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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世界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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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烟、烽火、血泊、马的长啸、刀剑的寒光……
元启四年,是南国进犯大翰的第二年,南国与大翰唯一交界之处燕回小镇,人心惶惶,一年前南国因新皇登基,其新皇野心勃勃,不甘单守这西北凉瘠之地,而周边只有大翰一国富沃。南国新皇便将征战的野心投向了大翰,而那箭雨最先落下之处便是燕回小镇,南国士兵入境烧杀抢掠,整个小镇陷入恐慌之中。
大翰举兵迎战,历时六个月才将燕回小镇从战场中夺回。也是在这时,大翰皇帝为安抚民心,也为自身的地位巩固,决定带兵亲征。
当大翰皇帝来到燕回小镇时,在难民群纷纷低头行礼时一双洁亮眼眸映入皇帝眼帘,一位温婉人儿在这难民群众中是如此突兀,像是战火唯独并未殃及至她一样,皇帝将她从难民群中带了出来,也于当晚临幸了那姑娘。之后大翰士兵因皇帝亲临而气势大增,将南国大军节节逼退至南国城门下,南国无奈投降,平定了战争。南国将南国二公主送去大翰结亲并将南国独有的白玉几车送往大翰,南国还需每年向大翰交贡税。大翰举国欢庆,皇帝带着南国二公主回了晟京,但因怕在南国使者面前有失身份便将那姑娘落在了燕回。
梁恬在燕回是数一数二的美人,因父母在战争中皆已丧命,在难民人群中游走,靠着自己一人生活很艰难,但还好自己以前的邻居刘伯对自己照料十分。战争后刘伯的儿子刘云志因战乱而担心父母从晟京辞官回来在家乡开了一家学堂。并且他与梁恬同岁并对梁恬也是照料有加。梁恬与刘云志之间也暗生情愫。可在皇帝游行的当天,梁恬并不知道会来了这般变故……在皇帝离开时管事的太监给了点赏赐给梁恬,这些钱财够梁恬一人富贵一生。
梁恬自认已无脸再见刘云志,便换了地方一人居住。而在皇帝离开的一个多月后,她发现了自己身体的异样从而知晓自己怀有身孕,同时刘云志也找到了她,向她表白心意。
梁恬不忍将肚中胎儿打掉,于是与刘云志坦白了一切,刘云志在知道一切后并没舍她离去而是包容了这孩子,两人情投意合很快就定了亲,结成姻缘。
过了几月后,随着梁恬的忍痛叫喊,一个男娃呱呱落地。刘云志高兴的将那襁褓中婴儿抱起给在床上脸色苍白的梁恬看,男娃面色红润,那五官随了梁恬,就算是刚出来皱巴巴的脸也能看出今后燕回镇又多了一位俊俏儿郎。
在这男娃出生时,一道金光投射向那燕回镇旁的燕北山上,透过云雾,那金丝线样的光束汇集在一起穿过那云杉林,整座山笼罩在那祥瑞之光下。
刘云志透过自家窗户看到了此像,对着那婴儿道:“天降祥瑞保佑我儿,以后你就叫刘北杉,‘劲叶森利剑,孤茎挺端标。才高四五尺,势若干青霄’望你如那燕北山一样受那祥光照拂,又有犹那山间云杉般的气性……”
与此同时晟京清禾宫也传来了喜讯,南国二公主玲妃有喜了。刚好太监正为给皇帝解闷说,与南国接染的一座山上金光乍现,吉祥之像,天佑我大翰。皇帝听了两事后,笑道:“真是天佑我大翰,玲妃肚中定是为我朝带来福祉的孩儿。”说完开怀大笑去了清禾宫。
玲妃因是南国公主,所以长相偏艳丽,一种抚媚众生的感觉,但她谈吐言行上却与其相貌恰恰相反,非常温柔又尔雅。让皇帝为她深深的着迷,如今又有此等喜讯,皇帝尘峰凌更是对玲妃宠爱有加。
自那天后,民间常传宫中南国二公主肚里是百年难一遇的祥瑞之子,是给大翰带来福祉的。大家都在期待那孩子的出生,同时也有人动了别的心思。
过了几月后,玲妃的孩子出生了,是个白白胖胖的男孩。
尘峰凌非常高兴,抱着那男娃瞧了又瞧,发现这孩子身上并没有他想看到的东西后便放下了他。尘峰凌在找的东西是那朱红的如龙爪的胎记,那是大翰历代皇帝身上都有的印记,立储之人身上必要的印记,通常会是上一代有此胎记之人的后代中一人遗传这个印记。要想得到这大翰皇位,要么有着印记在身,要么谋反。这么说只要有这胎记的皇子降世,那便是下一任皇帝的出现,无论嫡庶。
而现有的皇子中没一个有着朱红龙爪,而这刚出生的,尘峰凌因前几个月的祥瑞之像对其抱有很大的期望,可最后也是落了一场空。
皇上也是皱了皱眉,叹了口气看了看那刚出生的小豆芽说:“这孩子以后就叫尘瑞安吧。”后又在昏睡的玲妃额头上吻了一下便拂袖而去。
而这时在燕回镇上,快满一岁的北杉正坐在梁恬怀里玩着他父亲给他用樟木做的老虎木雕,因怕夏季蚊虫叮咬小北杉,刘父特地去山上砍了樟木给小北杉做了十二生肖的木雕给他把玩。
最近,梁恬发现北杉的左胳膊上有一团红印,起初以为是被蚊虫叮咬,天天给北杉抹药。可后来这红印越发长大,慢慢出现了一点形状,带去给镇上郎中看,郎中说不像顽疾所致,也不像是蚊虫之毒,更像是这孩子的胎记一样的东西。梁恬听郎中这么说似是并无大碍,便没再想太多。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而在北杉十四岁时,许久未启的命运齿轮开始了慢慢咬合、慢慢运作……
当日是北杉十四岁生辰的后一天,北杉因生辰刚过的缘故被刘父准许一日不上学堂念书。北杉在小伙伴的羡慕下带着刘父为其生辰做的礼物——一副用鹿脊筋丝做弓弦,用上等竹子做弓杆的弹弓。北杉拿在手上爱不释手,喜欢得紧。随后刘父又给了北杉一袋槐砂丸,一并还告诉北杉要爱惜这一袋弹珠。北杉急着接过弹珠后,点点头兴冲冲地往外跑。刘父对着北杉背影喊着:
北杉!今天就别去燕北山了,朝廷出使南国的士兵们昨日刚回境内,正在燕北山上整顿休息,你可别去捣蛋!
