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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遇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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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海不愿意跟法律对着干,别人可不见得也这么想。规矩是人订的,故意破坏规矩的人总能比老实人先得着好处。比如学校老师规定下课前不许收拾书包,把这当耳边风的人总能头一个冲出教室。当初在队里训练的时候,有个小子出入宿舍永远翻墙屡教不改,人家紧急集合的时候就从来没迟到过。
放到社会上也一样,为什么那么多人犯法?除了真是生活所迫的可怜人,绝大多数人还不就是为了一时的好处!我们国安局的不是没插手过社会上的案件,尤其是贪污大案,常规手段有很多解决不了的问题。不过你说他老了老了就非去贪污不可,到头来财产充公换来一粒花生米?我看那真就是活腻歪了。
有人说如果一切都按法律办事,那全中国的资本家都得赔死。这话到底有没有道理,我不感兴趣。我这种人的存在也不是为了维护正义,而是国家安全。听起来是不是特怪异特没道理?我也觉得没道理,可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总不能什么事儿都大包大揽。而且作为一个军人,你就得服从上级指示。
啊,我怎么给忘了,自己早就不归军队管了……真是一段伤心的往事,我不就各项考核出色了点儿,人也长得平凡了点儿,背景单纯了点儿,政治素质过硬了点儿吗?从此就成了见光死的地下工作者,还是个编外的。
不过我可不后悔,还觉得很光荣。毕竟即使在这个和平年代,各国之间的间谍战特工战仍是层出不穷,偷偷告诉你,我曾经成功地策反过一个台湾来的爱国人士!那时候……咳,不说了不说了。总之这人也有点儿本事,我还因此被上头立了二等功——可惜连授奖仪式都是秘密进行的,奖章也不让我挂出来。
另外还有个遗憾就是个人问题了。组织上也找我谈过话,我让领导放心,决不给国家添麻烦——我无父无母是个孤儿,家里也没人追着让我传香火,逼我讨老婆。有时候想想,这样也挺好。就算光荣了,从未谋面的家人也不会伤心难过,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
我就是一片小小的浮萍,飘在风口浪尖上。你看我孤苦无依挺可怜,嘿,我自己可觉得这种生活再好也没有了!真的,我这不是硬着头皮瞎扯,都是真心话。你看我那个老板,有钱有权有关系,可他一天到晚累得要死要活,明明不能喝酒还硬撑,多没劲。
李沧海其实挺有点儿意思,人家还真就出淤泥而不染了。估计北京城里他也是名声在外,清高啊。你说你鼻梁长高了容易碰出鼻血,做人要是忒清高了不吃亏那才怪了。鲁迅还开玩笑说自己好好的一个鼻子都碰扁了,李沧海自然也吃过不少暗亏。
官面上的人物还好说,到底是天子脚下,还算收敛一些。可有一次碰上□□性质的流氓团伙,人家开了个什么公司,非要跟他合作。买卖本身没什么问题,可一旦跟这些人渣扯上关系,那可是没完没了啊。感觉就像抠了一手大粪,怎么洗也洗不掉那股屎臭味儿。
李老板如果跟朋友商量商量,要摆平也不费什么力气,问题是他那几个朋友自己手底就不干净。尤其黄小容,大家都知道太子党平时作风跟□□没两样,如果问他,肯定告诉李沧海:生意归生意。剩下那两个手底下有长途客运的买卖,更是三教九流嘛人物都认识。所以到头来李沧海就一个人窝在房间里生闷气,瞅着可笑又可怜。
他要是外商倒好了,又有优惠又有照顾的,偏偏是民族资本家。世贸是入了,私营业主想赶上人家外企的待遇,那可还早着呢!
总之他自己烦恼了两天,终于还是找了个借口,婉拒了流氓的要求。流氓要是讲理那还叫流氓吗?三里屯的阻街女都能立牌坊了。所以李沧海的安全受到了一定的威胁。
人家也不明着说什么,就是暗示,暗示要给他这个不识好歹的东西一点教训。李沧海再怎么见过世面,说不害怕是假的。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可这回如果能破财倒好了,现在那帮孙子是既要拿钱又要放血!
本来我不应该主动插手,但一来目前我的身份是私人保镖,二来国家公务员有责任维护社会治安。上乌龙山剿匪的任务轮不到我,正当防卫可就不一样了。龟儿子们弄坏了李沧海的刹车——都被监视器拍下来,直接送到警察局,可惜最后只抓了个替罪的小喽罗。两周后几个手里拎着钢管的彪形大汉把李沧海堵到一条胡同里,抡圆了膀子准备开砸。
我当时看着还琢磨:明明就是一群地头蛇,他们怎么就不用板砖和自行车链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