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2、第 12 章 ...
-
月亮高高挂起,圆圆的,像白瓷盘。
小黄很安静,仿佛知道我们现在处在危险之中。
这条路我带小黄走过无数次,我们一人一狗在黑暗的山林穿行。
这种感觉反而让我更心安,对嘛,怎么可能没人来找我。头上悬着把利刃的感觉真不好过,我也害怕季知行太聪明。有几次,我总感觉他知道我是谁,我做好了随时跑的准备,但爱情好像迷住了他的眼睛。他包庇了我,他是我的同伙。只是这一次,他没法再包庇我,应该是被威胁了吧?不知道来的是谁,杜闻礼?还是赵文青?总不是路易南吧?
我一边疾走一边想,这样想着才不会太累。我的精神力往四周散开,好像闻到了竹子的味道。
走了大概三个小时,我走到了之前没了来过的地方,我在犹豫怎么走的时候,小黄带着我已经冲了。好吧,狗狗直觉大于人类直觉。
快走了一天一夜,即便向导的体质好过普通人,我也受不住了,我的狗也喘着气,吐舌头,我倒了水给它。
这个地方我没来过,几座山绵延不绝,山间有白雾。小黄休息好后,带我找到了一个山洞,里面有些食物和水。
真奇怪,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还有人来吗?
我不敢睡,哨兵的体力有多厉害我在季知行身上见识过。
我靠着山壁坐着,想着接下去该怎么办。
何文利这个身份肯定是黑户了,月亮河地势复杂,我能在山中躲个几天,但是食物和水怎么办?最重要是,季知行有我的向导素,一旦他们中间有嗅觉超高的精神体,我就完蛋了。人闻不出来的苦咖啡,动物一闻就知道。
感谢季知行的教导,他说过,如果想要掩盖气味,要么用味道更大的动物粪便抹在身上,要么找到泥潭,里面有各种排泄物,滚一圈就行了。但记得每隔五小时重新滚一次。
这种只能瞒住一般哨兵,但也只能这样干了。
月亮湾好像有鹿,我之前见过,狼不知道有没有,要是有熊就更好了。季知行好像讲过,月亮湾有狗熊来着,狗熊粑粑是什么形状来着?
可恶,书到用时方恨少!
出去后,我杨某人要把野生动物大全背个一百遍。
我费力寻找时,小黄突然大叫起来。我散发精神力,没人啊?等等,我头上是什么?
我神经猛地一跳,靠,吓死了!我还以为是蟒蛇!
那看起来是只猫,至于为什么看起来像,你见过两米长的猫吗?它晃着尾巴冷冷看着我,我朝它喷了点向导素就拉着小黄慌不择路的跑了。
那死猫肯定是谁的精神体,草了,跑这么快不要命啊?
说来惭愧,这么多年,我也没见过我的精神体,总不能是咖啡豆吧。
冷空气灌进我的耳朵、鼻子、嘴巴,我呼吸都感觉我的嗓子里有血的味道,感觉心脏要爆了,草了,跑一千米都没这么快过。我几乎是麻木地跑着,机械地跟上小黄的步伐。
服了你了,小黄,我愿意认你当义弟。你以后就叫杨小黄。
我跑得都要耳鸣了,那只死猫不近不远地跟着,草了,这么优雅干嘛?
杨小黄带我跑到了山崖,你小子,准备害死你哥好继承你哥的男朋友吗?
我还在犹豫跳不跳,心脏跳得太快了,我看向越来越近的大猫,以及后面若隐若现的身影。
不是季知行,也不是杜闻礼。OK,没什么好活的,直接跳吧。
当然,没跳成功。那身影几步就到了我面前。
“杨利,你别跳!”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紧张。
诶,是那个银发红瞳美人诶,好像叫林森。
嘿嘿,遇见老仇人了。
我思考以什么方式和他打招呼时,我的义弟疯了,它冲过来,我被撞得稳不住身形,小黄跑过头掉下去了,我只能抓住手里绳子救它狗命,我左右摇晃,没稳住直接往后一仰,OK了,我杨某人享年二十七。
千钧一发之际,也有人救我狗命,林森冲过来死死抓住我的手,他抓得很用力。
根据我那浅显的物理知识,最多一分钟,这小子就要抓不住了。
但我忘了,这是x236啊,这还是有哨兵的世界。
他抓着我,表情狰狞,大吼一声猛地把我抓了上来。
我发誓,我听到我脱臼的声音了,好像还有他的。
我躺在地上,平复心情。嘿,这种情况我杨某人都能活下来,说句不合时宜的话,这林森肯定喜欢我。
他跪在我身边,对我检查。
“你忍一下,我帮你按回去。”林森温柔地说。
啧,这小子刚才对自己那可是毫不留情,咔嚓一声,脸色都不带变的。
我偏头,不像看我可怜右臂,我的义弟大概是疯了,它居然追着林森的精神体跑。不是,你一只两米长的大猫你怕什么?
“嗷!”抱歉,我没忍住,毕竟我是一个身娇体弱的美男子。
没等我起来,林森就迫不及待地把我按向他,不停蹭我脸。
等等,这个情况让我梳理一下。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八九年前吧?而且是你是作为杜闻礼的亲友团出席吧?虽然你没为难我,但你小子也没什么好脸色啊?第二次见面就是那次十人大派对,你小子虽然默不作声,但也是想尝一口我这个美味的向导的啊!
难不成你小子对我一见钟情,再见倾心,脑子里被我的向导素灌满了不成?
现在一副爱得深沉的模样给谁看啊!
