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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逃跑吧!为了自由恋爱 ...

  •   我叫温妮·布兰切,是布兰切家族最小的女儿,我上头有两位哥哥,我也是家里最受宠的孩子,可惜,贵族的千金小姐们总是逃不过“捞钱式婚姻”,就在昨天我的母亲告诉我一周后我将要和维斯塔家的少爷订婚,天呐,我才16岁,就要去给一个从没见过面的小子当黄脸婆!我是不可能屈服的!
      ”温妮?你睡了吗?妈妈想和你聊聊。”门外传来母亲的声音。
      布兰切夫人,一个优柔寡断的女人,只要我离开她视线半步,她都能哭得跟个泪人一样,父亲常说,我的宝贝女儿,不要惹你母亲哭泣,她是水做的,我们的大庄园会被淹没的。
      我不回答,装作睡着了,等脚步声走远,我快速从床上跃起,掏出床底下的箱子,我就是那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金丝雀,但今晚,我要破笼而出了!
      白天我偷溜到二哥房间拿了几件他的外套,我打算装扮成男生,坐上去往伦敦的火车。
      第一步,确认好钞票和衣服是否准备齐全。
      第二步,我要伪造出要去法国的线索,我了解我的母亲,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她都能扯上我们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虽然福尔摩斯总是不搭理她。
      我将前段时间收集到的报纸摆放在梳妆台上,还特意用口红圈去了巴黎,这样是个人都会觉得我要法国巴黎!太聪明了,我拿着涂过报纸的口红,悠闲得涂抹到嘴巴上。至于我为什么要去伦敦,因为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那里还有福尔摩斯,没人觉得我会往伦敦跑。
      第三步,乔装打扮,我真的是个蠢货,我又用手帕将口红抹掉,要装成男人,怎么能涂口红,我把腮红涂得满脸都是,还有黑色的睫毛膏。
      换好二哥的大西服后,我看着镜子中像个傻子的自己,忍住不笑,将头发夹紧,藏进帽子里。
      好的接下来只有最后一步了,就是带着箱子,桃之夭夭。
      我房间的窗户正对着一颗大树,和我年纪一样大,母亲说在我出生时,父亲种下来的,说是希望我能和这颗树一样,茁壮成长,哈哈哈,那可真是帮我个大忙了。
      我踩着小高跟,爬上了窗台,因为二哥的鞋子太大了,我穿一定会掉,幸好那长得拖地的裤子将小高跟遮住,不然我明天一定会被人说是变态。
      “真高啊。”我目测了一下距离,又缩了回去。
      半天才鼓起勇气,好的,温妮,所有的都准备好了,此时不跑更待何时啊!勇敢一点,你可以的,只要爬到树干上,然后慢慢往下挪到地面,就可以了。
      我拖着箱子爬到树枝上,糟糕!我考虑到一切,但我没算到,树枝承受不了我的重量!
      “啊。”我捂住嘴,尽量不发出尖叫,重重摔到地面上,好在有草坪,不过,本小姐的尾椎骨要断了。
      我气得怪箱子,踩了几脚,都怪箱子太重了,以我轻如鸿毛的体重,树枝怎么可能承受不住。
      但是里面有很重要的钱和衣服!我还是要拖着它一步步走出庄园,我的尤丽丝——就是我的狗,它挖过一个狗洞,我可以从哪儿钻出去。
      扯开灌木丛,我费劲得进去,扒着泥土,脚拼命往前蹬,等出了围墙,我浑身都是泥土,还大汗淋漓,至少出来了。
      任务一,逃出庄园,完成!
      我扯着皮箱,往火车站方向走去,中间换了身行头,把钞票拿出了,塞进裤兜,男人的衣服就是好,穿着真舒服,还不用束腰,那块钢板似的东西,总是压得我喘不过气。
      “拜拜。”我看着飘在水上的皮箱,挥手告别,好箱子,我真的很想带你一起离开,但你太重了,所以,再见了。
      现在的第二个任务就是,在天亮前去火车站,并且安全坐上火车到达伦敦。
      好吧,我也许该带上灯,这里太黑了,庄园外是一片大森林,我是摸着黑在森林里逃窜,不能走大路,脚印会被发现,那就只能走中间了。
      在黑暗中,我不断想念着我那柔软温暖的大床,太苦了,我从没这么苦过,作为最受宠的小女儿,我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哪里走过这么长的路,而且周围总有奇奇怪怪的叫声,像怪兽!