刘云志最清楚自己这大儿子的习性,平日里贪玩成性,最爱去燕北山上捕捕野味 ,歇歇凉。但人是很聪慧的,看着不太认真的样子,可在学堂中学习从不逊色,成绩也是数一数二。在对待人方面,这小子品行在自己的教导下还算不错,交涉方面因北杉从小便经常随着梁恬逛闹市,又爱看各种不同类型的书,所以对上所有年龄不同身份的人都能闲谈聊上几句,就连家中还在摇篮里的妹妹咿呀咿呀说的话,他都能懂得一点意思。有时俨然一副小大人模样,但还是多少有点稚气,总有着一股年少轻狂的气性。
北杉本就打算去燕北山的,听他爹这么这么一说更是起了兴趣,表面上答应了刘父不会去,而心里的算盘已打得噼里啪啦响。
北杉拿出那刚得的宝贝在学堂窗口那一个个羡艳的目光中显摆了好一会儿,只到他爹来了,听到有人在向他爹告状
”先生,北杉在外头显摆!我生辰时为什么还要上学堂,不是这理呀!”
“子藤,快入座,学堂是入室即静的,你定期来学堂,是你爹娘的意思,你要是想,去问你爹娘!”
子藤闭了嘴,用气鼓啷当的目光盯着窗外那嘚瑟的人儿,那人儿挑着嘴角,那双明亮的杏眼微弯,若单看那双眼睛定然会是位绝世容颜的女子眼眸,让人望着就会随之心微触动。可这双眸子在北杉脸上竟有有另一种深情感触。
子藤看了北杉那样子不由心想”这男的怎么能长得这胚样子,难怪咱学堂外那个卖糖水的姑娘会每次给他多装一点,天理不容!”
北杉在学堂外嘚瑟绕了一会就慢慢悠悠地往燕北山的方向走去,又停在了西北角的耗子街小巷,进了一家药铺,出来时一手拎着一摞药包边哼着小曲去了燕北山。
北杉熟门熟路地在山林间窜来窜去,到了一间小木屋围栏前停下叫了几声阿伯,没人应,他便把药包挂在门前的树桩上,在旁边的羊圈里逗了会老山羊,直到对方老羊用屁股对着他后,阿伯还是没出现。他决定先去这山间瞧瞧这朝廷军队的样式。
以他这几十年的山猴经验,他来到一处高地,在这高地有这山上年龄最老最高的树,这也是阿伯告诉他的,说今后再在山里迷路了就瞧这老树的尖尖角,朝这棵树靠近,找到它,攀上它的枝干,往枝丫茂密些的方向望去,会有一处小舍,那是阿伯的家。
北杉攀上树往山中峡谷望去,那缕缕炊烟在树林间,北杉目测了一会儿后便下来,朝那军队走去。
北杉把玩着手上的弹丸,心想着离军队驻扎地还有段距离,便拿出弹弓试试手,一弹射出,砸断了树丫,北杉越玩越起劲。
每弹出一个他还要去再把弹珠拿回来,这可是槐砂丸,北杉可宝贝了。
在北杉寻一颗打到海棠的弹珠时,循着地上一片片淡紫色的落花找着那他母亲用胭脂涂红的弹珠,北杉走着走着,突然发现淡紫落花上有一抹红色,以为是弹珠,走近一看,竟是血迹。
血未干,在这山里上应该是动物受了伤弄上的。北杉往四周转了转,没发现异样就不再注意了,一心找弹珠,却不料脚下突然被东西绊住。北杉身一僵看着自己脚边苍白的手,一下退远几米。