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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知心朋友 ...

  •   郭凌云就不该自己一个人走。他用着郭澜的身份,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小城落脚。结果他还没歇多久,这座小城就被外来的敌人攻破了,他也被奴役了。

      秦铮之前告诉过他,如今各国边境纷争较多,这片地方临近边境,不安全得很。郭凌云找人问过路了,本来都打算好往京城走了,谁知还是没来得及逃跑。

      不过这支队伍好像没那么残暴,至少现在不杀手无寸铁的百姓。郭凌云第一次庆幸自己如此“倒霉”,居然在前几天被门槛绊了跟头,导致他这几天走路一直一瘸一拐,连演都不用演。他被抓进去了之后,里面的人看他见得细皮嫩肉的,而且腿脚还不利索,就没想把他往修筑边墙那边调,而是把他留在了城里当奴隶。

      郭凌云跟着一群老弱妇孺一起给那些侵占城邦的人准备粮食。辛好郭凌云在高考完那阵子回了趟乡下,帮过爷爷奶奶砍柴烧火,他熟练的动作与架势让他少挨了许多打骂。

      晚上,他与十几个大男人一起挤在大通铺上睡觉,那些人大多是在外做了一天苦工的大老爷们。所以,即便他们身上的汗臭味重了些,郭凌云也不会嫌弃,只觉得他们可怜。

      作为俘虏,他们一天能得到的事物很有限,只有冰凉凉的水,干硬得像石头的饼和看起来就很恶心的麦子糊糊。郭凌云喝不下麦子糊糊,就拿糊糊跟一位还在抱孩子的老妇人换饼吃。

      老妇人很喜欢郭凌云,因为她觉得郭凌云长得惹人疼,脸也是白净得跟她怀里的娃娃一样,所以常把他当成自己前段时间过世的大儿子疼爱。

      “行了大娘,我吃不下了,您留着自己吃吧。”郭凌云捂着自己被崩得疼兮兮的牙说。

      大娘把郭凌云递过来的饼又塞了回去,还拧了一把他的耳朵:“这怎么能行!你年纪还小呢,得多吃。”

      “您也吃啊,不然怎么能照顾好孩子?”

      大娘听郭凌云提起孩子,兀自叹了口气,伸手抓住郭凌云的腕子,红了眼眶:“我倒是想啊,可这仗打的何时是个头啊?孩子,大娘要是真的活不到那个时候了,你看在大娘这段时间这么照顾你的份上,帮我把我们家孩子送到京城西口的王家吧。也怪我年轻时太不懂事,没听爹娘的话,非要跟着我家那位来这……”

      郭凌云拿干净的那一部分袖口给大娘擦眼泪:“您别这么想,先好好活下来,一切都会好的。”

      夜晚,帐里的呼噜声此起彼伏,郭凌云捂着耳朵都挡不住那震天响的奏鸣曲。他这几天过得本就心烦,终于在今晚忍受不了了。

      借着吃坏肚子后内急的缘由,郭凌云独自去了帐边的小林子。他在一颗大树旁坐下,昆虫发出的噪音振得他耳膜嗡嗡作响。万般烦躁之下,他顺手捡起了脚边的一块小石头,狠狠地往远处砸去。

      “啊!”一阵压抑的痛呼响起。

      完了,砸到人了。

      还好郭凌云是个比较有担当的人,肇事逃逸这事儿他做不来。

      那声音听起来很年轻,似乎是个女孩的声音。他向声音发出的地方走近,在看到一个发髻松散的女子时,轻声向她询问道:“不好意思啊,我不知道这里会有人。您还好吗?需不需要要我帮忙?”

      “还好。”

      那女子手捂着肩膀,自己从地上爬起来,转身看向郭凌云,问道:“你是谁?怎么这么晚了还在闲逛?”

      “我叫郭凌……叫郭澜,晚上水喝多了,就没睡着。”

      女子走近之后,郭凌云才发现那女子样貌不差,她长着圆眼、翘鼻、花瓣唇,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大,气质灵动极了,活像只可爱的兔子。

      “那你为什么扔我石头?”

      “我先前不知道那里会有人,对不起,”郭凌云注意到这女子的衣着跟那位抱娃的大娘的衣着没什么区别,就试探着道,“你也是这座城里的?也是奴隶吗?额,那个,我不是封建,我就是建议,这兵荒马乱的,你一个女孩子就不要大半夜还乱跑了。你知不知道,这样是很危险的。”

      女子秀气的弯眉一挑,嘴角带上了一丝笑意:“哦?封建?你小子挺会用词啊,文科生吗?”

