地看他一眼,“这么多票,你一个人去?”
程叙看了眼门票,他又不知道修宁哪天会去,有效期一个月呢,一个月三十天,要确保万无一失的话他肯定得每天都去,这些票没准还不够呢。
他理所当然道,“当然了,我老爸的设计一天怎么能看完,每一个拐角每一个凹陷都是精雕细琢得出来的,我这一个月什么都不干,每天都去游乐园瞻仰您的大作,到时候我票用完了你记得再去公司给我拿几张。”
老程皱着眉头看他。
这人是什么毛病呢?
他摇摇头,挪挪身子转过头去看新闻联播。
程叙也不在意,心里讽刺老程没文化,精神病又不传染,他坐远点坐近点有什么区别,捧他场他还不乐意了,他也有点大病。
程叙无所谓老程怎么着,拿起票左看看右看看,欢喜的不得了,直到听到队友在手机那头破口大骂,才如梦初醒般捡起手机。
程叙原本还发愁寒假没有理由能见到修宁,没想到机会从天而降。
临睡前程叙在脑袋里幻想了无数种剧情,如果拍成电视剧至少能拍一百集,从初次牵手到初吻,再到他根据小电影带入的他们俩人的初夜,婚礼,以及后来的中年夫妻桥段,还有晚年生活……大脑像是喝了兴奋剂,激动得半宿都没睡着。
以至于今天起晚了点,还顶着两个黑眼圈。
出门前程叙在镜子前看自己,衣服试了三四套,最终选定一件棕色LV老花棉服和白裤子,再搭配GUCCI老花运动鞋,他看着镜子里自己的满身logo非常满意,富有且帅气,人间绝色。
黑眼圈怎么了,有钱人的夜生活就是这么丰富多彩的,这才显得他有排面呢。
本来他不觉得第一天就能遇到修宁,但是也没关系,万一吸引到了其他漂亮女生呢,修宁是唯一的主要目标,但是呢,次要目标还是可以多发展一些的。
程叙没想到老天如此眷顾自己,刚进园区没多久便遇到了修宁。
其实他对纪念品根本不感兴趣,本来都已经快要走过去了,结果就从出口看到了刚结完账的修宁,他揉揉眼睛,确认不是在做梦之后迅速跑回入口绕回来,看见修宁还站在原地,这才平复了一下呼吸走过去装作偶遇。
于是修宁看到的就是孤独的程叙偶遇了自己。
并且友好地向她发出了结伴邀请。
修宁其实不反感程叙,因为虽然接触的次数不多,但她知道他不是坏人,何况程叔叔已经成为了她老爸的顶头上司,能不得罪人就尽量不要得罪。
但即便是这样,她也并不想亲近他。
这种感觉就好像如果有人问修宁喜不喜欢吃披萨,她多数时候会说不喜欢,但点了她还是会吃。不喜欢的意思是不至于喜欢,但也不至于讨厌,她人生中面对大多数的人事物都是这样的态度。
不极致,不鲜明,很中庸。
但她不知道温彻想不想一起。
而且温彻交朋友纯粹看眼缘,她至今不知道爱清净的温彻为什么喜欢和叽叽喳喳的江允迪一起玩,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讨厌同样安静的高嘉南。
修宁没有正面回答程叙,转而问他,“程阿姨怎么没来?”
“她啊,今天说是去和朋友做脸去了,”程叙可怜巴巴,“你不知道我有多惨,我都没什么朋友,爸妈也不爱搭理我,老程还动不动就骂我,今天还非要让我来游乐园,说是回去要给他写一万字的观后感,他用作用户调研。可是我一个人这么孤独,玩什么也是开心不起来的。”
“……”
修宁半信半疑,她觉得每次见到程叙都是不一样的人设。
第一次见面时他还是中二古惑仔,和老程吵完又跑出来装流氓调戏她,结果被她反手按在墙上;第二次带着吉他和一群小弟来附中门口唱歌,扮演一个深情浪子,没成功,反倒给自己弄成了要饭的瞎子。
这次,他的小弟们消失不见了,他变成了没什么朋友还得不到父母之爱的孤独少年。
修宁抿抿唇,挑些无关紧要的话题聊,“那你看过《海绵宝宝》吗?你喜欢哪个角色?”
“我喜欢派大星,”程叙说,“因为他跟个二百五似的。”
说着,程叙模仿派大星的口音,语气憨憨傻傻的,“海绵宝宝,你为什么不和我玩儿?”
