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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浴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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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弦用了一个小时,把自己洗得香喷喷,那块新毛巾都从白色被用成了灰色。
身上的污渍洗不干净,他就用热水冲,再用毛巾狠狠地擦,一通折腾下来,全身红得像
煮熟的虾仁。
推开门,有温暖的灯光,有香香的饭菜,穿在身上的衣服虽然不合身,但也是柔软的,干净完整的。
金弦说不清这是一种怎么样的感觉,心脏会砰砰跳,有一股热流从脚尖流到心脏,似乎被一双暖洋洋的手捂在了怀里。
他流浪太久了,久到他都忘了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久到他认为自己生来就在垃圾堆里。
如果可以,他想留在这里,和这个家,这个人,一直生活在一起。
哪怕有代价,哪怕只是妄想,他也想用尽全力去争取。
闻歌去洗澡了。
留金弦在客厅安安静静地吃着炒河粉,尽管他洗了太久的澡,炒河粉已经不热了,但他还是吃得嘴角都是油,专心致志地埋头苦吃。
等金弦狼吞虎咽地吃完,闻歌还没出来。
金弦转转眼珠子,终于开始打量着小小的房子。
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是闻歌的小蜗居。
卧室关着门,金弦看不见,厨房只有几个锅碗瓢盆,也没有什么看头,浴室刚才去过了,已经了解清楚。
金弦的视线在客厅来回打转,观察着这小小十平米左右的地方。
透亮的玻璃桌子是他用来吃饭的,屁股下软弹的沙发是他可以睡觉的,室内温暖如春,还可遮风挡雨。
金弦情不自禁勾起嘴角,露出一颗尖尖的虎牙。
越看越喜欢,他更舍不得离开这了。
浴室里热气腾腾,闻歌冲着热水胡思乱想。
想着怎么安置客厅里的流浪汉,给他找份包吃住的工作,这已经算是他最大的仁慈了。
金弦这么大块头,或许楼下送水站的工作会适合他。
又无法避免地回想到了刚才金弦洗完澡出来的场景。
绷紧的衣服是金弦的倒三角身材一览无余,沟壑分明的腹肌,结实健壮的手臂,裤子也有点紧。
金弦原本在客厅里无所事事地闲逛着,忽然间听见浴室里传来一声惊喘,他以为闻歌在里面不小心摔着或者撞到哪了,着急忙慌跑过去看看情况。
但是他问“怎么了”时,并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
金弦皱着眉头哐哐敲门,大声询问:“你怎么啦!没摔着吧?”
闻歌撑起半个身子,刚缓过劲准备说没事,就听见金弦喊道:“我进来了。”
“别…别进来!”
闻歌惊道:“你出去,我没事。”
但为时已晚,金弦已经把浴室们推开,探了半个身子进来。
浅色的瞳孔微微瞪大,他把浴室里的一切都纳入眼底。
“对不起!”
金弦“哐”一声转身甩上门。
刚才看到的画面不停在金弦的眼前打转,常常都是与野狗作伴,哪见过这么活色生香的美景。
闻歌白皙的□□一直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引得他耳朵脸颊通红,身体发热。
金弦束手无措地站在门口,不敢离开,也不敢再探头进去。
他低着脑袋,站在门口一言不发。
他意识到自己好像犯了大错了,才刚来到这个家里,就因为自己太鲁莽惹得主人家发脾气,还撞见些不该看的。
还想着争取留在这呢,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了。
金弦心里后悔得不行,恨不得把刚才突然闯进去的自己拖出来揍一顿。想着想着,眼眶不自觉地红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于是,等闻歌收拾好自己,尴尬地开门的时候,映入眼帘的就是金弦在墙边,一边面壁一边掉金豆豆。
一个一米九几的大男人,自顾自地躲在墙角,窝窝囊囊地红着眼眶流眼泪。
画面有几分诡异,令闻歌哭笑不得。
“我都没哭呢…”闻歌无奈道:“我没怪你,你别哭了。”
闻歌叹气,人家也不是故意的。更何况事已至此,他还能把人剁了毁尸灭迹不成?