      “我们省已经高考改革了,没有文科生了,但我确实选了历……”郭凌云忽然瞪大了眼睛,“你!你你你……”

      “对个暗号吧,同届不同省的历史组同学,”女子说了句郭凌云熟悉得不能在熟悉的话,“奇变偶不变。”

      “符号看象限?”郭凌云持续震惊中。

      “三短一长选一长。”

      “三长一短选一短。”

      郭凌云成功对上友方暗号。

      女子向郭凌云伸出右手:“终于找到组织了!介绍一下,我叫蜜洱,跟你一样,是个来自地球的搬砖工。”

      郭凌云轻轻握住了她的手,似乎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蜜洱是个热情漂亮的姑娘,十分讨人喜欢,跟她偶尔遇上的时候,郭凌云总会觉得十分轻松。或许是拥有共同的秘密,他们能抓着缝隙聊上一两句的时候总是特别开心。

      之前,郭凌云一直不知道蜜洱是在哪里干活的。可没过多久,蜜洱就被调来跟他一起劈柴做饭了。

      蜜洱怕火烤,偏偏做饭的屋子又不怎么通风,所以要烧一大锅饭的时候,她总是躲在郭凌云的后面帮忙搬干柴、送碟碗。其实她第一天也想帮着郭凌云一起控制火候的,只可惜没帮一会儿,她就蹭了一脸的黑灰。郭凌云实在看不下去,只能求她后靠。

      奇怪的是,边上拿鞭子督工的也没敢打她。启初,郭凌云还觉得,兴许是蜜洱模样太好,那群山野莽夫没见过,所以稀奇得很,舍不得弄伤她。可没过多久,他就发现了不对。

      一次去河边涮锅碗的间隙,郭凌云问她:“蜜洱,我怎么晚饭点之后总没看到你啊?你去哪里了?”

      蜜洱拿碗的手一松,刚洗好的碗跌入浅浅的河里,碎在河床的大石块上。

      郭凌云洗干净手的污垢,拍了一下蜜洱的肩膀:“你怎么了?”

      “我以为你知道。”

      “知道?”

      蜜洱噗嗤一声笑出来,往郭凌云那边甩了一捧水,嘲笑道:“你还是学历史的呢,这都想不到吗?我是战俘,又不是他们军队里的女官,你说我晚上能去干嘛?其实那天晚上我能遇到你,还是因为那人得到急报,带着一队人马赴往了前线。不然,我哪有可能这么早回来,还能花时间偷溜出来透气,再被你小子扔的石头砸一下。”

      郭凌云刚想随着蜜洱笑的心冷了下来。是啊,女俘虏,她的无奈,他应该再清楚不过了。

      蜜洱真的很像小白兔,看上去洁白又柔和,真的很美好。这么花般娇媚的少女本该值得百般呵护,却无奈沦为了旁人发泄的玩物。

      “对不起。”

      蜜洱觉得郭凌云的样子看上去有些傻气,又捂嘴偷笑了片刻,然后反过来安慰他:“你有什么对不起我的?这座城里的女人,就没几个能逃得过,发生了这种事,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其实我还应该为那家伙变态的占有欲感到庆幸呢,不然我可能会更惨。”

      “遭受了这么多不公平,你为什么还能笑得出来?”

      “因为我坚信在将来的某一天,我会走出现在的阴影,我现在的坚持都是有意义的。而且生活也不是完全不公平啊,至少我吹的枕边风让我能跟你一起干活了。哎呀,天知道那大块头有多容易被女人骗。”

      这段时间的天总是阴沉沉的,但蜜洱永远能笑得这么灿烂,这份灿烂多多少少刺痛了郭凌云的眼睛。

      或许,蜜洱的生活已经贫瘠如沙漠了,但她仍想再栽下一片鲜花。

      “我还以为你会觉得我恶心,谢谢你不嫌弃我。”

      “怎么会?你又不是自愿的,”郭凌云看了一眼蜜洱纤细柔软的身段,心里一阵发苦,“很痛苦吧?你平时会哭吗?有时候偷偷哭一场,心情能舒畅很多呢。”

      “我当然是想哭的,因为我真的很痛。身上痛,精神上更痛。但是现在有好多人在看着我,我的身边无时无刻都有人看着我。我要是哭了,就会听到很多我不想听到的话。”

      郭凌云转头看了一眼远远盯着他们的人,又回头安慰她道:“以后,你可以在我面前哭。你哭的时候,我一定不说话,就只给你打掩护。”

      静默片刻之后,蜜洱眼中一滴清泪重重滴下。眼泪没有淌过她的脸颊,而是直直坠入了河中,像她不为外人所知的心酸一样,被变幻莫测的外皮藏得无影无踪。

      蜜洱很快就憋回了眼泪:“我好久没遇见像你这么知心的朋友了。能在这时候遇见你,真好。我现在只希望有一天,我们能一起逃离这里。你期待那一天的到来吗?”

      郭凌云重重地点头:“当然期待。我们一定会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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