修宁没忍住,哈哈大笑起来。
“你学的也太像了吧!我最喜欢的是珊迪,但是珊迪有时候也傻傻的。”
“对对对,她说话的语速还很快,稀里哗啦的,”程叙笑,转而问修宁,“这里你都逛过了吗?你买了珊迪吗?”
“没有。”
身后的人替修宁抢先回答,她敛了笑容回过头去,发现温彻正站在她身旁,清浅的蓝色棉服贴着她的夹克,他俩站在一起估计和黑白无常差不多。
“你结好账啦?”修宁问。
“嗯。”
修宁一低头便看到了他腰间的百褶裙鱼,她伸手拨了拨那鱼的脑袋,还怪可爱的。
程叙记得这张脸,上次就是这个人说他是瞎子的,他轻轻磨了磨后槽牙,不屑道,“这鱼也真够丑的,老兄,什么品味啊?”
初次交锋,他一定得给对方个下马威才行,这是道上的规矩,他不能落了下风。
出乎程叙的意料,对方竟然没有露出难堪或愤怒的表情,他波澜不惊地看着他,毫无反应。
等等。
程叙眯了眯眼,觉得事情不对,因为他看似没什么表情,但那眼神竟然有些看戏的苗头。
果然。
下一秒,程叙看到修宁黑着脸从口袋里拿出什么东西,慢悠悠地扣在裙子的要带上。
那吊坠晃了晃,程叙这才看清是什么东西。
也是一条奇丑无比的鱼!
不过令程叙震惊的不是自己误伤了修宁的审美。
而是。
他们两个。
竟然是情!侣!款!
什么意思啊。
程叙僵笑了下,很快便平静下来。
无所谓,在一起也可以分手。
既然修宁有主了,那就破坏他们。
小三而已,又不犯法,谁能拿他怎么样?
程叙笑起来,“你这个穿西服的还算好看,还拿个包,那我也想买一个。”
修宁脸色好看了些,好心的给他指路,“就在那边的货架,要往里面一些。”
温彻冷笑,“你喜欢鱼吗?我觉得你不喜欢吧。”
程叙对他的把戏了然于心,他就是想听他说不喜欢,从而印证他和修宁的审美大相径庭所以不适合在一起玩吧。
哼。手段实在太不高明了。傻子才会说不喜欢。
于是,在程叙真钉截铁的说出“喜欢爆了”四个字时,温彻又露出看好戏的笑容,他非常善良的开口,“那你去慢慢选吧,那里有十几款小鱼,我觉得你喜欢爆了的话,可能要多挑一会儿,多挑几款,去吧。”他握着修宁的胳膊,模样格外亲昵,“你不是想去菠萝屋拍照吗,走吧,晚点人就要多起来了。”
修宁看着他,眼神懵懵的。
温彻一直是细心的,但他不温柔,他说话就像大卡车一样轰隆隆把人撞得四分五裂,那么眼前这个声音磁性低沉,目光温柔似水的人是谁。
是鬼吗?
肯定是鬼。
因为他甚至露出了一个虽然帅气但出现在这张脸上相当不可思议的,温文尔雅的笑。
从盘古开天辟地开始他就没这么笑过。
修宁很想问问他到底怎么了。
但没问出来,就那么呆呆地点头,任由温彻拉着她往外走。
温彻临走前冲程叙笑着颔首。
程叙听见自己把牙咬的嘎嘣响。
他那显然不是一般的客套的笑容,完全是一副小人得志的卑劣嘴脸。
他一定是觉得自己把他甩开了,就可以独占修宁了吧,想得美!
程叙快步跑到小鱼的货架,一口气买了七八种不同的小鱼挂件,唯独避开了修宁和温彻的款式,修宁有的他买了就没必要了,至于那个小人,他才没他那么差的品味,坚决不和他买一样的!
去菠萝屋拍照是吧,他跑着去就不信追不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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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门,温彻才放开修宁。
主观意识提醒他不要有过多的肢体接触,但他的手总是不听话的追着修宁跑。
温彻不自在的将头偏向另一头,大口呼吸冷气。
修宁后知后觉的觉得不对劲,“不是说要先去蟹堡王吗?改去菠萝屋了吗?”
“嗯?”温彻故作疑惑,“谁说要去菠萝屋?”
这人什么毛病,说过的话转头就忘了。
修宁无奈,“你刚刚说的呀,说什么要去菠萝屋拍照。”
温彻轻眨了下眼睛,脸不红心不跳地说,“我刚才说要去菠萝屋吗?我不记得了,我们要去蟹堡王,菠萝屋要绕一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