“你别对外说…”
“我不说!我不说!”金弦目光炯炯,竖起四根手指到耳朵旁边,铮铮有词地发着毒誓。
这个晚上,金弦窝在温暖的被窝,蜷缩在狭窄的沙发上,虽然翻不开身,但也心满意足。
也许是安稳的觉带来的,金弦在这个夜晚,久违地做了一个梦。
梦里是他不知道多久前发生的片段。
一片模糊的白影,好多声音在他的耳边说话,很吵,很烦,此起彼伏像一群高傲的孔雀。
他看见一个人趴在地上,正不厌其烦地听着尖锐的指责声,低着头一心一意地擦着地板。
有一个女人,走到那人面前,踹了他一脚。
那人没有防备,就这么被踹倒在地,惊恐地抬起头望向施暴的女人。
这一刻,金弦看清楚了,倒在地上的青年人,有着跟他一模一样的脸。
这个任劳任怨的青年人,就是他自己。
画面再一转,他在梦里睁开双眼,是晚上,他只能隐约看到头顶漏水的屋檐。
那会他已经开始流浪了,身下垫着纸皮,身上盖着报纸,就睡在救了闻歌的破墙角那里。
他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好奇心驱使,他从墙角探出头去看是什么动静。
巷子是直的,他看见两个经常混迹在这边的两个小混混在追前面的一个…
一个他说不上来是男人还是女人的年轻人。
说是男的吧,这跟他经常在街边看到的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又很大的差别,但说是女人吗…气质和装扮又不是很像。
情况太紧急了,金弦没有时间再去思考正在跑过来的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
他肚子太饿了,想通过帮这人一个忙来获得报酬。
说到底,他救下这个人,是有目的的,
无论是当时伸出援手,还是现在绞尽脑汁想留在这个屋子里,言归正传,都是为了他自己,而不是别人。
金弦从梦中惊醒,从沙发上忽然坐起来。
他没顾虑到小小的沙发经不起他突然的大动作,被撞歪了一角,金弦没坐稳,裹着被子直直地滚到地毯上。
他扶着脑袋昏昏沉沉地爬起来,看着眼前陌生的情景,脑袋闪过一片空白,再慢慢回忆起之前发生的事。
天光已经大亮,初升的太阳布下温柔的阳光,透过白色的纱帘落到金弦的身上。
墙上的时钟滴答一声,正好是七点整。
金弦揉着眼睛,脑袋里光怪陆离,他不记得自己梦见什么了,只有看不清楚的几个画面。
又忘记了…
这种事情对他来说已经屡见不鲜,这一年来,他习惯得快要麻木。
就像他不记得自己从哪来,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要流浪。
全都忘了,包括他的父母亲人,再准确点来说,他忘了一年前的任何人和事。
一年前,他顶着空白的记忆,出现在一个垃圾场里,从那之后,他就开始了漫无目的的游荡。
闻歌出来的时候,他还坐在地板上裹着被子发愣。
今天是周三,闻歌还要上班,昨晚想得太多,睡不好,导致他今天起床比平常晚。他匆匆忙忙地刷牙洗脸换鞋子,没空去管还留在他家里发呆的男人。
他径直打开冰箱,捏起一片吐司塞进嘴里,然后拿起公文包快步向门口走。
金弦茫然地看着他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目送他走到门口,犹豫着要不要跟他说再见。
只见闻歌瞟了他一眼,嘴里嚼着面包,含糊不清地跟他说:“楼下便利店旁边的送水站招人,你待会去那边问问。”
金弦应道:“好…”
好字刚说一半,还有另一半留在了门内。
金弦挠挠头,起身洗漱。
送水站挂着一副深蓝色的牌匾,非常显眼,金弦没费多大劲就找到了闻歌口中所说的招人的地方。
此时,他正站在人家门口,任眼前的花臂大哥打量着他。
大哥显然是这个送水站的老板,嘴里叼着烟,上上下下地审视着这个穿着拖鞋就冒出来说要加入他们的年轻人。
看了半天,大哥翘起半边嘴角,吐出一口白烟,咬着烟头跟他说:“小子,我们这包吃不包住只招全职的喔。”
金弦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刚好差一个赖在闻歌家里的理由。
“今天你先试工。”大哥指了指堆成山的空水桶,“对着单子点好数,把这些都搬到车上,待会给人拉回厂去。”
花臂大哥姓王,东北出生,身上社会气息非常浓郁,但其实也就刚三十出头。人讲义气重感情,看似凶狠不近人情,实际对金弦这个新来的十分照顾。
王哥是好人啊,瞅着金弦身上紧巴巴的短袖短裤,二话不说甩了两套工作服给他。
叮嘱他道:“以后穿这身衣服来上班奥。”
金弦手忙脚乱接过衣服。
“小子,来加个微信。”王哥掏出手机,听见金弦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没有手机。”
王哥:?
这人看着也不小了啊,现代人咋能没有手机呢。
“那有事咋联系啊?”王哥不解地问。
金弦不知道,在昨天之前,他都是独来独往,并没有人会联系他。
“你是手机坏了是吧,家里人电话有没有?”