      终于,我神经兮兮地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往外跑。
      “去你的订婚,我要去找我自己的白马王子了!”我骂了些自认为最脏的话,其实就是臭老鼠、蠢蛋和烂苹果,我就会这几句,但要是母亲听到了,会大发雷霆,让我背诵她给我制定的家规,第一条就是,作为淑女,不能骂人!
      其实骂脏话时,时间都好像加快了,我成功到达了火车站,在天还朦胧亮时。
      “嘿,小子,你也是来这里乞讨的?”是一个流浪汉,他坐在地上,在啃一块干瘪的面包,等我再走近些,他吹起口哨,我觉得他在调戏我,这让我很生气,没人敢这么对我。
      “你是哪家小姐,衣服一看就价值不菲。”
      “你怎么看出来的?”装扮被看穿,有一种解决方法就是杀人灭口 ,但我口袋里只有一沓钞票,我要用钞票砸死他。
      “脖子上的项链,西装,还有一看就娇贵的脸蛋。”我睁大眼,脸涂这样了,还能看见娇贵,稀奇。
      “好吧,需要多少钱。”这流浪汉一看就很能打,我打不了,可能也跑不过。我不会承认是自己怂了,作为一位淑女,是不可以打架的。
      “不多,就,哎,可以可以。”流浪汉欣喜地接过10英镑的钞票,还用手摸了摸,掀开衣服,塞到了胸口里。
      “小姐,你是私奔的不?”他继续追问。
      我拿自己最凶恶的表情瞪了他一眼,告诉他谁来了都不许说,他保证自己不说,只要我再给他10英镑。
      “拿去吧,希望你能遵守。”我不理他,直接走进了火车站,里面人很多,没人注意我,因为这些人都很忙,要么就是看不上我这种行头,看起来很肮脏,好的,我扬起笑容,要得就是这个效果。
      登上火车前,我听见了有人在争吵,但我不能好奇去看,或许就是我的母亲哭啼啼地找过来,她离不开我,我同样也很难离开她,当然这都是以前,从她和我说要订婚时,我就觉得我也是他们获得利益的一部分,尽管我很受宠。
      等到了车间,火车发动,我才松了口气,将帽子摘下来,头发扎得太紧,拽得头皮疼,我想揉后脑勺,但手臂的酸痛感让我倒吸一口凉气,我真的无能狂怒,拎个箱子能拎成这样。
      “请问,我可以坐这里吗?”
      我下意识用帽子遮住脸,偷瞄过去,是个穿着黑色大衣的男生,年龄应该和我差不多,主要长得很帅,是我见过有史以来最帅的,虽然我没见过几个男人。
      “可以。”我掐着脖子,装作嗓子很哑,男人的声音真的很难模仿啊。
      “小姐,请不要侮辱我的智商。”帅哥走进来,坐在我对面,他坐得很端庄,翘起来的腿差点踢到我,应该是太长了。
      “也许是我的美貌过于惊人了。”我放下遮挡的帽子,低头看着自己的纤纤玉手,也许是连夜的奔波,它们红得要命,跟两块红烧猪蹄一样。
      “哈哈,你说话很有意思,但在这之前,能否把你脸上的颜料卸掉。”帅哥说完又笑了几下,才伸出手,“认识一下吧,我叫克莱恩·理查德。”
      “我,我叫,尤丽丝,你好你好。”我一时间没想到自己该叫啥,这是我没有猜中的环节,脱口而出的是我家狗的名字,幸好,像个女孩名。
      “尤丽丝?就这样?”他打量着我,很不相信。
      “嗯,米勒,尤丽丝·米勒。”我绞尽脑汁得想着,最后用了我家保姆的姓氏,“我向来这样热情,我总和帅哥们说自己的名字,这样就可以骗他们亲切地呼唤我。”
      我编完,感觉自己像个女流氓,以为这个天衣无缝的理由可以让对面的帅哥不再怀疑 ,没想到他开始笑起来。
      “米勒小姐,你真的把我当做傻子,你身上的西装是贵族定制的,还有通红充血的手,你拎过重物,但在这之前你肯定没干过重活,不然怎么会这么柔弱。”他灰蓝色的眼睛打量着我全身上下,最后落在我的胸前。
      我捂住胸,想骂他臭老鼠,却看见他有些不屑地笑了,似乎在嘲笑我小。
      “你胸口处的泥土,褐色的,从湾林庄园逃出来的吧,那里面的夫人很爱养花,用的就是这种稀有养分泥土。”克莱恩轻笑着,饶有兴致地看着眼前眼睛一亮的女孩,她点着头说,对对,我就是那边过来的。
      真蠢啊,布兰切小姐,真没想到,还能在去伦敦的路上撞见逃婚的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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