而且,重点是,我有男朋友诶!季知行!军人诶!很厉害的!
“那个,林森啊,我有男朋友的。”我干巴巴道。
虽然你前一秒救过我,但是害我到这种地步的也是你们,所以扯平了。
“我知道,季知行升职了,他出卖了你的信息。他现在是首都冰狼队的队长。他配不上你。”
林森闷闷说。
我笑了,“他升职当然是好事,这地方太苦了。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太正常了。最重要的是,向导素是我给他的,也是我邀请他住我家的,也是我同意他报告我的信息的。林森,我爱他,他利用我,我也爱他。”
开玩笑的,别信。人要总结失败的经验。
我上一次谈恋爱就是太信任杜闻礼,才会被骗。这次我只信季知行一半,所以这一刻到来,我并不太难过。毕竟我还骗了他,折合折合,难过的情绪也就占一丢丢而已。
我真是世界好前任,真想和自己谈恋爱,一定会很幸福。
“你别说气话。”他半天就憋出个这个。
我推了推他,捏住他下巴。这小子比我白,我不服。
我仔细端详片刻,笃定道:“你爱我!你爱我爱得要死!”
他撇过脸,两坨红晕染上,蓦地他背一垮,破罐子破摔:“对!没错!我爱你爱得要死,我第一面见你就爱你。我们匹配度高到百分之九十五,我不爱你爱谁?你躲了这么多年,大家都很想你,回去吧,杨哥。”
?
你叫什么杨哥,臭小子我比你小啊!好吧,实际的实际比你大。
我心里的恶毒没压住,嘻嘻,一群人分享一个人,不如一个人独占我。
我低头,双手温柔捧着他的脸,看着他的眼睛,红色瞳孔真的好看啊,仿佛恶魔低语:“林森,我也爱你,但是我不想看见杜闻礼,我们去没人的地方好不好,那样我只属于你一个人,你可以对我做你任何想做的事,亲我,抱我,任何的,你想做的事。我会给你煮饭,像每个家庭里主内的人,为你洗手作羹。我们一起养着猫和狗,一家四口不快活吗?你拥有我的二十四小时,而不是被分剩下那几个小时?和我在一起,好吗?哥哥?”
林森被我说得意动,配着我的向导素和精神力,他点了点头,昂着头,等着我的亲吻。
真是难以想象这样一张清冷的脸,还有竹子气味的人,被染上情又该是怎样的风景。
我堕落了,当我亲上去的那一刻。
为了取得更好的生活,我引诱了比我小的孩子,他引颈就戮的样子实在动人心魄。我单方面和季知行分手,美美地投入下一段恋情。
他被我亲的眼波流转,像是含着秋水,嘴唇红润。我摸了摸他的蓝色耳钉,对着那里亲吻舔舐。
“别,别亲了,小利。”他沙哑道,用手轻轻推我。
我点头,我们收拾了一下。
成功策反地方一人一猫。
林森比我想得大胆,他凭着哨兵的优势,背着我找到了我之前去过的山洞。
“你在这里等我两天,我处理好剩下的事情就来找你。”
我点头,笑着说:“我等你回来。”
他低头吻了吻我的眼睛,依依不舍地走了。
只是我们待着这一会儿,我就感受到他精神图景的稳定。仅仅是亲吻作用就那么大,要是做了岂不是一步到位。
之前还是乱得不行,一副死撑的样子。
啧,现在活像是吸饱了阳气的妖精。
他为什么要亲我的眼睛,难道看出我说谎了?不应该啊?我又没发病。
这话一分真九分假,被骗到算你傻。
好吧,林森一点都不傻,七八年过去,他成长得很好。不知道杜闻礼咋样。
靠,人真的是对初恋恋恋不忘,尤其是我的初恋长得好,有钱,对我好,没闹翻前几乎把我当眼珠子疼。
我都谈第三段了,都七八年过去了,我还是忘不了这死相。
我忍不住批判自己。
从一开始的尊重爱情,到中间的利用爱情,到现在的践踏爱情。我变得太多了。
我好像成了一个自私自利,只顾自己的混球。
林森要真跟我走了,那就是叛逃。堵上了他的前程和性命来和我谈一场虚假的恋爱。
我爱林森吗?
不爱的。
我喜欢林森吗?
不喜欢的。
或许是有一分吧,可那一分是一个正常人见到美人都会有的。
我好像是贪图他的颜,银发红瞳真的太酷了。
林森聪明,他知道我在骗他,他愿意被我骗,他是个恋爱脑,不关我的事,我是无辜的。
对,完美,逻辑很严密。
靠,严密个鬼啊。
我不能因为我遇见的都是烂人,就自己也下贱,成为烂人啊!
林森其实也还好啦,他只是想提高觉醒率才来的,他也没做很过分的事啦。而且他现在在部队,为群众冲锋陷阵,也是很好的人。
他只是年少时成为了一个帮洗啦,而且还未遂。重点是他也救了我。
好烦啊,为什么每个爱我的人都要伤害我啊!
赵天磊爱我,所以他设计害我。
杜闻礼爱我,所以他利用我。
赵华青、路易南、宋飞星爱我,但是知道真相后也愿意参与那个计划,对我的爱根本闭上觉醒率的诱惑。
季知行爱我,所以他告发我。
林森爱我,所以他追捕我。
为什么不能是全心全意的爱?为什么一定要掺杂利益?
好吧,我的质问给杜闻礼,他才是我在这个世界唯一全心全意爱过的人渣。
剩下的合计过错就算了。
人生嘛,得过且过就好。
我躺着,擦干脸上的水,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