金弦哪有家人,他诚实地回道:“没有。”
“妹有?!”王哥震惊,眼神充满了不可思议。
“你得给我免费打两天工啊,这衣服这手机当是你工费了。”大哥从抽屉里摸出一部老人机,说:“家里老人淘汰的,应该还能用,回头你自己拿卡装上。”
金弦认真地说谢谢,接过老人机,很宝贝地揣进兜里。
勤勤恳恳地给人工作到下午,金弦出了一身臭汗。
王哥东看西瞧,该送的水也送得差不多了,大手一挥,让金弦拿了盒饭提前下班回家去。
“明天中午十二点记得来。”王哥指指金弦,提醒他。
金弦在夕阳下笑得灿烂,他挥手向王哥告别,大声回道:“好嘞!”
昨天进门的时候,金弦就观察过了,闻歌家里的钥匙藏在门口的地毯下。
他蹲下掀开地毯,果不其然有一片钥匙。
金弦捡起来开了大门,又乖乖地把它放回去,盖上地毯,妥帖地拍了两下。
独居的社畜家里一般都不太整洁,在这点上,闻歌也不例外。
能看出很多东西都是主人家随手一丢,哪里方便放哪里。
比如椅子上挂着六七件不同款式不同风格的衣服,桌子上凌乱无章地放着各式各样的物品,小刀小勺,吃剩的零食包装袋,还有一些没拆的快递。
有求于人,必先要讨人喜欢,这点金弦还是懂的。
金弦很擅长做家务,他说不清楚为什么,这更像是与生俱来的天赋。
把散落的衣服一件叠整齐放进衣柜里,乱放的东西一个个捡起来放回它该呆的地方。
再拿块抹布把家里都擦过一遍,最后扫拖地板,才算大功告成。
结束后,金弦骄傲地叉着腰,满意地看着这个焕然一新的家,心中无比期待闻歌快点回家。
说到闻歌,金弦估算着他也该下班了吧,左右无事,不如去巷口等人。
闻歌今天没有加班,回来的路上天还没黑透,留了一点余晖点亮人间。
太阳坠入地平线,化成万家灯火。一盏盏的灯,为谁停留,构成谁的繁华。
闻歌孑然一身,有一盏无法亮起的灯。
久违的,疲惫的身体中涌动着一股悲凉和孤独。
闻歌叹了口气,压下这种感觉,慢慢往巷子走。
还没等走近,闻歌远远地就看到有一个高大的人影站在巷子口冲他挥手。
他定睛一瞧,这不正是他昨天才捡回家的金弦吗?
越走近越看清,金弦正很用力地朝他挥手,他的脸上笑眯眯的,残阳落在他的眼睛里,像是装了一块金灿灿的琥珀糖。
还没走到他的身边,他便大步跨过来,热情地跟他说:“欢迎回家。”
“嗯…”闻歌想问他怎么还没走,但看着年轻人真诚的眼神,还是没有说出口。
年轻人炽热的眼神,灿烂的笑容,汇成一道热流,闯进闻歌心里,让他说不出口任何伤人的话语。
算了…闻歌心想,再让他留几天吧,总得给人一个适应和转变的时间。
闻歌走在前面,金弦走在后面,黄昏拉出两道长长的影子。
年轻人肩宽且高,两人的影子时不时会交汇在一起。金弦的影子包裹着闻歌的影子,像是某种庇护。
闻歌不怎么说话,听着金弦絮絮叨叨地说着今天发生的事竟然也不觉得烦,甚至在金弦说到兴奋的地方时还能时不时回应几句。
金弦说,王大哥给了他一台老人机,但是他没有电话卡。
闻歌说:“我给你办。”
金弦说,今天搬水的时候不小心甩掉了一只鞋,王哥不让他穿着拖鞋上班了。
听他说得滑稽,闻歌眼眸里挂上了一模笑意。
他自己都没意识到他嘴角在无端地扬起,他哄道:“给你买新鞋。”
两人有说有笑,原本觉得有点略长的小巷都断了几分。
闻歌是情绪稳定的代表,他很少有情绪起伏的时候。
但看到闪闪发光,像是被送去抛光打蜡了再送回来的家时,他不得不承认,他有些许惊喜,也有些许感动。
他转过头,对金弦说了声谢谢。
却对上金弦炙热的目光,一瞬间,他看懂了金弦眼里的情绪。
金弦的眼里明明白白地写着“求表扬”三个大字。
非常浅显易懂。
要是金弦有尾巴,这会怕都得摇成直升飞机的螺旋桨了。
怎么会有真的单纯好懂的人,闻歌觉得有几分不可思议。
不会搞到真小狗了吧,闻歌憋着笑,用幼儿园老师教小朋友的语气对着金弦说:“你真棒!”
说出这句话后,金弦肉眼不可见的尾巴摇得更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