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想弃坑的打算,只是某亲的指责,觉得很对不起大家,也对不起自己。这是我写的第一篇文。没有腹稿没有大纲,那时候只是单纯的喜欢写,只是后来不知何时起,我就忘记了最初的心情。
没有自信,害怕看到别人说我写得不好,就连好朋友说要看我的文,我都耻于拿出来见人。渐渐的,这文被我当成了一种“见不得人的东西”打算遗忘掉。
今天是无意中又回来看上一眼,却发现自己做了多么大的错事。正如妈妈不该嫌弃自己的孩子一样,我怎么可以嫌弃自己写的东西。
其实,无所谓好坏与否,无所谓有没有人看我写的文。我不该纠缠在那些表面的东西上而忘记了自己的心,不该在一味的否定中忘记曾有的快乐。
所以,即使很慢,即使是无用功,我也会把这篇文写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